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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苑利: 民间文学的保护与开发要重视原貌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 苑利  2019年12月23日15:17

民间文学泛指产生并流传于民间社会的、反映民间社会情感与审美情趣的口头文学作品。由于它具有重要的历史认识价值、文学价值、社会价值和借鉴价值,因而受到整个社会的关注。那么,面对这样一笔遗产,我们应该怎么做?做的过程中我们应注意些什么呢?

我们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保护好、传承好民间文学。尤其面对原始资料,我们要忠实记录、慎重整理、科学保护。

传统民间故事,是祖先留给我们的一笔珍贵的民族文化遗产。遗产就要辨伪——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如果是你现编的,不是祖先留下来的,那就不能算是“遗产”,而是“现产”。这些作品就是再好,也不能进入非遗名录。这一点和文物的遴选是完全一样的。

有人说改编一下行不?我的回答是不行。譬如一个故事是这样开头的:“俺们那旮沓”。如果你把这句话改成了“我们这个地方”,我们就不知道这个故事发生在什么地方了。所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我们要求坚守“原汁原味”的保护原则。当然,讲故事随着语境的不同、讲述对象的不同,不可能“死纲死口”,这就是我们常讲的“一遍拆洗一遍新”。这不影响作品的真实性。

我们该做的第二件事就是要利用好、传播好民间文学。民间文学类遗产是一笔重要的创新资源。保护民间文学不仅仅是想通过它了解我们的历史、我们的文明,还有重要的一点——通过保护民间文学,为新文学、新艺术的创造提供更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