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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优秀民间文化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来源:文艺报 | 马雄福  2023年12月27日08:20

在启动《中国民间文学大系·新疆卷》编纂出版工作伊始,新疆自治区文联就组建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专家委员会。根据“大系”的编纂出版体例要求,新疆民协组织专家团队认真梳理了我区长期以来收集整理的民间文学作品,并按门类逐一筛选,把选题工作作为做好“大系”出版工程的前提和基础。同一类别的民间文学作品的选题既要看它流传的广泛性,又要考虑到作品的代表性;既要看到它的地域特点,又要关注它在同一艺术领域的影响力。另外,我们还根据作品汉译的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出版顺序,即对有译文的部分组织人员编辑审定,让编审和翻译工作同步进行。

三大英雄史诗作为首批选题纳入《大系》

新疆民间文学资源十分丰富,而且表现形式多样,其中“三大英雄史诗”更是闻名遐迩。

史诗《玛纳斯》是一部产生并广泛流传在柯尔克孜族中的英雄史诗。史诗记述了主人公玛纳斯一直到他的子子孙孙八代英雄抵御外来侵略、反抗奴役压迫、保卫家园,为广大黎民百姓创造幸福安宁美好生活的故事。《玛纳斯》史诗是典型的谱系式叙述结构,一部讲述一代英雄的故事,每部既独立成章又承上启下,相互连贯,八代英雄绘制成一幅气吞山河的群英图,富有浪漫主义色彩。史诗在长期的传承过程中,形成了多种地域特色浓、演唱风格独特的变体、异文。居素甫·玛玛依是我国著名的英雄史诗《玛纳斯》的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也是国际史诗学界公认的演唱大师。他演唱的《玛纳斯》唱本是目前世界上最完整的,其唱本篇幅浩瀚、规模宏大,内容翔实、时间跨度长、涉及的学科领域多,总共23万多行。

《江格尔》是我国蒙古族人民集体创作的一部伟大的英雄史诗,发源于我国卫拉特蒙古族中,主要流传于中国及俄罗斯、蒙古国等国家。通过传唱以江格尔为首领的12名雄狮、35名虎将以及6000多名勇士为保卫本巴家园与人类共同的敌人——“蟒古斯”(妖魔鬼怪)征战的故事,热情讴歌了正义战胜邪恶的伟大壮举,充分展示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真理的追求、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史诗结构宏伟、内容丰富,故事跌宕起伏、动人心弦。史诗所描绘的本巴家园是一个没有冬天、阳春常驻,没有酷暑、金秋延绵,没有炎热、微风习习,没有干旱、细雨绵绵,人们都定格在25岁,快乐幸福地生活的理想家园。史诗在长期的流传过程中吸收了不同地域的文化元素,形成了个性鲜明的演唱版本。史诗《江格尔》的搜集、整理、翻译、出版、研究工作起步于上世纪70年代末,并在全疆蒙古族聚居的24个县市进行普查,发现了诸多传承人,先后出版了演唱资料本和文学读本以及地州县的演唱本等,为《江格尔》传承发展及学术研究提供了难得的第一手资料。

新疆《格萨(斯)尔》是根据1776年北京木刻版本传入新疆的,是在新疆蒙古族中以卫拉特蒙古族方言——托忒蒙文为载体传承的,基本上是散文体。

2006年,《格萨(斯)尔》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9年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新疆《格萨(斯)尔》作为同一项目的重要传承地,被列入拓展保护项目,新疆民间文艺家协会是这一项目的保护责任单位。

新疆《格萨(斯)尔》在民间是口耳相传的,传承区域较广,其中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格萨(斯)尔》的传承人较为集中,传承的篇章也最多、最有代表性。

《格萨(斯)尔》是一部颇具神话色彩和浪漫主义情怀以及浓郁草原生活气息的文学经典。主人公格萨(斯)尔虽然来自天国,但他是一位十分体恤百姓、拯救民众于苦难之中的大英雄。整个故事便是紧扣英雄格萨(斯)尔为民除害、为一方百姓创造平安幸福的生活展开的。目前我们在全区范围内搜集到的新疆《格萨(斯)尔》近20章,其中较完整的有12个篇章。新疆《格萨(斯)尔》在长期流传过程中兼收并蓄,吸纳了不同区域、民族的多种文化元素,更加凸显了史诗的地域特色和语言风格,以及故事的趣味性、感染力和文学表现力,深受广大听众的青睐。

鉴于“三大英雄史诗”在我国民间文学发展史的地位及其深远影响力,我们将其作为首批选题纳入到了《大系》。

实际编纂工作中的路径方法

诗歌是远古时期北方少数民族所钟爱的文学表达形式,易记易颂,也是最主要的文化传承载体。特别是长诗,由于体量大,蕴含的内容多,民间艺人在记述历史上的重大事件、赞颂英雄人物的传奇故事等题材中,往往都擅长采用长诗的文体形式来表达。民间长诗在新疆民间文学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新疆民间长诗不仅数量繁多,而且题材广泛。据不完全统计,新疆仅哈萨克、维吾尔、柯尔克孜、蒙古族中流传的民间长诗就有近700部。

上世纪80年代中期,新疆民间文艺家协会在组织实施《中国民间故事集成》《中国歌谣集成》《中国谚语集成》这“三套集成”编纂工作时,根据新疆民间文学的特点,将民间长诗也纳入其中,也就是说在新疆做了“四套集成”。这不仅为民间长诗后续的传承、保护及学术研究打下了坚实基础,也为我们《大系》之民间长诗、故事、歌谣、传说、谚语、笑话等系列的编选提供了文本基础和参考。

民间文学最鲜明的特征就是活态的、口头性的和群体性的传承。也就是说,所有记忆性的传承绝不是一字不落的传承。口耳相传就是传承人在基本掌握了故事情节、人物关系、框架结构的前提下进行传承发展的,但由于受不同地域的文化影响,以及传承人自身的知识、阅历等因素,同一类型、同一题材的作品在不同区域的传承是有差异的。另外,有时同一传承人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对同一部作品的演唱也是有所不同的。如新疆史诗演唱者,对同一部作品,第一次演唱和第二次演唱就有差别,而且行数的差别还很大。这可能与演唱环境、个人状态等因素有关。所以,在《大系》编纂审定时,我们对传承人所演唱的作品要进行综合评判分析,选择其最有特色和最具代表性的作品。

新疆民协的前身成立于1953年,1960年初就逐步开始对本区域的民间文学作品进行普查、搜集、整理、翻译等工作。当时在做田野调查和采录工作时就明确规定,每部作品必须注明流传地区、演唱者的基本信息,还要写明搜集者的姓名,以及采录的时间地点等。后来在采录民间长诗、史诗时发现,这类作品涉及的人物多、部落多、场面大,所以在翻译之前就将人名、地名、马名、马具、器皿、部落名等一些找不到相应汉语名称的词汇专门列出统一的汉语音译表。在本次《大系》出版时,专家团队在沿用这种方法外,还特别强调:一是要进一步规范释文,力争达到准确、通俗明了;二是对文本所涉及到的民俗事象及事件背景,要站在公正客观的学术立场上加以阐释;三是对每本书的“概述”进行认真斟酌推敲,做到数据准确、资料翔实。“概述”在文本中有着提纲挈领的导语作用,要对作品的社会价值、艺术特点做出客观的评价,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从而使民间文学通过汉译文本的传承路径,让更多的人了解它、喜欢它、走进它。

诗歌是一种抒情言志的文学体裁,即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就文学作品尤其是诗歌的翻译而言,它并非是一种文字简单转换成另一种文字,翻译中既要准确理解原文的字面意义,更应该理解诗句的引申含义。另外,每种语言文字都有自己独特的语法结构、思维逻辑和用语习惯。所以说,作为一名文学翻译,不仅要熟练地掌握两门以上的语言文字,还要对原文本身以及相关的背景资料有所了解,这样才能达到译文准确、通俗流畅的标准,才能真切地表现出作品的思想内涵、文学意境和风俗特色。

史诗《江格尔》是以托忒蒙文为载体广泛流传的。托忒蒙文与胡都木蒙文相比较,它的地域特点强,方言气息浓,特别是在文学创作用语方面有一定区别。在以往的《江格尔》史诗汉译时,我们更多采用的方式是先将托忒蒙文转写成胡都木蒙文,然后翻译成汉文。自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新疆民协就开始组织翻译《江格尔》,先后出版了几种汉译版本。这些汉译本翻译水准高,文字优美通顺,文学表现力强。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末史诗《江格尔》汉译本出版发行后,使史诗传承从原先单一的口耳相传走向视频、广播、舞台、动漫、文本等多渠道的传承形式,对史诗传承推广发挥了重要作用。

可是对于翻译来讲,一部作品经转写再翻译,难免会产生一些问题。所以在这次《江格尔》的编纂出版过程中,我们先将蒙文文学读本与原始记录资料本进行了核对,查找在原文整理中存在的问题;第二步是将汉译文本直接与托忒蒙文本进行对照核实,重点解决了原资料在听写、整理中存在的偏差和两种文字在转写中极个别词句遗漏和理解不准确等问题。应该讲,修订整理后的汉译文更能表现出原文的风貌,相信读者通过这个版本更能加深理解史诗《江格尔》,喜爱史诗《江格尔》。

民间文学传承有其特殊性,特别是说唱类的项目,是任何文本都难以取代说唱这种固有形式的。就史诗的传承形式而言,说唱更有仪式感,是在一定氛围下进行的。一是表示对传统文化的敬重,二是调动演唱者的激情,三是要听众感受到传统文化在他们生命中的重要性,从而增强传承优秀民间文化的责任感。再加上讲唱者在传唱时的面部表情、手势动作、语气语调等,许多情感只有亲临现场才能领悟到,而文本是难以达到这种效果的。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一方面在“概述”“释文”中尽量对演唱场景多一些细腻描述;二是对译文尽可能做到“表演化”,目的就是让读者通过文字感受到演唱现场气氛。诚然,这种做法要达到预期效果是有难度的,但作为史诗文本需尽量呈现其原貌。

(作者系中国民协顾问、新疆民协名誉主席,《中国民间文学大系·史诗·新疆卷·玛纳斯(一)(二)》《中国民间文学大系·史诗·新疆卷·江格尔(一)(二)(三)》《中国民间文学大系·歌谣·新疆卷(一)(二)》《中国民间文学大系·故事·新疆卷(一)(二)(三)》《中国民间文学大系·谚语·新疆卷》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