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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的乡村:双重主题、知识分子及其叙事焦虑(上)

来源:《杨子江评论》 | 南帆  2018年07月12日00:57

文学、乡村、知识分子——三个概念拥有各自的理论谱系,分疆而治。二十世纪历史的巨大涡流扰乱了三个概念的传统疆域,它们之间开始出现复杂的交集、纠缠和多重组合。这种状况表明,新型的历史可能性开始浮现。如果说,五四时期是这些概念大规模交集的开始,那么,迄今为止,分歧、冲突和争夺远未结束。尽管每一个历史阶段分别抛出了不同的术语,聚焦的领域不断转移,但是,某些内在的矛盾固执地再三重现,并且繁衍出各种派生主题。对于文学说来,乡村始终是不可舍弃的主角——不论后现代主义文化如何炫目地膨胀,乡村叙事从未出现衰竭的迹象,相反,众多文化元素似乎还在持续地卷入。许多时候,城市的繁华扮演了乡村叙事之中的“他者”,即使未曾露面,城市仍然作为某种隐性的压力存在。作为来自城市的使者,知识分子亦非孤立地降落乡村,他们的小资产阶级身份如影随形。换言之,小资产阶级、农民阶级以及他们从属的阶级图谱始终隐匿于乡村叙事的背后。

相对于悠久的农耕社会,乡村并未从中国古典文学之中赢得足够的篇幅。文学史通常认为,《诗经》之中的《七月》以及若干农事诗是文学版乡村的首次登陆。如果说,这一批农事诗多半淳朴地再现当时的农耕、祭祀以及寒来暑往、秋收冬藏的四时风俗,那么,陶渊明的田园诗业已隐含了内在的紧张。不论是“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还是脍炙人口的《桃花源记》,陶渊明的闲适、淡泊隐藏了某种决绝的姿态——与逼迫他为“五斗米折腰”的官场“樊笼”决裂。

“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谢绝高官厚禄的诱惑,抛弃炎凉世态,驾一叶扁舟逍遥于波涛浩淼的江湖,这是后世大批文人墨客共享的文化梦想。从仕途受挫、官场失意到寄情于山水田园,他们轻车熟路地转换于二者之间,山水之乐或者归隐之趣作为某种另类文化充当了精神平衡器。从孟浩然、王维、李白、杜甫、白居易到柳永、苏东坡、辛弃疾、陆游,怀才不遇是他们的共同烦恼,沉湎于风花雪月是他们一脉相承的解脱形式。景仰庙堂之高来自儒家的规训,置身江湖之远源于道家的自得。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清风明月不用一钱买,独善其身的特殊策略即是游历山水。“白马非马”、“离坚白”或者“名理”、“言意”之类玄学命题仅仅短暂地成为文人墨客的思辨对象,科学实验以及自然构造的考察几乎无人问津,他们的才情很大一部分显示为品山鉴水的精微趣味。当然,这种趣味不仅包含“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的世俗温情,更多的是带有庄禅意味的“山路元无雨,空翠湿人衣”或者“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

古典文学结束之后,乡村与城市、财富、权力体系或者功名利禄之间的对立仍然作为一种主题原型保存了下来。当然,所谓的“乡村”是一个宽泛的概念,“乡村”不仅包含青山绿水和田园风光,同时包含农耕社会相对单纯的社会关系。宦海沉浮,红尘滚滚,乡村被想象为远离世俗是非的另一种空间。因此,乡村制造的美学享受往往隐含了无言的社会学批判:那些来自城市的奸诈、猥琐、奢靡、商业交换或者纸醉金迷令人厌恶。沈从文的《边城》为什么沁人心脾?清澈的河流,河边的吊脚楼,白色小塔,大片石头的河床,缆绳牵住的渡船,竹篁之中的啾啾鸟鸣,沉默的老船夫,黄麂般的翠翠,半夜高崖上传来了悠扬情歌……这些明净的山水和天真淳厚的民风仿佛就是为了反衬外部世界的污浊而存在。对于许多作家说来,这种文学构思不言自明:乡村的山水田园多半是与古道热肠、忠诚守信联系在一起的;他们将种种虚伪、矫饰乃至尔虞我诈的剧情慷慨地奉送给城市文化。从汪曾祺的《受戒》、《大淖记事》、何立伟的《白色鸟》到贾平凹的《商州纪事》、阿城的《树王》、《遍地风流》,人们可以察觉这种文学构思持续不断地顽强重现。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之后,高峰、峡谷、森林、田野、江河、海洋、草原、戈壁陆续在文学之中苏醒。开阔、宏伟、瑰丽或者清朗、静谧、温厚,种种乡村的山光水色与人文情怀遥相呼应。相对于古典的“诗意”,文学开始从各个视角涉及大自然的严酷险峻。不论是孔捷生的《大林莽》、叶蔚林的《在没有航标的河流上》,还是郑万隆的《异乡异闻》、洪峰的《生命之流》、《生命之觅》,人们不断地触及山川河流内部隐藏的原始伟力。对于这些作家说来,再现深山老林以及蛮荒之地力图召唤的是古老的勇敢、血性、信义与强壮的体魄——现今那些精致、繁杂、珠光宝气的城市正在渐渐地将这些品质消磨殆尽。如果这种原始主义的观念往前一步,文学的乡村可能显示出神秘的、甚至令人恐惧的魔幻性质。科幻小说热衷于把种种异形生物藏匿于城市寓所的下水道,文学的乡村擅长将魔怪、鬼魂或者幽灵安顿于森林、沼泽地和山坡上的坟场。古典文学之中,诗词赋予魔幻仙境般的迷人气氛——“千岩万转路不定,迷花倚石忽已暝,熊咆龙吟殷岩泉,栗深林兮惊层巅”,“霓为衣兮风为马,云之君兮纷纷而来下,虎鼓瑟兮鸾回车,仙之人兮列如麻”;相对而言,那些可怖的魔怪、鬼魂或者幽灵多半隐身于小说,勾魂摄魄,或者吸去人们的精血,例如《聊斋志异》。《聊斋志异》之中那些花妖狐魅时常出没于荒郊野岭的废弃院落,或者往来于古墓坟茔。无论是野性、神秘还是魔幻,这些性质或明或暗地源于原始主义——原始主义始终是乡村隐含的某种文化涵义。乡村的荒凉、偏僻、人迹罕至显然有助于造就各种惊悚的情节。

“乡愁是一方矮矮的坟墓/我在外头/母亲在里头”,余光中的《乡愁》曾经将坟墓作为“乡愁”的寄托。这是坟墓的另一种解读,也是坟墓背后乡村的另一种解读。“乡愁”“故乡”“故土”“乡村”构成了一批彼此呼应的词汇。这是一种普遍同时不无模糊的想象:所谓的故乡总是在某一个遥远的乡村。“乡村”的另一个文化涵义即是故乡。

对于文学说来,故乡几乎是乡村的同义语——城市几乎无法扮演故乡的形象而进入文学舞台,城市毋宁说是移民者的驿站。这同时还可以从“家园”这个词语得到证实:在通常的文学想象中,“家”并非一套高层公寓,“家”更多地和茅屋、田园、竹篱联系在一起。这或许是农业文化历史为“故乡”概念所做出的美学诠释。由于这种逻辑转换,从“怀乡”至“乡土文学”则是一个必然的过渡。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一文中,鲁迅所概括的“乡土文学”明显地包含了这方面的涵义:“乡土文学”是城市寓居者对于遥远故乡的情感记忆。[1]

因此,故乡时常被视为一个人的文化根系——这个植物意象再度回到了“乡村”的主题。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寻根文学”是一个醒目的文学事件。众多作家不约而同地将目光转向了广袤的乡村,这种集体性的想象方式并非偶然。“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换言之,这时的故乡、土地成为乡村巨大的情感烙印。通常,所谓的“乡土文学”包含两个基本的特征:“风俗画描写”和“地方色彩”。[2]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茅盾在谈论“乡土文学”的时候补充说,所谓的“风俗画”并非单纯的异域情调,“在特殊的风土人情而外,应当还有普遍性的与我们共同的对于运命的挣扎。”[3]这个意义上,文学之中的故乡不仅是叙述者的出生地,同时还是一种活跃的文化实体;故乡不仅作为思念的对象潜在地护佑游子离人的漂泊灵魂,同时,故乡还要包含反抗与斗争的内涵。

乡愁是温柔的,缠绵的,魂牵梦绕。然而,某些时刻,乡愁可能会带有强烈的反抗意味——尤其是异族入侵之际,即使是文化的入侵。例如,无论是赖和还是陈映真、黄春明,台湾的“乡土文学”始终包含了对于现代主义的拒绝。现代主义被视为西方的、外在的,具有相当程度的侵略性和压迫性;乡土文学是民族的、内在的,充满本土的气息。“本土”这个词的形象诠释往往是乡村。这时,“乡村”将在民族主义、全球化的对抗关系之中扮演一个重要的文化角色。

雷蒙·威廉斯的《乡村与城市》曾经抱怨说,乡村与劳动、生产以及财产分配的关系时常遭到了遮蔽,所谓的“诗意”或者田园风光成为形容乡村的陈词滥调:田园诗成为乡村与城市对比的美学产物之后,乡村的劳作及其财产关系消失了;乡村的动物、肉食、果树仿佛不是来自农民的生产,而是塞在“老爷们”手中的自然之物;一些作家“把土地和地产神秘化为黄金时代和天堂诗意的计量器”;“地产被描写为上天所赐予;它没有明显的起源,正如看不到其中有明显的劳作一样。”[4]对于中国古典文学说来,劳动、生产与财产制造的乡村社会等级结构几乎未曾进入视野。“老农家贫在山住,耕种山田三四亩,苗疏税多不得食,输入官仓化为土”;“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仓禀无宿储,徭役犹未已,方惭不耕者,禄食出闾里”,这些尖锐的诗句为数寥寥。雷蒙·威廉斯表示,人们没有理由沉醉于虚幻的美学享受而遗忘了乡村生活的辛劳、贫困与巨大的不平等。乡村的“诗意”或者美往往被华而不实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奉为图腾,以至于他们不屑深入乡村复杂乃至琐碎的社会关系。如果说,《边城》之中忧伤的爱情挽歌仅仅回旋于翠翠、爷爷以及天保、傩送兄弟之间,他们的故事纯洁得犹如一湾清水,那么,相近的时间里,茅盾发表的《春蚕》《秋收》《残冬》“农村三部曲”开始注视乡村背后隐藏的各种相互博弈的经济势力。从老通宝的幻想破灭到多多头的揭竿而起,茅盾力图在民族与阶级的坐标之中重新衡量乡村的位置。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的“革命文学”论争带来了一个重要观念:阶级意识。知识分子不仅领取到小资产阶级头衔,而且,拥有阶级意识是小资产阶级作家加入无产阶级队伍的必要条件。沈从文迟迟未能赢得文学史的认可,阶级意识的匮乏显然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理由。

作为阶级大搏斗的空间,乡村曾经正式开辟为战场。无论是崇山峻岭、湖泊芦荡还是一望无际的青纱帐,广阔的乡村土地曾经为各种形式的战争提供了舞台。《林海雪原》《敌后武工队》《烈火金刚》乃至《地道战》《地雷战》,炽烈的战火摧毁了“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的祥和宁静。由于“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战略,乡村时常成为革命根据地,接受战火的考验。无论是遭受敌军的屡屡围剿还是决胜三大战役协助最后夺取中心城市,乡村无不充当了战争的有机组成部分。某些时候,文学仅仅将乡村设置为两军交战的场地,乡村的地形地貌很大程度地嵌入战争情节,山沟、悬崖或者郁郁葱葱的森林左右了双方的胜负;另一些时候,文学再现的战争源于乡村社会关系的剧烈震荡。乡村内部的压迫、反抗与复仇、争夺无不诉诸致命的武器。打土豪,分田地,衣裳褴褛的农民手执大刀、梭镖呼啸而过的场面成为这种战争的重要特征。这时,文学再现的战争往往与富于地域特征的风俗民情汇为一体,例如梁斌的《红旗谱》,或者莫言的《红高粱》。

另一些作家进入乡村的日常生活,他们试图再现交织于劳动、生产、经济活动内部的社会关系以及阶级的角逐,从而证实乡村的历史演变。这时,乡村不再是某种遥远的“他者”,乡村即是主角,乡村社会的各种人物以及纷杂的日常细节赢得了正面的精雕细琢:

路两旁和洋河北岸一样,稻穗穗密密的挤着。谷子又肥又高,都齐人肩头了。高粱遮断了一切,叶子就和玉茭的叶子一样宽。泥土又湿又黑。从那些庄稼丛里,蒸发出一种气味。走过了这片地,又到了菜园地里了,水渠在菜园外流着,地里是行列整齐的一畦一畦的常绿浅绿的菜。顾老汉每次走过这一带,就说不出的羡慕,怎么自己没有这么一片好地呢?

……

地势慢慢的高上去,车缓缓的走过高粱地,走过秫子地,走过麻地,走过绿豆地,走到果园地带了。两边都是密密的树林,短的土墙围在外边,有些树枝伸出了短墙,果子颜色大半还是青的,间或有几个染了一些诱人的红色。听得见园子里有人说话的声音,人们都喜欢去看那些一天大似一天,一天比一天熟了的果实。

——丁玲《太阳照在桑干河上》

七月里的一个清早,太阳刚出来。地里,苞米和高粱的确青的叶子上,抹上了金子的颜色。豆叶和西蔓谷上的露水,好像无数银珠似的晃眼睛。道旁屯落里,做早饭的淡青色的柴烟,正从土黄屋顶上高高地飘起。一群群牛马,从屯子里出来,往草甸子走去。一个戴尖顶草帽的牛倌,骑在一匹儿马的光背上,用鞭子吆喝牲口,不让它们走近庄稼地。这时候,从县城那面,来了一挂四轱辘大车。轱辘滚动的声音,杂着赶车人的吆喝,惊动了牛倌。他望着车上的人们,忘了自己的牲口。前边一头大牤子趁着这个空,在地边上吃起苞米棵来了。

“牛吃庄稼啦。”车上的人叫嚷。牛倌慌忙从马背上跳下,气乎乎地把那钻空子的贪吃的牤子,狠狠地抽了一鞭。

——周立波《暴风骤雨》

显而易见,这些乡村景象不再延续古典诗词之中的山光水色,亦非原始主义的荒野或者硝烟迷漫的战场;这些乡村景象毋宁说作为朴素的劳动场所和生产工具而出现。如果说,劳动、生产是乡村最为基本的涵义,那么,文学接受这个命题的时间并不长。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迄今,劳动、生产的乡村占据了文学的绝大部分篇幅。从赵树理的乡村、柳青的乡村、李準的乡村到高晓声的乡村、路遥的乡村、贾平凹的乡村,这个空间的美学性质基本不变。不论土地革命、农业合作化还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乡村从未脱离粮食生产的主题。只有围绕这个主题,“糊涂涂”、“常有理”、梁生宝、梁三老汉、李双双、李顺大、陈奂生、孙少安、孙少平、金狗、夏天仁这些不同时期的农民形象才可能站立在文学舞台的聚光灯下,充当众目睽睽的主人公。对于二十世纪的中国文学说来,这一批农民形象可能形成或者组织各种重要的话题,包括知识分子与农民的关系。

什么时候开始,乡村与生态环境的观念联系起来了?显然,蕾切尔·卡逊《寂静的春天》产生了振聋发聩之效。这本著作出版之后,生态环境的保护问题愈来愈频繁地进入人们的视野。即使没有读过这一部经典作品,悠久的文学传统仍然驱使许多作家接近自然,投入自然。文学如何再现苍茫而深邃的大地?作为生态环境的组成部分,“鹰击长空,鱼翔浅底”,森林之中的百兽出没,虎啸狮吼;然而,如今这一切正在消失,钢铁、工业、枪支和种种奇怪的化学药品驱走了人类之外的所有生灵。这时,文学开始显现出痛心的表情,哪怕面对的是以凶残著称的狼——姜戎发表了《狼图腾》,贾平凹发表了《怀念狼》。相对于城市,乡村之所以充当生态环境的正面标本,显然必须追溯至“自然”的观念。如果说,城市是工业、商业以及各种社会组织汇聚而成的人工产品,那么,乡村无疑保存了更多未经人工雕琢和工业污染的山川河流。许多时候,生态环境的保护即是返璞归真,恢复自然的本性。

从失意文人的“江湖”、奢靡城市的对立面、原始主义的荒野到故乡和乡愁、战场或者劳动生产的场所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文学的乡村曾经穿梭于众多观念体系,显现出各种不同的面目。这些观念体系或清晰或模糊,或强大或微弱,但是,它们共同左右众多作家对于乡村的想象和描述。根据这些观念体系,我试图从文学的乡村内部概括出不无矛盾的双重主题:

作为一个社会空间,乡村的特征是经济薄弱,商业凋敝,物质匮乏,许多地方的农民甚至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以至于“乡下人”始终与“贫苦”联系在一起;另一方面,作为这个社会空间的主人公,大多数贫苦农民——标准的称谓是“贫下中农”——拥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他们不仅踞守于乡村战天斗地,同时,他们的政治觉悟以及世界观构成了城市居民尤其是知识分子仿效的范本。如果说,工人阶级时常被西方的激进文化预设为革命先锋队,那么,二十世纪的中国文学之中,贫下中农担任革命主角的机会远远超过了工人阶级。

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双重主题时而相互呼应,彼此合作,时而相互分离,甚至产生冲突。投入乡村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时常置身于二者之间,甚至无所适从。尽管双重主题的紧张并未赢得理论的正视进而获得充分阐述,但是,文学的乡村不断地遭受两方面观点的纠缠,乃至左右摇摆,进退失据。解读这种紧张如何制造不同时期的文学潮汐,并且分别赋予特殊的美学特征,亦即解读文学、乡村、知识分子如何汇聚为一段复杂而独特的历史。

考察文学、乡村、知识分子的相互交集,革命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背景。革命形势不仅赋予上述三个领域特殊的耀眼光芒,而且,革命摧毁了陈陈相因的成规,各个领域的传统边界突然敞开了。对于革命来说,乡村奉献了什么?某一个时期,这是文学试图表述的内容,也是知识分子自我改造、甩下小资产阶级身份的机遇。

作为现代文化的启蒙者,鲁迅的《祝福》《阿Q正传》《风波》《故乡》等一批小说重现了当年阴郁沉闷的乡村:“……渐近故乡时,天气又阴晦了,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的响,从篷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这些乡村不仅贫穷落后,而且,祥林嫂、阿Q、九斤老太、闰土仍然是一批逆来顺受的形象,他们的反叛精神仍然冻结在沉重的枷锁之下。然而,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后期,一个剧变到来了:争取与捍卫自身经济利益的时候,农民性格之中的革命精神迅速地苏醒。毛泽东在著名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之中记录了生动的一幕:“反对农会的土豪劣绅家里,一群人涌进去,杀猪出谷。土豪劣绅的小姐少奶奶的牙床上,也可以踏上去滚一滚。动不动就捉人戴高帽子游乡,‘劣绅!今天认得我们!’”作为一个革命领袖,这些记录无疑相当程度地转换为毛泽东对于革命的源泉、主力以及发展方向的想象与规划。毛泽东认为:“农村革命是农民阶级推翻封建地主阶级的权力的革命。”他对于农民的所作所为给予高度的赞颂:

……如前所说,乃是广大的农民群众起来完成他们的历史使命,乃是乡村的民主势力起来打翻乡村的封建势力。宗法封建性的土豪劣绅,不法地主阶级,是几千年专制政治的基础,帝国主义、军阀、贪官污吏的墙脚。打翻这个封建势力,乃是国民革命的真正目标。孙中山先生致力国民革命凡四十年,所要做而没有做到的事,农民在几个月内做到了。这是四十年乃至几千年未曾成就过的奇勋。[5]

传统的马克思主义观点认为,大规模的商业贸易和资本的持续积累加剧了乡村与城市的分离,同时,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尖锐对立开始在城市愈演愈烈。尽管乡村成为现代性历史演变的牺牲品,但是,革命的中心只能设置于城市。莫里斯·迈斯纳甚至表示:传统的马克思主义从未将这个时期的农民视为独立的、具有创造性的力量:“现代史的舞台是城市,而城市的主要角色是城市的两大阶级——资本主义大生产已不可避免地将整个社会划分为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在现代史这一概念中,农村和它的居民充其量只扮演了一个微不足道的角色,而且可能还是反面角色。”[6]然而,农耕社会的本土历史结构驱使毛泽东始终注视广袤的乡村。在他看来,封建社会的深刻矛盾主要存在于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之间,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才是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7]毛泽东对农民阶级的革命能量寄予厚望。事实上,“土地革命”和“农村包围城市”的成功无不证明了他的洞见。革命口号、乡村的贫瘠现状与农民主体的政治觉悟合而为一,乡村逐渐沸腾了起来。

迈斯纳同时认为:“毛泽东主义总是倾向于在那些最少受到资本主义影响的社会领域中寻找社会主义的源泉,例如,在较少涉及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关系的农民阶层中,或在没有受到资产阶级思想侵蚀的知识分子中。”“马克思把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看成是现代历史中的两个最活跃的阶级,而毛泽东则关心农民和知识分子的关系。”[8]考虑到阶级分布的意义,农民与知识分子并非等量齐观。贫下中农与孕育这个革命阶级的乡村构成了社会的政治重心,相对地说,城市并未赢得革命领袖的真正信任。如果说,城市拥有的物质生产力并非社会主义的必要条件——如果说,革命大众的道德和思想觉悟足以驱动历史的车轮,那么,城市的财富以及奢靡、保守、腐败就会成为刺眼的缺憾。[9]由于知识分子身份赖以完成的教育机构通常设立于城市,因此,他们性格之中隐藏的城市文化烙印时常会危险地发作。许多时候,这种烙印即是小资产阶级的可耻标志。不论是患得患失、“个性”名义下的自由主义、故作渊博的“文艺腔”还是不合时宜的同情心、自以为是的批评讽刺或者所谓的“美学情调”,这些症候背后的城市文化渊源同时纳入了阶级谱系给予解读。“小资产阶级”的命名不仅划出既定的社会学区域,同时指定了文化范畴。如何消除小资产阶级顽疾?毛泽东为知识分子提供的范本通常是农民。他反复表示,那些“脚上有牛屎”的农民远比知识分子干净和聪明。农民阶级以革命主体的形象赢得了规训小资产阶级的资格。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之后,他一次又一次地将各种类型的知识分子送到乡村,“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这种决策包含了深思熟虑的历史判断。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上半叶,农业合作化运动形成了“土地革命”之后的又一次巨大震荡。如果说,“土地革命”纠正了畸形的土地私有状况,初步废除了乡村社会不平等的剥削和压迫,那么,农业合作化具有远为激进的意图:彻底祛除传统的土地私有制。只有将土地——一种极其重要的生产资料——归公,乡村的小农经济才能真正改造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农业合作化运动不仅依赖集体经济大幅度地增添乡村的公共财产,而且有助于将松散、碎片化的乡村社会逐步纳入一个有机结构——这是农耕社会组织远比工业社会低效、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然而,令人意外的是,这个意图遭到了相当一部分农民的抵制。他们的道德和思想觉悟并未及时跟上。换言之,革命口号、乡村的经济水平与农民主体之间出现了脱节。农民内部存在改善乡村经济的巨大冲动,但是,由于悠久的历史惯性,许多农民的想象、构思乃至无意识始终未曾摆脱土地私有的形式。当然,来自农民的阻力遭到了清除,农业合作化运动如期完成。尽管如此,农业合作化运动后续的经济成效以及集中的社会管理方式远未获得预期的结果。许多乡村无法摆脱饥馑和极度贫困,出外流浪和乞讨的现象屡见不鲜。多年之后,事情的严重程度已经远远超过通常的想象,以至于农民内部开始自发地酝酿另一场变革。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小岗村——安徽省的一个小乡村——十八户农民秘密结盟,从事一个惊人的社会学实验:分田到户承包耕种。至少在当时,这是一个巨大的政治冒险。令人惊异的是,相同的生产条件下,以家庭为单位承包农田,粮食产量竟然出现了不可思议的增长。迄今为止,这一项社会学实验赢得了广泛的肯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业已作为一项土地制度拥有了权威的法律形式。这一项制度重新对大多数农民的意愿表示尊重。然而,不可否认的是,这一项制度同时显示了当年的一个误判:农业合作化运动高估了农民“大公无私”的道德情操。只有当个人的付出与收入产生正比时,农民的积极性才能真正地涌现——这个心照不宣的社会学结论几乎迟到了三十年。

显而易见,知识分子并没有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之中担任重要角色。考察知识分子如何参与这个巨大的历史事件,一个特殊的重要视角是,考察他们如何描述这个历史事件。这时可以发现,当年的文学曾经无意地捕获这个社会学结论——尽管美学形式很大程度地掩盖了这个结论的锋芒。

现在,我试图重新论及柳青的《创业史》——围绕这一部长篇小说出现的一场激烈争论迄今仍然具有再度解读的意义。“阶级”概念曾经在这一场争论之中担任举足轻重的筹码,然而,农民的阶级状况描述似乎出现了某些误差。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创业史》曾经被视为纪念碑式的巨著。这一部长篇小说的巨大声望不仅来自作品本身,而且由于柳青一丝不苟的写作姿态。为了熟悉乡村的人情世故,搜集足够的素材,柳青曾经定居皇甫村十多年,介入村庄之中的种种事务,甚至身体力行地投入田间生产劳动,《创业史》之中的乡村景象以及带有泥土气息的细节无不证明了柳青的严谨和扎实。《创业史》隐含了梁家三代人的“创业史”:梁三父亲是蛤蟆滩最为守信的一个佃农,他依靠自己的辛劳留给儿子三间正房,并且为他娶了媳妇。然而,由于命运不济,灾荒连连,梁三不仅失去了房屋,而且媳妇早逝。饿殍遍野的年代,梁三从饥民之中收留了母子二人,并且重新点燃了创业发家的梦想。然而,尽管夙夜操劳,穷困仍然一如既往,梁三的收获仅仅是背上的“死肉疙瘩”和“咳嗽气喘病”。事实上,真正有效的“创业”始于他收留的儿子梁生宝。长大成人之后,梁生宝率领蛤蟆滩的农民走上集体化的道路;在他心目中,农民的集体致富才是真正的“创业”。他的全部心思无不投入集体事业,他所领导的互助组获得极大的成功,粮食亩产是单干户的一倍之多。当然,梁生宝的“创业”并非一帆风顺。小农经济的汪洋大海之中,他不断地与来自各个方面的私有观念展开不懈的斗争,社会制度、政策和无私的个人品格是梁生宝赢得成功的基本保证。不止一个批评家用“史诗”一词赞颂《创业史》,这一部长篇小说的确包含了呼应宏大历史叙事的动机。

出人意料的是,一些批评家对于《创业史》之中的梁生宝形象产生了重大分歧。严家炎是非议梁生宝形象的始作俑者。严家炎曾经由衷地赞赏《创业史》之中的梁三老汉“惟妙惟肖,令人禁不住要拍案叫绝”;他同时表示,相对于梁三老汉的生动性格,梁生宝逊色了许多:“还没有充分以其形象的高大丰满和内容的深厚而令人深深激动和久久不忘。”梁生宝的形象很大程度上以王家斌为原型,但是,过度的政治修饰反而使梁生宝形象显得生硬单薄,甚至成为——如同恩格斯所批评的——“时代精神的单纯的传声筒”。严家炎不无讽刺地说,梁生宝显示出如此之高的理论水准,甚至是拥有若干年革命经历的干部所不可企及的。梁生宝身上的气质已经脱离了农民的范畴:

毋庸置疑,作家在塑造梁生宝形象时,曾经力图运用革命现实主义和革命浪漫主义相结合的艺术方法,把人物写得高大。只要对农村情况稍有了解的人,都会知道,在土改后互助合作事业的初期,实际生活中梁生宝式的新人还只是萌芽,而像他这样成熟的尤其少。从好些事件和经历看,如有些同志已经指出的,梁生宝都像作家在散文特写中所写的王家斌。然而较之这个生活原型,艺术形象的梁生宝有了许多变动和提高,政治上显然成熟和坚定得多。……加以概括提高,突出了一些在后来历史发展中逐渐普遍成长起来的新因素、新品质,从而塑造了梁生宝这个相当理想的正面形象。这个方向不能不说是完全正确的。然而,也正是在实践这个方向时,方法上发生了问题:是紧紧扣住作为先进农民的王家斌那种农民的气质,即使在加高时也不离开这个基础呢,还是可以忽视其个性特征?是按照生活和艺术本身的要求,让人物的思想光辉通过活生生的行动和尖锐的矛盾冲突来展现呢,还是离开(哪怕只是某种程度上的离开)这个规律,让人物思想面貌在比较静止的状态中来显示呢?

就我读《创业史》所得的印象,作家在塑造梁生宝形象方面似乎并不是时刻都紧紧抓住人物的性格和气质特点的。为了显示人物的高大、成熟、有理想,作品中大量写了他这样的理念活动:从原则出发,由理念指导一切。但如果仔细推敲,这些理念活动又很难说都是当时条件下人物性格的必然表现。[10]

严家炎的观点不仅遭到了许多批评家的斥责,甚至柳青本人也打破了沉默的习惯,撰写《提出几个问题来讨论》一文给予严厉的反驳。有趣的是,柳青不惮于承认梁生宝的气质脱离了农民范畴:“批评者提出小说里所描写的梁生宝的气质‘不完全是属于农民的东西’。难道不应该有些是属于无产阶级先锋战士的东西吗?我的描写是有些气质不属于农民的东西,而属于无产阶级先锋战士的东西。这是因为在我看来,梁生宝这类人物在农民生活中长大并继续生活在他们中间,但思想意识却有别于一般农民群众了。”[11]

严家炎无法想象一个农民如何逾越自己的阶级范畴从而晋升为无产阶级先锋战士,这种迟钝再度显现了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通病:迷恋所谓“真正深入洞悉人物的灵魂,并且紧紧抓住人物独特的、确实属于‘这一个’的动作和语言来加以表现。”[12]他天真地按照这种美学观念衡量梁生宝,以至于忽视了这个人物的政治召唤功能。或许,必须重新阐述一个悠久的文学传统——人物性格的塑造。这并非不言自明的命题。亚里士多德的《诗学》认为,情节的重要性超过了性格。马克思主义批评学派对于人物性格的特殊关注源于一个重大的理论期待:借助人物性格考察社会历史,尤其是典型性格。精神分析学的描述力图打开心理的内部空间:无意识隐于人物性格的深部犹如冰山隐于海面之下,某些貌似遗忘的童年经验或者精神创伤将会曲折地浮现,介入乃至干预人物的当前言行;尽管如此,社会历史对于人物性格的塑造仍然是决定性的。摒弃周围的社会环境,人们无法完整地解释某一个性格为什么奸诈或者吝啬,另一个性格为什么豪爽或者严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提出的一个命题显示了非凡的理论概括: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梁三老汉的形象之所以饱满、生动,如此自然地镶嵌于蛤蟆滩的背景之中,恰恰因为这个人物植根于乡村多重社会关系的中心,自如地与各色人等互动,并且在互动之中持续地自我塑造与自我展现。通常,一个人物汇聚的社会关系愈多,贮存的历史信息愈丰富。相对地说,梁生宝周边具有互动性质的社会关系稍显稀少,按照严家炎的观点,《创业史》甚至有意让梁生宝回避各种人事纠纷的漩涡:“从矛盾冲突中展开具体描绘不够,成为这个形象艺术上的一个弱点。”“作家并没有在现有故事范围内充分利用梁生宝这种处在斗争第一线上的已有条件来展开正面描写,这点却是难以讳言的。”[13]显然,这同时是《创业史》不得不以抽象的理念活动以及插入抒情议论语言补充这个形象的原因。

反驳严家炎的时候,许多批评家强调:一个人物性格的饱满、丰富程度并不能完全等同于这个人物的重要程度。相对单薄的文学形象可能举足轻重——我愿意有条件地赞同这个观点。我的条件是,这个人物的性格必须某种程度地预示了历史的未来。一个新型的人物或许无法迅速地进入社会关系的轴心,但是,他必将在历史的演变之中逐渐赢得主角的位置,他所代表的阶级或者共同体将充当社会的领导者。事实上,柳青正是按照这种标准塑造梁生宝。遗憾的是,这种预期并未兑现:梁生宝与未来的历史错开了。二十多年之后,他的个人素质并未阻止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终止。激进的理论构思试图绘出一幅宏伟的蓝图,可是,这个构思的社会实践成为一个早产儿。当年严家炎对于梁生宝形象的美学非议与其说短视,不如说隐含了某种社会学的不安。一个重要的文学史事实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之后,文学之中持续再版的形象是梁三老汉而不是梁生宝——例如李顺大,陈奂生,还有《平凡的世界》之中的孙少安。

《平凡的世界》与《创业史》的比较意味深长。路遥亦属陕西人,《平凡的世界》再现的民情风俗与《创业史》相差无几。相对于《创业史》的精致凝练,《平凡的世界》一百多万言稍显芜杂,甚至虎头蛇尾。尽管如此,这一部小说迄今仍然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平凡的世界》迄今仍然保持相当高的发行量。孙少安、孙少平两个农家子弟的曲折人生令人唏嘘嗟叹,他们的故事成为许多年轻一代的内心镜像。

没有任何理由证明,乡村和农民必须始终为现代性的展开偿付代价。然而,孙氏兄弟的奋斗遇到了各种额外的阻力。极度的物质贫困使他们寸步难行,甚至最为基本的人生需求也无法维持。另一方面,由于文化与社会身份形成的强大阻隔,他们无缘问津某些家庭、场合以及社会关系。尽管孙氏兄弟相貌英俊,但是,他们的爱情无不因为城乡差距而遭受重创。孙少安明智地与润叶分手,尽管润叶始终对他一往情深。农家子弟的所有经验告诉他,炽烈的浪漫激情无法填补社会身份制造的深刻鸿沟。孙少平与田晓霞似乎逾越了这个鸿沟,尽管他们双方都清晰地意识到,城乡差距可能浮现于未来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产生各种意想不到的矛盾。田晓霞的牺牲中断了这个悬殊的爱情交往,孙少平再也没有勇气将爱情的触角伸入城市。耳濡目染,城乡的不平等业已深入他们的骨髓。

《平凡的世界》再度显现了乡村双重主题的相互纠缠。可以看到,物质的匮乏不仅破坏了乡村的正常生活,而且极大地摧毁了农民的人格。口粮、衣裳和住所时刻成为问题的时候,自尊和庄重仅仅被视为一种多余的奢侈品。许多农民显得猥琐、吝啬、目光短浅,他们甚至因为微薄的物质利益明争暗斗,大打出手,或者卑躬屈膝地出卖自己的尊严。这时的乡村丧失了勃勃生气而仅仅是一地的鸡零狗碎。或许,孙少安与梁生宝的性格存在某些共同之处。他不仅吃苦耐劳,而且挚爱家人,关心乡亲,热衷集体事务。然而,很长一段时间,孙少安对乡村的集体经济丧失了信心。他所渴求的家庭致富毋宁说更为接近梁三老汉的理想。穷困限制乃至封锁了他的性格光芒。自顾不暇的日子里,孙少安的善良和勤劳仅能惠及一个狭小的范围。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期,世道为之一变。与梁生宝不同的是,孙少安最终依赖的是个人创业积累的财富资助村子里的乡亲。梁生宝的形象似乎过时了,历史把绣球抛到了孙少安手里。

孙少平的性格具有更多的内涵。物质的匮乏并非孙少平无法安居于乡村的唯一原因,知识的启蒙使他萌生了闯荡世界的强烈愿望。仅仅是几年的中学生涯,平淡的乡村再也关不住一个不安的灵魂。城市的繁闹令人震惊,但是,孙少平的真正收获是开阔的视野——显然,这也是恋人田晓霞给予的最大馈赠。一个甚至缺少一套体面服装的农家子弟如饥似渴地追求知识,他向往的是平等的人格和宏大的精神空间。尽管底层出身形成了巨大的阻碍,但是,他的内心从未低头就范。这个性格的丰富性显现为孙少平反复遭受的精神煎熬。他既有知识分子式的自尊与多愁善感,又怀念乡土人情的温暖淳厚;既担心遭受城市文明的轻蔑,又厌倦乡村的粗陋与鄙俗。孙少平并未穿过最后的藩篱,真正融入城市,然而,人们仍然发现了一个徘徊于乡村与城市之间的知识分子灵魂胚胎。从梁三老汉、梁生宝到孙少安、孙少平,这个形象系列某种程度地改写了农民阶级的长期预设;如果说,阶级视野对于梁三老汉与梁生宝之间分歧的解读已经收缩为一个文学史典故,那么,孙少安与孙少平之间的差异更多地显示出另一种历史矛盾:乡村与城市的痛苦博弈。

 

【注释】

[1]南帆:《冲突的文学》,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年版,第38页。

[2]参阅丁帆:《中国乡土小说史论·绪论》,江苏文艺出版社1992年版。

[3]茅盾:《关于乡土文学》,《茅盾全集》(第21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89页。

[4]【英】雷蒙·威廉斯:《乡村与城市》,韩子满等译,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第65、47、57页。

[5]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6、17、15页。

[6]【美】莫里斯·迈斯纳:《马克思主义、毛泽东主义和乌托邦主义》,张宁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7页。

[7]毛泽东:《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25页。

[8]【美】莫里斯·迈斯纳:《马克思主义、毛泽东主义和乌托邦主义》,张宁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9页。

[9]参阅【美】莫里斯·迈斯纳:《马克思主义、毛泽东主义和乌托邦主义》,张宁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50-53页。

[10]严家炎:《关于梁生宝形象》,《文学评论》1963年3期。

[11]柳青:《提出几个问题来讨论》,《延河》1963年8月号。

[12]严家炎:《梁生宝形象和新英雄人物创造问题》,《文学评论》1964年4期。

[13]严家炎:《关于梁生宝形象》,《文学评论》1963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