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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原问道》(10)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4年05月12日11:15 来源: 徐兆寿

  在秋天,在阳光开始变淡一些的时候,我骑着父亲花了很大的心血才从城里买来的一辆崭新的飞鸽牌自行车——那是奶奶坚持让父亲买的,父亲本来与公社门口一个老汉那里说好了一辆半旧的自行车,但奶奶不行。奶奶一定要让父亲给我买辆新的——我做梦一样,像骑着飞马穿过秋天的油菜花,哼着

  《 乡间的小路 》 ( 偶尔也会哼起 《 在希望的田野上 》 ),然后走在两旁满是快熟的葵花的路上,再穿过一片开阔的田野,路的两旁又是高高的白杨树,金色的风鼓满了我的衬衫,吹乱了我的头发,我看到树干和阳光玩着快乐的游戏,心里又凉快又激动,终于看见那希望中的中学。它与公社所有的部门和一所小学挨在一起,占了很大的一块地。公社的门口总是有香喷喷的小吃,还有我们很难吃上的肘子、牛肉和羊肉,还有撒着椒盐的花生米,啊,我后来吃过那咸味的东西,它比世界上任何一种东西都更能激起人的食欲。当她把那裹着红色外衣、上面撒着点点白色的花生米端到我的面前,说,来,吃几颗再回家吧。那时,我正穿好衣服,我喝一口水,然后吃了一颗那东西,咸咸的,舌尖突然有尖叫声的那种激动顷刻间传遍我的胃甚至整个身体。又一颗,我像贪婪她的身体那样贪婪着那花生米。她说,都装到口袋里吧。我不说话,她便全倒进我的口袋里。于是,当我骑着自行车再穿过无边的原野时,我的嘴里一边嚼着咸咸的花生米,一边哼着

  《 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 》。我渐渐地忘记了文清远。

  到底我是什么时候爱上她的呢?仿佛是后来,仿佛是一开始,仿佛又是在她未来之前就已经爱上了。我至今想不清我第一次见她是在哪里,也不能记起我们的第一句是怎么开始的,只记得与她无尽的爱。那柔软的丝绸一样的有着迷人温度的皮肤,那有着优秀曲线的圆圆的肩膀,那美丽的世人都见过的白颈,那滚圆的但不胖不瘦的大腿和屁股,那左边乳房上的褐色的痣,那似在呼吸又在紧闭的肚脐,那永远都在呻吟又永远都喊不够的温热的双唇,噢,那紫褐色或是微黑的或是腥红的或是我永远都没有看清的黑暗之神啊,你不朽了。我忘了来时的路,也迷了去时的道。

  在我还没到这所初中的时候,她就已经在那里教了一年的英语。她是那所学校第一个英语老师,天神下凡一样突然降临,说着不是人世的话。她的发音让乡下人那个笑啊!人世间怎么会有那样的发音?把父亲不叫爹爹或爸爸,却叫什么“发热”。但她就是那样开始了她天神般的生活。她把另一世间的文字教给那些土里长出来的生命。他们对她崇拜得五体投地,他们将她热爱得糊里糊涂,但确切地说,他们并没有真正学会一个单词。他们被她的美和异乎寻常的语言带到了另一个不知名的世界,在那里,他们一起生活,一起幻想,一起消失。但事实上并不如此,他们只是一厢情愿。因为她必将与我一道生活。

  也许在她来到这里之时,命运之神就已经决定了,将她赋予我。我那时只是听说初三要学英语,而且是一位美得不得了的女教师给我们上。那时我就神往不已。也许在那时我就已经爱上了她,而这种爱恋已经被她的丈夫在一个中午突然感悟到,于是,他们就不和了,他开始怀疑她。那时,她根本不知道我会在什么时候降临她的生活,而她分明是被命运带着来到了乡下。她并不知情,她视乡下为地狱。她生下孩子六个月之后就离开了城市来到乡下,在每一周的周五下午四点钟,她就骑着一辆漂亮的自行车穿过新铺的柏油马路,穿过一路惊讶的眼睛,回到了她认为的天堂。听说有人答应她丈夫在两年之内将她调进城里的中学,她忍受着,也希望着。但仅仅是半年,甚至连半年都不到,也就是我感觉到已经在向往见到她的时候,她有什么把柄被丈夫抓到了。而那个疑神疑鬼、永远也不相信任何人的丈夫就那样开始了对她的折磨。

  这是无人可知的秘密和命运。事实上,我相信老人说的,命运早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向你展开了它前面的路,你以为你还走在原来的大道上,但实际上你的轨迹已经被命运之神在不知不觉间搬到了另一条路上。总之,我在初二一结束的夏天就迫不及待地想一睹她的风采。我在校园外徘徊了很久,也没见哪一个仙女经过天空。我若有所失地回到了家里,像是遗失了什么似的。于是,我经过漫长的假期,在假期里,我偶尔会在午睡后失神地坐起,想起她,好像我们已经认识很久,我是那样地怀念她,啊,谁能说得清呢,总之,那漫长的假期啊,那炎热的暑假。

  但等我见到她的第一眼时,我可能当时傻了,我想我的魂不见了。我并非有贾宝玉见了林妹妹时那样的感觉,我与她是那样的陌生,并非在前世见过。她在天上生活,而我在土里生活。我们天上地下,判若两人。但爱并不理会这些,爱是那样无端,那样粗野,那样无理。她像传说中的画皮,让我突然间感觉恐怖异常。那种恐怖的爱使我很长一段时间里觉得自己不该来到这里,甚至不该来到这世上。对于她在初中三年级将要给我们上的课,我多么希望自己突然得病不能来上学,或者希望……但我又希望她一直存在。多么纠结的心情!持续了整整一生。

  后来我才知道她可怜的身世。她的父母是县歌剧团的,父亲在她十岁时去世了,她高中毕业后在一所学校里当了工人。因为漂亮的缘故,她惹了不少的祸,后来,有人劝她还是回到学校考大学,母亲也再三劝她,终于在她的第三个男友因为杀人而入狱后的那年,她决定回到学校。她在二十二岁上了某个大专,学习英语专业。二十五岁毕业后,母亲就四处找人想把她留在身边,但那时几乎所有的大专毕业生都被分配到乡下中学工作。她没有后台,被分配到一个山区里,那个山区连我也只是听说名字而不知在天的哪一边。她母亲便开始给她介绍对象,但她一个也看不上,如此竟然过了两三年,已经二十八岁。那一年,她碰到了后来的丈夫。那个男人在某个机关当着干部,一口咬定一年后调入城里。一年后,她匆匆结婚,准备生孩子。就是那年春天,母亲在简陋的房子里被煤烟打死了。她被孤零零地丢在了这个世上。不知是什么原因,她怀不上孩子。她婆婆开始骂她,说她之前肯定与男人们乱搞,流了产,怀不上孩子。她恸哭,无言以对。丈夫也信以为真,常常与她闹情绪。婆婆说再怀不上就要他们离婚。他们四处求医,终于,三十一岁那一年,她有了。请了半年的假,与婆婆在一起度过了炼狱般的生活,生下了一个男孩。婆婆笑逐颜开,以为那孩子是她自己生的。婆婆不让她抱孩子,除了喂奶的时候,她是孩子的妈妈,其余时候,她只是孩子的保姆。她又在家里度过半年。丈夫找了人,但只是将她暂时调到了离城十公里的我们乡下。这样,她每周末就都可以回家了。

  既然她不再是孩子的母亲,她也就只能说是丈夫的妻子。她若把那孩子当自己的儿子,婆婆就不高兴,因为婆婆在失去丈夫后再也无事可做,现在她终于有事了,可以重新来哺育孩子了,怎么可以把这孩子交给中看不中用的儿媳妇。倘若她不把那孩子当自己的儿子,婆婆也不高兴,毕竟那个小东西不是她自己身上掉下的肉,母亲到底到哪里去了。两个女人不仅在这个小男人身上常常口角,而且在家里唯一的大男人身上也发生着你争我抢的斗争。关于这一点,我不用多说你也能猜到。母亲爱着儿子,给他娶个老婆只是生儿育女,当这样的角色完成后,儿子还是她老了的情人,且是唯一的情人,她不允许任何女人跟她分享,即使儿媳妇也一样。只要他们三人在一起,矛盾就一直缠绕着他们。

  她只好住在学校,即使每周回去也只是因为习惯,而不是因为爱。她已经与那个家没有任何关系了。但这样也不行。她不回家,丈夫就开始埋怨,开始怀疑。婆婆也一样。他们联想起她大学之前就有的那些风流韵事,再想想大学时候不知跟多少男朋友谈过恋爱,于是,一个不贞的女人就这样出现在这个世界上。一切就此变了。于是,人们常常会看到一个打扮得很时髦的城市老妇女坐着公交车,来到学校,用既文明又肮脏的语言把那个漂亮的女人骂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不仅如此,还骂到了她的校长,说她与校长如何如何。在无数次的辱骂中,她终于下了决心,离婚。

  她再也不去城里,永远地住在了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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