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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明哲:小说即自由

来源:《小说选刊》 | 甄明哲  2017年06月26日14:04

长期以来,虽然换过几次工作和城市,但我一直生活在一个非常相似的环境里。这个环境意味着一整套的评价系统,从生活到工作,从思想到行为,功利的评价标准渗入到方方面面。像写小说这种事,基本上属于不务正业。

在这种环境里,写作行为本身就具有了对抗性质。机缘巧合,我渐渐地认识了很多和我一样的朋友。他们有的在城中村租房子,整日读书写作,有的则琢磨着怎么去山里隐居,甚至计划好了一年买多少米,一个月吃多少面,有的则流浪在各个城市,靠打零工维生。事实上,我自己就曾在租金一百块的出租屋里生活了好几年,有时候一星期甚至都讲不了几句话,因为无人可讲。

小说《京城大蛾》所涉及的,就是这样的生活。实际上,不同生活方式之间,存在的是对不同价值的选择,用刘瑜的话来讲,是抬头仰望月亮,还是低头捡起六便士。

我无意评判两者的优劣。实际上,处于不同生活状态中的人们,也未尝不曾反思自己的状态,未尝不曾掂量过诗意和苟且哪个重要。万物参次不齐,实乃幸福之本源。无论哪种生活,都是人们自身的选择。最重要的是,每个人都要拥有这种选择的自由,而不是被迫选择,或者不能选择,或者因为选择了某种生活,就被贴上标签,划分到“异类”的不明群体里。

有时候我觉得,在剥去了技巧、理论、格调、品味之后,故事最终剩下的实质,是对价值的选择和判断。故事当中蕴含着价值,包涵了人们对“我要做什么样的人”“我要过什么样的生活”“我将要达到什么地方”的理解,也包括了人们对生活的更多可能性的想象。如果一个社会、家庭不允许小说存在,那实际上就等于说,不允许对另一种价值的想象存在,也就是说,权力和支配延伸到了人们的选择之中。

小说不可避免地体现了对他人、世界和人自身的态度。我的做法是,观察,理解,不介入。因为小说本身已经是“介入”了,虽然程度有限。我描写了、甚至“塑造”了一些人物,这已经足够了。写小说,写更多人的生活,是为了探求价值的更多可能性,让人更加自由,而不是通过叙述干涉和控制。每次创作时,我都能体会到,自己的世界正一点一点扩大。那些遥远的、封闭的、未经思考的领域,因为小说变得可以想象。

在创作上,我大体上是一个经验主义者。观察到多少,就写多少。有时候我也做一些大胆的猜测和想象,但都必须写实。我不太想用“现实主义”这个有着特殊历史含义的词语,我只能说,希望自己的写作能做到写实。每一个词语都自有其分量,小说不能做脱离写实的幻想。只不过在这里,“实”的指涉是无边无际的,是陌生而异质的,和“现实”根本不是一回事。这样的写实,和“现实”有很大的不同,它已经是虚构了。

我非常赞同亨廷顿的观点,要写解释型的小说。小说的目的,在于理解、开放,而不是定性、分类和异化。小说在于拉近不同世界的距离,让原本被“异化”的可以被解释。小说是“拆墙”,不是造墙。我观察世界,思考周身的生活,等到足够充分和深入,就写一个故事来表达。我和别人的区别大概仅仅是,有的人用评论表达、有的人用摄影或者绘画表达,有的人用骂街表达,有的人用权力来表达,而我选择了小说。

说到底,写小说也并不意味着异于常人,并不意味着获得了什么高人一等的权力,只是擅长罢了。如果一个写作者自认为掌握了什么秘密,那他实质上也是在追求权力:有这么一件事,全世界只有我懂,别人都不懂。毫无疑问,这就是权力。写小说是消解权力,而不是建构权力。我写小说,不仅希望戳破他人的不合理权力,也试图把权力欲从自身祛除。我想成为一个不追求权力,但是依然能够获得作为一个普通人而言就本应具有的尊严的人,有权利的人。普普通通,不凌驾任何人,不被任何人凌驾,自由地选择自己的生活,也不干涉别人的自由,不停地探索更多的可能性,就是我写作的目的。

作者简介:

甄明哲,90后,河南漯河人。有短篇小说见于《青年文学》《作品》《牡丹》《大观》等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