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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庆西:《列异传》小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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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书城》 | 李庆西  2025年01月17日09:43

《隋书·经籍二》载录“《列异传》三卷,魏文帝撰”。原书已佚,从遗文可知,这是一部记述神异鬼怪故事的志怪书。其散佚篇什主要存于几部唐宋类书,如《初学记》《艺文类聚》《太平御览》《太平广记》等。鲁迅早年作《古小说钩沉》,辑录《列异传》五十则。后有学者又重为辑校或考释,并重新厘定篇目。考虑到鲁迅的辑佚影响最为广泛,以下讨论采用其“钩沉本”。原书各篇无标题,姑参照《广记》条目自拟篇名。

《列异传》多为鬼魅叙事,或涉及男女情爱。其中《谈生》一则尤为动人。流传亦广:

谈生者,年四十,无妇。常感激读诗经。忽夜半有女子,可年十五六,姿颜服饰,天下无双,来就生为夫妇,乃言:“我与人不同,勿以火照我也。三年之后,方可照。”为夫妻,生一儿,已二岁。不能忍,夜伺其寝后,盗照视之,其腰已上生肉如人,腰下但有枯骨。妇觉,遂言曰:“君负我,我垂生矣,何不能忍一岁而竟相照也!”生辞谢,涕泣不可复止,云:“与君虽大义永离,然顾念我儿,若贫不能自偕活者,暂随我去,方遗君物。”生随之去,入华堂,室宇器物不凡。以一珠袍与之,曰:“可以自给。”裂取生衣裾,留之而去。后生持袍诣市,睢阳王家买之,得钱千万。王识之曰:“是我女袍,此必发墓。”乃取拷之,生具以实对。王犹不信,乃视女冢,冢完如故。发视之,果棺盖下得衣裾。呼其儿,正类王女,王乃信之。即召谈生,复赐遗衣,以为主婿。表其儿以为侍中。

故事以人鬼共情叙男欢女爱,自是引人入胜。结局是穷书生终入富贵之门,奇幻之想亦未摆脱俗念。令人心悸处,却是女鬼一声“君负我”。王女早夭,不甘阴间富贵,委身谈生乃企图还阳。年逾四十的谈生尚未婚娶,白捡了一个老婆,自是欢喜不已,却忍不住违反约定,“夜伺其寝后,盗照视之”,女人身子一半还是枯骨。这下坏了,含辛茹苦的一番努力都白费。功败垂成,功亏一篑,顿生断肠绝念的悲剧感。谈生“涕泣不可复止”,亦让人唏嘘不已。王女难入人间寒窑,谈生却登王侯门第,内中似乎别有寓意。

文中“睢阳王家买之”一句,指睢阳某王姓人家,还是睢阳王之家?似有两读,应该是后者,不必说王女阴宅如何豪华,末尾“表其儿以为侍中”,是向朝廷表荐谈生的儿子作为皇帝近臣,绝非一般土财主所能操办。不过,“睢阳王”疑为“淮阳王”之误。查《汉书》两个诸侯王世表,以及万斯同《东汉诸王世表》、黄大华《东汉皇子王世系表》,两汉并无“睢阳王”之封,而淮阳却是封国之地。当然这无关紧要,没准是作者故意虚拟名目。

这书里另有《宗定伯》一则(宗定伯,干宝《搜神记》作“宋定伯”)。这篇人与鬼的故事,更是广为人知,曾选入中学语文课本。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有一本流行读物《不怕鬼的故事》(人民文学出版社1961年),开卷第一篇《宋定伯捉鬼》即取自于此。宗定伯(或宋定伯)遇鬼,便冒充鬼,糊弄鬼,算计鬼,摸到鬼“唯不喜人唾”的畏忌,终而将其制服,还卖了一笔钱。这个颇具谐趣的故事讲的是破除迷信,是斗争哲学,自是将人/鬼置于对立面。叙述不知不觉强化了这样一种认知:别怕鬼,鬼比人傻,它玩不过你。

其实,在《列异传》的鬼故事里,鬼多半不傻,却往往比人好。《鲜于冀》一则,清河太守鲜于冀建公廨,工程未竣已身亡。审计官员诬称其贪污工程款二百万,表奏朝廷籍没田宅奴婢,将其家人流徙边陲。进了阴间的鲜于冀,以鬼显形,为洗刷污名,入府核账,查出审计者枉法贪匿。于是上表陈言,痛斥“偷窃狠鄙”之辈,后任太守亦以实情报上。结果,“诏下,还冀西河田宅妻子焉”。此则《御览》《广记》俱引,《广记》所存文本更早见《水经注》卷九,文字略详。主人公自书“臣不胜鬼言”的奏章,交付后任太守,之后,“便西北去三十里,车马皆灭,不复见”云云。此句甚妙,幽缈之象令人神醉。

又有《栾侯》一则,描述鬼有幻化之趣,有为民除害之功。其曰:

汉中有鬼神栾侯,常在承尘上,喜食鲊菜,能知吉凶。甘露中,大蝗起,所经处禾稼辄尽。太守遣使告栾侯,祀以鲊菜。侯谓吏曰:“蝗虫小事,辄当除之。”言讫,翕然飞出。吏仿髴其状类鸠,声如水鸟。吏还,具白太守。即果有众鸟亿万,来食蝗虫,须臾皆尽。

文中“承尘”指房梁上遮挡灰尘的布幔(古时房屋没有天花板)。“鲊菜”即腌制食物。栾侯亦鬼亦神(神是鬼的正面修辞),不作人形,为鸟形。其“翕然飞出”,唤来亿万飞鸟捕食蝗虫,为百姓抵御虫害之灾。

古时,人所不能解困之难,往往祈于鬼神,这种原始信仰自然蔚成禋祀万灵的风气。

《列异传》有四则故事记述秦人为鬼神立祠,实是比较宏大的神话建构。

《陈宝祠》《陈仓祠》两则,说的是秦穆公时“陈仓人掘地得异物”,一块形状若羊若猪的石头,道出陈宝祠之来由。《史记·封禅书》将此事系于秦文公时,如谓:“作鄜畤(按,鄜畤是秦祭祀场所)后九年,文公获若石云,于陈仓北阪城祠之……命曰陈宝。”合而观之,可知“陈宝”得之陈仓,被“宝而祠之”,故名。王国维有《陈宝说》,称是一种玉石(《观堂集林》第一册),后之学者多认为是陨石。《列异传》这两则故事说的是一桩事,彼此文字有异,而《水经注·渭水上》和司马贞《史记索隐》所引文本亦有出入。

有趣的是,文中采用了一种互为主体的叙述关系。先是由异物引出二童子,童子说这东西称作“媪(又作媦)”,亦为地神。石头被神灵化了,人们转而按石头指示去追逐童子。媪曰:“彼二童子,名为陈宝;得雄者王,得雌者霸。”两个童子化为雌雄二雉飞入林中。官府派人漫山遍野猎捕两只雉鸡,结果逮住雌雉,雄雉飞去南阳那边。被逮的雌雉化为石头,自然被认为是瑞物。从石头到童子,由童子化为雉鸡,又化为石头,似乎又回到了原点。至于雌雉变成的那块石头,是否还是“媪”?读者自可揣想。古人云:“后土富媪”“媪神蕃釐”(《汉书·礼乐志》郊祀歌),秦穆公“得雌者”,果然跻身晋、齐、楚之俦,成春秋一霸。秦人得陈宝在陈仓山(今陕西宝鸡天台山一带)立祠供奉,于史有征,但《列异传》称“至文公,为立祠,名陈宝”,显然将秦之世系颠倒了。文公是春秋秦国第二位国君,穆公为第九位,大致相隔百余年。《列异传》将事情移至穆公,大概是应合“得雌者霸”之说。

《怒特祠》和《梓树化牛》都是关于怒特祠的故事。这两则时间背景正是秦文公时。秦人砍伐南山大梓树。岂料斫处随即愈合,文公“乃遣四十人持斧斫之,犹不断”,这就像《三国演义》写曹操伐跃龙祠大梨树,“锯解不开,斧砍不入”。这大梓树亦是树神,但有山鬼与树神对话,道出其不能抵御的软肋,就是所谓“赤灰跋”一法(又谓“以朱丝绕树”)。其时有人树下偷听到这个阴招,报告文公,便“令士皆赤衣,随所斫以灰跋”。大梓树被斫断,即化为牛,蹿入水中。这头健硕而暴躁的大牛被称作“怒特”。秦人立怒特祠,就是祭祀大梓树化作的大牛,其祠立于武都故道县(这地名有歧说,这里不讨论),大致说来离着陈仓山不远。这个由树神转化为牛神的故事亦见于史家著述,裴骃《史记集解》、张守节《史记正义》等都有引录。

陈宝是石头的轮回,怒特由树化牛,此二物奠定秦灭六国之前的国家祭祀。《列异传》这两个故事与《史记·秦本纪》《封禅书》相关记述有着复杂的文字缠绕,亦互相印证。今之学者田天著有《秦汉国家祭祀史稿》(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5年)一书,对其中文献关系梳理甚详,可资参考。

石头和树木是人类最初赖以庇身之物,亦是初民的精神凝视,进而产生的原始信仰代入部落的宏大叙事,演化为各种神话主题。然而,秦汉以后民间淫祀大炽,拜物之风已转向个人化琐碎化趋势。《列异传》里还有这样一则故事:

豫宁女子戴氏久病,出见小石曰:“尔有神,能差我疾者,当事汝。”夜梦人告之:“吾将祐汝。”后渐差,遂为立祠,名石侯祠。

因祸祈福,缘物拜神,旧时芸芸众生大抵如此。但是,魏文帝曹丕记述这戴姓女子为小石头立祠祭拜,想来有些奇怪。曹魏建政一向注重制度与礼治,对祭祀有严格规定。早在后汉光和末年,曹操做济南相时,便有“禁断淫祀”之举(《魏志·武帝纪》)。曹丕做了皇帝后,黄初五年诏令严禁“非祀之祭”(《魏志·文帝纪》)。其后明帝曹叡亦遵从祖制,青龙元年申饬“郡国山川不在祀典者,勿祠”。

不过,戴氏是“豫宁女子”(豫宁,即今江西武宁县),立石侯祠是在东吴境内。或许对曹丕来说,无非是一桩异域奇闻。

书中《蒋子文》一则,也是东吴奇闻。谓:“蒋子文汉末为秣陵尉,自谓骨青,死当为神。”此条辑自《御览》,就这一句话,只说蒋某死后要封神,便辄然而止。这个故事在《搜神记》中有完整记述,称其追捕盗贼身亡,之后阴魂显形,一再胁迫吴主封侯立祠——

蒋子文者,广陵人也。嗜酒好色,挑挞无度。常自谓己骨清,死当为神。汉末为秣陵尉,逐贼至钟山下,贼击伤额,因解绶缚之,有顷遂死。及吴先主之初,其故吏见(子)文于道,乘白马,执白羽,侍从如平生。见者惊走。(子)文追之,谓曰:“我当为此土地神,以福尔下民。尔可宣告百姓,为我立祠。不尔,将有大咎。”是岁夏,大疫,百姓窃相恐动,颇有窃祠之者矣。(子)文又下巫祝:“吾将大启佑孙氏,宜为我立祠;不尔,将使虫入人耳为灾。”俄而小虫如尘虻,入耳皆死,医不能治。百姓愈恐。孙主未之信也。又下巫祝:“若不祀我,将又以大火为灾。”是岁,火灾大发,一日数十处。火及公宫。议者以为鬼有所归,乃不为厉,宜有以抚之。于是使使者封子文为中都侯,次弟子绪为长水校尉,皆加印绶。为立庙堂。转号钟山为蒋山,今建康东北蒋山是也。自是灾厉止息,百姓遂大事之。

蒋子文封神之事流传甚广,从《太平寰宇记》到《历代神仙通鉴》均有载录。《资治通鉴》居然提及其再度封神,说的是南朝齐梁间的事儿。

崔慧景之逼建康也,东昏侯(按,齐废帝萧宝卷)拜蒋子文为假黄钺使持节相国太宰大将军录尚书事扬州牧钟山王,及(萧)衍至,又尊子文为灵帝,迎神像入后堂,使巫祷祀求福。(卷一百四十四)

秦汉以后,谶纬之学日盛,国家祀典需要能够沟通上界的专门人才,儒生自可变身为方士,出入鬼神之道,此中情形可参阅顾颉刚《秦汉的方士与儒生》一书。《列异传》所记费长房、王方平、蔡经数辈,亦见东晋葛洪《神仙传》,这类人物如果不作庙堂顶层设计,便是在民间操弄方伎。书中所记费长房除魅、求雨、缩地三事,以及寿光侯劾鬼之术,《后汉书·方术列传》皆有载录,可见史家亦颇关注此类消息。不过,《后汉书》撰者范晔是南朝史官,他那些方士故事大抵引自《列异传》或《神仙传》。

《列异传》又有《鲁少千》一则,其事甚奇。

鲁少千者,得仙人符。楚王少女为魅所病,请少千。少千未至数十里,止宿,夜有乘鳖盖车,从数千骑来,自称伯敬,候少千。遂请内酒数榼,肴餤数案。临别言:“楚王女病,是吾所为。君若相为一还,我谢君二十万。”(鲁少)千受钱,即为还,从他道诣楚,为治之。于女舍前,有排户者,但闻云:“少千欺汝翁!”遂有风声西北去,视处有血满盆。女遂绝气,夜半乃苏。王使人寻风,于城西北得一死蛇,长数丈。小蛇千百,伏死其旁。后诏下郡县,以其日月,大司农失钱二十万,太官失案数具。少千载钱上书,具陈说,天子异之。

少千精于医卜巫祝,与鬼魅相周旋别有套路,转道诣楚,乃破局之术。治愈楚王小女,破了蛇精的蛊道。一阵妖风嚣声遁去,其阵脚大乱,大蛇小蛇统统暴毙。

方士本在似仙非仙之间,区区矻矻就是奔着升仙而去。传说有所谓“尸解”“飞升”的成仙大法,《列异传》当然不缺这一主题。卷首一则,标榜黄帝升天之事,曰:“黄帝葬桥山,山崩无尸,惟剑舄存。”(舄,即鞋)山陵崩裂之际,只见剑和鞋子,肉身分明形解销化,或尸解,或飞升,必是已达天庭。

又一则,谓蔡经成仙故事,曰:“蔡经与神交,神将去,家人见(蔡)经诣井上饮水,上马而去。视井上,俱见经皮如蛇蜕,遂不还。”蛇蜕或蝉蜕,亦是尸解之法。只是对照“山崩无尸”,这一招显得比较“low”。

《列异传》里有一篇很特别,极具想象力,却非鬼神之作,就是以复仇为主题的《三王冢》。这个故事许多人都熟悉——

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而成。剑有雄雌,天下名器也,乃以雌剑献君,藏其雄者。谓其妻曰:“吾藏剑在南山之阴,北山之阳;松生石上,剑在其中矣。君若觉,杀我;尔生男,以告之。”及至君觉,杀干将。妻后生男,名赤鼻,告之。赤鼻斫南山之松,不得剑,忽于屋柱中得之。楚王梦一人,眉广三寸,辞欲报仇。购求甚急,乃逃朱兴山中。遇客,欲为之报;乃刎首,将以奉楚王。客令镬煮之,头三日三夜跳不烂。王往观之,客以雄剑倚拟王,王头堕镬中;客又自刎。三头悉烂,不可分别,分葬之,名曰三王冢。

干将之子欲报杀父之仇,山中遇客,将自己的脑袋和父亲留下的雄剑都交付那位侠士。这是一种信托性的复仇之局,亦自有因袭,太史公笔下荆轲刺秦即为一例。荆轲见秦王,献樊於期首级;侠士见楚王,携赤鼻人头而来。当然,荆轲身后还有一颗人头,之前田光已毅然自刎。以死相激,乃为托付。《史记》记述信陵君救赵,侯嬴北向自刭以送公子,同样是舍命以求。从这类故事中能够读出一种信义,复仇者明知看不到事情成败,却预先付出自家性命。慨然付与执行者,自是基于对方的承诺。以信托作为情感铺垫,乃具古君子之风,悬于这一层,无疑加深了复仇主题的内涵。

此篇残酷而谐谑的结局最是出人意表,鼎镬里翻腾的三颗人头,不能分辨谁是谁,国王与草民,仇家、杀手与债主,统统扯平了,结果只能以“三王冢”葬之。这里边可有多重解读。剑有雌雄,暗合“得雄者王,得雌者霸”之说,复仇者、执行者最终亦成王者。

此则在《列异传》中是一个异数,是否出于是书当有疑问,《御览》引作刘向《列士传》。在魏晋以前的各种文本中,《搜神记》载述的故事最为完备。

鲁迅小说《铸剑》取材于此。赤鼻原是“眉广三寸”,小说里作“眉间尺”,并替换为人名,原文称作“客”的侠士,则为“黑衣人”。

与鬼神关系不大的还有《冯贵人》一则,事涉东汉桓灵时期宫闱争斗。

汉桓帝冯夫人病亡。灵帝时,有贼盗发冢,七十余年,颜色如故。但小冷,共奸通之,至斗争相杀。窦太后家被诛,欲以冯夫人配食。下邳陈公达议:以“贵人虽是先所幸,尸体秽污,不宜配至尊”。乃以窦太后配食。

“配食”一语,这里指祔祭桓帝。《后汉书·皇后纪》谓桓帝先后有梁、邓、窦、董四位皇后,又称“帝多内幸。博采宫女至五六千人”,所宠幸宫女往往选为贵人。虽然《皇后纪》未提及冯氏,这冯贵人确有其人,冢墓被发亦确有其事。《后汉书·段颎传》说到这事情,建宁三年,段颎为河南尹,“有盗发冯贵人冢”,因受牵累左迁谏议大夫。至于“窦太后家被诛”,是指窦后之父、大将军窦武谋诛宦官不成,反被中常侍曹节等矫诏灭除。熹平元年(172),窦太后崩,宦官们不欲将之列入宗庙牌位,拟用冯贵人祔祭,遭士大夫反对。“下邳陈公”即陈球,据《后汉书》本传,陈球坚持以窦后配食,提出冯氏不宜祔庙的理由:“且冯贵人冢墓被发,骸骨暴露,与贼并尸,魂灵污染,且无功于国,何宜上配至尊?”这跟《列异传》所述相符。东汉政治常态是太后临朝,宦官弄权,故外戚与宦官缠斗不已,士大夫厌恶宦官,往往与太后、外戚结援。

所谓“七十余年,颜色如故”,应是鲁鱼亥豚之误。桓帝践祚在本初元年(146),灵帝崩于中平五年(188),桓、灵二世连头接尾仅四十二年,而冯墓被盗发在建宁三年(170),就算冯贵人死在桓帝初年,至盗发之日不过二十余年。《冯贵人》一则,辑自《类聚》卷三十五,其书正作“七十余年”。《搜神记》此篇亦作“七十余年”。

《列异志》的作者究竟是否为魏文帝曹丕,历来有争议,却是迄无定论。但有一个问题,一再被人提起,就是其中某些篇目出现曹丕之后的事况。如,鲁迅指出:“文中有甘露年间事,在文帝后。”(《中国小说史略》第五篇)“甘露”是高贵乡公曹髦的年号,出现于《公孙达》《栾侯》两则,而曹丕之后的叙事内容还有鲁迅未提及的几处,兹举述如下:

《王臣》(《搜神记》江绍楹校注本题作《饭臿怪》)的故事发生在“景初中”,那是魏明帝曹叡的年号。

《周南》一则,时间在“正始中”,那是魏主齐王曹芳的年号。

《弦超》一则,原无时间标记,《搜神记》作“嘉平中”,那是曹芳的第二个年号。

按曹魏世系,叡、芳、髦,都在丕之后。

不仅是年号的问题,人事与职官、地理方面亦可检出若干错舛。如《华歆》一则,提到华歆后为太尉,据《魏志·华歆传》,文帝在位时,其为司徒,明帝即位后才“转拜太尉”。

又,《蒋济》一则,称“蒋济为领军”,领军,即领军将军,《魏志·蒋济传》,文帝时,蒋济尚为东中郎将,明帝时为护军将军,加散骑常侍,至齐王芳即位“徙为领军将军”。

又,《鹄奔亭》一则,说到交趾刺史周敞为苏娥报冤,其实周敞是晋人。《晋书》周敞无传,是书《地理志下》记曰:“顺帝永和九年,交趾太守周敞求立为州,朝议不许,即拜敞为交趾刺史。”(《晋书斠注》:“永和终于六年,疑‘九’为‘六’之误。”)按,《搜神记》亦有此篇(汪绍楹校注本题作《苏娥》),但“周敞”作“何敞”。汪注本“汉九江何敞,为交州刺史”句下注曰:“见《后汉书·何敞传》。”这条注释明显有误。本传谓,何敞“扶风平陵人也”,并非九江人。检视其履历,亦未曾出任交州刺史。可见,晋之周敞并非汉之何敞,《搜神记》及校注者均误。

又,《傅氏女》一则,所称“北地傅尚书”,即三国魏之傅嘏。《魏志·傅嘏传》:“傅嘏字兰石,北地泥阳人……正始初,除尚书郎……曹爽诛,为河南尹,迁尚书。”不过,嘏传又提到其伯父傅巽“黄初中为侍中尚书”。那么,“傅尚书”是否指傅巽?“黄初”正是魏文帝年号。但傅巽为“侍中尚书”,乃“侍中省尚书事”之简略说法。也就是说,其本官是侍中,只是兼领尚书事而已。所以,“傅尚书”应当是傅嘏,而“正始”又是曹丕身后之事。

又,前述《石侯祠》一则,豫宁(今江西九江武宁县)这地名与时间不合榫,曹丕在世时这地方还不叫豫宁。后汉三国时期,此地属豫章郡,《续汉书·郡国志》作“海昏侯国”,后改西安县,晋太康元年改豫宁县。

另外,《邓卓》一则,称“吴时,长沙邓卓为神”云云,亦有疑点。以“吴时”作为朝代标识,《搜神记》里多见,如谓“秦时”“汉时”之类,显然是后世之人口吻。曹魏与东吴并峙,文帝登基前魏蜀吴三方均采用汉献帝建安年号,魏国既立,孙权便北面称臣(曹丕在位时,东吴虽有年号,尚未建国),很难想象曹丕会用“吴时”称述东吴事况。

“钩沉本”《列异传》仅五十则,时间不合辙的就有十余者,难怪有人质疑此书是否曹丕所作。所以,《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著录《列异传》均作“张华撰”。张华(232-300)是魏晋官员、诗赋家,其出生时文帝已崩,卒于晋惠帝永康元年。张华有淹博之名,号称“博物洽闻,世无与比”,而且“图纬方伎之书莫不详览”(《晋书》本传),他最有名的著作就是讲述神怪异说的《博物志》。将《列异传》列于张华名下,感觉似较靠谱,其实别无佐证。曹丕之后那些篇目或是张华所增补,将张华视为是书合著者亦是一种说法。

《列异传》不管是否曹丕所作,或是否张华所补,肯定不晚于魏晋之世,因为南朝宋裴松之注《三国志》,北魏郦道元注《水经》,皆有征引。鲁迅《中国小说史略》讲六朝之鬼神志怪书,首先介绍的就是它,不啻开山之作。不过,这类神异鬼怪叙事原本并非文学创作,其性质倒是很难归纳,而古人通常视如历史著作,如隋志是将《列异传》置于史部杂传类,并未列入小说。旧唐志仍列杂传类,新唐志方归入小说类。

六朝人作鬼神志怪,大抵并无虚构意识,那是他们信以为真的东西。按鲁迅的说法,“六朝人并非有意作小说,因为他们看鬼事和人事,是一样的,统当作事实”(《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史传与小说确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有故事。然而,这里边抑或不乏无意识虚构,如“山崩无尸,惟剑舄存”,想象的空间就很大。人世与鬼域并非异次元,实是表达想象与推理的某种互动关系。故事即是演义之局,这是中古时期的写实主义。诚如鲁迅所言:“人鬼乃皆实有,故其叙述异事,自视固无诚妄之别矣。”(《中国小说史略》第五篇)

六朝志怪作品甚夥,《列异传》之后,又有干宝《搜神记》、陶潜《搜神后记》、刘敬叔《异苑》、刘义庆《幽明录》、王嘉《拾遗记》、吴均《续齐谐记》,等等。当然,各书叙事多有重叠舛互,如《搜神记》与《列异传》相同篇目有二十则之多。这类志怪书固有许多意义不明的“残丛小语”,使可读性大打折扣,却也有一些叙述相对完整的故事。作为中国小说早期叙事形态,自然有其不可低估的示范意义,这些作品与《世说新语》等志人小说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后世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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