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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是一味药,苦涩但能治疗乡愁
来源:文艺报 | 张二棍 王 选  2023年06月21日08:11

王选,一九八七年生,甘肃天水人,青年作家,中国作协会员。曾获人民文学新人奖、华语青年作家奖、丰子恺散文奖、长安散文奖等。在《人民文学》《中国作家》《小说月报》《小说选刊》发表大量作品。已出版《南城根:一个中国城中村的背影》《那些被光照亮的陌生人》《最后一个村庄》等。

王选,一九八七年生,甘肃天水人,青年作家,中国作协会员。曾获人民文学新人奖、华语青年作家奖、丰子恺散文奖、长安散文奖等。在《人民文学》《中国作家》《小说月报》《小说选刊》发表大量作品。已出版《南城根:一个中国城中村的背影》《那些被光照亮的陌生人》《最后一个村庄》等。

内秀、务实、真诚……这些我定义的大众化标签,与其说是夸赞王选,毋宁说是在消解和稀释一个鲜活多变的青年作家。在微信尚未出现的年代,我与王选已是多年的QQ好友。尽管没有太多联系,可他却因那一本本优秀的作品,横亘在我的视野里。随着“80后”这一代作家的逐渐成熟和定性,王选却以广博而丰饶的写作,愈来愈成为那个不可被回避的多栖作家。也许,“多栖”这样的字眼都是对王选的怠慢;也许,在他心无旁骛的书写中,早已抛却了文本的束缚。他正携带着自己的兴趣、骨血、精魂,在文学中穿堂过室,拂袖而立。他的文字,也仿佛錾刻在陇原大地上的一枚枚朱红大印,让人肃然。

——张二棍

一个人应该拥有乡村经历,这样他的人生才会丰盈

张二棍:漫长的乡村乃至城中村生活,曾经的师范读书经历,其后的电视台记者生涯,这种种生活状态,必然滋养和影响着你的写作。在这样的生命经历里,你有没有觉得丢失了什么?而你从中获得的品质和经验又是什么?

王 选:我曾将我30余年的生活大概划分为两个阶段,即15岁和30岁。15岁之前,我拥有完整的乡村生活,在乡下,我念书、放牛、戏耍,跟随父母务农,和任何一个乡村孩童无异。15岁之后,我来到城市上学,是一名师范生。在师范学校,我开始学习写作。那时候,我带着农村孩子进入城市后的自卑、内向,在作业本上写下自己的零散情绪和青春期的懵懂。毕业后,我到电视台当记者,很辛苦,但也因记者身份经见了很多,认识了社会的繁杂和冷暖,这些也成为了我写作的重要素材。

如今,回头再看这些经历,我从未觉得有何丢失,就像脚下的泥土,没有一粒是多余的,它们凝结在一起,成了一条可供行走的路。一个人应该拥有乡村经历,这样,他的人生才会丰盈。城市经历我们最终都会拥有,而乡村经历却难以弥补。此外,作为一个写作者,应该更多地去参与社会,丰富阅历。我喜欢和各种人打交道,喜欢和他们闲聊。在和不同人的交往中,能看见这个社会的辽阔和深邃之处。

这些经历,让我学会了低调、沉稳、独立、悲悯,如同一株草,结着籽种,站在秋天的地埂上,风吹,它动,风不吹,它不动。

张二棍:非虚构、小说、诗歌、散文……不得不说,无论写实还是写意,你都在用自己的作品昭告着读者,文体并非藩篱。而你也一直用跨文体的方式,在有形与无形之间构建着自己的精神世界。请问你如何看待自己这样魔术或实验般的写作?它们彼此之间的联系是什么?

王 选:我一直觉得文体只是一种外在的形式,即“怎么写”。相比于“写什么”,或许形式就是其次了。另外,我们写某个对象,用何种文体,是由写作对象本身决定的,哪一种文体更适合,我们就选择哪一种,而不是我们决定了形式,再去找写作对象。这是我的个人认识,未必准确。就像我的《最后一个村庄》一书,文本架构是采用小说的写法,而情感则是散文化的,所采用的素材是非虚构的。如果要定义的话,就叫跨文体。反正这个词也不新鲜了。我只是觉得这样写,更能表达我,更适合这本书。写成以后,它似是而非,它模棱两可,甚至它难以界定,我觉得挺有意思。

张二棍:多大的时候,要立志于写作?有没有某个刻骨的时刻,某件铭心的事件,改变了你的写作?

王 选:我好像从未立过写作的志向。我不喜欢立志,它会让人紧迫,或者有徒劳感。我喜欢顺其自然。上师范时,写作是一种情绪表达。工作以后,写作是一种生活呈现。如今,写作于我,成了一种职责、状态和生活的一部分。我知道我要写,也能写,那就写吧。还是像那株草,自由地生长,它发芽,它开花,它结籽,是它的职责、状态和生活。

至于写作中刻骨铭心的事,好像也没有,毕竟人间事大都平淡。要说记忆深刻的,应是2013年前后,我开始写《南城根:一个中国城中村的背影》。那时候,我和一群朋友热衷于诗歌,并在QQ群里整天高谈阔论,到晚上依然喋喋不休。我是一个比较自律的人,到十点多,我会放下手机开始写作,到凌晨一点左右,写一千来字,关掉电脑,又开始到群里去闲扯。这样的状态持续了很久,最后写成了18万字。如今,我应付于人事,出没于酒场,日渐油腻,写作也多是迟钝,倒是很怀念那段时光。

那些作品中的面孔、声音、故事,都来自低处,我用文字的火光将他们照亮

张二棍:《南城根:一个中国城中村的背影》《那些被光照亮的陌生人》《最后一个村庄》,这些作品带给我们很多关乎平民生存的思考,大家都活在一个价值观急剧变化、更迭、混合的时空之中,有苦痛和欢愉,也有挣扎与救赎。而你作为描述者,笔下肯定有着艰难的取舍、裁剪、分割。如何看待你作品中的面孔、声音、故事?

王 选:这三部作品,有一个共同的地方,就是都用第一人称去叙述。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我在讲述我们的故事。我是我们平凡者中的一个,只是我们所对待生活的方式,或者谋生的手段不同,我只是我们中的写字匠。我写我们在这个时代的悲喜、爱恨、困顿和身不由己,还有坚韧。

那些作品中的面孔、声音、故事,都来自低处,来自被忽略、被遮蔽的部分,我用文字的火光将他们照亮,且呈现在这个世界面前。

张二棍:我们这一代人有很浓郁的乡愁,你在《最后一个村庄》一书中,写麦村的故人故事,也写麦场的风俗习惯,极为详尽,让人心生温暖。这么多年,对于故乡,你是一种怎样的情感?

王 选:对于乡村,或者说,对故乡的感情,我觉得是变化的。幼时,不知山外天地,故乡就是整个世界。后来,少年时分,立于山顶,远眺群山绵绵,总想着离开这大山,去开阔处闯荡。再后来,真是离开了,却又有几分不舍,而能回去的时日也不多,故乡就成了一根线,用亲人、乡情、节日和回忆牵扯着,而故乡的印象,也似乎只有春节期间的白雪皑皑和红对联,至于春花、麦浪、秋实,则没有了。而如今,故乡是一味药,苦涩,但能治疗乡愁。

说到此,便会想起蒋捷的词: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 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如今,少年听歌已成往事,正值壮年之际,却客处他地,难以归乡,如水中不系舟,四处飘荡,唯有西风渐紧,鸿雁从故乡捎不来书信。

多在这辽阔的大地上走走,多去见识这世间不同群体的悲喜

张二棍:在你的创作生涯中,有哪几篇作品是希望被读者特别关注的?这些对你自己的写作乃至人生又有什么特殊意义?

王 选:这么说吧,应该是每一篇。写作者,应该对文字怀有敬畏之心。记得小时候,祖母不识字,但看到有字的纸片遗落在地,她总会捡起来,小心翼翼折叠好,压在席垫下。她不认识那些字,但她知道对文字敬畏。所以,我认真对待我的每一篇文章,它们都是我的用心之作,或许它们并不完美。但因为用心,所以值得被更多的人看到。

张二棍:你作品中历历可见的乡愁,呈堂证供般出现在你的写作中,你觉得身处甘肃这样一个地域,会给自己的写作带来怎样的困难和便利?有没有想过,如果自己是在北京、上海、纽约……你会好奇什么,关注什么,写下什么?

王 选:甘肃远在西北,它离文学的“中心”是遥远的。遥远就容易被忽略和被遗忘,在文学的话语中被人鲜有谈及。而要到文学的“中心”去,就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就要始终保持在场者的身份,否则,在这个易逝和速朽的时代,就会被轻而易举淹没掉。

好在凡事都有两面性,一个人远离“中心”,且善于独处,他会安静下来,会剔掉喧哗和跟风,会思考得更为深沉。文学是安静的事情,任何喧嚣和热闹都会被时间的风吹掉。热闹仅是片刻的,那些欢愉在长久不息的文学之河中微不足道。

如果我在北京、上海或者纽约写作,我想我会写得更好,或者更烂,哈哈。以前,我或许会有这样的想法,现在没有了。就如同我上了师范,而没有参加高考,我以前也想,我如果上了高中,上了大学,会是什么样的,现在不想了。想来毫无意义。或许,一个人要走某一条路,冥冥之中都是有哈数(方言,规律或定数的意思)的,如果我在别处写作,我想定然没有这些作品,因为没有了这样的生活和经历。

张二棍:如果让你用五个词汇,来概述自己理想中的写作,你会用哪几个?为什么?你会对已经写出来的作品感到惊讶、喜悦、困惑吗?

王 选:挚爱、时间、行走、未知、坦诚。这五个词,未必准确。

首先要爱,对文学,对文字,爱是根本,没有热爱,一切无从谈起。还有时间。一个写作者应该有相对充足的时间去思考,去写作,当然,完全的自由会让人无措,再说,人都会陷入生活,养家糊口,生儿育女,没有绝对的自由。行走,应该多在这辽阔的大地上走走,多去见识这世间不同群体的悲喜。大地和世间生长的故事,远比我们闭门造车、苦思冥想来得真切、繁复和尖锐。还有未知,当然不是盲目。对下一部作品,或者下一篇作品始终怀有新意和好奇,是文学迷人的地方之一。最后是坦诚,在文字中与自己、与读者坦诚相见,而不是掩饰和做作,甚至故弄玄虚。

我对写过的作品,回看得少,就像母鸡下蛋,蛋已成型,无法改变,就让它那样吧。偶尔翻翻,也有惊讶,觉得自己写得挺好,有时也觉得稚嫩,有遗憾,如果重写,会不会更好呢?或许不会吧。

张二棍:你曾说过:“写出好作品,拥有读者,淘洗人的精神,并长久留存下去。这是一个写作者的理想吧,也可以说价值追求。”请谈谈自己理想中的作品是什么,也说说自己渴望怎样的读者。

王 选:我在给一个朋友的书稿的序言中曾写过这样一段话,也代表着我的态度,关于文学和生活的,录于此:

年轻时,喜欢大雪,就如同写文章,爱大块修辞,才觉显出自己才气。后来,就喜欢薄雪,多少随意,留有余地。写文章,也就收敛着了。到如今,立冬,倒是喜欢起了冷。雪,下不下都无所谓了。而冷,才是生活的根本。写文章,也如淡水了,水中捞月,水含薄冰,水流东去,都是随随便便的,这样多好。

每一个写作者,都希望拥有理想读者。作品写出来,读者在寻找它,它也在寻找读者。我的理想读者是什么样的呢?长久地阅读我的作品,且能感同身受。有人说:“在书籍铺成的永恒困惑之路,你必会遇见和你做同一种梦的人”。(网上发现的这几句,不知道出自谁,借用过来)理想读者,就是那些做同一种梦的人。

张二棍:写作是作家的天职,同时也是信仰,据我所知,你近期即将出版几本新作,有长篇小说,有短篇小说集,有非虚构……你是如何保持创作的专注与热情?

王 选:我不算一个创作量很大的写作者,一年也就写10万到15万字,集腋成裘,慢慢积攒而成。长篇小说《青山隐》是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题材的。小说集《彩虹预报员》复杂一些,有关未来和此刻,有关救赎和隐忍,有关城市深渊和故乡坟土。非虚构作品《风居住的麦村》(暂定名)写我近些年在时令节气回到故乡的见闻和思考,它和《最后一个村庄》一道,构成了我对故乡之情和认知的经纬线。这几本书,应该今年都能出版,我是幸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