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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纳西•威廉斯的青春期困扰

来源:上河卓远文化 | 田纳西·威廉斯  2018年10月25日07:56

《田纳西•威廉斯回忆录》是二十世纪传奇剧作家田纳西•威廉斯唯一一本亲笔自传,作者在书中坦诚地回顾了自己跌宕起伏的一生,不仅披露了许多著名戏剧的缘起与创作过程,还忠实讲述了其不畏艰难永攀艺术高峰的奋斗经历。

“这是一本赤裸裸的‘忏悔录’,作风大胆,美国文艺界为之咋舌,当然也有嗤嗤的笑声。但威廉斯一向我行我素,旁若无人,他描写人类感情从来不加掩饰,这是他作品感人的地方。他在自传中,有勇气把自己的内心感情和盘托出,实在也就不足为奇了。”

——白先勇

选 读

我的青春期有很多困扰,我因此受到伤害,关于这一点我想已无须多言。这些困扰在青春期之前就开始了—我认为它们显然早在童年时期就扎下了根。

在密西西比州度过的人生前八年,是我最为天真快乐的时光。这是因为与我们同住的亲爱的外祖父母戴金夫妇使得家庭氛围慈爱而和谐。还因为有我姐姐和我们家美丽的黑人保姆奥齐所在的那个天然、甜美的半幻想世界,它与世隔绝,别人几乎都看不见,只有我们三人的神秘小圈子能看见。

那个世界与那段迷人的岁月,因我们突然举家迁往圣路易斯而告终。搬家前我生了一场病,被密西西比州一位小镇医生诊断为白喉及并发症。这场病持续一年,险些致命,不仅使我的身体、也使我的天性发生了巨大改变。患病前,我是个精力旺盛、生性好斗、几乎爱欺负人的小男孩。而病中,我学会了一个人玩自己发明的游戏。

仍历历在目的有一种牌戏。不是接龙。那时候我已读过荷马史诗《伊利亚特》,我将黑牌与红牌当作为特洛伊城而战的敌对两军。王族—希腊军与特洛伊军的人头牌—是国王、王子和英雄;数字牌则是普通兵士。他们以这种方式作战:我将一红一黑两张牌合掌相拍,脸朝上掉落在床的那张算是胜者。罔顾史实,特洛伊的命运仅凭这些牌的小小比武决定。

在生病和独自游戏的这段时间里,我母亲过度热切的关怀种下了我的阴柔气质,令我父亲大为不满。我注定将成为异类,偏离东田纳西拓荒英雄的族谱。

我父亲家世显赫,而今至少在名声上已稍显没落。他是这些人的直系后裔:田纳西州首位参议员、金斯芒廷的战斗英雄约翰·威廉斯,田纳西州首任州长、“诺利查基人”约翰·塞维尔之弟瓦伦丁·塞维尔,以及西部领地(田纳西成为联邦一州之前的称呼)首任总督托马斯·拉尼尔·威廉斯一世。根据公开发表的系谱记载,塞维尔家族可以追溯到小小的纳瓦拉王国,家族一员的保护人曾是波旁王朝的君主。后来家族依宗教信仰不同分为两支:罗马天主教徒与胡格诺教徒。天主教徒保留格扎维埃(Xavier)的姓氏;胡格诺教徒则在圣巴托洛缪大屠杀时逃亡英国,并更姓为塞维尔(Sevier)。圣弗朗西斯·格扎维埃(St. FrancisXavier)使许多中国人皈依天主教—在我看来,这是一项英勇却不切实际的事业—他是我们家族最为世人所知的一位。

我的祖父托马斯·拉尼尔·威廉斯二世承先人之志,在失败的田纳西州州长竞选活动中,将自己和妻子的家产挥霍殆尽。

诺克斯维尔那座威廉斯家雄伟的老宅子如今已改建成一所黑人孤儿院—也算得其善终。

采访记者和访谈节目主持人最不厌其烦地向我提的问题是:

“你出生在密西西比州,那‘田纳西’这个名字怎么得来的?”以上就是我笔名的由来了—也显示了我南方人攀附家谱的缺点。

我父亲科尔内留斯·科芬·威廉斯在成长过程中很少受到他母亲温情的影响,因为美丽的伊莎贝尔·科芬·威廉斯女士二十八岁时因肺结核过世。所以,我父亲的性格粗犷而强悍。他在贝尔巴克尔军校就读时,也并未磨砺得温驯些,大部分时间都因违反校规而在禁闭室里度过;禁闭室唯一的食物是大头菜,这是他从不允许我们家饭桌上出现的一种蔬菜。在田纳西大学学了一两年法律之后,美西战争期间,他参军当了少尉,感染伤寒,掉光了头发。我母亲声称,他仍旧很英俊,直到他开始酗酒。我从没见过他戒酒和英俊的样子。

不过,大量饮酒对一个密西西比旅行推销员而言,算不上什么坏事。在电话公司短暂工作之后,他转行做了皮鞋推销员,这个四处走动的工作他做得很成功也很受欢迎,并且对扑克牌和轻浮的女人渐渐养成了兴趣—这也是我母亲的痛苦来源之一。

他的推销工作大获成功,因此国际鞋业公司调他到圣路易斯一家分公司做销售经理—这次升迁使我们全家搬到了鞋业批发公司总部所在地圣路易斯,也剥夺了我父亲赖以寻乐的自由放荡的生活。

爸爸先于妈妈、罗丝和我去了圣路易斯。

他到联合车站来接我们。我们离开那座设计奇特、面临拆毁的灰色石头建筑,经过了门外一个水果摊。我走过摊子时,顺手摘了一颗葡萄。爸爸狠狠地朝我手上拍了一巴掌,低沉地吼道:“别再让我逮着你偷东西!”

我父亲个性中不讨人喜欢的方面不胜枚举,但我认为,比这些更重要的,我也希望遗传到的两大美德是:待人接物时的完全坦诚与完全真实,至少他问心无愧。

我们圣路易斯的第一个家在威斯敏斯特街,那是一条宜人的住宅街,路旁种着高大的行道树,看上去简直像是南方。罗丝和我交了些朋友,童年生活很愉快,我们和朋友一起玩“捉迷藏”和“小羊快飞”,在炎夏用花园的水管冲凉。我们家隔一条马路就是洛尔莱游泳池和西区诗歌电影院,我们常绕着街区进行自行车比赛。罗丝走得最近的朋友是一个漂亮小孩,她母亲是个势利眼,常在我俩面前贬低我们爸妈。我记得她有一次说:“威廉斯太太走在街上总是像走在大西洋城滨海大道上,威廉斯先生趾高气扬的,像威尔士亲王。”

我不清楚为什么我们从威斯敏斯特街搬去了泰勒南街5号;也许是在泰勒南街的公寓晒得到更多阳光(我母亲“肺部有个黑点”,正在休养)。反正,这使得我们的社会等级明显下降一级,原先在密西西比州我们从不必考虑此事;先前交的朋友全都弃我们而去—在圣路易斯,居住地点至关重要。住对地方,上私立学校,参加圣路易斯乡村俱乐部或声望与之相近的组织,进马勒舞蹈班,买对车,这些都至关重要。

所以我们只得去结交新朋友。

我很快就和一个闹腾的小家伙要好起来,他叫艾伯特·贝丁格,和连环画《捣蛋鬼》里的孩子们一样顽皮。他的恶作剧我只记得一些:朝一个智障孩子家的窗户扔石头,把林堡干酪抹在别人汽车水箱盖里。还有一个叫盖伊·肖的红头发爱尔兰小鬼,以推我进水沟为乐,这是他表示亲热的戏弄,但我毫不领情。起初,所有空闲的下午,我都和艾伯特一起玩,欢乐地参与他的恶作剧。我对他十分忠实,他对我也是。有一天,我母亲突如其来地下了一道敕令。她说艾伯特对我有极坏的影响,不准我再找他。

贝丁格太太气不过,我记得她来找我母亲理论。

“我儿子,”她宣称,“是个血气方刚的美国男孩。”接着,她皱眉瞥了我一眼,显然在暗示我与此相反。

为和艾伯特重修旧好,我暗地里作过一两次可怜的尝试。但我溜到他家时,贝丁格太太对我冷冰冰的,艾伯特也是爱理不理。

“美国中产阶级”生活中恶性的势利行为,对罗丝和我而言是种全新的经历。我认为这突兀又残酷的发现对我们的人生产生了非常伤痛的影响。我们从没想到,物质上的劣势会切断我们和朋友的联系。大概就在那个时候,十一二岁时,我开始写故事—或许,这是一种补偿……

来说说我和黑兹尔的初次相遇。

克雷默家在我们家这一带很漂亮的一条街上。那条街上全是住宅,一座栽满树木的公园铺展在街中央,街名就叫“森林公园大道”。

一天下午,我听到这条街后的小巷里有个孩子的尖叫声。几个小流氓不知为什么正朝着一个胖乎乎的小女孩扔石头。我上前护住她;我们逃到她家,一路跑上阁楼,就这样开启了我童年最亲密的一段友谊,后来发展为爱慕之情。

我当年十一岁,黑兹尔九岁。我们开始每天下午都待在她的阁楼上。我们两个都是富于想象力的孩子,发明了许多游戏,我记得最常玩的一种,是把我们编的故事画出来。黑兹尔画得比我好,而我编的故事比较好。

黑兹尔的祖母克雷默老太太在圣路易斯的社交圈维持着相当活跃而重要的地位。她是妇女俱乐部的成员,开一辆闪亮的新“电动车”,很有派头。

起初,看到我和黑兹尔玩在一起,而不是和艾伯特·贝丁格或拉克利德街、泰勒南街的野蛮孩子为伍,母亲舒了口气。

黑兹尔是个红发女孩,水汪汪的棕色大眼睛,肌肤如珍珠般通透。她有异常美丽的双腿,胸部发育得很早:她稍稍偏胖,这一点像她母亲(她母亲算是个胖子),不过身高够高。其实当我十六岁、黑兹尔十四岁的时候,她已比我高出许多,在外头和我走在一起,她开始习惯微微弓着背,以免身高悬殊令我尴尬。

我想,可以坦白地说,尽管几年后我开始了同性之爱,她仍是我一生中除了家人以外的挚爱。

当我对黑兹尔的感情发展为恋情后,我母亲便不赞同了,而且埃德温娜女士似乎从来不希望我交任何朋友。男孩子们对她纤弱的儿子汤姆来说太野蛮了,女孩子们,当然又太“庸俗”。

埃德温娜女士对我姐姐的友情和小小的爱恋,恐怕也是采取相同态度。对罗丝而言,这样的态度造成了更多悲剧后果。

比起黑兹尔,埃德温娜女士更不认同的是黑兹尔的母亲弗洛伦丝女士。弗洛伦斯女士一旦走出家门便生龙活虎,热情洋溢,收掩起居家时的绝望衰苦。她弹钢琴不看乐谱,技艺高超,音量也不小,唱起歌来声音美妙又雄浑。每次她来我们家,都会往我们那架立式钢琴前一坐,弹奏几曲时下最受欢迎的歌,在埃德温娜女士听来,自然是很不受欢迎的。

当然,埃德温娜女士对这位留守女士的贬损之词很委婉。

“弗洛伦丝女士,恐怕您忘了我们还有邻居吧。科尔内留斯有时候讲话声大了点儿,楼上的埃布斯太太也会抱怨。”

弗洛伦丝女士常常这样回答,大意是楼上的埃布斯太太可以去死,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上次我去圣路易斯,是圣诞节回去看看,我让弟弟戴金开车载我,到我们童年住过的所有老地方绕了一圈。这是趟哀伤的旅程。威斯敏斯特街和森林公园大道已经完全失去了二十年代迷人的外观。高大的旧住宅有的被改建成破落的出租房,有的拆建为毫无特色的复式住宅和小公寓楼。

克雷默家不见了:实际上,他们一家人,包括亲爱的黑兹尔,那时都已不在人世了。

在这本“东西”里,这些话只能作为我对黑兹尔伟大爱情故事的前言,根本不足以表达我的情谊……

我在圣路易斯度过青少年时代,十六岁那年,生命中发生了几件大事。就在那一年,我写了《尼托克里斯的复仇》,第一次在杂志上发表作品,那本杂志是《怪谭》(Weird Tales)。那篇小说于1928年六月发表。同年,我外祖父戴金带上我和密西西比三角洲一大批圣公会的女士一起去欧洲旅行。那次旅行的事稍后详述。正是十六岁那一年,我的神经系统出现严重问题,这场危机的破坏性可能不亚于我姐姐二十多岁时持续对她造成精神损伤的那场病。

十六岁的我就读于圣路易斯大学城高中,当时我们家住在恩赖特大道6254号一间狭小的公寓里。

大学城在圣路易斯不是什么高档的郊区,我们住的区域比《玻璃动物园》里温菲尔德一家略胜一筹,不过也只略微好一点而已:那是个丑陋的地方,公寓楼多半长得像蜂巢,水泥车道之间是太平梯和可怜巴巴的小块绿地。

我弟弟戴金做什么事都铆足劲儿,他将我们家屋后恩赖特大道上的那一小块绿地整成了一个叫人难以置信的小菜园。就算里面种着花,也怕是掩藏在笋瓜、南瓜和其他可以吃的植物丛中了。

换作我,一定会在整块地上种满玫瑰,不过我猜也开不出花来。年少时的不切实际,可以说近乎荒诞的不切实际,完全没有带来什么成功的结果。我在圣路易斯及其近郊度过的那些年的记忆中不曾有过一朵玫瑰,除了我生命中活生生的那两朵玫瑰—我的外祖母罗丝·O.戴金,当然还有我的姐姐罗丝·伊莎贝尔。

我青少年时期的问题,强烈地表现为一种病态的羞怯。如今已很少有人意识到,我一直以来,就算是在身为老同性恋的这些年里,都是一个极其害羞的人—年老之后,我用威廉斯家典型的热心、吹嘘与时而暴怒的言行来弥补这种羞怯。而在高中时期,我没有伪装,没有虚饰。就在大学城高中,我养成了只要被盯着眼睛看就会脸红的习惯,好像我背着别人藏了什么可怕卑劣的秘密似的。

各位应该不难猜到我的秘密,但是在这本“东西”里头,我会为你们详尽阐述,所说的全都是真实的。

我还记得常脸红的毛病是怎么开始的。我想那是在一堂平面几何课上。我碰巧朝走道旁看了一眼,有一个深色皮肤的漂亮女孩正好直直地盯住我的眼睛,我立马感到两颊发烫。我转过头来,脸颊却越烧越烫。我的天,我想,脸红是因为她看我的眼睛,或是我看了她的,假如每一次我看别人的眼睛都这样该怎么办?

我一旦心存这种噩梦般的猜想,它便即刻化为现实。

其实那次事情之后的四五年里,我几乎从未幸免,只要有一双眼睛—无论男女(大多是女性,因为我大部分时间都和这一性别的人在一起)—对上了我的眼睛,我就会感觉脸发红发烫。

我是个很瘦弱的少年。我认为自己的言谈举止并无女人气,但在我的心灵深处囚禁着一个小女孩,一个红着脸的女学生,很像诗歌中所描写的“你眉头一皱,她就会颤抖”。不过,对于囚禁在我的隐秘自我(而且是多重自我)中的这个女学生,无须皱眉,只要别人的匆匆一瞥便会使她颤抖。

脸红的习惯使我躲避亲爱的朋友黑兹尔的眼睛。这发生得相当突然,黑兹尔和她母亲弗洛伦丝女士一定都对我的新怪癖觉得惊讶又困惑。然而两人都没在我面前明白地表露出她们的困惑。

有一次在一辆拥挤的电车上,我紧张地沉默了一会儿,黑兹尔开口对我说:“汤姆,你不知道我从没讲过伤害你的话吗?”

这的确是事实:在我们亲密相伴的十一年中,黑兹尔从来没有讲过一句伤害我的话,我对她的情谊发展成感情上完全的依赖,也就是一般人眼里的爱情。我觉得弗洛伦丝女士爱我如子,她同我讲话时又当我是个大人,讲她与专横的父母同住时寂寞而艰难的生活,他们所住的大房子在公寓楼和太平梯附近的那条住宅街上。

我相信是在青春期,我第一次发现自己对黑兹尔有性欲望,当时的地点是在德尔马大道上的西区诗歌电影院。我坐在她身边,电影开演前,我突然注意到她裸露的肩头,想要去触碰,也感到生殖器的蠢动。

还有一次,我们在一个夏夜沿着森林公园的一条“情人巷”开车,车上还有弗洛伦丝女士和她的一个言语秽亵的女朋友。黑兹尔那辆绿色帕卡德轿车的大灯照到了一对正久久热吻的年轻情侣,弗洛伦丝女士的女朋友尖声大笑说:“我打赌,他的舌头已经伸进她喉咙一码深了!”

这三位女士夏日傍晚常在公园的“情人巷”开车消遣,把车停在艺术山山顶,那里也有一对对情侣搂着脖子亲热。

我们看得开心,受到震惊我也觉得开心。

有一天晚上,我带黑兹尔坐“J.S.”号游览船游河。她穿了一件浅绿色雪纺绸无袖礼服。我们走到昏暗的上层甲板,我一手搂住她的香肩,就这么在白色法兰绒长裤里“高潮了”。

我当时可尴尬死了!我们俩都没提及我裤子前面那片昭然若揭的水渍,黑兹尔只是说:“我们就留在这儿,在甲板上走走,我觉得现在别去跳舞了……”

夜里坐船游河,在三十年代的圣路易斯是一项很流行的消遣。我曾经和肖托家一位美丽的小姐约会,肖托家族的显赫家史可以追溯到圣路易斯仍属法国领地的时候。我记得那是一次两对情侣的约会,罗丝小姐也在。

我对肖托小姐很着迷,之后那个周末—当时我在皮鞋公司做事—我打电话给她,邀她再次约会,却遭到了这样的奚落:“噢,谢谢,汤姆,可你知道吗,我患上了非常严重的‘玫瑰’花粉热。”

我想她并不是在暗指我姐姐,说的应是真的玫瑰,但我此后没再打电话约过她。她是位富家千金,在她初入社交界的时候,我绝非她可以为众人接受的约会对象。

我应该照着年代顺序叙述,但不知怎么的,就是没法做到。

现在我的思绪又跳回十六岁,外祖父带我去欧洲—在那里发生了一段神奇的插曲。

外祖父负担了我欧洲之旅的费用。爸爸还给了我一百美元零花钱。

(零花钱在巴黎被扒手偷了,确切地说,是在观赏埃菲尔铁塔时。)

外祖父一行人乘的是“荷马”号,这艘船曾是威廉大帝客轮船队的旗舰。我们在午夜起航,那是场盛大的仪式,有一支铜管乐队演奏,也可能有几支,船和码头之间抛撒了一大片彩色纸带。我记得应该还有许多气球,当然大家也少不了叫喊、饮酒和欢笑。那场面非常像菲茨杰拉德和泽尔达的生活。

我尤其记得平奇·赛克斯,她有一头染成红色的短发,脚蹬一双细高跟舞鞋,当船鸣笛广播“开船”之时,她兴奋得手舞足蹈(在甲板上,我和外祖父在她身边)。平奇,一朵未婚的南方之花,我猜当时她已年近五十。她未婚想必是有什么法律程序的原因,因为她早年绝对是个尤物。其实她风韵犹存,只是脸上的妆化得怪模怪样,为了拼命掩饰实际年龄,又穿上鞋跟很高的鞋、短裙和其他少女的装扮。

我很喜欢平奇小姐。虽然我仍旧为羞怯所苦,却几乎不怕她。

在海上航行的第一天,我喝了生平第一杯酒精饮料。那是一杯绿色的薄荷甜酒,在甲板上的酒吧喝的。

半小时后我就晕船得厉害,之后大约五天的航程中一直都晕船,待在一个没什么通风设备也没有舷窗的客舱里—我们一行人住的不是头等舱。

乘客里头有一位舞蹈教师,在1928年夏天这第一次横渡到欧洲的航行中,我记忆中最愉快的时光,就是和这位年轻女士共舞,特别是跳华尔兹的时候。当年我舞技精湛,我们如泽尔达所说,“在舞池中旋转,旋转,又旋转”。

那位舞蹈教师年约二十七岁,她在舞会上跟一位德沃船长惹人注目地互相调情。我记得某天晚上的一段神秘对话。我是指,这段对话当时在我听来很神秘,且令我很不安,如今我还记得一清二楚。

德沃船长不喜欢我和舞蹈教师老待在一起。航行临近终点的那天晚上,我们三人在船上酒吧里的一张小桌边坐着,德沃船长看了我一眼,对舞蹈教师说:“你看得出来他将来会是哪种人,对吗?”

她说:“我觉得,十七岁的年纪,还不能确定那种事。”

当然,各位知道他们谈的是什么,但是当时的我还困惑不解—至少现在看来,我听到那段对话时是困惑的。

我就要讲到自己早年发生的一次极可怕、近乎精神错乱的危机了。我恐怕那次危机的发作难以为人理解。

它起始于我在巴黎一条大道上独自漫步的时候。我想尽量详述一下,因为这对我的心理特质有重要影响。我走着走着突然想到,思考的过程是人类生活中的一个谜,复杂得惊人。

我感觉自己的脚步越来越快,仿佛试图将这个想法抛在身后。它已经转化为一种恐慌。我加快脚步,开始流汗,心跳加速。当我走到我们一行人下榻的罗尚博酒店时,已浑身发抖、大汗淋漓、魂不守舍了。

这次旅行中至少有一个月的时间,我都被这种对思考过程的恐慌所包围,而且这一恐慌愈演愈烈,我觉得自己离发疯只有一步之遥。

我们沿着蜿蜒的莱茵河作了一次美妙的游览,从北普鲁士的一个城市一直航行到科隆。

在河船的露天甲板眺望两岸,满是郁郁葱葱的山丘,山上有不少带塔楼的中世纪城堡。

这些我都看在眼里,尽管内心快要发疯。

科隆最主要的观光胜地是古老的大教堂,那是我一生见过最美的大教堂。它自然是哥特式的,对一座普鲁士的教堂来说,设计得非常精致优美。

我对思考过程的恐慌达到了高潮。

我们走进大教堂,美丽斑斓的光芒透过巨大的彩色玻璃窗涌进来。

我惊慌得喘不过气,双膝跪地祈祷。

同行的人离开后,我仍跪着祈祷。

接着发生了一件十分奇妙的事。

我要说,我并不轻易相信奇迹或迷信。但当时发生的是一次奇迹,宗教性的奇迹,我向各位保证,我告诉你们这件事,并非想谋求圣徒的地位。其时,好像有一只无形的手放在我的头上,那触碰的一瞬间,我的恐慌便如雪花般轻盈地消散了,即便它之前像铁块似的快要把我的头顶压碎。

十七岁的我没有丝毫怀疑,那是我们主耶稣的手怜悯地触碰我的头,驱除了逼我发疯的恐慌。

每当我离开外祖父的视线,离开同行的女士们,外祖父总要担惊受怕。他不爱责骂,也不是个严厉的人,但等我回到他身边时,他说:“我的天啊,汤姆,我们回到车上,发现你不见了,可把我们吓坏了。有位女士说你跑出了教堂,说我们能在酒店找着你。”

在那之后的大约一个星期里头,我的心绪都出奇地安宁,这才开始体会到初次欧洲之旅的乐趣。但无止境地穿梭于艺术馆,依然只能偶尔引起我片刻的兴趣,此外的时间,我仍旧觉得身体不胜劳累。

不过对于“思考过程”的恐慌已全然驱散,大约一周没有出现了,身体的疲劳也渐渐随之消失。

这次游览最精彩的行程在阿姆斯特丹,更具体地说,是当年在阿姆斯特丹举行的奥运会。我们看的是马术比赛,就在观赏这场比赛时,我的恐惧症有过一次短暂而轻微的复发。

我原以为,科隆大教堂的那次“神迹”已完全驱除了恐惧症。这次复发虽然较为轻微,却令我十分困扰。

当天晚上,我独自出门,走在阿姆斯特丹的街道上。这时出现了第二次“神迹”,消除了我的恐惧。神迹发生时,我正在作一首小诗。那不是一首好诗,除了最后两行可能还不错,但既然要记起它来很容易,请允许我引用在此。

街上的陌生人走过我身旁

一群一群源源不断:他们行进的步伐,

在我耳中单调地踏响

麻痹了我的感觉,抚平了我的恐慌,

我听见他们的笑声与悲叹,

看着他们无尽的双眼:

忽然间我炽热的哀伤

冷却如余烬飘落雪上。

这首小小的诗是对于身为众生之一的认知—一种很重要的认知,至少在追求心神安宁时,它或许是最为重要的认知—多样的人类有多样的需求、问题和情感,自己身为其中一员,并非独特的造物,而只是众多同胞中的一个,是的,我觉得,这是我们所有人不论在何种情况下都应形成的最重要的认知,尤其在当前时期。认知到我的存在、我的命运可以像灰烬落在一大堆雪上那样轻轻消散的那一刻,我以相当不同的方式重新体验了在科隆大教堂的经历。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前一次经历的续篇和发展:首先,那只神秘的手触碰了我孤僻而痛苦的脑袋,随后是温和的教诲或者说宣示,使我明白尽管我的脑中危机正盛,这个头脑仍只是街上拥挤人群中的一员。

我从欧洲回国后,在圣路易斯大学城高中还有一年的学业。我的学校生活也比以往更好过一些了。比如,在英语老师的建议下,校报邀请我记叙我的欧洲之行,我写了一系列小品文,没有一篇提到在科隆和阿姆斯特丹发生的神迹以及我经历的心理危机,不过这些文章使我在同学中有了一席之地,我不只是全校最腼腆的男孩,也是唯一去国外旅行过的人。

但一如既往的是,我几乎完全无法在教室大声说话。老师们已经不再问我问题,因为以前他们问我,我回答的声音没什么人能听清,我会慌乱得收紧了喉咙。

至于那种恐惧症,对思维活动的可怕本质所抱有的恐慌,再也没有出现过。

我向各位诚实起誓,我从未怀疑过上帝的存在,当我处于危急状况,在我认为需要求得主的垂顾和—我深信—主的介入时(这种状况不少),我也不曾忘记跪下祈祷。

你们之中一定有些爱挖苦的人会觉得,我在和玛丽· 璧克馥抢风头,她写过一本书,叫《不妨与上帝亲近》。

没事。如果有必要这么讲的话,我这把年纪,在当年已可以和璧克馥小姐相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