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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失败的月老
来源:北京晚报 | 王从仁  2023年10月24日09:30

3月22日,林长民致函胡适:“适之先生足下:奉示敬悉,日前小聚,得与张慰慈先生把□为幸。舍甥女也有小恙,昨日舍间戚好春叙,亦未来也,张君所托,容少迟再图报命何如?国民外交协会来星期日开讲演会,欲得足下选题演讲说,以诏听众,特为转达,务盼勿辞,虽不作政谈,能为学术教训,尤祷企也。乞示一一,敬颂 著安。弟长民顿首。三月廿二日。”(《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29册,黄山书社,1994年12月,第265-266页)此函未署年份,从下星期日国民外交协会开演讲会,加之《申报》记载1919年3月30日下午“国民外交协会在北河沿北京大学法科内大礼堂开第二次演讲大会”,可知是1919年。

1919年2月5日,由林长民、汪大燮等六人发起,在北京石驸马大街督办赈灾事宜处商议组织“国际联盟同志会”,是为第一次成立会;汪大燮、梁启超、蔡元培、王宠惠、李盛铎被推举为理事,林长民被推举为总务干事。不久,胡适等人任各部干事,胡适还兼任《国际联盟同志会丛刊》编辑部主任,由此与林长民产生交集。

“舍甥女”指王孟瑜。林长民的大姐林泽民嫁给了王永圻,两人育有三女,其中长女为王孟瑜、次女为王次亮。这两个人的名字颇有渊源:孟为“孟仲季”的孟,老大的意思;次为二,这是指排行。姐姐名“瑜”,妹妹名“亮”,合起来就是“一时瑜亮”——父母期望她们能像周瑜和诸葛亮那样有才。长大后两人是否为才女,不得而知,但都是美女,尤其是王孟瑜,个子高挑,亭亭玉立。

“张君”即张慰慈(1890-1976),是胡适当年在上海澄衷学堂读书时的老同学,后来赴美攻读博士学位,回国后担任北京大学教授,与胡适关系密切。从林长民的信来看,胡适请林长民小聚,主要是想撮合张慰慈和王孟瑜,但王孟瑜似乎对此事不大感兴趣,公然逃席。

到第二年,林长民要赴欧洲考察,张慰慈特地和胡适一起为其送行,个中原因,可以想见。1920年3月27日上午,胡适、张慰慈等送林长民启程,据《胡适日记》:“8-9点,送林宗孟,与慰慈诸人到公园。”(季羡林主编《胡适全集》第29卷《日记》,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9月,第127页)可以看出,张慰慈还是有些锲而不舍的。但这段情事到此为止,后来便没了下文,肯定是黄了。

两年后,胡适继续努力,再次当月老,撮合王孟瑜与张福运。据1921年4月27日的《胡适日记》:“王熙农先生(永圻)来谈。他的女儿孟瑜近于张福运君有婚姻的希望,他的夫人是林宗孟先生的姐姐,很愿意我做介绍人,张君也是如此,大概这个媒是做得成的了。”(《胡适全集》第29卷《日记》,出处同前,第218页)宗孟是林长民的字。同年7月13日,胡适又在日记中说:“张福运来谈他的婚事,要我帮忙,因为他的事有点小波折,我把王熙农先生请来一谈,结果甚好。”(《胡适全集》第29卷《日记》,出处同前,第357页)

1922年9月12日,《胡适日记》载“张福运邀到东兴楼吃饭。他和王女士已有婚约了。”(《胡适全集》第29卷《日记》,出处同前,第457页)到了第二年,小两口已有婚约,并牢记大媒。

这位张福运(1890-1983)亦非等闲之辈:他在1910年考取清华庚款留美预备学校,1911年赴美国哈佛大学学习,是第一位在哈佛大学法学院就读的中国人。1917年,张福运获哈佛大学法学士学位,回国后任教于北京大学,教授国际法。

由于双方都和胡适熟悉,胡适熟能生巧,感觉相当良好,牵线搭桥如有神助。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这桩婚事最终未成,胡适在日记里再也没有提及此事。1924年,张福运迎娶了李鸿章的侄孙女、民国名媛李国泰,这是题外话了。

至于王孟瑜的婚姻,林徽因的堂弟、王孟瑜的表弟林宣说:“商务总经理是李伯少,孟瑜、次亮都嫁给了李家。”(陈学勇《林宣访谈录》,《林徽因寻真:林徽因生平创作丛考》,第143页)李伯少应为“李拔少”(“李拔少”是“李拔可”的省称与尊称,民国人习惯把人名的前两个字用作尊称,年老的话称“李拔老”,年少的话称“李拔少”,但林宣说成了“李伯少”),即1920年后担任商务印书馆经理的李宣龚。林宣此说,导致后人的盲从与更大的讹误,林杉说:

后来大表姐王孟瑜、二表姐王次亮都嫁到上海兴国路72号李家。李宣龚(1876-1953)字拔可,亦是福建闽侯人,他与林长民一同留学日本,官至江苏候补知州,民国后供职商务印书馆,任总经理兼发行所所长,亦是诗画名家。林徽因祖父林孝恂在商务印书馆曾投有股份。(林杉《林徽因传》,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21年8月,电子版第2469-2483页)

此段由林宣的说法演绎而来,除杜撰“他与林长民一同留学日本”,加了“上海兴国路72号”的地址和“诗画名家”的称号外,都是对林宣说法的谨慎照抄与演绎。至于此段的优点,是将林宣说的“李伯少”直接改为李宣龚,这可能是根据李宣龚的身份推导出来的,并没有说出李伯少何以为李宣龚的证据或理由。

林宣与林杉的说法,错讹与疑点颇多。首先,林杉说李宣龚“与林长民一同留学日本”,其实李宣龚从未到日本留学,遑论“一同”。当然,林杉之所以增饰此说,事出有因。

1903年,《大公报》载《日本大阪博览会中国福建出品移出台湾馆始末》曰:“二月十四晚,东京留学生稽君镜得大阪秦君毓鎏电,言福建出品陈列台湾馆,速会议稽君即遍告留学诸君。适江南出品委员李君宣龚自阪至东京,亦甚愤激,遂与浙江留学生监督高君凤谦,十五日前后谒蔡公使,力陈闽品陈列台湾馆,大伤国体。”当时台湾被日本侵占,将福建的陈列品布展于台湾馆,确实“大伤国体”。因此稽镜立即通知林长民等人,“十六日,留学生林长民、林棨、刘崇杰同李君(按:指李宣龚)赴大阪”,经过努力交涉,终于将福建的陈列品移至四川馆,避免了一场有辱国格的事件(《大公报天津版》1903年4月8日第1版和4月9日第1版的《续稿》,详见正谱有关林长民留学日本部分的阐述)。尽管李宣龚与林长民曾在日本一同奔波,维系国格,主持公道,但李宣龚是赴日公干,林长民是留日学生,两人身份不同,不能混为一谈。所以李宣龚“与林长民一同留学日本”之说是以些许事情,夸大到不着边际。

其次,“上海兴国路72号”的李家究竟是哪一家?联系前后文,似乎是李宣龚家,此为林杉采信、演绎林宣所说而来,不知依据何在。经查,今兴国路72号为兴国宾馆1号楼,始建于1934年,是太古洋行建造的专供洋行高级职员居住的花园别墅。因此,无论是建筑年代还是居住者,均与李家不相干,“李家”之说明显为杜撰。更重要的是,这些话很容易让人理解为王孟瑜、王次亮嫁到了李宣龚家,但这是绝不可能的,林宁说:

李宣龚和原配江氏育有一子二女,侧室金氏无出。长子功蘅和次女昭质(林宁注:《郑孝胥日记》1920年7月26日,中华书局,1993年)皆早卒。长女名李昭实,毕业于圣马利亚学校,在西方留学数年,外文精湛,为《时报》旅欧通讯员;其夫王一之,浙江杭县人,美国华盛顿大学毕业,历任上海申报馆编辑、驻巴西使署三等秘书、驻澳大利亚使署二等秘书。王一之曾在申报上发表《旅美观察谈》,李昭实读之而心仪其人,李宣龚爱女心切,“挽友为介而宴万叶(即王一之)为雀屏之选”。(林宁《李宣龚的家世与生平》,《福州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

李宣龚子女中长大成人的,只有长女李昭实,后嫁给王一之,双方都是民国时期的知名记者。顺便提一下,《严修先生年谱》1918年10月27日条载:“在纽约城。……美国此次流行病,英使馆死武官二人,日本留学者死二人。中国顾公使之夫人,王一之之夫人,伍性初之令郎,在纽约留学之张宏祥,在康奈尔留学之叶某,皆病故(据《日记》)。”(严修自订、高凌雯补、严仁曾增编《严修先生年谱》,齐鲁书社,1990年1月,第392页)也就是说,王一之的前夫人1918年因流行病在美国纽约去世,王一之与李昭实为二婚。

所以,“上海兴国路72号”绝非李宣龚家,王孟瑜、王次亮也不可能嫁到李家。经笔者查考,王孟瑜嫁给了李宣果,也就是李宣龚的堂弟。

1926年5月9日,《晨报星期画报》刊发了李宣果与王孟瑜在那家花园所拍结婚摄影照,照片下有说明:“五月九日,李宣果君与王孟瑜女士在那家花园结婚摄影。李君为德国福耶府大学医学博士,现充北京疗养院外科眼科兼耳鼻咽喉科主任。女士系培华女校高材生,卒业多年。”

王孟瑜名花有主了,但充当月老的肯定不是胡适。胡适一生难得牵红线,偶然“玩票”两次,可惜并非所长,抑或运气使然,以失败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