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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全:文学要记录和思考时代

来源:文汇报 | 李朝全  2017年12月18日08:53

作家是时代的书记员,是民族心灵秘密的探索者。文学可以也应当直面现实,记录和思考时代,自觉承担起时代的先行者、先觉者、先倡者的责任。李英的报告文学《第三种权力》就是这样一部有时代体感温度和思考深度的作品。

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旧的事物不断得到变革刷新,逐渐隐入历史深处;与此同时,一大批新鲜的新生的新颖的事物不断萌芽,热流涌动,为这个时代源源不断地注入生机与活力,开辟新的空间与可能。在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方面,我们国家走过了村民自治的曲折历程,走过了让百姓自己做主的阶段。魏荣汉、董江爱的《昂贵的选票——“230万元选村官”事件再考》和朱晓军、李英的《让百姓做主——琴坛村罢免村主任纪事》便分别是关于以上两个主题及时而生动的文学记录与思考。

李英无疑是一位有心的、有勇气探究和追索的作家,对于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对于中国式民主在广大乡村的实践一直抱有浓厚的兴趣,投注了关切的目光。2011年,他和朱晓军采写的《让百姓做主》关注和描述浙江金华市婺城区琴坛村村民通过民主方式罢免民选村主任,实现乡村基层民主的曲折历程,受到了广泛好评。随后他发现了全国第一个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浙江武义县后陈村这个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典型,在深入采访当事人的基础上,认真探析农村公共权力有序依法运行的新途径,深入阐释了“第三种权力”的新鲜概念,亦即:在村支部委员会和村民自治委员会之外,成立一个与“村两委”并列的、专事监督村级权力运行和行使的第三方——监督监察方,从而将农村管理推进到了分权制衡、民主监督的阶段。这种基层分权制与西方的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有着本质的不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重要的实现方式之一,统一于党的领导。

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后陈村的首创。2004年6月18日,后陈村在全国率先成立。“后陈模式”随即在武义县普遍推广。一年后,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视察后陈村,肯定了武义县的试点探索精神和后陈村的摸索的贡献。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作者由此推断,后陈村的基层民主实践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村务监督由一村之计,上升到治国之策”,令人信服。

实质上,中国的民主法治化进程,既有由政治体制改革顶层设计所确立和推向全国落地实施的,更有大量的自下而上,由基层政权和老百姓在实践探索中摸索寻找到的方式方法及路径。这是中国近四十年改革开放的一个普遍性特征。想当年,凤阳小岗村的红手印揭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琴坛村的村民做主罢免村主任,广东陆丰市乌坎村民主罢选村干部(朱晓军发表有《乌坎事件》予以详尽记录),等等,都是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寻路、探路。它们,都是国家记忆的重要组成,都是共和国历史上值得大书特书的内容。当然,这些自然也都是文学和作家应当深入开掘、记录描写和深入思考剖析的重要对象。李英用了三年时间,努力揭开后陈村伟大历史创造的内幕,记录这一事件的全过程,完成了一件很有意义的事,充分发挥了报告文学作为文学轻骑兵的功能。

李英是一位有经验的作者。他绝不止于原原本本地记录事件本身,而是努力挖掘事件错综复杂的来龙去脉,层层剥笋,逐步揭开后陈村的神秘面纱:21世纪初,村干部腐败蔓延,后陈村一时间“前腐后继”。巨额土地征用款等大笔收入被村干部所掌控、挪用乃至贪污,而本应作为主人的村民们却全都毫不知情,“没有盯钱的权力,没有盯村干部的资格”,更无法实现自身的权益。村民们纷纷上访,如秋菊打官司般提出自己的利益诉求。村级政权面临严峻的信任危机,有可能陷入“塔西佗陷阱”。正在此时,胡文法临危受命,出任后陈“问题村”的村支书。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他开创性地提出成立专门的村财务监督小组,对村级财务运行进行全程监督,之后,又根据民意给村民们分配了土地征用款,同时留足资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为百姓创造更多可持续的财源。得民心者得天下,由于顺应了百姓诉求,胡文法的探索实验获得了成功,受到了村民的普遍拥护和赞赏。在财务监督小组基础上,后陈村又进一步摸索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这些循序渐进的一步步的摸索,使后陈村的民主法治体制机制逐渐得以建立、健全和完善。村级权力运行更加阳光、透明、具有公信力。行政权力真正被关进了制度的、法治的笼子。——后陈村的实验,从而具有了非同寻常的重大历史意义。在党的十九大会议上,我们欣喜地看到,村级权力民主监督的成功实践被提升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现代化的高度,提升到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由此看来,后陈村的实验,可谓居功甚伟。对于如此重要的事件及其相关当事人,文学确应作出及时的关切与回应。《第三种权力》正是这种回应的一个可喜成果。这部报告文学的意义已超出文学范畴,它可能也将成为中国民主法治化进程的一份珍贵历史文献而得以留存。

从《第三种权力》对第一个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纪实可以看出,文学通过自觉记录和思考时代重要发展课题,可以积极介入现实参与现实变革发展。这种记录和思考,是为历史立此存照,更是为了助推时代列车健康前行。报告文学参与现实的功能正在以一种主动参与、积极思考的新方式得到了传承与光大。

(《第三种权力》李英/著,《北京文学·精彩阅读》2017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