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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家协会主管

“文著协携作家向百度维权”入选2011年版权大事

来源:中国新闻网 |   2012年01月21日00:00

由《中国版权》杂志和《中国新闻出版报》联合评选的“2011年中国版权十大事件”近日揭晓,“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携作家向百度文库维权”入选,成为2011年度全国有重要影响的版权保护标志性事件。

2011年3月15日,韩寒、郭敬明、贾平凹等50位中国作家联名签署《“315”中国作家讨百度书》,称百度文库未获任何授权即收录其几乎全部作品并对用户免费开放,要求百度停止侵权。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组织并推选谈判代表与百度公司谈判。迫于广大权利人的呼声和媒体的压力,百度公司很快删除数百万份文学文档。随后在国家版权局指导下,文著协与百度进行多次沟通和磋商,从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和促进产业发展角度,对百度文库的版权保护和商业模式提出了建设性意见,百度公司出台了版权保护方案,在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方面做出很大改进。文著协与百度公司于去年10月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百度公司将在文著协授权情况下,对文著协会员作品采取付费下载和广告分成等方式进行合法传播,百度公司同时愿意透过文著协解决众多作者的投诉和后续合作问题。这是继2009年文著协代表中国作家和出版社向谷歌维权之后,权利人组织再次成功的维权行动。

据了解,国家版权局多次约谈百度,要求其着眼长远发展,高度重视版权问题,以负责任的态度积极整改并妥善解决权利人、社会公众反映的版权保护问题。同时,国家版权局受理了文著协等对百度的行政投诉。根据百度的违法事实,国家版权局已于2011年7月28日依法下达了《著作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百度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同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百度公司对百度文库存在的版权问题进行为期两个月的整改。目前,百度公司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按照要求积极整改,并如期提交了整改报告。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表示,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给版权保护带来很多新问题,需要权利人和产业界积极去研究、应对。从百度文库事件的解决结果可以看出国家版权局在依法规范网络版权生态环境、促进产业发展和保护权利人合法利益方面的决心;百度公司在版权保护创新措施方面赢得文著协和广大权利人积极认可。互联网企业应该在版权管理、版权保护技术和商业模式等方面充分考虑权利人的利益和合法诉求,努力创造共赢的局面,任何忽视权利人合法利益、以非法攫取权利人利益为商业模式的企业都不会走得太远。该事件还表明,集体管理是解决众多作者数字版权的维护和推广的最有效形式。

在谈到2012年文著协的工作规划时,张洪波指出,文著协将在国家版权局的指导下,积极研究苹果AppStore等版权保护问题,继续为维护权利人的文字版权做出努力,同时,积极与亚马逊、中国移动、当当等使用者开展务实有效的合作,推动会员作品向更多的数字出版商合法授权,向数字版权要效益,促进会员作品在数字网络环境下获得广泛传播。

链接:这十件大事是:

1.《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启动。

2.中国政府成功获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承办权。

3.国家版权局发布《版权工作“十二五”规划》。

4.国家版权局重奖2010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和个人,137家单位、122名个人受表彰。

5.国家版权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作品登记程序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国将建立统一作品著作权登记体系。

6.国家版权局授予成都、青岛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称号。

7.我国地方政府机关采购正版软件近7亿元。

8.“剑网行动”视频网站主动监管工作取得重大成果,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案1148起。

9.中国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成果展举行。

10.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携作家向百度文库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