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评奖办公室公告 [2025年]第1号
第十二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参评作品征集于2025年4月11日开始,5月31日截止。评奖办公室对所有申报作品进行了审核,初步认定725部(篇)作品符合规定的参评条件,其中,小说310部、诗歌29部、童话71部、寓言5部、散文35部、报告文学(含纪实文学、传记文学)25部、科幻文学40部、幼儿文学21部、儿童绘本126部,以及青年作者短篇作品63篇。
现将参评作品目录在《文艺报》和中国作家网http://www.chinawriter.com.cn公示,如发现不符合评奖条例及征集公告所列参评条件的作品,请向评奖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5日至6月29日。
评奖办公室电话:010-64489815、64489978,电子邮箱:etwxj2025@163.com。
特此公告。
第十二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评奖办公室
202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