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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旭东:鲁迅笔下“并不熟识的青年”是谁?
来源:《鲁迅研究月刊》 | 高旭东  2024年03月20日16:13

冯至在1916年考入北京四中读书,次年新文化运动便在知识界轰轰烈烈地展开了,1919年他读到《新青年》上的小说《药》与“随感录”,便产生了对鲁迅作品的阅读兴趣;尤其是读到鲁迅的《一件小事》,竟使他感动到流泪。中学毕业后,冯至1921年先入北京大学预科,1923年又入德文系,出于对鲁迅的向往而去旁听国文系鲁迅的课。纵观鲁迅与冯至的交往,虽不是特别密切,却是属于神交的类型。因为师生二人的交往是建立在相互理解与尊重的基础上的:鲁迅特别推崇冯至的诗歌,冯至也创作了以鲁迅为题材的诗歌。从对作家作品进行类比研究的角度看,鲁迅与冯至都是学贯中西、博古通今的大师级文人,鲁迅在小说与杂文及散文诗与旧体诗创作上,在外国文学翻译上,在中国古代文献整理尤其是小说史研究上,冯至在诗歌、散文与小说创作上,在德语诗歌翻译上,在杜甫研究上,都取得了杰出而巨大的成就。二人的文字之交本来应该是一段佳话,然而在当代学者的考据下,冯至晚年的回忆文章却被视为谋取名声的做伪之举。

这件事发生在1925年4月3日下午,鲁迅在北大讲课,当日鲁迅日记有:“浅草社员赠《浅草》一卷之四期一本”。这次赠送刊物以及其后发生的奉天派与直隶派的军阀战争,是一年后鲁迅作散文诗《一觉》的重要触因。散文诗一开始就写军阀战争的爆发,催生了鲁迅存在主义“向死而在”的文句:“宛然目睹了‘死’的袭来,但同时也深切地感着‘生’的存在”。而重视青年的鲁迅在“生的存在”中感受着的也是青年的脉搏:

我忽然记起一件事:两三年前,我在北京大学的教员预备室里,看见进来了一个并不熟识的青年,默默地给我一包书,便出去了,打开看时,是一本《浅草》。就在这默默中,使我懂得了许多话。阿,这赠品是多么丰饶呵!可惜那《浅草》不再出版了,似乎只成了《沉钟》的前身。那《沉钟》就在这风沙澒洞中,深深地在人海的底里寂寞地鸣动。

从《浅草》到《沉钟》,鲁迅对刊物艺术表现的感受是:“青年的魂灵屹立在我眼前,他们已经粗暴了,或者将要粗暴了,然而我爱这些流血和隐痛的魂灵”;这也可以用前面鲁迅编校的青年稿子的感受加以解释:“魂灵被风沙打击得粗暴,因为这是人的魂灵,我爱这样的魂灵;我愿意在无形无色的鲜血淋漓的粗暴上接吻。漂渺的名园中,奇花盛开着,红颜的静女正在超然无事地逍遥,鹤唳一声,白云郁然而起……。这自然使人神往的罢,然而我总记得我活在人间。”《一觉》貌似散文的写法,却具有诗的境界。

然而,围绕着那天下午是谁将《浅草》送给鲁迅的,却发生了歧义与论争。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鲁迅全集》第2卷,在《一觉》所记那位“并不熟识的青年”的注释中写道:“指冯至,河北涿县人,诗人。当时是北京大学国文系学生。”此处的注释当然存在错误,即冯至是北京大学德文系的学生,到国文系旁听鲁迅的讲课,顺便将《浅草》一卷四期送给鲁迅。然而2004年龚明德发表的文章《〈一觉〉中“并不熟悉的青年”是谁》试图推翻冯至送刊物之说,理由是根据林如稷的回忆,那天下午将《浅草》送给鲁迅的是陈炜谟。

龚文认为林如稷1946年在《微薄的谢意》中就认为送刊物的是陈炜谟,后来在1956年陈炜谟去世后的第二年发表《鲁迅给我的教育》又指出送刊物的是陈炜谟。然而《微薄的谢意》并未提及谁送刊物,《鲁迅给我的教育》明确提及送刊物的是陈炜谟:“陈炜谟那时在北京大学读英国文学系,但他却选听鲁迅先生讲授的《中国小说史》。《浅草》和我们另一姊妹刊附在《民国日报》出刊的《文艺》旬刊每期寄到北京后,陈炜谟便亲自当面送给鲁迅先生。”然而林如稷的指认却没有任何旁证,而且当事人陈炜谟也已去世了。龚文在引了这段文字后说:“林如稷的《鲁迅给我的教育》初刊于成都的《草地》月刊1956年第10期”,后来又被林如稷收入1962年9月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仰止集》。然而紧接着龚文的论证却明显出现了问题:《仰止集》作为林如稷“关于鲁迅的文集,出版后也会分别送给冯至和陈翔鹤。该文其实就是《仰止集》的第一篇文章,因为之前是诗《怀念鲁迅先生》,冯至和陈翔鹤都默认了林如稷叙述的事实。”龚文有什么证据证明林如稷将书送给了冯至和陈翔鹤?又有何证据证明冯至和陈翔鹤都默认了林如稷叙述的事实?冯至后来回忆是自己送刊物给鲁迅,很明显就是对“默认说”的否定。龚文接着又写道:“可以推知,陈炜谟生前不让人们公布他就是给鲁迅送《浅草》的人,他自己也不说。但是,当鲁迅的《一觉》公开发表后,给鲁迅送《浅草》的究竟是谁,至少在浅草—沉钟几个成员中间,是清清楚楚的,林如稷只不过在二十年后、三十年后旧事重提罢了。”这种论证令人费解:给鲁迅送刊物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为什么自己要保密并且还要别人保密呢?更令人困惑的是,为什么鲁迅的《一觉》发表后,谁送的刊物就一清二楚了呢?如果真的是一清二楚,那么为什么后来杨晦、冯至都不认同是陈炜谟送的呢?

当然,在这么多难以说得通的论证中,有一句话还是不错的:林如稷“犯不着为一个已经死去的陈炜谟去编造谎话”。我也认为林如稷不可能编造谎话,但是林如稷的话很可能是推测,因为当时编辑那一期《浅草》的是陈炜谟,而陈炜谟又在北京大学读书,于是就想当然地认为送刊物给鲁迅的是陈炜谟。他忽略了当时在北京大学读书的还有冯至,而且冯至也是《浅草》社的成员。既然是同仁刊物,那么就会出现这种情况:陈炜谟在编辑上出力多,冯至就可能在刊物的分发上出力多,旁证就是那一期的《浅草》寄给杨晦者就是冯至。龚文以冯至在给杨晦的信中说那期的《浅草》“错误太多”为理由,进而否定冯至会送给鲁迅,就是太不了解冯至,因为冯至对于自身从事的事业向来都很谦虚。而且冯至可以把刊物寄给杨晦,就不会将刊物送给鲁迅?为何林如稷没有任何旁证的推测就是真理,而杨晦的旁证就是“误证”:“杨晦于1976年6月20日以七十高龄也误证说‘在北大的教员预备室里赠《浅草》给鲁迅的是冯至’。”而在1976年6月之前,冯至没有发表任何送《浅草》给鲁迅的文章,“误证”之说根据何在?

冯至送《浅草》给鲁迅不但有杨晦的旁证,而且有深切的自证,这就是冯至在1978年8月写的《鲁迅与沉钟社》。他先引1925年4月3日鲁迅日记所记浅草社员赠《浅草》一本后说:“这段记载引起我的回忆,跟我读《一件小事》时一样清晰。那天下午,鲁迅讲完课后,我跟随他走进教员休息室,把一本用报纸包好的《浅草》交给他。他问我是什么书,我简短地回答两个字《浅草》。他没有问我的名姓,我便走出去了。”人可能会误记,然而刻骨铭心的事情是不会出现误记的,冯至说这件事跟他读《一件小事》一样清晰,就排除了误记的可能,因为冯至被《一件小事》感动得流过泪。然而,龚文却以为冯至对此事的回忆是做伪的结果:“确知林如稷不在人世后,冯至的胆子大起来”,所谓冯至送《浅草》给鲁迅,是陈炜谟、林如稷都不在世了,冯至做伪的结果。这种考据态度对待一个一贯谦虚谨慎的文人是很不妥当的。冯至是20世纪罕见地受到两个巨人至高评价的人,鲁迅说他是“中国最为杰出的抒情诗人”,他却说自己的诗写得不如罗石君;毛泽东当众说他的《杜甫传》“为中国人民做了一件好事”,他却表示“何曾一语创新声”。而且也从没有看见他以鲁迅与毛泽东的评价来炫耀自己。他是国内首屈一指的歌德研究专家,然而他却表示没有真正弄懂歌德。并且冯至与浅草—沉钟社的同仁关系都很好,“我和杨晦、陈翔鹤、陈炜谟,很快地成为朝夕与共、无话不谈的朋友。”他曾将陈炜谟关于他的诗歌的意见当成自己的意见写信向鲁迅求教,他在1979年3月撰写的《〈陈翔鹤选集〉序》中,一往情深地回忆当年的友情,并认为陈翔鹤的小说渗透着鲁迅与郁达夫的双重影响。以这样的人品与友情,却要处心积虑地在这么一件小事上做伪,实在不可能。

为了让人相信冯至的回忆文章是做伪而成,龚文写道:“把冯至的文字与鲁迅的稍加对照,轻而易举就可以发现冯至所讲与鲁迅原文的矛盾之处。”“鲁迅记载那天给他送《浅草》的‘并不熟识的青年’没有说话,而且两次使用‘默默’,还就‘默默’作了一番庄严的抒情;冯至却‘回忆’道他当时‘简单地回答两个字’。鲁迅说送书的青年‘出去了’之后他把‘一包书’动手‘打开看时’才知道‘是一本 《浅草》’;而冯至呢,却‘回忆’道他将一包书交给鲁迅时就告诉说是《浅草》。”事实上,冯至的回忆与鲁迅的《一觉》在文字上有出入,才是符合送刊的实际的,正如鲁迅在《一觉》中对于送刊的时间是误记一样。如果真的是做伪的话,那么冯至在回忆文章中就会与鲁迅的《一觉》一字不差。

其实,是冯至而非陈炜谟送《浅草》给鲁迅,证据就暗含在“并不熟识的青年”几个字中。当过大学教师的人虽然上课时不可能与听课的学生都熟识,但若是听课的学生到过家里的话,则无论如何应算是熟识的。而陈炜谟在送刊物事件的9个月前与郁达夫、陈翔鹤一起拜访过鲁迅,1924年7月3日鲁迅日记有:“夜郁达夫偕陈翔鹤、陈厶君来谈。”当时鲁迅虽然仅仅记住陈炜谟的姓,但因为是夜谈而非偶见即散,9个月后无论如何不应该写成“并不熟识的青年”。而冯至虽然也旁听鲁迅的课,但在送鲁迅刊物事件之前,却并未拜访鲁迅,直到1926年5月1日与6月6日鲁迅日记中才出现“陈炜谟、冯至来”,因而鲁迅将冯至写成“并不熟识的青年”恰如其分。龚文认为:“倘若是冯至送的,就该写成‘一个陌生的青年’。”这不合逻辑,“不熟识”就是“陌生”,或者说“陌生”就是“不熟识”,虽然程度略有差异,但意思是一致的。

龚文结尾处的方法倒是科学的,即查证1925年4月3日下午鲁迅在北大上课的学生听讲名单,然而这种查证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因为著名教师上课一般不会点名,而且即使是点名,英文系的陈炜谟与德文系的冯至来旁听,也不会在国文系的名单之中。不过,冯至虽然在德文系,但他听鲁迅课的热情却并不在国文系的学生之下。冯至在1976年7月写的《笑谈虎尾记犹新》,回忆他听鲁迅讲课的情形说:“1924年暑假后,我第二次听这门课时,鲁迅一开始就向听众交代:‘《中国小说史略》已印制成书,你们可去看那本书,用不着我在这里讲了。’这时,鲁迅正在翻译厨川白村的《苦闷的象征》,他边译边印,把印成的清样发给我们,作为辅助的教材。但是鲁迅讲的,也并不按照《苦闷的象征》的内容,谈论涉及的范围比讲‘中国小说史’时更为广泛。我们听他的讲,和读他的文章一样,在引人入胜、娓娓动听的语言中蕴蓄着精辟的见解,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对于历史人物的评价,都是很中肯和剀切的,跟传统的说法很不同。”

譬如谈到秦始皇,他说历史评价是靠不住的,历代王朝时间长的作史者与评论者都是本朝人,对本朝皇帝多是歌功颂德;时间短的朝代皇帝很容易被贬为暴君,因为评论者是另一朝代的人。“秦始皇在历史上有贡献,但是吃了秦朝年代太短的亏。”谈到曹操时鲁迅认为他被《三国演义》“糟蹋得不成样子,且不说他在政治改革方面有不少的建树,就是他的为人,也不是小说和戏曲中歪曲的那样。”在1978年8月写的《鲁迅与沉钟社》中,冯至回忆说自己“听鲁迅讲授《中国小说史略》,是1923年下半年起始的”。

鲁迅“讲课时,态度冷静而又充满热情,语言素朴而又娓娓动听,无论是评论历史,或是分析社会,都能入木三分,他的言论是当时在旁的地方难以听到的”。在十年后发表的《“但开风气不为师”——记我在北大受到的教育》中说:“我是德文系学生”,但“思想上给我影响较多的是国文系的教师”,接着就讲鲁迅讲书:“我还记得鲁迅讲《苦闷的象征》,讲到莫泊桑的小说《项链》时,他用沉重的声调读小说里重要的段落,不加任何评语,全教室屏息无声,等读到那条失去的项链是假项链时,我好像是在阴云密布的寂静中忽然听到一声惊雷。”鲁迅在北大国文系的学生不算少,但能够像冯至这样五十年后对当年的讲课还记忆犹新者并不多。所以,无论是《师道》2012年第3期发表的《看鲁迅的学生如何评价鲁迅的教学》,还是《新文学史料》2018年第1期发表的《鲁迅北京时期的文学课堂》,都将冯至对于鲁迅讲课的回忆当成重要内容。如果说后一文提及包括冯至在内的十多位鲁迅的学生对于当年讲课的回忆,那么前一文仅仅提及常惠、川岛、许钦文等四位的回忆,冯至亦名列其中,并且二文都有冯至大段的回忆。由此还可以推测:1924年暑假后第二次去听课,是建立在第一次听课特别感兴趣的基础上,那么,1924年4月3日下午鲁迅在北大的讲课还是冯至的第一次听课,理应是不会缺席的。

不难看出,冯至给鲁迅送《浅草》杂志的理由是比较充足的,2005年版人民文学出版社的《鲁迅全集》第2卷在《一觉》的“并不熟识的青年”的注释中写道:“当指冯至(1905—1993),河北涿县人,诗人。时为北京大学国文系学生。” 从1981年版的“指冯至”到2005年版的“当指冯至”,也能够看出龚文的影响。2005年版的《鲁迅全集》第15卷在1925年4月3日鲁迅日记的“浅草社员赠《浅草》”的文字后又加一个注释:除了解释浅草社外,还写道:“本日冯至将《浅草》送与鲁迅”。此事本来到此为止也就可以了,然而目前还有学者在关于鲁迅评价冯至的文章中,引述龚文的观点,这就是本文之为作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