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意的乡村”与“真实的乡村”如何兼顾
长期以来,很多的乡村题材写作存在着一个共性的问题:作家离开乡村,来到都市,然后把乡村当作一种乌托邦,对乡村进行审美化想象,并试图以此来对抗城市的生活状态和价值观。在很多作品中,作家表达对乡村世界的爱的目的过于强烈、急切,导致他没有能够冷静地观察农村经验的细节、农村世界的生命力。从某种程度上说,作家表达“我对乡村之爱”的欲望,远远大于表达“乡村真实状况”的欲望,由此引申出很多问题:如何真实地书写乡村的美好?如何以文学呈现乡村的丑恶?“诗意的乡村”与“真实的乡村”如何兼顾?
乡村是美好的,但我们必须以真实的细节来呈现,才能让读者感到信服。特别是在诗歌写作中,诗人不能一味地通过直抒胸臆来表达对故乡的热爱和思念,而是必须通过真实的细节和意象来展开书写。有时候,有些意象很真实,是现实生活中真实存在的,但直接搬到诗歌作品中,并没有什么美感。诗人必须进行诗意的转化和提升,注入自己的情感,使之变成崭新的诗歌意象。经过这样的处理之后,即便有些意象和细节不符合现实生活逻辑,诗人也能够通过强大的情感力量来弥合这种不合理性。杜甫的“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如果非得用现实逻辑来考量,是非常不合理的,但我们照样接受了,因为我们被作者的情感感染了。
乡村的美好,不仅在于美好的风景,更在于乡村中蕴含着我们这个时代所急需的乡村伦理、乡村道德。诗人和作家们有责任将之呈现出来,使之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精神来源之一。北京作家凸凹在其散文集《故乡永在》中就试图书写出“大地的生命哲学”。作家深入到乡村世界的内部,写出其中细腻感人的细节,并通过这些细节表现乡土世界的精神价值。乡土社会并未过时,它其中所蕴含的许多价值因子,会成为我们现代生活中非常重要的部分,让我们能够更好地把握自己与时代的关系。也就是说,作家要真正自信地表达出乡土本身所具有的生命哲学,让这种“哲学”与当下的这个时代产生某种对照关系,从而重新释放乡村世界的精神力量。在这样的写作中,任何关于爱和同情的“表态”都是无足轻重的,写作者要放下自我,沉下心来,真正体会乡村世界的细部经验。
有些写作者聚焦乡村之“美”,同样也有写作者聚焦乡村之“丑”。但写丑,不应该仅仅停留在客观呈现丑的层面,还应该通过这些书写表现出深刻的人性。法国诗人雅姆在《群鹤——致彼尔·罗逖》中写了一个虐待可怜狗的老乞丐。老乞丐无情地虐待狗,但我们不会感到过于血腥,这其中的原因在于诗人做到了美丑对照、以丑写美,进行了很好的审美升华。在这个乡村世界里,人们没有放弃“群鹤掠过灰色天空”的美好想象,在书写老乞丐的无情时,诗人没有忽略对老狗忠诚形象的抒写,美与丑、善与恶保持了很好的比例,达到了相对的平衡,让我们对丑更加痛恨,对善更加向往。正如雨果在《〈克伦威尔〉序言》中说,“丑就在美的旁边,畸形靠近优美,丑怪藏在崇高的背后,美与恶并存,光明与黑暗相共。”作家艺术家必须用审美的理想去征服黑暗丑恶,以美裁判丑,从而使人产生胜利感而激起愉悦之情。
总之,乡村世界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在文学创作中片面地书写极端之美或极端之丑,都可能是行不通的。乡村世界也不是封闭的,乡村与城市之间的界限已经越来越模糊,常常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因此,作家要真实地呈现乡村世界的丰富性,注重考查城乡之间的复杂互动,并注重进行文学性的美学转化,这样才能在写作中兼顾“诗意的乡村”与“真实的乡村”,创作出更多具有时代特色的优秀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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