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一条河流
我相信,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条河流,它是贯穿于一个人一生的记忆的,从童年、青年到中年,乃至老年。
而横亘于我心中的那条河流,当是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铁热克镇的喀普斯朗河。
关于这条河流的记忆,它几乎占据了我童年深处最为美好和温暖的地方。
我出生在贵州黔西北的一座小村庄里,那座村庄叫羊子坡,但从来没有羊,土地贫瘠、缺水,无法耕种稻谷,人们除了种植玉米,只能兼种洋芋、黄豆等作物。
此前,我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我父亲骑着马带我到二十多里远的集镇赶场的长石街。
而那些往事,全靠父辈口述得知。
一九九三年夏天,我在新疆的伯父回家探亲,此时他已经从新疆阿克苏兵团转业多年,被分配到铁热克镇的火电厂上班。
那次探亲的目的,一是感谢当年送他去当兵的公社大队长,临行前送了他一双解放鞋,彼时他不过十四岁,二是想接我们全家过去。
我的祖父与祖母极不情愿,按照当地习俗,他们在五十岁的时候,就已经为各自备好了一口棺材,此后更是未曾真正踏出过这座村庄。
这件事情,以祖父母的极力反对闹得不欢而散。
伯父回到新疆后,来信和我父亲商议,决定重启去新疆的日程。
那年秋天,我的外祖父特意砍了一棵杉木,置办了一口箱子,用于作为给女儿远行的礼物。
他当然不知道新疆在哪里,连我母亲也不知道,他们连四十公里之外的大方县城都没到过。
对于新疆的各种憧憬,在我父亲与舅舅之间的摆谈中散溢开来。
那个时候,我们家是较为贫困的,按我母亲的说法,家中凡有客人,我父亲总要出去借米,多数时候是玉米粉掺白米。
就是这个样子,两岁多的我已经能辨别出白米饭的口感比玉米面好,会偷偷用碗盛着米饭躲进自己的被窝里。
我父母把那一季的庄稼收完,就带着我和我弟踏上去往新疆的火车,留我小叔在老家陪我祖父母。
中间转坐客车的时间不算,仅从成都到乌鲁木齐的火车,就坐了七天七夜。
路上,我母亲有些后悔,窗外是一望无际的戈壁,以及褐黄色的看不到庄稼的山,而我看见奔跑的马群时,就趴在窗口喊:
“舅舅,舅舅!
”那个时候,我的舅舅正学着做牛马生意。
到达铁热克镇的前半年,由于时处冬春两季,找不到什么活儿干。
在伯父伯母的安排下,我们住进了铁热克镇一个叫羊场的维吾尔族村庄,他们定期给我们送粮油。
那一片,有很强的城乡接合部特征,一边是火电厂、化肥厂、水泥厂,一边是农耕田地。
没读书之前,我们家曾在河上游的米吉克煤矿居住,我母亲带我和我弟,父亲挖煤。
开始那两年,我们辗转过多处煤矿,但都没有远离过喀普斯朗河。
后来读书,必须要到有学校的集镇,我们又搬回了铁热克镇的羊场,喀普斯朗河离得就更近,开门可见。
我对那条河最初的记忆是畏惧,母亲叮嘱不能去河边玩,说曾有小孩被河水卷走,它几乎成了一处禁地。
我记得河对岸也有一座村庄,那里的人要过来,就得经过一座独木桥。
没有涨水的时候,女人走桥,男人骑马。
涨水的时候,人就滞留在对岸。
小孩子最爱看涨水,浑浑黄黄的,大人小孩都站在很远的地方,看着河水裹挟树木,吞噬田坎,既兴奋又害怕,既雀跃又胆怯。
除了夏季,其他时候都不怎么涨水,那时候的喀普斯朗河极其安静。
在河边,每隔几百米的地方就有一座水塔——圆柱形的房子。
那些房子令人生奇,门常年紧闭,很少见人出入。
我们放学后,经常背着书包趴在窗口上往里看,想知道里面到底藏着什么。
后来晓得,整座火电厂的饮用水都从这些水塔而来。
经常,有维吾尔族老人扛着铁锹沿着河边行走,他们寻觅合适的地方,用铁锹在河边开一道口子,把河水引进麦地、苜蓿地、油菜地灌溉。
多数时候,水还会淌进村庄,维吾尔族妇女们就聚在一起洗衣服,言笑晏晏。
村庄有一个集体性的羊场,专门用来关羊,每家每户的羊编上红色的号,维吾尔族汉子除了种地,还要负责轮流放牧,只是去的地方都不算远。
父母经常会带我们去村口的油坊碾清油,有时割上两三公斤牛羊肉。
这样,小孩子之间渐渐熟识,一起摘果子,一起玩弹弓,一起坐滑冰车,互赠玩具和零食。
维吾尔族小孩似乎在射击和手工方面更在行,我们把捡来的瓶子码在围墙上,他们只要弹弓里装上石子,一瞄一个准。
我们家周边的几排平房,住的全是汉人,卖菜的、进厂的、干工地的,都有。
这些人里,就是没有开商店的,商店是维吾尔族人开。
柴米油盐总是生活中离不开的部分,长期买卖,人与人之间变得熟络起来。
大人们的世界比小孩广阔,互赠东西是常有的事,比如某家的人回内地,用不了的家具就赠出去,他们吃不完的酸奶子,就会邀请我们去,彼此做客。
羊场村子里有两棵五六人环抱粗的桑树,晚上挑着白炽灯我们也要去摘桑梓,顺便留在别人家吃一下手抓饭。
看港片、学习弹布尔就成了常事,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电视机和VCD是标配,不管维吾尔族还是汉族小孩,聚在一起看片就讨论剧情,最爱的就是刘德华、周润发、李连杰他们演的动作片。
除了窝在屋里,我们还在外面捡废铁。
火电厂是座大厂,三座冷却塔,好几座厂房,老厂区和新厂区都住人,围墙围的范围特别广。
天气干燥,排水道里干净得没有泥土和积水,天晴的时候,我们就顺着地道爬进去捡废铁,有时候会碰上铜管铝块这类更值钱的东西。
卖得钱,就互相请客买羊肉串、买牛肉面、买凉皮子吃。
在铁热克镇,混杂着天南海北的口音,人们为了生活集聚于此,又因生活而作别。
和其他厂里工人一样,伯父家搬去了库尔勒,如今已近七十,定居在那边。
作别的意义,在小孩子看来,就是大人们多了一次聚在一起吃饭喝酒的机会。
小孩们当然会赠送心爱的玩具,但往往意识不到,再见很可能也是再也不见。
终有一天,轮到我们离开那里,成为别人相送的人。
很多人在记忆里逐渐变成一种符号,比如曾经带我父亲学电焊的陕西人老唐、租我家房子住的四川人刘老板、和我母亲特别好的湖南湘西的一个阿姨,以及养猪很厉害的重庆人张飞……
《大宛其的春天》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写就的。
可以说它是我在自我沉湎,也可以说是以另一种方式对过往作别。
多年后,那座养育很多务工者的火电厂关停了。
后来,听小学同学说,那地方改成了南疆著名的温泉旅游小镇,原先破旧的羊场村庄换了新颜。
有一次刷“抖音”,我看到那里新建了一条公路,厂房也被改造了。
对我自己,说不出是喜是忧……
如果有那么一个地方,在写作时需要寻求灵魂的安放,我想只有喀普斯朗河能带给我内心的宁静与祥和。
如果把一个人童年居住的地方定义为另一个故乡,我想,远离它是为了更好地回望,回望是为以另一种姿态远离。
它还好吗?
它变了吗?
它还存在吗?
它如今以怎样的形式存在?
有些东西,或许只有从我离开它的那一刻起,它的意义才真正从我体内生长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