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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不列颠”札记》
 | [美] 比尔·布莱森  2009年07月17日17:40


作者:[美] 比尔·布莱森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9年7月

书号:9787532747733

定价:29.00元
内容简介
  1973年3月,初出茅庐的美国小伙比尔·布莱森踏上了不列颠这个梦想中的岛屿,突然间,他发现那里的一切都与他所想象的,与旅行指南上写的完全不一样。原本只想稍作停留的他竟在这块土地上娶妻生子落地生根起来。二十年后,他决心带着妻儿回到自己的故乡美国,在离开英国前,布莱森又重新背起行囊,坚持要作一番旨在告别的环岛之旅。
  布莱森从当初隔着海望到它第一眼的地方起步,再次进入这个国家,他用他擅长的犀利、睿智以及细腻地语言带领读者穿越一个个形形色色的英国村镇。在布莱森眼中,不列颠是个神奇的地方,而不列颠人则疯狂到了极致,可爱到了极点。那里有奇怪得让人咋舌甚至呕吐的地名,且到处充斥着闻所未闻的字眼;那里地形多样,历史辉煌永恒,风景却如此袖珍;那里的法官头上顶着“小拖把”,怪里怪气;英国人对自己的美德和快乐指数木知木觉,对享乐的态度更是古怪。旅途中,布莱森还时常回忆起当年造访时的情景,感慨二十年来不列颠的人和物事变化。
这是一次深入英国人灵魂以及其居住腹地的旅行。尽管字里行间对英国风土人情入木三分的刻画中也带有一些嘲弄,然而贯穿全书的仍是对不列颠依依不舍的眷恋之情,在环岛之旅行将结束之时,布莱森终于明白自己喜欢英国的什么了,其实,就是它的全部,它的一点一滴,不论好坏。
 书  摘
“俏胡子”比尔•布莱森
  ——代总序
  1
  本文介绍的比尔•布莱森(Bill Bryson)是当今英语世界非常多产且又“最能逗乐”的游记作家之一,锋头之健不亚于当年的“披头士”乐队(据从互联网上查得之Powells.com对布莱森的访问记。访员Dave Weich称,在书店曾见排名前二十五位的畅销书,其中布氏一人的作品即占五种。“锋头健过‘披头士’”则是访谈录的文题)。“俏胡子”这个称呼借自台湾皇冠丛书的系列书目:“俏胡子,逛世界”——虽说从作者照片看,毛茸茸的红胡子配上黑眉乌嘴,用一个“俏”字形容,不免有些过誉了。
  我的亲家住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汉诺威小城,小城除了一所名气不小的达特默思大学以外乏善可陈。恰好,布莱森于1996年携妻孥返回美国定居时也选中了这座安静的小城。今夏我赴美国省亲,原想由鄙戚介绍,与布莱森会上一面,一睹“俏”容,再求个合影或签名什么的,谁知道闲不住的“俏胡子”又出门高蹈云游去也!
  最初引起我注意到比尔•布莱森的是他的两本英语和美语的通俗史话,书题分别是《母语》(The Mother Tongue,1990年)和《美国制造》(Made in America,1994年)。两本书虽说也附有详尽的注释和索引,像是学术著作,却绝无经院派高头讲章吓人的架势,而是轶事趣闻迭出,基本上属于清通晓畅又洞见深中的社会语言学一类读物,读着读着保你非笑出声来不可。我一向主张学外文得激发兴趣,一味苦苦“咬子弹”(bite the bullet)不行,所以曾从两书中选出若干章节作为教材,使用效果良好。当然,过多的插科打诨有时不免影响叙事的准确性。例如,布莱森在《美国制造》中断言,作为美国开国元勋之一的本杰明•富兰克林曾劝人吞饮香水以免屁臭。后有专家查实,说是关于香水和放屁的关系,富兰克林一生中只提到过一次,那是在致布鲁塞尔科学院的一封信里,富氏以打趣的口吻向科学家们挑战,看看谁有本领让肠道排气时飘出香水味来。
  据记载,在这两部书之前,布莱森还编过一本叫作《烦难字解》(A Dictionary of Troublesome Words,年代不详)的词典。此书我未见过,无由置评,但据识者称,作者善解难词,足见精于藻鉴,可说是为日后从事新闻工作和游记写作做好了充分的文字准备。
  接着要谈到的自然就是布莱森的游记作品了。比尔•布莱森于1951年出生在美国艾奥瓦州,二十一岁那年跳上冰岛航空公司的飞机抵达卢森堡,复从挪威的汉默菲斯特出发,背负行囊,步行至伊斯坦布尔,历时四月有余。1973年,布莱森首次踏上英国土地,两年后娶妻成家,生儿育女,并于1977年在伦敦定居,开始为《泰晤士报》和《独立报》工作。布莱森初写旅行札记,原不无补贴家用的实利考虑,不曾想作品发表之后,好评如潮,出版商的稿约踵趾相接,这样,布莱森便渐渐成了自由撰稿的专业作家,又举家离开闹市,迁往约克郡乡间。1995年,布莱森和他的英国妻子辛西娅决定让他们的四个子女换一种文化环境,兼之盖洛普民意测验恰在此时发表调查结果,声称有三百七十万之多的美国人都认定自己曾遭外星人劫持,面对如此混沌民智,布莱森说“祖国需要我”,于是在对英国作了一次告别旅行后,他便带着家人迁回美国。到得此时,写游记已不再是一味的实利考虑,而是身心双双向往的至上自怡,按他自己的说法,“旅途发出海妖之歌般的蛊惑”,诱他一次又一次上路,这才有了1998年阿巴拉契山间小道的跋涉,返回英国历时五十四天的远足,以及1999年的澳洲之旅。
 2
  尽管布莱森不把自己看作旅行家和游记作家(“真正的旅行家都要冒险,睡硬地,我却总是住旅馆”),他的如下一些作品通常都出现在书店的游记柜上:《失落的大陆》(The Lost Continent,1990年)、《无处归属》(Neither Here Nor There,1993年)、《小岛札记》(Notes from a Small Island,1996年)、《大国札记》(Notes from a Big Country,1998年)、《林中远足》(A Walk in the Woods,1998年)和《烈日暴晒的地方》(In a Sunburned Country,2000年)。按布莱森本人的说法,上述第一部作品《失落的大陆》虽以“美国小城之旅”(Travels in Small Town America)为副题,重点在“失落”一词,本质是怀旧和追逐,怀童年巡游之旧,寻觅理想中的美国小城,但在涉足三十八个州以后,理想终归乌有。《无处归属》,依我个人之见,是迄今为止布莱森最精彩的作品,写作的缘起似乎仍在忆旧,即重现二十年前从挪威到伊斯坦布尔的欧洲之旅:傲慢的巴黎人;横冲直撞的意大利司机;以铲除英国特色树篱为荣的推土机;挪威催人昏睡的电视;瑞士城乡遍地高耸的高压电线塔……《小岛札记》是对英国告别旅行的产物,写得很有感情,布莱森自称这次旅行“就像跑完全程的运动员为向观众致敬而加跑的一圈”;“虽有百分之八十五或百分之六十五的英国人想不出英国有什么东西值得他们自豪,我仍愿为英国鼓吹。”《大国札记》是在英国报纸上连载时以及最后结集出版时所采用的书题,同书稍后在美国出版时改题为《故国陌路》(Im a Stranger Here Myself)。布莱森在本书中详尽描述了迁回美国的头十八个月中,他和自己的英籍家人所经受的文化震撼,诸如“百分之九十三的离家外出之行,不管距离远近,也不论目的何在,美国人都要开车!”《林中远足》为布莱森赢得的文名可能胜于他的任何其他作品,因为这一回旅人要动真格了,须知阿巴拉契山间小路全长二千二百英里,乃是世上有人工标志的最长山路,走完全程约需五个月!百分之九十的人半途而废;百分之二十的人走完一周便败下阵来,布莱森和旅伴走了整整一个夏天,走完八百七十英里的距离(相当于从纽约走到芝加哥),总算了却一桩心愿。关于这个心愿,作家本人是这样说的:
  头脑里有个微弱的声音在说:“听上去真带劲!咱们干吧!”我又想出好几个理由。多年懒散之后,长途步行可使我保持健康;这还是个发人思考的好方法,使我得以重新领略故国的广袤和美丽……当那些身穿迷彩裤、头戴猎人帽的男子汉们在四A小餐馆围坐在一起,谈论野外完成的非凡业绩时,我将不再自惭形秽。我要带上一点傲气,眯起双眼,眺望远方的地平线,并拖长着声调,像个男子汉般地哼哼说:“是啊,我在林子里拉过屎呢。”
  《烈日暴晒的地方》的写作时机与2000年悉尼奥运会有关,因为出版商催得紧,据说不少有趣的素材都被割爱不用了。尽管如此,读者仍可看到历史上因为偷了十二根黄瓜而被放逐到澳洲蛮荒来的英国罪犯的故事;比之库克船长晚到几小时的法国船队;蹈海的总理以及澳人为纪念他而修建的游泳池!等等等等。
  不管是在蕞尔小岛,或是莽莽林原,或是熙攘闹市,布莱森总能在寻常的景物或人事中发现不寻常而值得一写(有时是大书特书)的东西,并挖掘笑料,生发出独特的观感。面对差强人意的现实,他能领略有缺陷的美。他宁可用冷嘲的口吻对读者详述所见所闻;除了极个别的动情的例外,决不赞同在旅行纪实文字中作浪漫主义的美化,兼发矜夸高论。应当说,这既是布莱森写作的特色,在不同程度上,也是现当代旅行纪实文学的共性。“文革”期间某位意大利导演在中国这片异域以上述手法拍了一部纪实电影,结果被江青大批特批,其实如果了解上述手法普遍性的话,那批判多半是对着影子打拳了(shadow boxing)。
 3
  要说布莱森有什么突出于共性之外的特点,表现在作品的内容方面,首先是他强烈的环保意识,无怪乎有评家把他的作品统称为ecoliterature(生态文学)。布莱森不但在阿巴拉契山道上对美国国家园林服务局听任林木大片被伐提出严厉抨击,又对美国的汽车拜物教作了辛辣讽刺,更在回到英国约克郡作短访期间发表公开演说,坚决反对丑陋的高压电线塔污染约克郡谷地之美。
  在写作风格方面,布莱森的特点表现在英式和美式幽默时常集于一身。不少评家,包括布莱森本人,屡次提到英国文化对布氏影响之深,说他学会了“板着面孔说笑话,冷嘲和说话留有余地”。作为在英国生活了二十多年的美国人,这种特点首先被人注意到也在情理之中。据有的访员介绍,布莱森说话轻声轻气,不疾不徐,态度温文尔雅,颇有英儒之风。但笔者从他的作品中看出,此人的美国本性根深蒂固,仍会不时流露。布莱森把英国式的冷嘲称为“睿智幽默”(cerebral humor),其特点是曲折的讥诮,促狭的戏谑,引得你会心微笑。的确,如读者细品以下几段引文,可以看出布氏老于此道;但是与此同时,那种直接、明快、夸张、不怕粗俗的美国式搞笑幽默是常与英式“睿智幽默”比肩并现的:
  意大利人开车因为太忙而从不顾及车前路况。他们忙着摁喇叭,忙着做各种夸张的手势,忙着阻挡别人超车,忙着做爱,忙着回头教训后座的孩子,还忙着大啖比板球球拍还大的夹肉面包。而且常常是同时做着这几桩事情。结果,待他们首次注意到你时,你已倒在他们车后的路上,出现在汽车的后视镜里。
  我给尿憋急了,又想赶到酒吧去,可是这位足有一百十二岁的旅馆杂役是个尽职分子,非把客房里的东西一一向你介绍,还要你跟着看他演示莲蓬水龙和电视的操作法。“多谢了,没有你我肯定连壁橱也找不到,”我说着塞了一千里拉的小费在他袋里,多少用上一点暴力把他推出门去。我不喜欢粗暴待人,但这会儿我觉着憋得好像胡佛大坝快要决堤了。
  (上述两段摘译自《无处归属》)
  我大汗淋淋上了船,心中有些发悚。我不好水,连在脚踏船上都会闹头晕。而今置身在这叫作“摇啊摇”(定是“往前摇,翻个身”的缩写)的渡船上,把性命托付给了这么一家轮船公司,情况自然更糟了。这家公司的纪录远非完美,时常忘记关上船头的门,航行途中这样做相当于跨进浴缸时忘记脱鞋。
  (译自《小岛札记》)
  她不停地唠叨,唯有在疏通一下耳咽管时才稍歇一下。所谓疏通,就是频频捏住自己的鼻子,然后喷发出一串带爆破声的鼻息,叫人惊跳,而且足以吓得狗儿跳下沙发,逃到邻室的桌子底下去。
  (译自《林中远足》)
  本人睡觉既非肃默无声,模样更不雅观。多数人打瞌睡时的样子似乎表示他们需要一条毯子,而我的样子似乎更需要医生的关照。我睡觉时像是注射过了一种强效的实验用肌松弛剂:两腿大张,像在诱惑别人来做什么坏事情。我的头不时前倾,就像不住点头的玩具鸭,把满嘴约四分之一黏乎乎的流涎倾泻在膝上,然后一个后仰,开始重新充注口水,并发出一种马桶水箱灌水渐满的声音。
  (译自《烈日暴晒的地方》)
  采访布莱森的人时常问起他受其他游记文学作家影响的程度,布莱森多作规避,说什么“游记文学就像是游人从某一景点往家里发回的明信片内容的总和,自然是因人而异的”。但同时他又承认,自己非常喜爱保罗•希罗克斯(Paul Theroux)的写景文字。希氏参加过“和平队”,阅历远比布莱森丰富,对亚非两大洲的了解,远非布莱森可及万一,除游记类文字,还写小说。唯有在“迷恋新鲜空气”(希罗克斯作品书题Fresh Air Fiend之拟译)方面,两人才颇相似。布莱森在2000年10月编了一部《最佳美国游记作品》的集子,或许读者从中可以看到他欣赏的是威尔•弗戈森(Will Ferguson)还是戴维•西达律斯(David Sedaris)?
  有一个奇怪的现象:我国出版界近年来很善于捕捉域外书讯,然后随俗急进。赶译快出儿童读物哈利•波特系列就是一例。在游记文字方面,笔者看到彼得•梅尔的《重返普罗旺斯》等早已译出,唯有比尔•布莱森犹是一片空白。出版界哪位有识之士愿来填补这一空白呢?
  本文最后借用“传媒上的书”(Books in the Media)一位评家的话作结:Come back soon,Bill!我借用这话有三层意思:一、快把布莱森的作品介绍给中国读者;二、愿布莱森早日到亚非拉来旅行(伊斯坦布尔可不是亚洲!);三、愿下次再访汉诺威时不再缘悭一面!
  陆谷孙
  2000年11月
第一章
  但凡在英国久居,便会有几道希奇古怪的信条,让你默默地、渐渐地领会。有一条是讲,想当年,英国的夏天要比现在更长,阳光也更明媚。还有一条,英格兰足球队若是碰上挪威队,大抵翻不了船。第三条,英国是个大地盘。最后这句,一不留神就会成为最棘手的一条。
  如果你在酒吧里提起,你打算驾车从——比方说吧,从萨里到康沃尔(这样一段距离,大多数美国人为了买一个墨西哥面豆卷,都会乐意开车前往),那么你身边的人就会鼓起腮帮子,彼此心照不宣地对望一眼,再嘘出一口气来,像是在说,“哦,瞧,这可有点离谱了,”然后,他们就会投入一场栩栩如生、拖泥带水的讨论,商量到底哪种方案更好:是沿着A30公路过斯托克桥、再上A303公路到伊尔切斯特呢,还是取道A361公路、途经谢普顿马利到格拉斯通伯里。要不了几分钟,这场对话就会偏离方向,一头扎进一堆细节,把你这个老外晾在一边,你就只有晕头转向、暗自纳闷的份。
  “沃明斯特外的那个路边停车带你晓得吧?有个断了手柄的砂石箱子,就是那块地方嘛。”有人会这么说。“你知道的呀,就是刚巧开过通往小布丁的那个岔道口,不过还没到B6029迷你环形路的地方。”
  此时此刻,你会发觉,这群人里头,只有你没在拼命点头。
  “喏,从那里再开四分之一英里,第一个路口别动,到第二个再左转,两排灌木篱之间有一条车道,那灌木篱多半都是山楂,不过也掺着点榛果。好吧,假如你沿着那条路经过水库开到铁路桥下边,然后往右来个急转弯,就到了‘乡野农夫’——”
  “一家挺不错的小酒馆,”有人会插嘴——通常,不晓得为什么,总会是个穿着宽松羊毛衫的家伙。“他们能给你一品脱上好的‘老头酱’(原文为Old Toejam,酒名。)——”
  “——沿着煤渣道开,穿过军队靶场,绕过水泥厂后门,一路往下开上B3689号羊粪小道。这样走能省三四分钟,还能避开‘大摇摆’那边的铁路交叉口。”
  “当然啦,除非你是打克鲁克恩那边来,”另一位会满腹经纶地补上一句,“喏,假使你是打克鲁克恩那边过来……”
  在一座酒吧里,只要跟两三个人说起英国境内随便哪两个地方,他们就能乐滋滋地打发掉大把大把的时间。大家普遍认为,不管你要去哪里,差不多都行得通,只不过,周五下午三点和周一上午十点,你得小心翼翼地避开奥克汉普顿、伦敦北环和塞文桥西向路,再有就是逢上‘银行假’(均为国定假期,因为在这些日子里银行一律关门,所以得名。英格兰与威尔士(苏格兰略有不同)规定的“银行假”共有八天:元旦,耶稣受难节,复活节后的周一,五月的第一个以及最后一个周一,八月最后一个周一,圣诞节及其次日。)你便哪儿都不该去。“我嘛,一到‘银行假’,我就连走到街角那个商店的兴致都没啦,”某个呆在边上的小个子会神气活现地尖叫起来,似乎多年来,就因为老呆在克拉普汉姆的家里,他精明地躲开了“苏格兰角”的那个臭名昭著的交通瓶颈。
  到头来,等到二级高速公路有多么难缠、哪里是逆向车流集中的路段、哪里能买到上好的熏肉三明治——这些问题统统经过透彻的讨论、透彻到你的耳朵都快听出血来之后,这帮人里总算有一位朝你转过脸,懒洋洋地就着一口啤酒问你打算几时动身。但凡出现这样的局面,你可千万不能实话实说,拙嘴笨舌地讲:“哦,我不知道啊,我估摸着,十点左右吧,”因为这样一来,他们一个个都会跳将起来。
  “十点啊?”有一位会一边讲,一边拼命把脑袋往后仰到几乎要从肩膀上掉下来。“上午十点吗?”他会做个鬼脸。“好吧,这完全由你自己看着办,理所当然嘛,不过呢,个人以为,如果是我,打算明天三点以前抵达康沃尔,那么我昨天就出发了。”
  “昨天?”另一位会一边讲,一边咯咯地嗤笑这份不合时宜的乐观。“考林,我想你是忘了,这礼拜北威尔特郡和西萨默塞特郡的学校可要放期中假了。斯温顿和沃明斯特之间的那一段活活能要了你的命。不行,你上上个礼拜二就该动身啦。”
  “还有哇,本周末‘小水滴’那边会有场‘大西地区蒸汽机车及拖拉机车比赛’,”房间对角会有个家伙补上几句,踱着步子过来跟你们扎堆,因为散布糟糕的路况车讯素来是件赏心乐事。“到时候会有三十七万五千辆车统统挤在厄普顿杜普顿那边的“小厨子”交叉环形路上。那地方,有一回我们堵在‘攻方尾后卫’(橄榄球术语,指在并列争球时,进攻方中处于最末尾的位置。这里是比喻他们堵在车阵末尾。)的位置上,花了十一天才杀出停车场。不行,你呆在娘胎里的时候就该动身啦,要不,你最好在自己还是条精子的时候就出发,即便如此,只要开到博德明之外,你就找不到停车位了。”
  我年轻那会儿,有一回把这些骇人听闻的警告全都谨记在心。我回到家里,重新设好闹钟,四点钟就把全家人喊醒,他们个个怨声载道、惊慌失措,不到五点就被我赶进车里上了路。到头来,等我们抵达“新码头”,正好赶得及吃早饭,大约又捱了七个钟头,度假园区才允许咱们租了个破破烂烂的小屋。最要命的是,我之所以同意到那里去,是因为我还以为那个镇子叫“努基”,我原本想到那里去收集明信片来着。
  事实上,英国人有一种全然是自家独享的距离感。最显而易见的,就是他们都以为,大不列颠是一座孤岛,兀立于一片空旷的绿色大海中。当然啦,英国人都有某种抽象的概念,晓得附近有一块幅员辽阔的大陆叫欧洲,而且有必要时不时地到那里去转转,要么杀杀德国佬的气焰,要么晒晒太阳度个假,可是,说它在“附近”,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比如,类似于迪斯尼乐园的意义。假如你对于世界地理的概念是让英国的报纸和电视给全盘灌输的,那么你就会断定,美国的位置肯定跟爱尔兰差不多,法德两国大抵位于亚述尔群岛一带,澳大利亚在中东地区占了块炎热的地盘,而所有其他的主权国家,要么神秘莫测(好比布隆迪、萨尔瓦多、蒙古和不丹),要么遥不可及。只须想想,英国腾出了多少英亩的新闻版面,奉送给美国犄角旮旯的人物,什么奥利弗•诺斯(里根时代的一位海军上校,负责国家安全方面的实权人物。)啦,洛瑞娜•鲍比特(美国一桩著名的阉夫案的当事人。)啦,还有O.J.辛普森(美国橄榄球明星,因犯有杀妻嫌疑但最终逃脱刑罚而震惊全美。)啦,再把随便哪一年关于斯堪的纳维亚、奥地利、瑞士、希腊、葡萄牙以及西班牙的新闻报道统统加起来,两者一对比,你就会明白我的意思了。真是疯啦。
  我记得,当年我刚搬到英格兰南海岸的邦恩茅斯,随手拨弄汽车收音机的旋钮,发现它能收到的法国频率竟是如此之多时,不禁大吃一惊;待我查完地图,发现我此刻离瑟堡要比离伦敦更近时,同样惊诧莫名。第二天,我上班的时候把这事跟同事们一提,他们大半都不肯相信。哪怕我亮出张地图来指给他们看,他们也只是将信将疑地皱起眉头,说什么“哦,是啊,没准儿就严格的物理意义而言,是离那边近一点,”就好像我的说法是在斤斤计较,而但凡你一头扎进英吉利海峡的周边地区,就非得采用一整套全新的距离观不可。即便到现在,当我发觉,只要花上一丁点时间,你连配咖啡的那个小牛奶包的口还来不及撕开,还来不及让牛奶把你和邻座的那一位洒得浑身湿透(那些个小玩意儿居然能装下这么多牛奶,真够吓人的,不是吗?),你就已经到了巴黎或者布鲁塞尔,身边人个个都像伊夫•蒙当和让娜•莫罗(均为法国著名影星。),我就会惊得目瞪口呆。
  说了这么多,其实就是想拐弯抹角地解释,以下所述究竟是何种情状:四十四岁的我,在一个明亮澄澈的秋日午后,站在法国加来港一个脏兮兮的海滩上凝视英吉利海峡对面那块隆起于海平线之上的岩层——阳光下可以清清楚楚地看见那就是多佛港的白色崖石,那一刻,我心里油然而生的,正是同样的惊诧。
  我之所以到加来港,是因为正要起程踏上一趟郑重其事的环英旅行,我想从我当初隔着海望到它第一眼的地方起步,再一次进入这个国家。在英国呆了将近二十年之后,我们两口子决定搬回美国住一阵子,如此,孩子得以体味异国人生百态,夫人得以享有一周七夜都能到店内“血拼”直至十点的机会。近来读报,看到根据一项盖洛普调查数据,有三千七百万美国人相信他们迟早有一天会给老外绑架,所以,明摆着嘛,我国的人民需要我。不过我打定主意,非得看英国最后一眼不可——算是趟环岛告别之旅吧,二十年来,这个绿意盎然、可亲可爱的岛一直是我的家。
  我知道,以某种理论意义衡量,英国距此地不过二十英里之遥,可我还是不太相信,此刻我居然能站在这里,在这片阳光普照的法国海岸上,实实在在地望见它。事实上,我的疑心病实在是太重了,只好当场拉住一个正在默思冥想着苦苦跋涉的过路人问个究竟。
  “敢问,这位先生,”我搬出自己压箱底的法语问道,“英国是在那边吗?”
  他从自己的思路里钻出来,抬头朝我指的方向看了看,深邃而忧郁地点了点头,像是在说,“唉,可不是嘛,”,然后继续跋涉。
  “哦,妙不可言,”我嘴上嘀嘀咕咕,心里浮想联翩,通常,电视上若要表现这样的白日梦,就会来点音乐,把画面弄得晃晃悠悠。
  我想起二十多年前初见英国的情形。当时,我先是坐一架“冰岛航空”的飞机从纽约登陆卢森堡,三天后半是步行半是搭便车来到加来港,然后,在一九七三年三月的一个雾蒙蒙的夜晚,我搭上从加来港出发的午夜轮渡抵达多佛。那可是我头一回离开家,头一回体味真正的孤独,所以莫名其妙地亢奋不已,忽而惊叹,忽而惶惑,忽而颤抖,种种情绪都争先恐后地要占上风。
  有二十分钟光景,多佛港站头上沸反盈天,这头轿车卡车势如潮涌,那厢海关差役恪尽职守,人人都忙着赶路去伦敦。随后,突然间,一切归于沉寂,我漫步在睡意正浓、雾气迷蒙的昏暗街头,活像是置身于系列片《牛头犬德拉蒙德》(美国三十年代著名的探案系列片。男主角德拉孟德的绰号叫“牛头犬”。)的某个场景里。心怀一丝淡淡的惶惑,浑身打着一阵阵无可名状的冷战,将一个英国小镇独揽入怀,这滋味实在绝妙。
  有一件事叫人发慌,那天晚上好像所有的饭店和招待所统统关了门。我一路走到火车站,寻思着能赶上去伦敦的班车,可那车站也是黑灯瞎火、大门紧闭。我正站在那里不晓得如何是好,却发现马路对面一家招待所楼上的窗户里闪着电视的灰光。万岁,我想,好歹有人醒着,于是一边急忙穿过马路,一边打好腹稿,准备跟那个慈眉善目的老板客气一番,为自己的迟来而道歉,满以为会晤谈甚欢,末了老板娘(由玛格丽特•拉瑟福德(已故著名英国女演员,作品包括《香港女伯爵》等。)扮演)登场,不管我怎样有气无力、假模假式地推托说不便叨扰,她还是催我赶快坐到厨房里的桌子跟前去,——“我一句话也不想听啦。小伙子,你就坐下吧。哦,走了这么长的路你肯定百分之百地饿惨啦,可怜的人儿”——然后就拿给我一份夹着厚片烤牛肉的三明治、一点土豆色拉,保不齐还有一两瓶啤酒呢。
  通往招待所的人行道漆黑一片,我心里怀着一腔渴望,脚下却对英式门廊的路不大习惯,在一级楼梯上绊了一跤,脸直直地砸在门上,撞上半打空奶瓶,立时哐啷哐啷地响起来,震耳欲聋。楼上的窗户几乎紧接着就打开了。
  “谁啊?”有人尖着嗓子问道。
  我后退一步,一边揉鼻子,一边抬眼凝视一个戴着发卷的侧影。此人长得跟玛格丽特•拉瑟福德浑不相干。
  “你好,我想找间房,”我说。
  “我们关门啦。”
  “哦。”可是我的晚餐怎么办啊?
  “试试丘吉尔吧。在前面。”
  “在什么前面啊?”我刚发问,那扇窗就已经砰地一声关上了。
  “丘吉尔”富丽堂皇、灯火通明,看起来热情好客。透过一扇窗户,我能瞧见酒吧里有人西装笔挺,看上去温文尔雅,活像诺埃尔•考沃德(英国划时代的剧作家。)的戏里出现的人物。我在阴影中踌躇。就我这阶层,就我这身打扮,跟这么一栋楼是格格不入的,而且,不管怎么说吧,我口袋里那几个寒碜的子儿,显然付不起这笔开销。就在昨天,我刚刚把一叠厚得出奇的花花绿绿的法郎交给一位目光如炬的饭店老板买单,换来的不过是在一张疙疙瘩瘩的床铺睡上一晚,吃到一盘希奇古怪的名叫Chasseur的玩意,里面包含着杂七杂八的小动物的骨头,其中有不少我还得用一大块餐巾偷偷包起来扔掉,付完帐后我下定决心,从今以后开支用度务必慎之又慎。于是我老大不情愿地转过身,离开“丘吉尔”那诱人的温暖,步履艰难地投入黑夜。
  沿着海滨大道再往前一段,矗立着一座棚屋,四壁洞开,但好歹有个屋顶,于是我认定能栖身此地对我已是上上大吉。我拿背囊当枕头,躺下来,将外套紧紧裹在自己身上。长凳上覆了层板条,硬邦邦的,还敲着圆头大螺钉,想舒舒服服地躺着根本不可能——毫无疑问,他们这是存心的。地势低处,海水冲刷着海岸,我躺着听了好久好久,到底还是渐渐坠进了长夜,这一夜梦与梦夹缠连缀,我觉得自己置身于北极的冰原,有个目光如炬的法国人手持一枚弹弓、一袋螺钉,身怀百发百中之绝技,不依不饶地照着我的屁股和大腿一顿猛揍,就因为我偷了一块亚麻餐巾,裹满汤汤水水的吃食,搁在我住的饭店房间里那张梳妆台抽屉深处。约莫三点,我气喘吁吁地醒转来,浑身都给冻僵了,直打冷战。雾已退去。空气凝滞而清澈,天上星汉灿烂。防波堤远端的灯塔上有道光束在海面上来回扫。一切无不动人心魄,而我实在冷得无心玩赏。我抖抖索索地在背囊里猛搜,大小物件,但凡有一丁点用以取暖的可能,都让我给挖掘出来了——一件法兰绒衬衫,两件套头毛衣,一条备用牛仔裤。我拿几双羊毛袜当手套用,将一双法兰绒拳击短裤裹在头上,权当是走投无路了,只好靠这个让脑袋瓜子暖一暖,然后我重重地往长凳上一倒,视死如归,直等死神来甜甜一吻。不期然,我倒是睡着了。
  冷不防鸣响一声雾哨,把我再度惊醒,弄得我差点从那根窄窄的栖木上跌下来,我坐起身,心里好不凄惨,不过那股子冷劲倒是略有缓解。天欲破晓,整个世界都沐浴在那不知来自何方的乳色光晕里。水面上,海鸥滑翔而过,声声不绝。再远处,越过防波石堤,一艘灯光明亮的大渡轮气宇轩昂地开拔出海。我在那里坐了一会儿。瞧我这么个小伙子,心上的压力多,心里的主意少。船上的雾哨又遽然响起哀鸣,声音从水上飘过,又激得那烦人的海鸥兴奋起来。我脱下用袜子充当的手套,看看表。正是早晨五点五十五分。我看着渐行渐远的渡轮,心里琢磨,这个钟点会有人出发吗?这个钟点我要到哪里去?我拿起背囊,沿着海滨大道蹒跚而行,好歹也能增加点血液循环。
  此刻的“丘吉尔”正在安安稳稳地酣睡,我在它附近遇见一个正在遛狗的老头。那狗跟发了疯似的,但凡见到一块垂直表面就要撑起来撒泡尿,这么一来,它简直不是在走,而是一路给人拽着,靠三条腿往前挪。待我走到他身边,那人点点头道了声早安。“天没准会好起来,”他一边宣告,一边满怀期待地凝视着宛若一堆湿毛巾的天空。我问他哪里会不会有家餐馆开着门。他知道有个地儿离这里不远,就给我指了指方向。“那是肯特郡最棒的公路餐馆啦。”
  “公路餐馆?我犹犹豫豫地念叨着,发觉他的狗正在拼命打主意弄湿我的腿,不由往后退了两步。
  “卡车司机很喜欢的。他们向来都晓得哪里是最好的去处,不是吗?”他和蔼地笑了笑,然后略略压低嗓音,朝我斜靠过来,那架势像是要跟我分享一则机密。“你进去以前,该会把那条短裤从头上脱下来吧。”
  我一抓脑门——“啊!”——红着脸把那条早已忘却的拳击短裤摘下来。还没等我想好该怎么自圆其说,那人就又打量起天空来。
  “肯定是要放晴了,”他认定,然后继续拽着他的狗到处寻找竖直的东西。我看着他们走开,然后转过身,沿着大道往前走,此时天上洒下了点点雨水。
  餐厅很出色——生机勃勃,热气腾腾,温暖惬意。我吃了一大盘鸡蛋、豆子、油炸面包、熏肉、香肠,外加一碟面包配上油汪汪的麦淇淋,还有两杯茶,总共二十二便士。饭一吃完,顿感自己焕然一新,我叼着牙签,打着饱嗝,在大街小巷上闲逛,看着多佛港醒过来。说句实话,白昼的来临也并没有让多佛的面貌脱胎换骨,可我喜欢。我喜欢这小小的格局,喜欢惬意的空气,喜欢人人都念叨“早上好”、“你好啊!”以及“天气真糟——不过也许会好起来!”的样子,还喜欢那种感觉:大体上开开心心、井井有条、波澜不惊的岁月悠长不息,今朝无非又是这样一天罢了。整个多佛,没人会有什么特别的理由记住一九七三年三月二十一日,除了我和几个屈指可数的在今天出生的孩子,没准儿还有个遛着狗的老头,因为他在半路上撞见了用短裤包头的小伙子。
  我不晓得,在英国,从什么时辰开始到饭店要房间会显得比较得体,所以我想还是到了上午九十点钟再说吧。既然手头有时间,我就彻彻底底地搜罗了一番,觅一个模样招人喜欢、虽然清静却也好客而且还不太贵的客栈,等钟敲过十点,我就出现在一家经过本人精心挑选的饭店门口,这回我特意小心从事,没去惊动那些牛奶瓶。这是个小饭店,其实是家客栈,说白了也就是个寄宿公寓。
  饭店名字我是记不得了,但那老板娘我记得,此人名唤古宾斯太太,中老年光景,让人望而生畏。她先是带我看了一间房,接着领我把各类设施看了一通,然后把好多好多住在此地必须遵守的错综复杂的规矩概括了一下——早餐何时供应,洗澡怎么打开热水器,一天里哪几个时辰我非离开饭店不可,在哪个转瞬即逝的时间段里才能获准洗澡(怪了,这两段时间似乎正好冲突),但凡我打算在晚上十点以后接个电话或者在外面不回来,那得提前多久告诉她,还有该怎么冲马桶,怎么用马桶刷,卧室废纸篓里只准扔什么质地的垃圾,而哪些东西非得小心翼翼地送到外头的垃圾箱里不可,在每个入口应该到哪里、用怎样的方式擦擦鞋底,如何操作卧室里那三条铁杆组成的电热取暖器,什么时候才准开(基本上,那得等到冰川期才行)。这些规矩我都是头一回听到,弄得我大惑不解。在我的故乡,只要跑到一家汽车旅馆要间房,呆上十个钟头,肆意糟蹋一番,没准还恢复不了原状,然后在翌日清晨扬长而去。可跑到这里,就像参军一样。
  “在这里至少必须呆满,”古宾斯太太接着往下讲,“五个晚上,每晚一英镑,其中包含整套英式早餐。”
  “五个晚上啊?”我一边说一边小声喘气。我本来只打算住一晚的。如果要我在多佛捱上五天,我该如何是好?
  古宾斯太太挑起一根眉毛。“你想再多住一段?
  “不是,”我说,“不是。其实——”
  “那就好,因为本周末我们会接待一批来自苏格兰的退休人士,那样就不大方便让你留下了。事实上,是根本不可能。”她横挑鼻子竖挑眼地打量着我,活像是打量一块地毯上的污渍,心里盘算着她还能想点什么办法好让我的日子再难过一点。还真有办法。“我现在要出去一会儿,所以,我能否请你在一刻钟以后腾出你的房间?”
  我又摸不着头脑了。“不好意思,你是说想让我离开?我可是刚到这里啊。”
  “按照这房子的规矩,你可以在四点回来。”她本来已经拔腿要走,却又转身回来。“哦,请你好自为之,每天晚上把counterpane撤掉。我们碰上过几回counterpane被玷污的不幸事件。但凡你把counterpane给弄坏了,我就只能让你赔钱了。毫无疑问,这点你能理解的。”
  我麻木地点点头。她撂下这句话便走了。我站在那里,心里不知所措,身上疲惫不堪,而我的家在千里之外。我刚刚在露天捱过一个晚上,那股子浑身不自在的劲儿让我几欲发狂。我的肌肉酸痛,先前因为在螺钉上睡过,所以浑身布满凹痕,而我的皮肤被英法两国的尘土沾染得微微起了一层油。当时我之所以还能苦苦支撑到此地,就是因为心里存着这么个想头:不一会儿我就能把身子泡进热气腾腾、舒心舒肺的洗澡水里,然后压在胖鼓鼓的枕头上,缩在软绵绵的羽绒被下,深深沉沉、太太平平、甜甜美美地睡上十四个钟头。
  我站在那里,心里慢慢意识到,噩梦远远没有告终,它还只是刚刚开始,此时门一开,古宾斯太太大步流星地穿过房间,走到便池上方的那盏荧光灯下。她刚才教过我怎么开灯才算正确——“没必要拽哦。轻轻拉一下就足够啦”——她显然记得自己还没关灯。此刻她关灯的那个动作在我看来就是狠命地拽了一下,然后她将信将疑地把我和房间最后巡视了一番,再度离开。
  直到吃准她已经走远之后,我才静静地锁上门,拉好窗帘,往便池里撒了泡尿。我从背囊里搜出一本书,靠着门站了好久,在这个形影相吊的房间里,把那些整洁而陌生的物件看了个遍。
  “counterpane他妈的是什么玩意?”我闷闷不乐地轻声质问,然后不声不响地走了。
  在一九七三年的春天,英国是一个多么不一样的地方啊。当时1英镑相当于2.46美元,约莫比现在多1美元。当时人均税后周薪刚过30英镑。一袋土豆片卖5便士,一杯软饮料8便士,一支唇膏45便士,一包巧克力饼干12便士,一只熨斗4.5英镑,一只电热水壶7英镑,一台黑白电视机60英镑,彩色电视机300英镑,在外面吃饭平均每餐花销是1英镑。一张纽约到伦敦的定期航班机票,冬天卖87.45英镑,夏天卖124.95英镑。你花65英镑,就可以参加“库克金翼假日旅行”,在加纳利群岛住上8晚,付93英镑就能住15个晚上。我之所以知道这些,是因为此番来英国之前,我查到了一九七三年三月二十日——我抵达多佛当天的那一期《泰晤士报》,那张报纸上有一整版政府广告,大致列出这些商品目前的价格,以及征收某种充满活力的名叫VAT(增殖税)的新税种之后,物价将会受到怎样的影响,此项税种将在大约一周后推出。广告的中心思想是,征收VAT之后,虽然某些商品的价格会上涨,但也会有一些将随之下跌。(哈!)除此之外,我自己那些日渐萎缩的脑细胞好歹也记得,当时寄张航空明信片要花4便士,喝一品脱啤酒要花13便士,买一本企鹅出版社的平装本要30便士。英国币制实行十进制刚巧过了两年,可是人们还是忙着在脑瓜里换算——“老天爷啊,这玩意差不多要6先令呢!”——而且你还得知道,一枚6个旧便士的硬币其实相当于2.5个新便士,而1几尼等于1.05英镑。
  那一周的新闻标题里,时至今日还动不动就会出现的新闻,数量多得惊人:法航交通管制人员罢工,白皮书呼吁与阿尔斯特(原为爱尔兰一地区, 今为北爱尔兰及爱尔兰共和国所分割,历来是政治纷争的焦点。)权力共享,核研究实验室行将关闭,暴风雨摧毁铁路设施,还有那些永远能派上用场的老生常谈的板球报道,什么“英格兰队溃不成军”(这回是输给巴基斯坦)。不过,一九七三年那一周的情形,我如今只记得一鳞半爪,而那些新闻标题最醒目的特点就是——居然出了那么多产业界的乱子:英国煤气公司遭罢工威胁;两千公务员闹罢工;《每日镜报》伦敦版停刊;克莱斯勒罢工后万名员工遭解雇;工会拟于五一采取极端行动;一万二千名小学生因教师罢工被迫放假——这些竟然都是短短一个礼拜里闹出来的事儿。那一年后来还闹出了石油危机和希思政府倒台(但是直到次年一月才举行大选)。那年年末前,汽油供应实行配给制,全国各地的加油站都排起了半英里长的队。通货膨胀率攀升至28%。卫生纸、糖、电力、煤炭以及其他很多东西都短缺得厉害。全国有一半人都在罢工,剩下那一半一个礼拜只要上三天班。人们在百货商店里的点点烛光中选购圣诞礼物,而且,根据政府的命令,他们只能黯然神伤地看着电视屏幕在十点档新闻后就转成一片空白。那一年,英国加入了欧洲共同体市场,还跟冰岛打了一仗,就为了——现在看起来简直难以置信——鳕鱼(虽说这一仗打得气不壮、手发软,那阵势就好比:“把那些白花花的鱼放下来,要不咱们没准就要你的好看”。)
  简而言之,那是英国现代历史上最卓尔不群的年份之一。当然啦,在多佛港三月里的那个淫雨菲菲的早晨,这一点我并不知道。其实我当时什么都不知道,不过站在这样的立足点上倒是出奇地好呢。展现在我眼前的一切都是崭新的,神奇的,动人心弦的,那股劲儿你根本想象不出来。英国到处都是我闻所未闻的字眼——五花熏咸肉(streaky bacon),马桶盖发型(short back and sides),贝利沙人行横道指示灯(发琥珀色频闪光,据1934年采用这种灯标的英国交通大臣的姓命名。这里提到的几个词儿均为地道的英式说法,美国人自然觉得陌生,译者在此亦附上原文供读者对照。) (Belisha beacon),餐巾(serviettes),傍晚茶(high tea)(五六点钟时吃的茶点,常伴有肉食、糕饼等,往往足以果腹,因此作者在他自己做的注解里将其形容为“正餐的花名”。),卷筒冰淇淋(ice cream cornet)。什么Scone(烤圆饼),pastry(酥皮糕点),Towcester(“透斯特郡”),Slough(“泥沼镇”(波克郡的一个镇子——原注。)),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念。我以前从来没听说过泰斯科超市(Tesco,英国最大最成功的连锁超市集团——原注。该超市近年引进到中国大陆后定名为“乐购”。)、珀斯郡或者登宾郡(Perthshire为苏格兰原郡名,Denbighshire为威尔士原郡名,现都已废除——原注。)、地区廉租房(council house,(英国市、镇、郡等)地方当局营造的简易住宅,租金低廉——原注。)、墨坎比和怀斯(艾里克•墨坎比(Morecambe and Wise, 1926—84)和厄尼•怀斯(Ernie Wise,1925 —),英国家喻户晓的喜剧拍档——原注。)、铁路路堑(Railway cuttings,指铁路线碰到山坡或障碍物时断开处筑的路堤——原注。)、圣诞神筒(Christmas cracker,一种圆柱形的圣诞节玩具,外面裹以具有喜庆意味的装饰品,用力拽之应发出如爆竹般的清脆轻响,不过实际上往往拉不响。按照传统,每个圣诞神筒都含有一条谜语,一顶派对纸帽,一样小塑料玩具或者小饰品,到头来这些玩意儿往往会伤害家用洗衣机——原注。)、银行假、“海滨石”棒棒糖、送奶卡车(milk float,即将牛奶送到家家户户的电动卡车——原注)、“干线电话”(Trunk call,英国人对于“长途电话”的特殊叫法) 、苏格兰蛋(Scotch eggs, 将煮熟的蛋裹上面包粉油炸而成。口味不像听上去那么糟糕)、莫里斯小车(Morris Minor,一种曾广受欢迎的英产汽车,七十年代停产)、罂粟花义卖日(Poppy Day,这是所谓“铭记日”(每年11月11日前的那个周日)的通俗说法,因为那天几乎每个人都会在领口上别一朵人造罂粟花,以纪念两次世界大战中的死难者)。据我所知,一辆车但凡在背后贴上带“L”的初学者字牌,那么开车的那位就好比得了麻风病(麻风病人的英语是leper,首字母恰巧也是l,故作者有此调侃说法,形容这类新手叫人避之惟恐不及。)。那会儿我意识到自己如此无知,那真是兴奋得容光焕发。哪怕做笔最简单的买卖,我都觉得神秘兮兮。我在报摊上看到有人要买二十包“6号”,结果拿到了一堆香烟,于是揣测了好久,估摸在报摊上随便买样什么东西都跟叫中国菜外卖一样,得按着号码来。我在一家酒吧里枯坐了半小时才回过味来,原来你得自己去点单,后来在一家茶室里我如法炮制,却被告知请安坐如仪。
  那茶室里的女士管我叫“亲爱的“。各家店铺里的女士也一律管我叫“亲爱的”,而那里的男士多半喊我“伙计”。我在这里还没呆满十二个钟头,他们已经爱上了我。而且这里每个人的吃相都跟我一样。这真让人激动。多少年了,我母亲一直对我失望透顶,因为我是个左撇子,所以客客气气然而斩钉截铁地拒绝以美式吃相进餐——先以左手握叉,按住食物以供切割,再将叉换至右手,戳起食物送入口中。那姿势看起来拖泥带水,到了此地,突然间整个国家的吃相都与我一模一样了。而且这里的人们开车都是靠左呢!此地实在是天堂。这一天尚未过去一半,我已经明白,这就是我想呆的地方。
  长长的一天里,我一直在漫无目的、开开心心地沿着居民区和商业区的街道转悠,在车站和街角偷听几句旁人的闲话,兴致勃勃地瞅瞅肉店、鱼店、蔬果店的橱窗,看看街头草草贴上的传单和建筑计划申请,闷声不响地吸收知识。我登上城堡欣赏景致,看渡轮往来穿梭,必恭必敬地眺望白色的山崖和“高尔古城”,黄昏时分又心血来潮地看了场电影,我之所以动心,不仅是因为可以呆在一个温暖干燥的地方,而且因为那张海报上勾勒了一列衣衫单薄、搔首弄姿的女人。
  “要包厢还是前排座?(原文是Circle or stalls。作者误以为这两个词分别是电影片名,故有下文之答。)”卖票的小姐问。
  “不是啊,我要看的是《郊外换妻》,”我回答的口气既有点困惑不解,又有点鬼鬼祟祟。
  影院里,又一片新大陆在我眼前展开。我平生头一遭看到了影院广告,看到了用英国口音朗读的电影预告片,看到了英国电影审查委员会开具的证明(“本片由哈立克爵士评定为适合成人观看,他对本片颇为喜爱。”),并略感快意地发现,英国的电影院里允许吸烟,去他的什么火灾危险吧。那电影本身也提供了丰富的社交及语汇方面的信息,还提供了让我开心的机会,让我那双热烘烘的脚歇一歇,同时观赏迷人的年轻女子在一起嬉戏玩乐。那些在我听来全然陌生的字眼包括“销魂周末”(dirty weekend)、洗手间(loo)、换工寄宿女生(au pair)、半独立式联体房(semi-detached house)、男“同志”(shirt-lifter)以及“速干速决”(a swift shag against cooker)(“销魂周末”指与情人共度的周末,男“同志”指男同性恋,“速干速决”指草草做爱。因原文表达巧妙而隐晦,故译者刻意在译文中尽力接近,不直接译出其真实用意),后来证明,所有这些词儿都派得上各种各样的用场。在中场休息时——中场休息又是个让我兴奋的新事物——我平生第一次吃到了“奇亚奥拉”(一种温暖的、橘子口味的润喉糖,总之你只有成为一个英国人才能体会到它提神醒脑的妙处),卖糖给我的是一个百无聊赖的年轻女子,她有个绝活,一边把客人挑的物件从被灯光罩住的托盘里划拉出来,一边找钱,眼光却还盯着四五百米之外、子虚乌有的某一点。看完电影后我到电影映前广告里推荐的一家小小的意大利餐馆里用餐,待夜色在多佛港悄悄蔓延时心满意足地回到客栈。总体而言,这一天过得舒心惬意、启迪良多。
  我本打算早早上床,可是还没走到房间里就发觉有扇门上标着“房客休闲室”,一时好奇,便探头进去。这客厅挺大,搁着几把安乐椅和一张长沙发,全都盖着上过浆的罩子;有只书柜,里面略有几盒拼图,一点儿平装书;一张临时搁在那里的桌子上摆着几本早就被人翻烂的杂志;外加一台大彩电。我打开电视,一边等着它启动,一边拿杂志稍作浏览。全都是女性杂志,可跟我的母亲和姐姐看的那些杂志全然不同。她们看的杂志,上面登的文章都跟什么云雨之欢啊个人欲念呀有关。这些文章的标题都是类似于“食之有道,滚滚高潮”、“办公室里做爱——如何打开局面”,“塔希提岛:翻云覆雨新热点”以及“‘热带雨林’日渐萎缩——究竟能否助‘性’?”而英国的杂志就传达了比较得体的渴望。它们的标题,好比是“自己动手织两件套”、“零敲碎打,省钱妙方”、“织个顶级肥皂盒”,还有什么“夏天到啦——该做蛋黄酱啦!”
  等电视机启动完成了,又有个房客跑进来,手里拿着一碗热气腾腾的水和一条毛巾。他一看到我就惊叫一声“啊”,然后往窗口的椅子上一坐。此人是个瘦子,红脸儿,一来就弄得一屋子都是油膏味。看他的面相,就是那种心里头老打着龌龊的黄色念头的家伙,你的体育老师会警告你,但凡你手淫得太离谱,临了就会落到这步田地(简而言之,这人长得就跟你的体育老师差不多)。我拿不准,不过我简直可以发誓,当日下午我在看《郊外换妻》的地方就瞅见这么一位在买一包水果口香糖。他偷偷摸摸地瞥了我一眼,没准跟我想到了一处,于是用毛巾捂住脸,埋到那只碗里去,那个晚上接下来的大半时间,他都低着头没怎么动弹。
  过了几分钟,有个秃头的中年人——我猜,是卖鞋的推销员——进来,对我说“你好!”,对脑袋上捂着毛巾的那位说“晚上好,理查德”,在我身边的椅子上坐下来。不一会儿我们这里又多了个拄着拐棍的老年人,瘸着一条腿,脾气火暴。他朝我们大伙儿阴阴地看了一眼,点点头,算是打个最最轻描淡写的招呼,整个人重重地往椅子上一砸,接下来的二十分钟,他就坐在椅子上把那条腿移过来动过去,活像是在调整一件死沉死沉的家具。我估摸,这些房客都是常住在这里的。
  一出名叫《我的邻居是黑佬》的情景喜剧开演了。我估计它其实并不叫这个名字,后者只是涵盖了主旨而已——在“隔壁住了个黑人”的概念里,藏着丰富的喜剧元素。那出戏里的尽是些这样的台词:“老天爷,格兰,你碗橱里窝着个有色人种!”,还有“哦,这黑咕隆咚的地儿我看不见他呀,我怎么可能看得见啊?”这节目真是弱智得叫人绝望。那个秃头的家伙在我身边笑得直抹眼泪,毛巾底下偶尔还传来几声乐不可支的哼哼唧唧,可是我发觉那个瘸腿男人压根儿就没笑。他只是瞪大眼睛盯着我,像是在拼命回想过去到底碰到过什么邪恶的勾当是跟我有关的。每回我往那边看,他那双眼睛都铆在我身上。真叫人心里发毛。
  屏幕上倏然间星星点点,那是要插播几个广告的标志,那秃顶男人趁机盘问了我一通,口气虽然和蔼可亲,思路却磕磕绊绊,叫人好不困惑,他问我是什么人,怎么会闯进他们的生活里来。他发觉我是美国人,顿时兴高采烈。“我老是想亲眼瞧一瞧美利坚,”他说,“你们那边有没有‘伍尔沃思’(伍尔沃思(1852-1919),美国商人,在全国经营千余家五分一角的百货连锁零售商店,为近代“五分一角“零售商店的创始人,后成立伍尔沃思公司。)百货公司啊?”
  “啊,其实,‘伍尔沃思’本来就是美国的公司啊。”
  “不会吧!”他说,“你听见了吗,上校?‘伍尔沃思’是美国的公司哦。”上校——就是那个愁容满面的瘸腿男人——看起来对他的这份机灵劲儿不为所动。“那么玉米片呢?”
  “请您再说一遍?”
  “你们美国有没有玉米片啊?”
  “哦,实际上玉米片也是打美国来的呀。”
  “怎么可能嘛!”
  我有气无力地笑了笑,心里巴不得我那双腿能把自己给撑起来,带我从那里逃出去,可是,说来也奇了,那会儿我的下半身愣是动弹不得。
  “真想不到!你们既然连玉米片都有,干吗你还要到英国来呢?”
  我盯着他,想弄明白这个问题是不是在开玩笑,然后只好结结巴巴、不情不愿、简明扼要地冲着他把自己的简历背了一通,可是,没过多久,我发觉那节目又开始了,他连装着听下去都不乐意,于是我的陈述自动缩水,把接下来的时间统统用来承受饱含在上校目光里的怒火。
  节目演完,我刚想从椅子上抬起屁股,热情洋溢地跟这个乐呵呵的三人组告别,门却开了,进来的是古宾斯太太,她手里端着一盘子茶,外加一盘我认定应该叫作“花色茶点”的饼干,屋里人顿时欢腾起来,一个个都摩拳擦掌,嘴里说:“哦,妙啊。” 英国人无论长幼、不分贵贱,只要发觉自己马上就能喝到一杯热腾腾的饮料,就会满心欢喜,时至今日,对这一点我仍然记忆犹新。
  “今晚的‘鸟类天地’好看吗。上校?”古宾斯太太一边问,一边递给上校一杯茶和一块饼干。
  “这可没法说,”上校狡黠地说,“这电视嘛”——他用别有深意的目光照着我的脑袋就是一个耳刮子——“给转到另一个频道去了。”古宾斯太太立时就施以同情,也朝我恨恨地瞥了一眼。我觉得这两位想必是有一腿。
  “‘鸟类天地’可是上校最中意的节目,”她冲着我说,那口气可真是恨之入骨了,说话间还递给我一杯茶,外加一块硬不拉叽、白不呲咧的饼干。
  我嘴里咕哝了几句道歉,可怜巴巴的。
  “今晚的节目是讲角嘴海雀的,”红脸的家伙脱口而出,神情颇为自得。
  古宾斯太太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似乎因为发觉他居然也有话语权而大吃一惊。“角嘴海雀!”她一边说,一边冲我做出一副更叫人胆寒的表情,仿佛在质问,怎么有人胆敢如此缺乏基本教养。“上校可喜欢角嘴海雀了。是不是啊,阿瑟?”他们俩肯定有一腿。
  “我是很喜欢呢,”上校一边说,一边闷闷不乐地咬一块巧克力夹心饼。
  我好不羞愧,一面啜着茶,一面小口小口地咬我那块饼干。我以前还从来没喝过加牛奶的茶,也从来没尝过这般坚如磐石、寡淡无味的饼干。说起那味道呀,你会乐意把这玩意塞给金丝雀,好让它把自个儿的那张嘴磨磨尖。少顷,那秃顶的家伙凑过来斜倚在我身边,神秘兮兮地轻声说,“你可不能怪罪上校。自打他丢了那条腿以后,人就不一样啦。”
  “哦,那我但愿他能马上把腿给找回来,”我答道,大着胆子在话里头加了点嘲讽。那个秃顶的家伙一听这话,狂笑不已,片刻之间我胆战心惊,以为他要把我这句俏皮话去跟上校和古宾斯太太分享,不过到头来他只是向我伸出一只肉嘟嘟的手,然后自报家门。他的名字现在我早已忘记,不过那应该是一个只有英国人会起的名字——什么考林•克拉普斯普雷啦,伯特拉姆•潘蒂希尔德啦,反正是诸如此类的稀罕名字。我滑头滑脑地笑了笑,以为他肯定是在跟我闹着玩儿,就说,“你开玩笑吧。”
  “根本就不是玩笑,”他冷冰冰地答道,“怎么着,你觉得很好笑吗?”
  “只是,这名字有点儿……不同寻常。”
  “呃,你也许会这么想,”他一边说,一边转而去注意上校和古宾斯太太的一举一动,此时此刻,我终于明白,毫无疑问,我在多佛港一辈子都不会有朋友了。
  在接下来的两天里,古宾斯太太毫不留情地迫害我。至于别人,我猜,替她搜罗了证据。她怪我出门时不关屋里的灯,怪我用完马桶后没把盖子放好,怪我拿走了上校的热水——直到他先是嘎吱嘎吱地转门把手、再在走廊里发出愤愤不平的声音时,我才晓得,原来他有自己的专用热水——还怪我连着两天叫了全套的英式早餐,偏偏两次都没吃油炸番茄。
  “我瞧见你又把油炸番茄给剩下来了,”到了第二回,她开了口。我不太清楚该怎么回话,因为这确乎是不容辩驳的事实,于是我只好皱皱眉头,跟她一样瞪大眼睛盯着这令人作呕的玩意发呆。说实话,一连两天我都弄不清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我能不能提个要求,”她说,声调沉重,仿佛积压着年深岁久的愤怒与痛苦,“从今往后,但凡你不想在早餐里吃到炸番茄,你能不能行行好,先告诉我一声?”
  我窘迫不安地看着她离去。“我还以为那是一团血块呢!”我真想冲着她背后嚷嚷,不过,当然啦,我什么也没说,只是轻手轻脚地潜出屋子,面对其他房客得意洋洋的微笑。
  此后,只要有可能,我就呆在外头不回来。我跑到图书馆,从一本词典里查“counterpane”,这样至少在这个“考点”上我不至于失分。(结果我发现这词儿原来是“床罩”的意思,不由大吃一惊;一连三天我都在跟窗子较劲。)只要回到那房子里,我就尽量闷声不响,但求默默无闻。就连在我那张咯吱作响的床上翻个身,我都不敢粗声大气。然而,不管我如何殚精竭虑,似乎总是注定要惹人生气。到了第三天下午,就在我悄没声儿地溜进房子时,古宾斯太太在走廊里将我半路拦截,手里拿着一只空烟盒质问,是不是我把它塞进了水蜡树篱。这下我方才明白,为什么那些明明没犯事的人一到警察局就会在那些天马行空的认罪书上签字。当天晚上,我偷偷地草草洗了把澡,洗完以后忘了关上热水,还在放水孔周围留下几绺头发,于是罪加一等。第二天早上,最后一场羞辱终于来临。古宾斯太太一言不发,大步流星地把我押到马桶边,指给我看一小坨没冲走的大便。于是我们达成协议,我应该吃完早餐以后就走人。
  我赶上一辆快车奔赴伦敦,从此再没回过多佛港。
  第二章
  此刻,我人在加来港,打算二十三年来头一回重访多佛。明天我会赶早班轮渡出发,开始一场旨在系统勘察大不列颠的重大旅程,好比将该国之公众面目与隐私部位细细翻检、一一看来,不过,今天我尚且还能无忧无虑,自由散漫。眼下我没什么事可干,怎么开心怎么来。
  加来港是个好玩的地方,此地之所以存在,纯粹是为了让英国人穿上田径运动装以后,能有个去处。此地因为在战争期间被炸弹重创,后来便落到了战后城市规划人士的手中,结果,它看上去就像是一九五七年水泥博览会之后留下的什么玩意。一批数量惊人的建筑,特别是在郁郁寡欢的中央广场——“阅兵场”一带的那些建筑,看上去活像是按着超市包装袋(特别是“雅各奶油饼干”的包装袋)的样子做出来的。有几幢房子居然造到了街面上——这向来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规划者们的显著特征,他们的脑瓜都让那些关于混凝土的奇思妙想给砸坏了。市中心的主建筑群里——简直毋庸置疑——有一栋,你可以说它是假日酒店,也可以讲它是玉米片盒子。
  不过我也无所谓。阳光温煦可人,天气宛似小阳春,此地在法国境内,而我正值长途旅行伊始,又晕陶陶地瞻望着接下来好几个礼拜明明无所事事,却还能称其为工作——快意每每由此而生,此番我照例深陷其中。
  我发现在加来港街头,没什么人长得像伊夫•蒙当或者让娜•莫罗乃至那位讨人喜欢的菲利普•努瓦雷,不禁大失所望。这是因为,在那里的人其实统统都是穿着运动装的英国佬。瞧他们那模样,似乎个个都应该在脖子上挂只哨子,手里抱只足球才对。但事实并非如此,他们都拎着沉甸甸的手提袋,里面装着叮当作响的瓶子、叫人作呕的奶酪,而且自己也不太明白为什么要买这些奶酪,不晓得在搭上四点钟的轮渡回家之前该如何打发时间。他们打你身边经过时,你能听见他们闷闷不乐地絮絮低语:“花六十法郎就买这么一袋该死的山羊奶酪?哦,她可不会为了这玩意儿感激你。”瞧他们那样子,个个都恨不能立马喝一杯茶,吃点真正算得上食品的东西。我不禁突发奇想,若是在此处摆个卖汉堡包的小摊,保准能发笔小财。你可以管它叫“加来堡”。
    有一点是非说不可的:除了买买东西、悄没声儿地嚼嚼舌头,在加来港真的是没多少事情可以做。城市酒店外面好歹有尊著名的罗丹像,城里有家唯一的博物馆名叫Musee des Beaux-Arts et de la Dentelle(如果我没把那点法语给扔光的话,那么这个词儿的意思就是“美丽的艺术加牙齿博物馆”(原法文的意思是“美术及花边织物博物馆”,作者在此处将法文中的“美术”混淆成“美丽的艺术”,将“花边织物”误读成“牙齿”(Dentelle与英文中的dental一词相近)。)),可是眼下这家博物馆关着门,而到城市酒店又得长途跋涉——反正罗丹雕像哪张明信片上都有。到头来,我就跟别人一样,在纪念品商店里四处窥探,在加来港,这类商店要多少有多少。
  我从来都没弄明白,为什么法国人一炮制起俗气的宗教纪念品来,就特别有天分。在“阅兵场”转角的某个阴郁的店子里,我就找到了一件让我中意的:一尊圣母玛利亚的塑料模型,双臂款款动人,立在一个用海贝壳、小海星、干海藻上的蕾丝状枝条以及一只擦得锃亮的龙虾爪子搭成的洞穴里。粘在圣母的后脑勺上的光环,是用一只塑料窗帘环做的,此外,在那只龙虾爪子上,这玩意儿的天才设计师还用优雅的字体写上了“加来港”的字样,说来奇妙,这字儿看上去真是分外喜庆。我颇为踌躇,因为它价格不菲,可那商店里的小姐演示给我看,这玩意儿若是插上电源,就会像黑池游乐场里的游园车那样闪闪发光,这样一来,我心里就只剩下一个问题——买一个到底够不够。“很漂亮吧,”她发觉我居然打算拿出现金来把这东西给买回去,就惊讶地轻声嘀咕了一句,然后急急忙忙地把东西包好,让我付好帐,直到此时我方才恢复理智,大喝一声,“哎,我这是在哪里啊?劳驾,我面前这个俗气的法国狗屁玩意儿到底是什么啊?”
  “很漂亮吧,”她不停地用这话安抚我,仿佛生怕把我那欲梦还醒的状态给惊扰了似的。我想她自打上回卖掉一盏“圣母玛利亚贝壳备用灯”,应该有好一阵子了。反正,后来那店门刚刚在我身后关上,我就清清楚楚地听到了一声欢呼。
  事后,为了庆祝庆祝,我跑到一条充斥着加斯东•帕潘之类不知其名的名人的街道上,走进一家大众咖啡馆,叫了一杯咖啡。一进室内,便觉得加来港似乎平添了许多教人赏心悦目的高卢风味。人们互致问候时两边脸颊都要亲一亲,身边缭绕着高卢人和吉卜赛人吐出的蓝色烟雾。房间那一头有一位举止优雅的黑衣女子,看上去让人匪夷所思地作如是联想:好比让娜•莫罗要在一部名叫“寂寥生活”(原文为La Vie Drearieuse,最末一个词是作者用英语dreary加法语阴性形容词变位以后生造出来的。在这部子虚乌有的电影名里,作者再次拿自己三脚猫式的法语开了个玩笑。)的电影里拍一场葬礼戏,开拍之前她先飞快地抽支烟,再来点佩诺茴香酒。我给家里写了张明信片,品完我的咖啡,此后直至黄昏的那几个钟头里,我一直在友好而徒劳地朝那位忙得四脚朝天的侍者招手,巴望着能把他哄回我桌边,把我那点为数不多的帐目给结掉。
    我在马路对面的一家小馆子里用餐,没花几个钱,感觉却好得叫人咋舌——我可得替法国人说句公道话:他们也能做炸薯条——然后到一家酒吧里喝了两瓶“斯泰拉•阿图瓦”,在那里接待我的是一位系着屠夫围裙、长得活像菲利普•努瓦雷的伙计,末了,我早早回到我那简朴的饭店房间,把我那盏圣母贝壳灯赏玩了一会儿,就爬上床,那一整晚,耳边尽是楼下那条街上的汽车横冲直撞的声音。
    翌晨,我早早地吃完早饭,跟热拉尔•德帕迪约(法国著名男影星,此处指结帐处的人相貌酷似德帕迪约。)——哦,好歹有个惊喜——结完帐,然后迈步走向又一个充满希望的日子。我手里攥着买轮渡票时附送的一张又小又潦草的地图,动身寻找轮渡站。从地图上看,轮渡站离得很近,就在市中心,可是,实际上它却在两英里之外,在一片让人迷惘的荒地的最远端,那荒地上有炼油厂、废旧工厂,还有好几英亩的开阔地,这里戳几根旧梁子,那边码几堆参差不齐的水泥块。我发觉自己只能从铁丝网上那一只只破洞里钻过去,在那些锈迹斑斑、窗玻璃破碎的火车车厢之间小心翼翼地行走。在加来,我不晓得别人是怎么去轮渡站的,反正有一点我能认定,以前可从来没有人沿着这条路去过轮渡站。一路上,我一边走,一边躁动不安地意识到——说得准确点,那感觉真是既哀怨又惊恐——眼看着开船的时间愈来愈近,可那轮渡站虽说总好像近在眼前,实际上却一直远在天边。
    最后,我左躲右闪地穿过一条忙忙碌碌的分车道高速公路,爬上一座河堤,终于气喘吁吁地抵达站头,我终究还是迟到了,而且模样看上去活像刚从一场矿难中劫后余生。有位看起来喜欢发号施令且痛经症状泛滥的女人把我赶上一辆穿梭巴士。一路上,我清点了一下自己的财物,发觉我那钟爱的昂贵的圣母马利亚已然脱落了她那道光环,贝壳也在陆续往下掉,不由暗自沮丧。
  上得船来,我挥汗如雨,多少有点儿惴惴不安。我得坦白,我可不是一个好水手。我一踏上明轮船就要犯晕。我坐的这艘是Ro-Ro式轮渡(想来是“翻来滚去”的缩写)(Ro-Ro其实是roll-on-roll-off的缩写,意为“滚装滚卸、开上开下”,指汽车可以开上开下。但作者故意把它说成是roll-on-roll-over的缩写,这样就成了“翻来滚去”,令人产生船容易倾覆的联想。),而且我把自己的性命托付给了这么一家公司——在记得关闭船首舱门这件事上,他们的记录远远称不上无懈可击,而忘记关船首舱门,就类似于你穿着鞋子就钻进了浴缸。反正这些事儿都让我愈发难以释怀。
  船里塞满了人,统统都是英国人。在头一刻钟里,我到处闲逛,寻思他们为什么身上不用弄得邋里邋遢,也到得了这里,然后我飞快地挤进乱作一团、满目皆是运动装的免税商店,再忙不迭地杀出来,随即在餐厅附近遛了一圈,手里托个盘子,眼巴巴地望望那贵得离谱的价钱,再把托盘放回去(拿盘子都得排队呢),接着,我想在成群结队沸反盈天的小孩里觅一个座位,结果就给一路逼到微风拂面的甲板上,那里有二百七十四个嘴唇冷得发紫、头发迎风起舞的人拼命想让自己相信,此处阳光灿烂,因而他们不可能挨冻受凉。风鼓起穿在我们身上的连帽大衣,声声呼啸有如枪响,吹得那甲板上的小孩子连奔带跑,除此之外,还掀翻了一塑料杯茶水,恰巧泼在一位丰满的女士的大腿上,人人看在眼里,无不涌起一丝窃喜。
  没过多久,多佛港的白色山崖就从海里升起,开始向我们悄然靠近,然后,似乎就那么一眨眼工夫,我们就驶入了多佛港,船头笨笨地拱进码头。一个空洞的声音指挥步行的旅客集中到“阳光休息室”旁边的ZX-2号甲板的右舷出口点——好像这话对大伙儿能起什么作用似的——于是我们统统开始迷迷糊糊地长途跋涉,压根儿就是各行其是地在船上探险:沿着楼梯上上下下,穿过自助餐厅和贵宾休息室,在储藏室进进出出,穿过一间厨房,那里面挤满了埋头苦干的东印度水手,再从另一个角度穿过自助餐厅走回来,末了——也不晓得是怎么回事,终于走下船来,全身都笼罩在英格兰那充满善意、水雾迷蒙的阳光中。
  此刻,时隔多年之后,我心心念念地想再见到多佛。我沿着海滨大道向市中心挺进,路上经过一番侦察,居然找到了那么多年前我睡过的那个凉篷,不由喜上心头,轻轻喊了一嗓子。如今那凉篷顶上又刷了约莫十一道绿油漆,不过,除此之外,与昔日毫无二致。无独有偶,那面朝大海望到的风景也同昔日毫无二致,只是海水要比我上次看到的更蓝,更晶莹透亮。然而,再要说到别的物事,看起来可就大不相同了。我记得那里本来有一排优雅的乔治王时代的房子,如今却成了一个庞大而突兀的砖房公寓区。往西的主干道唐沃尔街要比我记忆里更宽,那车水马龙的架势也显得更咄咄逼人,另外,如今有一条人行地道通往中心商业区,而后者本身,我也已经认不出来了。
  那条最繁华的购物大道如今已经成了步行街,市集广场则变成了某种露天市场,铺满花色面砖,老一套的铸铁饰品亦随处可见。整个市中心挤满了忙碌、宽阔、旨在疏导交通的道路——我记得以前可没有这些路,看上去很不舒服,如今还有一座大楼是专为旅客服务的,名叫“白崖体验”,我按着这名字揣摩,估计在这楼里,你能发现,当一块八亿岁的白垩会是什么感觉。反正我什么都认不出来啦。英国的城镇有一点挺麻烦的,它们个个都长得无从分辨。它们都有“布兹药房”,都有“WH史密斯书店”,也都有“马克斯—斯宾塞百货商店”。说实在的,你跑到哪里都差不多。
  我步履蹒跚、心不在焉地在大街小巷里穿行,想到这个在我记忆里如此难以磨灭的地方竟然显得这样陌生,不禁郁郁寡欢起来。后来,当我第三次嘟嘟囔囔地穿过中心城区,在一条我发誓以前根本就没走过的巷子里,我突然撞上了那家电影院,虽说表面给刷了厚厚一层花里胡哨的漆,可终究还是认得出,那就是当年放《城郊换妻记》的场子,顷刻间,一切都变得明明白白。既然有了一个固定的参照点,我就能确凿知晓,自己到底身处何方。我胸有成竹、大步流星地往北走了五百码,接着往西——现在即便把我眼睛蒙上我也不怕啦——然后就发觉自己正好来到了古宾斯太太的门前。如今那仍然是一家旅馆,看上去没怎么变,就我记忆所及,也就是门前的花园里多砌了几个停车位,多竖了块塑料招牌,宣告屋内既有彩色电视,又有成套的卫浴设备。我有心敲门,可似乎也没什么意思。那位凶神恶煞的古宾斯太太想必早就没了——或是退休,或是作古,也没准到南部海岸上随处可见的养老院里挑了一家,到那里颐养天年。英国的家庭旅社如今跨进了新时代,旅社里有配套齐全的浴室和咖啡烹煮设备,客人还能把比萨饼叫到房间里吃,她能受得了才怪。
  但凡她住进哪家养老院——这当然是我的第一选择——我真是希望那里的服务生既富于同情心,也不乏洞察力,若是她滴滴答答地弄湿了马桶坐垫,或者吃不完早饭,或者动不动就茫然无助、百无聊赖,就能时不时地骂她一顿。这样一来,她就好比回到了自己的家,实在是很有好处呢。
      一念及此,喜从中来,我顿时就把多佛港抛到了脑后,漫步走上福克斯通路,向火车站迈进,在那里,我买了张票,搭下一班车到伦敦去。
第三章
  我的上帝,伦敦可真大呀,不是吗?就好像,你刚刚离开多佛港,二十分钟以后就进了伦敦,然后便没完没了,一英里一英里的全是无边无际的灰蒙蒙的郊区,成排成排矮矮胖胖的砖房蜿蜒绵长,从火车上看,它们多少有点千篇一律,就好比,它们统统都是从一种硕大无朋的造香肠的机器里硬挤出来的。我总会费一番思量,在这么一大片地形复杂、样式单一的地盘上,那好几百万的居民,每天晚上到底怎么才能找到回家的路。
  反正我肯定是找不到的。在我看来,伦敦始终是一个规模庞大且让人兴奋的谜。我在伦敦市内或周边地区居住过也工作过,统共八年,在电视上看当地新闻,读晚报,漫步于大街小巷,去参加婚礼和退休派对,要不就是傻头傻脑地跑到那些占地广阔的拆车场去淘便宜货,即便如此,我还是发觉伦敦尚有大片大片的地方是我非但没有见识过,而且闻所未闻的。每每翻阅《标准晚报》或是跟一个熟人闲聊,冷不防遭遇某个二十一年来我根本就没注意到的地名,我总会大惊失色。“我们刚在‘钨石楠’附近的‘劳碌区’买了一小块地皮,”有人说,于是我心想,这地儿我根本听也没听说过呢。怎么可能有这样的事啊?
  我在我那个压得扁坨坨的背包里塞过一本《伦敦指南》,那是一部勾勒市内街道的大众地图册,此刻,我本来确信包里还有半条“火星”巧克力,就伸手摸索了一通,不料巧克力没找到,却突然摸到了这本书。我把书抽出来,随手挑了几页特繁复的翻翻,看到遍布书页的区域、村落,时而还有业已被吞并的小城,我发誓,这些名字我在上回查阅时压根就没见过,当我发现这一点时,照例又是惊讶又是窃喜——达登山,普拉希特,陷阱溪,福尔威十字口,埃尔桑恩高地,海安姆山,莱斯奈斯荒原,灯塔树荒原,贝尔绿地,康健谷。康健谷?这样的地名我先前怎么就没注意呢?问题在于,我很清楚,但凡下回我再看,又会瞧见别样的地名了——什么火腿杆啦,东结巴啦,氡荒原啦,阉牛群之类。
  那本《指南》委实是部顶顶好玩的书。它谨小慎微地替每座板球场、每家污水处理厂、每座被人遗忘的坟墓和郊外每条蜿蜒曲折的死巷加以定位并做好标记,在最渺小、最不起眼的空间里塞进最密集的地名。我翻到索引,当时也实在穷极无聊,便在那几页留连忘返。我算了算,伦敦城里的街名共计45,867个(可能略有误差),其中包括不下21条“格鲁切斯特路”(外加大把大把以“格鲁切斯特”命名的新月形区域、广场、大道和死巷),111条“车站路”或与此类似的地名,35个“卡文迪许”,66个“奥查德”,74个“维多利亚”,159个“教堂”,25条“大道路”,35条“大道”,诸如此类,花样繁多,不计其数。尽管如此,真正听起来特别好玩的地名倒是少得惊人——什么“冷风吹巷子”啦,“猛一瞥绿地”啦,“火腿帘死巷”啦,什么“仙人掌大道”啦,“疯子巷”啦,“屁股街”啦,把叫人过目难忘的地名全列出来,基本上也就这些了。有一回我在书上看到,在伊丽莎白一世时代,这城里某地有过一条“摸摸阴道巷”,不过后来显然就没了踪影。我花了半个钟头,用这法子自娱自乐了一把,一想到跑进了这样一个大都市,而其中错综复杂的机关,又叫人眼花缭乱、茫然无知,不由喜从中来;喜上加喜的是,当我将书塞回包里时,又找到了那条吃了一半的火星巧克力,它头上的那截缠在一条细细软软的麻布里,虽说没让巧克力愈添美味,好歹让它的分量重了不少。
  维多利亚车站熙来攘往,司空见惯的各色人等一应俱全:一脸迷茫的旅客,四处游击的黄牛和醉得不省人事的酒鬼。我走出车站的当口,先后有三个人问我有没有闲钱可以施舍——“没有,不过谢谢你来问我!”——这种事情要是搁在二十年前不可能发生。那会儿的伦敦,非但沿街乞讨还是个新生事物,而且即便有,他们也总会讲一个好听的故事,比如说丢了个钱包,现在又急需两英镑赶到梅德斯通给一个小妹妹捐骨髓 。现如今就不同啦,他们直截了当地管你要钱,节奏倒是快了,可也没原来那么好玩了。
  我拦了辆出租直奔港湾街的“哈兹利特旅馆”。我之所以喜欢哈兹利特,是因为这家饭店故意要弄得不显山不露水——既没有招牌,也没有一块金属板之类的东西可以泄露其功用——这样一来,比起你的出租车司机来,你可就显得得天独厚了。现在我可得说一句,毫无疑问,伦敦的出租车司机是天底下最棒的。他们行事既靠谱,也安全,还老实,一般也总是和和气气、彬彬有礼。他们把车子里里外外都整饬得纤尘不染,为了能让你正好在目的地的前门下车,他们哪怕要费天大的事也在所不惜。不过他们有两件事儿实在古怪。第一,他们沿直线行驶不会超过两百英尺。这一点我从来搞不明白,反正不管你人在哪里、路况如何,每隔两百英尺,他们脑瓜里就会有个小铃铛响起来,便猛地拐进一条小路。另外,等你抵达你的饭店或者火车站或者你要去的随便什么地方,他们都喜欢载着你在周围兜上一圈,好让你在下车前从各个角度把这里打量一番。
  他们的另一个显著特点——这也是我喜欢去哈兹利特的原因,就是:如果要他们承认,他们其实并不知晓某个他们自以为应该知晓的地方(比如一家饭店),那他们可受不了——我觉得这一点真够可爱的。想成为一名伦敦的出租车司机,你一定得达到堪称“广知博闻”的地步——说白了,就是得知道每一条街,每一家医院,每一家饭店,每一个警察局,每一座板球场,每一座公墓,以及这个大得惊人、乱得惊人的城市里每一处有名的地标。要修炼到这个境界得花上好多年,也难怪“的哥”们对自己的成就洋洋得意。如果要他们承认,伦敦市中心居然有一家他们压根就没听说过的饭店,那真的会要了他们的命。所以那司机就只能四处打探。他先是漫无方向地开了一两个街区,然后从后视镜里瞥你一眼,捏着嗓子小心翼翼地说,“哈兹利特呀——是柯增街上那家吗?就是‘蓝狮’对面的?”可一旦觉察到你的嘴唇上开始现出一抹略含异议的微笑,他就赶忙改口,“不对,等等,我当成‘黑兹伯里’啦,没错,‘黑兹伯里’。你是要去‘哈兹利特’,对吧?”然后他会胡乱挑个方向瞎开一阵子。“是在‘羊倌矮树丛’的这一边吧,对吗?”他又押了个宝。
  等你告诉他那饭店就在港湾街上,他又会讲,“对呀,就是那一家。可不就是那一家嘛。这家我知道——挺摩登的地方,有好多好多玻璃的。”
  “说真格的,那是一幢十八世纪的砖楼。”
  “没错的啦。这个我知道。”于是他立马就来了个戏剧性的掉头,害得一个骑自行车的路人撞上一根灯柱(不过没什么大碍,因为他配好了‘自行车裤腿夹’,头上还戴着那种让人生厌的气流头盔,看上去仿佛就是巴不得你把他揍趴下似的)。“哦,你总是让我想到‘黑兹伯里’,”司机又补了一句,嘎嘎嘎地笑起来,仿佛在说,能让你把这两个地方搞搞清楚,你有多走运啊,笑完就从斯特兰德街拐到一条小路上,那条路要么叫化脓巷,要么叫括约肌路,反正这地儿就跟伦敦那么多别的物事一样,都是你以前从来就没有注意过的。
  哈兹利特是一家上好的饭店,可是它之所以让我中意,恰恰是因为它行事风格不像家旅店。它也很有些年头了,店里的雇员个个和蔼可亲——这在一家大城市的饭店里总归是件新鲜事——不过他们总有办法让你产生那么一点依稀的印象,觉得他们已经有好长时间不干这一行了。你跟他们讲,你预定过房间,现在要求入住,他们就会露出一副惊恐万状的表情,开始不知所措地在几个抽屉里乱翻一气,寻找预定登记卡和房间钥匙。这一幕实在够迷人的。而那个替房间保洁的讨人喜欢的姑娘们——我得说,那些房间一直都是一尘不染、无比舒适的——能做到精通英语的似乎很少,于是,一旦你向她们要一条肥皂之类的玩意,你就会看到她们先是仔细观察你的嘴巴,然后,一般情况下,她们过一阵子就会踌躇满志地回转来,手里拿着一盆植物或者一只便桶或者某种显然不是肥皂的东西。此地真是妙不可言。别处我才不想去呢。
  此地之所以叫“哈兹利特”,是因为这里曾经住过那位散文大家,所有卧室的名字,要么是他相好的兄弟,要么是他泡过的妞,反正诸如此类吧。我得承认,对于这位老兄,我脑瓜里存的卡片只有一鳞半爪、寥寥数笔。卡片上是这么写的:
  姓哈兹利特(Hazlitt,是这么拼的吗?),名威廉(?),英格兰(也没准是苏格兰?)散文家。生活年代:反正是在1900年以前吧。最有名的著作:不知道。清辞丽句,警言妙语:不清楚。其他实用资讯:他的房子如今成了一家旅馆。
  跟往常一样,我往脑瓜里存了张卡片,打算什么时候多读点哈兹利特的东西,好弥补我的知识缺陷,而且,跟往常一样,我马上就把这个打算抛到了脑后。相反,我把我的背囊往床上一搁,从里面抽出一个小笔记本和一支钢笔,满怀一腔好奇,外加孩子气十足的热情,冲上了街。
  我觉得伦敦真让人兴奋。虽然我实在不想附和那位老厌物塞缪尔•约翰逊,而且他那句名言既浮夸又弱智——“但凡谁厌倦了伦敦,他便厌倦了人生”,就昏庸程度而言,这句评语仅次于“让笑容成为你的雨伞”——但我对此着实无从辩驳。我在这个国家生活了七年,一直住在那种一头死牛都能引来一群活人的地方,相形之下,伦敦就显得格外眩目。
  我一直都弄不明白,为什么伦敦人就看不出他们住在这世上最美妙的城市里。如果你来问我,那么它要比巴黎漂亮得多,有趣得多,除了纽约之外,别处也不如它那么生机勃勃——即便是纽约,在好多至关重要的方面也是没法跟伦敦搭脉的。伦敦的历史更长,公园更美,新闻业更活跃也更丰富,街上出行更安全,比起世界上其他大城市来,这里的居民也更有礼貌。
  比起我所知晓的其他城市,伦敦有更多惬意的细节——你不妨管它们叫“不期而遇的款待”:赏心悦目的红色邮箱;在十字路口真的会停下车来让你先过马路的司机;那些可爱的被人遗忘的教堂,名字妙不可言,比如“衣橱区之圣安德鲁教堂”和“瘸子门圣吉尔斯教堂”;冷不防撞上的静谧所在,比如“林肯律师园区”和“红狮广场”;维多利亚时代不知其名的人物雕像,宽袍大袖,饶有趣味;黑色出租车;双层巴士;乐于助人的警察;彬彬有礼的告示;但凡你跌一交或者手里的购物袋洒在地上,就会有人停下来帮你;哪里都有长凳。还有哪个大城市会费神在房子外边挂上蓝牌子,告诉你这是某某名人的故居,或者警告你走下人行道时要往左右两边看看呢?让我来告诉你吧。这是绝无仅有的。
  若是抛开希思罗机场,抛开天气,抛开建筑大师理查德•塞弗特那皮包骨头的手染指过的每一幢房子,伦敦几乎是完美无缺的。哦,既然话说到这个份上,那我们或许也能让大英博物馆的职员们别把自己的车乱七八糟地停在前院里,索性把那里改得像花园一样,然后把白金汉宫门外的临时防撞路障撤掉,因为这些玩意看起来显得那么杂乱无章,那么没品味——跟关在里面的那位可怜的女王陛下的尊荣一点儿都不相称。还有,当然啦,得把自然历史博物馆恢复到昔日风貌,就是得回到他们胡乱整治前的样子(特别是那些将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来在家居用品上横行霸道的小虫子一一陈列的展示架,他们一定得恢复);还有,必须马上取消所有博物馆的门票;再把“里昂斯拐角屋”餐厅弄回来,不过这回得让他们供应点你乐意吃的东西;最后,不过也是最最关键的一点,得把英国电信公司的董事会成员赶出门去,亲自把他们以前卖到天涯海角、如今已沦为淋浴房和花园棚的红色电话亭一个个找出来,再让他们统统回收,然后就把他们统统解雇——不,干脆杀掉拉倒。那时节,伦敦可就真的要再度辉煌啦。
  多年以来,这还是我第一次无所事事地跑到伦敦来,我只觉得自己身处异乡,在这么个浩大、庞杂的都市机体中,我并没有什么任务要完成,一念及此,顿时略感亢奋。我在索霍区和莱切斯特广场一带漫步;到查令十字街的书店里稍事逗留,把那些书按着我的心意挪了挪位置;漫无目的地穿过布鲁姆斯伯里以及伦敦大学校区;最后穿过格雷酒馆街抵达《泰晤士报》大楼旧址,此地现在是一家企业的办公楼,公司名头我闻所未闻,我只觉得一阵怀旧情愫涌上心头,能体会如此情怀的,也惟有那些铭记往昔之人:记得当年那滚烫的金属排字版,吵吵闹闹的排字房,记得每礼拜只上二十五个钟头的班却能拿到可观的薪水——叫人没事偷着乐。
  我一九八一年开始到《泰晤士报》上班,当时的情形,说得客气点,就是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现象已经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我那时担任助理编辑,或称案头编辑,我所在的五人小组个个都得捱到下午两点半左右才晃悠进来,然后花大半个下午的时间,一边看晚报,一边喝茶,一边等记者们攻克每天要面对的挑战:他们先得吃上三个钟头的午餐,享用完几瓶既体面又美味的Chateauneuf—du—Pape(“教皇堡”红酒),再挣扎着找到回来的路。他们刚刚在办公桌前坐定,就忙着杜撰报销帐单的理由,接着跟他们的股票经纪人在电话里窃窃私语一通,说几条吃脆皮焦糖蛋奶布丁时听来的小道消息,等这些都干完了,他们才敷衍出一页纸的文章来,然后立马口干舌燥,一头扎进对街的蓝狮酒馆里。大约五点半,我们这些助理编辑会对着几张纸评头论足一番,历时一个钟头左右,然后伸开胳膊套进外衣,就打道回府。这活儿显得如此惬意,根本就不像一份工作。头一个月末,我有个同事手把手教我,如何在一张报销单上填好天马行空的花销,然后径直拿到三楼,在一扇小窗前换来约莫一百英镑的现钞。我们每年有六个礼拜的假期,只要合法生育就有三个礼拜的陪产假,每隔四年还有一个月的公休假。那会儿的舰队街是多么美妙的世界啊,我身为其中一员,又是何等兴奋啊。
  唉,这等好事岂能长久。没过几个月,鲁泼特•默多克接管《泰晤士报》,于是,没过几天,大楼里到处都是神秘莫测、皮肤黝黑、穿白色短袖衬衫的澳大利亚人,他们拿着文件夹神出鬼没,那架势就像是在替别人量身定做棺材似的。有那么个段子,我猜有可能是真事,说就在这些官员里头,有一位踱着步子走进四楼的某间屋子,那里挤满了多年来无所事事的闲人,他们无法令人信服地替自己正名,于是那当官的大手一挥,就把他们统统炒了鱿鱼,只有一个走运的家伙除外,他当时正巧溜出去买彩票。等他回来,屋里已经空无一人,此后整整两年,他都一个人坐在屋里,稀里糊涂地猜他的同事们到底出了什么事。
  在我们部门,这场增效运动没那么伤筋动骨。我上班的那个编辑小组给并进了更大的商业新闻部,那就意味着我不仅得上夜班,而且差不多每天上班时间接近八小时,而且我们的开销也被无情削减。不过最最糟糕的,还是我被迫常常要跟电报室的文斯打交道。
  文斯可是个臭名远扬的主。但凡他还算是个人,那他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成为天底下最可怕的人。我不太清楚他到底是什么来头,只晓得此人身高五英尺六英寸,从头到脚都是一股子刁钻狠毒的劲儿,裹在一袭邋里邋遢的T恤衫里。有条比较可信的谣传,说他不是正儿八经生出来的,而是在娘胎里长成人形以后直接蹦出来的,紧接着就窜进了下水道。文斯手头那几件又少又轻、通常情况下可以忽略不计的活儿里,有一件就是晚上把来自华尔街的报告送到我们这里。每天晚上我都得过去,费尽心机把报告从他那里骗过来。通常,总是在嗡嗡作响且因为疏于管理而乱成一团的电报室里,看见他懒洋洋地躺在一张从楼上的主管办公室里劫来的皮沙发上,而他那双鞋尖沾着血迹的“马丁大夫”鞋就扔在他面前的书桌上,鞋边——有时候就真的就垫在鞋底下——是一大盒敞开的比萨饼。
  每天晚上我都要在那扇敞开的门上犹犹豫豫地敲几下,然后彬彬有礼地问他有没有看到华尔街报告,并且指出现在已经是十一点一刻,而我们早在十点半就应该拿到这报告了。从他身边的这一大堆机器里,总有一团团纸连滚带爬地冒出来,根本没人打理,他有没有可能从这里头把那份报告给找出来呢?
  “我不晓得你有——没有注意到,”文斯会说,“我在吃比萨呢。”
  对付文斯,每个人的招数都不一样。有人试着吓唬他。有人试着贿赂他。有人试着用交情笼络他。我就干脆求他。
  “求求你啦,文斯,你就不能替我找找吗,好不好啊?你连一秒钟都用不了,可这样我的日子就好过多啦。”
  “去你的。”
  “求求你了,文斯。我得养家糊口啊,可是就因为华尔街报告总是迟到,他们威胁我要我卷铺盖呢。”
  “去你的。”
  “好吧,那么,要不你就跟我讲讲它在哪里,我自己去拿?”
  “这里什么——什么玩意你都不准碰,这个你总清楚吧。”电报室隶属于某个协会,后者有个神秘兮兮的缩写名字,叫什么NATSOPA。而这个NATSOPA为了将下属报业的层层梯队牢牢地攥在手里,采取的措施之一就是对技术机密守口如瓶,比如该怎么从一台机器上把纸给撕下来。据我回忆,文斯曾经到伊斯特本上过六个礼拜的课。这一上就把他折腾得心力交瘁。至于新闻记者,压根儿就别想摸到那门道。
  末了,等我的哀求愈来愈轻,渐渐地变成某种无助的呻吟,文斯就会重重地叹一口气,把一瓤比萨饼往面孔上胡乱一塞,然后走到门前来。他会把脸探过来,直别别地对着我的脸,僵持整整半分钟。这一刻总是最叫人毛骨悚然的。他嘴里哈出来的气闻上去血腥而野蛮。他那双眼睛闪闪发光,就跟一只耗子似的。“你他妈的真叫我心烦,”他把这话讲出来的时候,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嚎叫,湿漉漉的比萨渣喷得我满脸都是,然后,他可能会把华尔街报告拿出来,也可能会凶巴巴地回到自己的办公桌前。你永远也预料不到,究竟会是哪一种。
  有一回,那天晚上情形特别糟,我就把文斯犟头倔脑的嘴脸向夜班编辑大卫•霍普金斯汇报,他这个人,一旦打定主意拉破脸,也是个让人害怕的角色。他的鼻子呼哧呼哧喘着粗气,跑过去打算把事情摆平,而且还当真跨进了电报室——这一跨,就等于把原先划好的分界线狠狠地嘲笑了一番,真可谓勇气非凡。过了几分钟,他跑出来,满脸通红,忙着擦下巴上的比萨饼碎屑,看上去整个儿成了另一个人。他平心静气地告诉我,文斯马上就会把华尔街报告拿过来,不过,也许,现在这个节骨眼上,还是别叨扰他为妙。末了,我发现,最最简单的办法,还是到《金融时报》的头版上把收盘价给弄过来。
  如果说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舰队街处于失控状态,那压根儿就没把当时那种规模、那个程度给形容出来。全国印刷联合会决定每张报纸需要多少人(成千上百),在经济衰退时又有多少人必须下岗(一个也没有),再相应地开帐单给管理部门。管理部门雇佣或解雇他们自己的印刷工人,说实话,通常,就连他们到底雇了多少印刷工人都不清楚。我眼前有一条1985年12月的新闻,说“审计员发现《每日电讯报》有三百印刷工冗余”。也就是说,《每日电讯报》一直在向三百名根本就不在那里干活的人支付薪水。印刷工人的薪酬是按照一种古老的计件体系计算的,这体系错综复杂,颇有拜占庭遗风,以至于舰队街上的每一间排字房都有一本像电话黄页那样厚的计件手册。除了丰厚的薪水之外,印刷工人还能拿到特殊津贴——有时候计算到一便士的小数点后八位——其理由包括:操作尺寸不规则的型号,处理经过多处编辑加工的稿件,用英语之外的语种排字,还有那些末尾有空格的段落。假如有什么活儿是包给外面完成的——比如,广告文稿就是在大楼外面排的——他们就会因为没有干这份活儿得到补偿。在每个礼拜末尾,会有一位资深的“全国印刷联合会”的人把这些额外补贴全加起来,再加上一点儿唾手可得的名目叫什么“随机额外辛苦费”,发一张帐单给管理层。结果,好多资深印刷工,虽然技术一点儿也不比你在任何小街上印刷铺子里找到的工人高明,享受的薪酬却能排进全英国总收入最高的那百分之二里。真是疯了,显然,这样是无法持久的。
  结局来得猝不及防。鲁泼特•默多克和他的爪牙们悄无声息地在伦敦东部沃平地区新开垦的荒地上准备好了一套新的编辑人马和生产设备。1986年1月24日,《泰晤士报》管理层突然将那些最好斗的协会中的5250名成员炒了鱿鱼。当天晚上,编辑人员统统给叫到楼上的一间会议室里,只见编辑查理•威尔逊爬上一张办公桌,将这番改革公之于众。威尔逊是个叫人心惊胆战的苏格兰佬,从里到外都是默多克的人。他对我们说,“我们要把你们送到沃平去,你们这些软不拉叽的英格兰娘娘腔,要是你们活儿能干得特卖力,要是你们不把我惹火,那么,没准儿,我还能给你们留条活命,不至于把你们杀了塞到圣诞节的布丁里去。你们还有意见吗?”反正就是诸如此类的话。
  四百个宛若惊弓之鸟的记者从屋里跌跌撞撞地跑出来,慷慨激昂、吱吱喳喳地鸹噪,努力想让自己心平气和地接受这样一桩事实:他们将要卷入工作生涯中最大的一出戏,而正值此时,我却茕茕独立,只有一个念头洋溢着光辉让我沐浴其中:我再也不用跟文斯一起工作啦。
  第 四 章
  自从一九八六年夏天我离开沃平以后,就再没有回去过,此刻真是巴不得再看一眼。我事先安排好要见我的一个同事兼老友,就径直到“大法官巷道”去搭地铁。我可真喜欢坐地铁啊。一头钻进地球的肠子,去赶一班火车,此事委实有些超现实的味道。那里是个自成一格的小世界,诡异的风,奇特的气候体系,叫人毛骨悚然的声响和油腻腻的气味,都自成一格。哪怕你已深入地下、茫无头绪,此时即便有一列面目黝黑的下班矿工从身边经过也不足为奇,但在你脚下更深处的某条不知其名的线路上,总会有一列车颤颤巍巍、隆隆作响地穿过。而这一切,又运转得如此井然有序、静默无声:所有这些成千上万的人们,在台阶上、自动扶梯上熙来攘往,在拥挤的车厢门口上上下下,摇着脑袋潜入黑暗,始终一言不发,活脱脱就是电影《暗夜僵尸》里跑出来的人物。
  我站在伦敦又一件新兴的文明事物底下,那玩意名叫电子公告牌,专用来宣告下一班到黑诺尔特的列车将在四分钟后抵达,而此刻我正聚精会神地琢磨文明事物里最了不起的成就:伦敦地铁图。真是个尽善尽美的宝贝啊,1931年创造了这宝贝的英雄如今已被人遗忘,他的名字叫哈里•贝克。这位失业的制图员意识到,一旦你深入地下,究竟处在什么位置其实并不重要。贝克发现——这是多么天才的灵机一动呀——只要将站点按正确的顺序逐一标出,换乘中转站亦得以清晰描绘,那么他就可以任意扭曲比例,实际上可以完全抛开。他使得他的这张地铁图如同电路图一般既精确又有序,这样一来也就创造了一个全新的、想象中的伦敦,与地上伦敦那杂乱无章的地理形态几乎没什么瓜葛。
  这里有一套好玩的把戏,你可以在来自纽芬兰或者林肯郡的人身上试试。把他们带到“银行站”,要他们自己想办法去市长官邸。用贝克发明的地铁图——哪怕从纽芬兰来的人也一看就懂——他们会踌躇满志地登上地铁中央线,坐到利物浦街换乘环城线,往东再坐五站。最后,当他们终于抵达市长官邸,从地底下冒出来,这才发觉,他们还是回到了同一条街,离刚才呆的地方不过二百英尺远,而在你跟他们分别之后的那段时间里,你已经吃完了一顿丰盛的早餐,还买了一点东西。然后再把他们带到大波特兰街,叫他们在摄政公园跟你碰头(没错,故伎重演啦!),然后去寺庙站,指挥他们到阿尔维奇集合。这该多好玩啊。等你受够了他们,就告诉他们到伯朗普顿路站等你。这一站在一九四七年就关了,所以你再也不用见他们啦。
  地铁旅行最大的好处,就是你永远没法真正地看见你头顶上的地方。你得想象它们。在别的城市里,地铁站名平凡得叫人生厌:莱克星顿大道,波士达默广场,南三大街。在伦敦,情形截然相反,那些站名一入耳,你便仿如置身于茫茫林海,不由地心向往之:斯坦福小溪,吞汉姆绿地,彩虹布朗利,梅达谷,德雷顿园。头顶上哪里是一座城啊,分明就是简•奥斯丁的小说。你能轻而易举地想象,自己正在来回穿梭的地方,上面有一座一半都陷在神话里的城市,正处于尚未工业化的黄金时代。“瑞士小屋”不再是一个车水马龙的十字路口,它摇身一变,成了大橡树林深处的姜饼屋,那树林的名字就叫作“圣约翰林”。“白垩农场”则成了了大片开阔的田野,那些兴高采烈、身穿棕色工作衫的农民就在那里收割用白垩土(由微生物遗骸经过数百万年积聚而形成的一种松软的石灰岩,在农业、医药等领域都具有极高的利用价值。世界上最好的天然白垩土即产于英格兰,在那里,每年约生产500多万吨的白垩土)培植的庄稼。“黑修士”里应该挤满了头戴僧帽、高唱圣歌的僧侣。“牛津马戏场”得有个大帐篷,“犬吠”则该有块危险的地盘,里头成群结队的野狗泛滥成灾。“‘他们穿’树林”是个居民区,住着胡格诺派(指法国新教徒)的那些任劳任怨的纺织工。“白城”既有围墙也有塔楼,用最最眩目的象牙砌成,端的是个极乐世界。至于荷兰公园嘛,自然到处都是风车啦。
  这些小小的幻想叫你神思恍惚,问题是,这样一来,一旦你从地底下钻出来,任凭什么景象,都容易叫你大失所望。此刻我从“塔山”站里钻出来,此地既无塔亦无山。在附近的“皇家造币厂街”上,居然已经没有了“皇家造币厂”(原文为Royal Mint。其中,mint一词在英文里,既能解释为造币厂,也有“薄荷”的意思,故作者在下文中会作如是联想。)(我总是宁可把它想象成裹在绿色锡纸里一块好大好大的巧克力),因为后者目前已迁往别处,在其原址上竖起了一栋镶满烟色玻璃的大楼。在伦敦这个吵吵嚷嚷的角落里,许多曾经矗立过的建筑,如今都给一扫而光,取而代之的都是镶满烟色玻璃的大楼。自打我上次离开以后,不过八年光景,然而,要不是有伦敦桥和伦敦塔这类固定不变的地点作为参照,这一带我几乎就认不出来了。
  我沿着那条吵得叫人发狂的名叫“高速公路”的街道,一路往前走,所有这些新玩意儿都让我暗自兴奋。我仿佛置身于一场丑陋建筑大赛的会场中央。在以往十年里,有一大半的时间,建筑师们个个都跑到这块地盘来,他们说,“你们觉得这样很糟糕吧?那你们等着瞧吧,看看我能做点什么!”于是,在所有呆头呆脑的新办公楼之上,又傲然矗立起全伦敦最丑陋的庞然大物——新闻国际多功能大厦,看上去活像是咱们这个星球的中央空调机。
  我上回看见它还是在一九八六年,当时它孤苦伶仃地站在那里,周围有好几英亩都是人迹罕至的仓库和处处泥坑的荒地。我记得,当时的“高速公路”还是一条颇为清静的快车道。如今重型卡车从上面碾过,震得人行道直摇晃,还替空气染上一抹病态的淡蓝。“新闻国际大楼”里安置了《泰晤士报》、《星期日泰晤士报》、《太阳报》、《天下新闻》和《今日》,至今依然围着凶神恶煞的防护墙和电子门,只是现在又多了一个新花样——戒备森严的接待中心,那阵势会让你觉得,即便是存放钚元素的地方也不过如此了。天知道他们打算防备怎样的恐怖事件,反正肯定是野心勃勃的那种。我还从来没过比这更固若金汤的大楼呢。
  我到保安室窗口通报,然后在门外等着我同事给叫下来。这一幕戏里最古怪的就是此时此刻的氛围,何等安详宁谧啊。而烙在我脑海里的记忆却充满了示威人群、骑在马上的警察、火冒三丈的纠察队员,因为,在1986年那个漫长的冬季,那场伦敦有史以来规模最大、也最为暴力的产业纠纷就是在这里展开的。有那么几个晚上,数千人潮与警察激烈鏖战,达数小时之久。
  我突然想起,虽说我曾在这栋庞大而丑陋的楼里干过几个月的差事,却从来没有好好打量打量沃平地区本身,于是突然就很想看看它。恰巧我同事也不在楼里,我就转而到附近去实地勘察一番。
  当年在产业纠纷期间,默多克旗下的员工如果在沃平地区闲逛,可不是什么明智之举,那样做实在很危险。此地的酒吧和咖啡馆里铺天盖地都是闷闷不乐的印刷工人和跑来声援的支持者代表——不晓得为什么,那些苏格兰矿工最叫人胆寒——他们巴不得拿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记者开刀,把他的胳膊呀腿呀卸下来,到晚上游行的时候当火把使。有一个记者在一个离沃平不远的酒吧里遭遇一伙原先当过印刷工的人,他们抄起一只玻璃杯就砸在他脸上,我记得那记者差点送了命,要不就是——至少他那天晚上过得很糟糕。
  当时的局势如此危险,尤其是那些举行大规模示威游行的夜晚,所以警方经常要到下半夜才允许我们从大楼里出来。我们从来都弄不清楚什么时候才能给放出来,所以只能把我们的汽车统统排成一溜,在瑟瑟寒意中一个钟头一个钟头地等下去。通常,总要到凌晨一点之后,等到大部分喧嚷的人群要么给打回去,要么给拖进监狱,要么因为忍不了饥捱不了冻只能回家,那些门才会给咣当一声打开,“新闻国际大楼”的一列卡车浩浩荡荡地沿着斜坡呼啸而下,径直驶上“高速公路”,一上那条路他们就会迎来一阵“枪林弹雨”,尽是些砖块啊防护栏杆啊,都是那些“硕果仅存”的暴徒们砸过来的。与此同时,我们其余人等就遵照指挥,被护送着匆匆驶过沃平的后街小巷,直到与厂区拉开一段安全距离才解散。
  有好几个晚上,这办法都挺管用,不过,有一天夜里,正当酒吧陆续关门时,我们被送上了路。我们沿着一条又暗又窄的街往前行驶,冷不防,一群人从黑影里冒出来,跑到马路上,或以脚踹门,或手里抄起什么东西来就一通猛挥。我前方玻璃爆裂声四起,大呼小叫的声音狂放不羁,听来心惊肉跳。最让我惊恐万状且挥之不去的画面,是在我前方约相距六个车位的地方,有个人——那家伙来自“海外编辑部”,个头矮小、生性挑剔,时至今日我还恨不得能把他拖在一辆多用途越野车后面驶过粗糙的路面——跑下车想瞧瞧自己的车坏成了什么样,就好像他以为没准儿轮胎碾过了一颗钉子,这么一来,我们这些跟在他后面的车统统停了下来。我记得当时自己气急败坏、垂头丧气地看着他努力把一道松开的边条压回原位,然后猛一回头,发现我的车窗边贴着一张怒火中烧的脸——那是一个白种人,一头卷卷的长发绺迎风飞舞,身穿军队里弃之不用的夹克衫——诸般景象,无不呈现一种如梦似幻的奇异色彩。真是莫名其妙啊,我心想,一个素昧平生的人,居然打算把我拖出汽车揍个稀巴烂,只为了什么印刷工人的福利。而这些工人,他非但压根儿就没见过面,而且多半会瞧不起他,把他看成一个邋里邋遢的嬉皮士,更何况,他们肯定不会让他加入他们自己的工会。
  正当一切剑拔弩张之际,前方五十码,那个“海外编辑部”的准白痴却在慢吞吞地绕着他的标致车兜圈子,怀着深谋远虑对它评头论足,就像是要买一辆二手车一样。时不时地,他还停下来,满腹狐疑地看看那些雨点般落在他身后汽车上的砖头和拳头,似乎这只是某种天文奇观罢了。末了,他终于钻回自己的汽车,查看了一下后视镜,确认他的报纸还搁在身边的座椅上没动,接着打开转弯指示灯,又看了一眼后视镜,这才开车上路——我的命也总算保住了。
  六天之后,我在《独立报》找到了一份工作。
  鉴于以上原因,如今能穿行在沃平区那些昏昏欲睡的街道上而无性命之虞,委实是件振奋人心的事。我向来都不肯接受那个荒诞不经的念头,说什么伦敦本质上是个陈列了许多小村落的收藏馆,不过,沃平的的确确像个村庄,这一点真叫我又惊又喜。此地的商店小巧玲珑、花样繁多,街名也都惬意动人:桂皮街,水人路,酸醋街,牛奶院。政务委员会的房产看上去温暖而宜人,而那些隐约可见的仓库几乎统统经过了漂漂亮亮的翻新改造,成了公寓。当我看见那些房子比原先更为光鲜的红色镶边,想到这些当年曾傲然屹立的仓库里如今住满了名叫“塞莱娜”和“贾斯泼”的笨瓜,我就本能地发起抖来。不过,有一点不能不说,显然,这些房子给邻近地区带来了些许繁荣,也使得老仓库免于遭受更悲惨的命运。
  在“沃平老堤道”边,我看看眼前的河水(指泰晤士河。),试图在没有一丁点儿把握的基础上想象,在十八、十九世纪,当这些老城区挤满了工人,码头上高高堆起一桶桶香料和调料(周围许多街道因此而得名)时,究竟是何种景象。近至1960年,有十万人在码头上工作或靠码头维生,而当时“多克兰兹”也仍是世界上最繁忙的港口之一。但到了一九八一年,伦敦所有的码头均被关闭。此时从沃平看河景,河水安详宁静,波澜不兴,一如康斯特布尔(康斯特布尔(1776—1837),英国风景画家,追求真实再现英国农村的自然景色,对后来法国风景画的革新有重要影响。)的风景图。我盯着河水看了约莫半个钟头,只看见有一艘船驶过。然后我一转身,开始长途跋涉,回哈兹利特饭店。
  第五章
  我又在伦敦多呆了几天,基本无所事事。我在一家报纸图书馆里做了点调查研究,花了大半个下午的时间在“大理石拱门”一带的人行地道那错综复杂的迷宫里杀出一条路,还买了一点东西,看了几个朋友。
  但凡我向谁透露我打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展开环英之旅,对方就会讲,“天哪,你真勇敢!”,可我从来就没想过要靠别的办法。英国人真够走运的,能拥有一个相对良好的公共交通系统(那是相对于将来保守党完成整套建设之后的情形而言的),我以为,趁现在还没变,我们就应该更为尽情地享受一番。除此之外,如今在英国开车可是件单调乏味的活儿。路上实在堵了太多的车,几乎是我刚到这个国家时的两倍,那年头人们其实压根儿就不怎么开车。他们只是把车停在车道上,每隔一个礼拜左右把车擦擦亮而已。约莫一年两次,他们会“把车弄出去”——他们就是这么措辞的,就好像这本身就是个天大的行动——消磨消磨时光,要么到东格林斯代德看看亲戚,要么到类似于布莱顿或者伊斯特伯恩的地方去玩一趟,除了擦擦亮以外,车也就派这点用场而已。
  时至今日,不管是什么人到哪里去干什么事,一律开车前往——这一点我可真不理解,因为在英国开车,那可真是无论哪方面都没有一丁点儿乐趣可言的。只要想想那些司空见惯的所谓多层停车场吧。你得开车兜上几百年,再耗个地老天荒,才能躲进一个只比普通汽车正好宽两英寸的空间。然后,因为你正巧停在一根柱子边上,你就只能从座椅上爬过去,先让屁股从客位边的车门挤出去,在此过程中把你汽车侧面的灰尘统统蹭到你那件从“马克思—斯宾塞百货”买来的崭新的时髦夹克衫的后背上。然后你就要走上一段距离,四处寻觅,才能找到停车收费机,这玩意既不找零,也不接受一九七六年以后发行的硬币,你还得等排在前头的一个老家伙磨蹭,他喜欢先把机器上所有的说明全看一遍,然后才开始行动,努力把钱从出票槽和维修钥匙孔里塞进去。
  最终,你拿到一张票,准备把它粘在你的挡风玻璃内侧,经过一番长途跋涉,你回到自己车里,你老婆劈头就是一句“你到哪里去了啊?”你不理会她,挤过那根柱子,让夹克衫前面也沾上一层堪与后背媲美的灰,临了却发现车门只能打开三英寸,所以你根本就够不到挡风玻璃,只好把票子往仪表板那边一扔(结果票子飞到车里的地面上,可你老婆没注意,于是你骂了句“他妈的”,然后锁上车门),再一路挤回去,于是你老婆发现,她好不容易花了那么多时间帮你梳洗打扮,结果你却成了一个邋遢鬼,她一边用两只手拍拍打打地替你掸灰,一边说:“说老实话,我真是哪里都不能带你去。”
  这仅仅是个开始。你一边轻声争辩,一边还得想法从这个既潮湿又邋遢的地方突围。要么必须通过一扇没有做过标记的门,进入一个古怪的房间,后者看上去就像是将地牢和便池合二为一;要么就得捱上两个钟头,等天底下给用得最滥、看上去也最靠不住的电梯,这部电梯只能装两个人,而里头已经有了两个人——一个是面无表情的男人,另一个是他老婆,正在一边替他从“马克思—斯宾塞百货”买来的夹克衫掸灰,一边扯着嗓子呱拉呱拉地数落他。
  值得注意的是,如此这般的桩桩件件都是故意——请注意这一点,故意——设计的机关,好让你的生活被苦恼所淹没。无论是那小小的、只能以四十六度角开进来的停车位(为什么这些车位的角度就不能错开?),还是那精心安置、怎么碍事怎么来的柱子,抑或是那又暗又窄角度又刁钻、弄得你老是撞上路沿的坡道,乃至那位置遥远且故意叫人不知所措的停车收费机(你总不能告诉我,一台能辨别出所有外国硬币且一律拒收的机器,但凡它乐意,难道会不懂怎么找零?)——这一切,全都是设计好的,务必使之成为你成年之后最灰心丧气的经历。你知不知道——此事鲜为人知,不过绝对是真的——每回他们落成一个新的多层停车场,市长大人和市长太太都会在楼梯间里撒上一泡郑重其事的尿?千真万确呢。
  而在整个驾驶过程中,这只是个微不足道的部分。开车尚有其他形形色色的烦恼,比如高速公路上那些在你前面急转弯的“全国快递”的司机们;比如长达八英里次第排列的交通锥标,只为了让一台起重机上的几个伙计换一只灯泡;比如忙忙碌碌的环形交叉路口的交通灯,弄得你每回前进都没法超过二十英尺;比如那所谓的高速公路服务区,你得花四英镑二十便士才能换一份“迷你壶装咖啡”,外加一份烤土豆,里头洒着容量相当于一个喷嚏打出来的切达干酪,逛那里的商店也毫无意义,因为男性杂志全给塑封了,而你又不需要什么《魏伦•詹宁斯高速公路热门金曲》唱片;比如那些开拖车的白痴,就在你挨近他们的时候突然从岔路上杀出来;再比如,某个开着莫里斯迷你车的家伙,以时速十一英里驶过湖区,车后摆开三英里长的车阵,显然,这是因为他向来喜欢领头游行;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种种挑战,考验你的耐心够不够好,心智是否健全,其标准几乎超越你的极限。汽车这玩意,又丑又脏,会把人心地里最糟糕的本性给引出来。它们在每一条路边胡乱扎堆;把古色古香的集市广场变成乱七八糟的金属丛林;还滋生出什么加油站、二手车市场、Kwik-Fit公司的“排气装置及消声器中心”,以及其他叫人提不起精气神的霉菌。这些玩意真是既可怕又可恶,这次旅行,我根本就不想跟它们沾上边。再说了,我老婆也不肯让我开车。
  于是,在一个灰蒙蒙的周六下午,接近傍晚时分,我坐上一列又长又空的火车奔赴温莎。我高高地坐在一节空车厢里的座位上,借着愈来愈黯淡的日光看着火车滑过一栋栋办公楼,驶入大片居民区的密林:既有廉租公寓楼,也有沃克斯霍尔及克拉普汉姆一带蜿蜒曲折的联体排屋。到了特威克汉姆,我终于发现,火车如此之长又如此之空,到底所为何来了。只见月台上挤满了小男孩和大男人,个个都穿戴着暖和的衣裳和围脖,手里拿着亮晃晃的节目单和小包包,茶水瓶从包里探出头来。显然,这是一队从特威克汉姆球场上过来的橄榄球迷。他们上车时颇为耐心,不曾推推搡搡,若是撞上了别人,或是不慎侵犯了别人的地盘,就会说声抱歉。他们这种为他人着想的精神发自本能,对此,我不仅心生感佩,而且突然想到,这在英国是件多么寻常又多么容易被人忽略的事儿啊。几乎每个人都是去温莎的——我估计那里的停车场一定已经筹划停当,要不就凭温莎本身,哪能容得下这么多橄榄球迷啊——他们在剪票围栏前耐心地挤在一起。有个亚洲男人一边飞快地收票子,一边冲着每个擦身而过的人念叨“谢谢你”。他其实并没有时间检票——你就是把玉米片盒子顶上的那片纸递给他也没什么要紧——可他的的确确向每个人神采奕奕地行了个礼,而他们也都反过来向他道谢,感激他不用检票一律放行。这真是个秩序井然且一团和气的小小奇迹。但凡是换作别处,该有人站在箱子上冲着人们汪汪叫了,吆喝大家排成一列,甭推推搡搡。
  温莎的街道被雨水冲刷得闪闪发亮,街上光线黯淡、冬意盎然,一派反季景象,但街上仍旧挤满了成群结队的游客。我在主街的“城堡旅馆”里要了间房,这是那种乱得离谱的饭店,你若是想抵达自己的房间,就非得起程展开波澜壮阔的长途跋涉,迈过一连串蜿蜒曲折的走廊和防火门。我得先爬一段楼梯,再往前走几步,然后沿着另一道楼梯拾级而下,这样才能抵达远处那排厢房,而我的房间就是其中最远的那一间。不过那个房间委实不错,而且我估计从这里到雷丁市方便得很,只要我下定决心,从窗口爬出去。
  我卸下背囊,匆匆忙忙地沿着先前过来的路折回去,急着想在商店打烊之前看一点儿温莎的景象。我对温莎很熟,因为当年我们住在弗吉尼亚沃特那边时常到那里去买东西。于是,我以领主自居,大步流星地徜徉其间,留心经过这许多年,哪些商店已然易主——答案是,大部分。俊秀的市政厅边上,矗立着“市场十字口大楼”,这幢楼斜着身子,看起来岌岌可危,你会忍不住疑心,当初之所以这么造,是不是故意为了成全一个远景,好取悦那些带着照相机的日本观光客。现在那里成了一家三明治酒吧,不过,和大多数分布在这一带漂亮的、纵横交错的鹅卵石街道上的商店一样,这家酒吧也是花样百出,通常都跟观光客搭得上边。上一回我来此地时它们大多都在卖长脚的蛋杯,现在它们的经营特色似乎是那种可爱得略显造作的陶制小农舍和小城堡。只有“温莎丛林”——一家有本事从薰衣草里发掘滚滚财源的公司,其机关算尽超出了我的想象——还在那里卖肥皂和花露水。在“豌豆荚街”上,“马克思—斯宾塞百货”已经扩张了店面,“哈密克书店”和“劳拉•阿什利”换了店址,至于那两家分别叫“金蛋”和“懦夫”的饭馆,则不出所料,早已销踪匿影(不过我承认,我挺喜欢那家老派的“懦夫”,他们对于美式食品之成分的判断颇为古怪,就好比他们的食谱是从一份被人断章取义的电报里取材,经过编辑加工后出炉的)。不过,当我发觉全英国最好玩的百货商店“丹尼尔”仍然没挪窝时,不由满心欢喜。
  “丹尼尔”实在是个绝佳妙处。对于一家英格兰乡下的百货商店,你能指望它有多少特点,“丹尼尔”就有多少——矮矮的天花板;店里面积狭小、微不足道的各个分部;用一条条电工胶布贴好的久经磨损的地毯;这里还总让人产生这样一种感觉:这块地盘以前约有十一家商铺和住家占领过,而其地势高低均略有不同——不过,它所出售的货品门类是顶顶出奇的:短裤松紧带和衣领扣,纽扣和锯齿剪刀,六件一组的波特梅里恩瓷器,耄耋老者们的服装专架,相当数量的成卷地毯——地毯上的图案是你得拼命把眼睛揉花以后才看得见的那种,还有丢了一只把手的五斗柜,至于那衣橱,当你试探着关上某扇橱门,十五秒之后它又会安安静静、晃晃悠悠地自动打开。“丹尼尔”总让我产生如是联想:但凡在大不列颠建立共产主义政权,会出现何种景象。
  多年来,我一直颇感遗憾——在这件事上,我的观点可是立足全球的——一场在社会体制范畴内开展的如此重大的实验,居然落到了俄国人头上,如果换作英国人,他们显然能驾驭得好得多。一套严格的社会主义制度若想得到成功的执行,则其所必需的一切,归根结底,都是英国人的第二天性。首先,他们挺乐意将就的。他们善于团结一心,尤其是在遭遇逆境之时,从而实现彼此皆能体悟的共同利益。他们耐着性子排队,也不管排到几时才是个头,他们用一股子稀有的韧劲接受强制配给、乏善可陈的饮食以及颇为麻烦的突发性主食短缺,关于这一点,凡是周六下午到一家超市去找过面包的人都能感同身受。他们跟千篇一律的官僚作派相安无事,而且,撒切尔夫人可以作证,他们也能忍受专制独裁。他们会毫无怨言、年复一年地等一台手术,等一个家用器械递送上门。他们生来就有拿权威人士开涮的天分,嘴里咕哝着的玩笑倒是精彩绝伦,却从来不会发起真正的挑战,一看到有钱有势的人给拉下马,却个个都会得意洋洋。大多数年岁超过二十五的,穿着打扮已经活像东德人。一言以蔽之,种种条件,都是对路的。
  请注意,我并不是说,英国如果建立共产主义政权,就会成为一个更幸福更美好的地方,我只是说,英国人会把这事儿处理得恰当得体。他们会心怀善意地泰然处之,而不会过分欺诈。实际上,直到1970年左右,这样做都不会对大多数人的生活产生一丁点儿清晰可见的影响,而且,也许这样至少可以让我们免受罗伯特•马克斯威尔(罗伯特•马克斯威尔,英国传媒业大亨,曾因牵涉金融诈骗丑闻臭名昭著。马克斯威尔本人于1991年乘坐游艇时神秘地溺水而死。死后调查人员发现他曾抽走大量公司职工的养老基金,该消息导致其公司于1992年宣告破产。)之苦。
  第二天我早起,实施清晨洗漱工程时略感兴奋,因为眼前可是个大日子啊。我准备徒步穿过温莎大公园。这是个顶顶漂亮的公园,占地四十平方英里以上,每一丝神秘的森林气息都与其古色古香的质地水乳交融:深邃的原始林地,矮林密布的溪谷,蜿蜒曲折的人行路和跑马道,正式和非正式的花园,还有一面绵长的、勾魂摄魄的湖。四周如诗如画地散布着农场、林地农舍、被人遗忘的雕塑,住满了园林工人的整整一个村落,以及女王每次结束海外之旅后带回来的、没有别处可搁的物件——方尖碑,图腾柱,还有其他来自英联邦遥远边陲的用来表情致谢的古怪礼物。
  彼时,公园地下有石油的消息尚未传开,所以我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应该将一切都细细赏玩,以免下一回再跑来,此地看上去已宛若俄克拉荷马油田。此时此刻,谢天谢地,温莎大公园仍然寂寂无名,这一点真让我一头雾水,因为它的位置就在伦敦边沿,而且在一块如此尊贵显赫的开阔地上。我记得报纸上只有一回提到过这座公园,那还是在几年前,菲利普亲王莫名其妙地对一条栽满古橡树的林荫道心生嫌恶,就命令女王陛下的伐木工把橡树从此地移走了。
  我估计,这是因为橡树枝妨碍他骑着马、穿上那种“加四寸”灯笼裤(即高尔夫灯笼裤,之所以叫Plus-four,乃是因为它比一般短裤长四英寸。)——无论你管它叫什么,反正就是那种弹力十足、古意盎然的奇巧玩意儿,他很喜欢穿着它到处闲逛——从公园里穿行。你常会看到他和别的皇室成员坐着各种花色的车子从公园里飞驶而过,为的是去赶一场马球比赛或者到女王之母的私家宫院——“皇家小屋”里做礼拜。实际上,因为普罗大众是不准在公园里的马路上开车的,所以但凡有那么一点儿车辆驶过,则十有八九是皇室人马。有一回,在“节礼日”(英国及部分英联邦国家的法定假日,在圣诞节的次日,如遇周日则推迟一天,按俗这天应向雇员、仆人、邮递员等赠送匣装礼物。)当天,我正在慢悠悠地溜达,全然是一派慈父心态,身边的孩子骑在锃亮的新自行车上。渐渐地,我的第六感意识到自己挡了身后一辆车的道,便转过身去,发现开车的居然是戴安娜王妃。我急忙拉着孩子让开路,她朝我一笑,立时化开了我的心,自此以后,我就再没对这亲切可人的姑娘说过一句坏话,也不管那些人怎么逼我——他们觉得她脑子有点问题,因为她每年要花两万八千英镑买健身连体装,还时不时地打电话给那些挺括的军人,电话里又暴躁又任性。(我们谁没有干过这事儿啊?我的回答根本不容置疑。)
  我迈开大步,沿着那条名副其实的“长道”,从温莎堡底层一直走到“雪坡”顶上的乔治三世的骑马雕像——当地人称之为“铜马”。我靠着雕像基座歇了歇脚,将号称全英格兰最秀美的景观之一看了个饱:三英里之外,“长道”之尽头,温莎堡巍然盘踞;城堡脚下栖着小镇,再过去则是伊顿公学、雾蒙蒙的泰晤士河谷、以及矮矮的齐尔特恩丘陵。鹿群如画,在脚下某处空旷辽阔之地食草牧茵;在那条长长的大道上,就在我的八字脚勾勒的三角区域里,清晨早起散步的人已经开始三三两两地点缀其间。我看着飞机从希思罗机场起飞,在地平线上找到“巴特西发电厂”和“邮局塔楼”依稀可辨的轮廓。我记得,当我发现在这里,离得这么远也能看见伦敦时,兴奋得要命。我相信,这里是唯一能看得见伦敦中心的地方。当年,亨利八世曾骑马到这山顶,听伦敦塔上传来的炮声,宣告安妮•博林(安妮•博林(1507?—1536),亨利八世的第二任妻子,因通奸罪被处死。)人头落地,不过我现在只能听见飞机斜着身子转弯、即将着陆时发出的嗡嗡声,还有一只长着一身乱毛的大狗叫人心惊肉跳的狂吠,它是突然从我肘边窜出来的,而狗的主人沿着一道斜坡跟在后面。那狗想送我一大堆唾液样本,不过我拒绝了。
  于是我掉转方向,穿过公园,走过“皇家小屋”所在的地盘,女王和玛格丽特的少女时代就是在这栋粉红色的乔治王时代的房子里度过的。然后我穿过周围的树林和田野,来到我在这公园里最喜欢的角落——史密斯草坪。这肯定是全英国最美的草坪,既平坦,又绿得毫无瑕疵,且规模壮观。那里几乎一个人影都看不见,只有举行马球比赛时例外。我花了大半个钟头才穿过整个草坪,不过,其中我走开一段去仔细打量一尊立在草坪外围的孤零零惨兮兮的雕像,结果发现是艾尔伯特亲王(艾伯特亲王(1819—1861),英维多利亚女王的丈夫,实际上也充当着女王私人秘书和首席机要顾问的角色。)的。然后,我又用了一个小时穿过“山谷花园”,一路找到“弗吉尼亚沃特湖”,看那湖水在秋日清晨的空气中云蒸雾煮。这湖真是件讨喜的作品,其创作者坎伯兰公爵(坎伯兰公爵(1721—1765),即英王乔治二世之子威廉•奧古斯塔斯,曾作为英国陆军元帅镇压过苏格兰人的起义,以性情凶残闻名,绰号“屠夫”。)用这种多少有点古怪的方式,庆贺自己在库勒登战场上把那些苏格兰人打得要么动弹不得,要么玩命抽搐。而这湖洋溢着惟有人工景致才能呈现的诗情画意和浪漫气息,冷不防,四周的树木和一座长长的颇具装饰性的石桥就会完美无暇地勾勒出种种景致。在最远的那一头甚至还有一堆仿制的罗马遗迹,对面就是贝尔弗德雷堡垒,爱德华八世就是在那里发布他那著名的退位广播的,从此他就可以自由自在地跟戈培尔一起钓鱼,跟那个一脸尖酸的女人辛普森结婚啦。(爱德华八世就是那位“不爱江山爱美人”的退位英王,现任女王的伯父。他退位后被封为温莎公爵,娶离过婚的美国女人辛普森为妻。现有大量资料表明,他在二战期间持鲜明的亲德立场,而戈培尔是当时的德国宣传部长,故作者有“与戈培尔一起钓鱼”之说,暗含讥讽。)
  我之所以提起这件事,是因为目前这个国家似乎正在开始一场异曲同工的君主制危机。我得说,我开始看不懂英国人对于皇室的态度啦。多年来——我在此是否能说句大实话?——我一直觉得他们呆头呆脑得叫人难以忍受,魅力只不过比辛普森夫人强那么一丁点儿,可是在英国,人人都对他们顶礼膜拜然。现在,拜一个小小奇迹所赐,他们终于开始做点弹眼落睛、飘忽不定的事儿了,终于开始让《天下新闻》发挥特长了——总而言之,他们终于开始变得好玩了——而此时全国民众突然说,“恐怖啊。我们把他们赶走算啦。”单单是那一周,我就曾经张大着嘴巴看到某电视节目上,四根英国知识界的顶梁柱围坐一堂,讨论本国是否应该略过查尔斯王子,直接跳到年少的威廉王子。查尔斯和戴安娜为人都不大成熟,且不说将信心一股脑儿寄托在他们的基因产物上是否明智——我且慷慨地称其为动人之举,反正,在我看来,这样做根本就没有抓住关键问题。既然你准备接受世袭特权,那么,毫无疑问,你就得照单全收,也甭管那可怜的家伙没准有多么呆头呆脑,他挑选情妇的品味又是多么希奇古怪。
  在这个问题上,我把自己的观点漂漂亮亮地塞进了一首出自我本人手笔的歌,歌名叫《我是那个跟妮尔•格温上过床的家伙的长子的长子的长子的长子》,(美国有个与比尔•布莱森同名同姓的乡村音乐人,在乐队里既担任贝司手,又创作过大量出名的歌曲。因此作者会开这个“出自我本人手笔”的玩笑。但这个歌名显然是杜撰,其中提到的妮尔•格温(1650—1687)是英王查尔斯二世的多位情妇里最出名的一个。作者借用这个典故暗示现任王储查尔斯的丑闻在皇室历史上早已屡见不鲜,没必要引起民众的大惊小怪。)只要能收到三点五英镑,外加五十便士的包装邮寄费,我将很乐意把附有封套的唱片寄给你。
  在此之前,你就只能想象我一边哼着这欢快的调子,一边沿着A30公路,潇洒地在车辆的呼啸声中穿行,然后顺着基督城路来到宁谧安详、郁郁葱葱的弗吉尼亚沃特村。
第 六 章
  第一眼看见弗吉尼亚沃特,是在一九七三年八月的最后一天,一个分外燠热的下午。彼时离我当初抵达多佛港,又过去了五个月光景。那年夏天我都在跟一位名叫斯蒂芬•卡兹的人结伴四处旅游,他是在四月份跟我在巴黎接上头的,约莫十天前我终于在伊斯坦布尔满怀感激地将他送走。我很累,在公路上颠得烦不胜烦,不过好歹回到了英国,我还是很开心。我刚从一列自伦敦发出的列车上下来,立时就着了迷。弗吉尼亚沃特村看上去既整洁又诱人。村里布满了懒洋洋的将近黄昏时的阴影,外加一片青葱翠绿,绿得叫人受不了,只有那些刚刚从不毛之地来的人才懂得欣赏。火车站后面矗立着霍洛威疗养院的哥特式塔楼,它就在紧靠车站的一个貌似公园的广场上,由砖块和山墙组成,像块纪念碑似的。
  两个我在故乡就认识的女孩在那家疗养院里工作,她们替我在她们那一层楼里找了个睡觉的地儿,还让我有机会敲打敲打她们那个积了五个月尘垢的浴缸。我本来打算第二天到希思罗机场赶一班飞机回家;我应该在两周以后恢复我那没精打采的大学学业。可是,在一家喜气洋洋的、名唤“玫瑰与皇冠”的酒吧里灌下几杯啤酒之后,她们给我提了个醒,说那个医院一直在找杂役工,而我的母语既然是英文,自然稳操胜券。第二天,我脑袋昏昏沉沉,也无从深思熟虑,就发觉自己已经在一边填表格、一边被告知要在早上七点到“图客”病房的护士长那边报道。第二天早上,有个面目和蔼、智商却只有孩童水准的小个子男人给派来带我到仓库里去拿一套沉甸甸的钥匙,还有一大摞叠得整整齐齐、摇摇欲坠的医院服装——两套灰衣服,衬衫,一条领带,几件实验室专用白大褂(他们琢磨着让我干什么呢?)——然后领着我到马路对面的男工寓所,那里有个白发苍苍的干瘪老太太将我带到一个如同斯巴达军营般简朴严苛的房间里。老太太的神情举止让我缅怀起我的老朋友古宾斯太太,她用同样的腔调冲着我连珠炮似的指手画脚,其命令包括:每周一次将脏床单换成干净的,哪些时段供应热水,取暖器该怎么操作,至于别的杂事儿,内容实在太多,讲得又飞快,我记不住。不过我听到她提到了床罩,这一点让我挺骄傲。熟门熟路啦,我想。
  我写了一封信给爸妈,告诉他们别等我吃晚饭了;然后又花了几个钟头开开心心地试穿我的新衣裳,在镜子前面摆几款贝蒂•格雷伯(贝蒂•格雷伯(1916—1973)美国女明星。)的造型;在窗台上把我那少得可怜的平装书排成一溜;窜出门到邮局走一遭,在村子里东张西望;在一个名叫“都铎玫瑰”的小地方吃饭;然后跑进一家名叫“特洛特斯沃斯”的酒吧,那里的氛围是如此惬意,而别的娱乐方式又是如此匮乏,以至于我喝啤酒时——我得坦白——颇为放纵,回新寓所时,沿路经过好几个灌木丛,还有一根叫人难忘的不依不饶的灯柱。
  翌晨,我晚醒了十五分钟,睡眼惺忪地找到医院。在一场换班的混战中,我问到了去“图客”病房的路,然后顶着一头乱发,经过一番左躲右闪,抵达病房时迟到了十分钟。护士长刚到中年,是个挺友善的家伙,他热情相迎,跟我讲了讲茶和饼干在哪里,便没了踪影。后来我几乎再没见过他。“图客”病房里都是些长期住院的男病人,个个精神错乱,不过状态都给控制住了,谢天谢地,他们似乎完全能照顾自己。他们自己从一辆带轮子的推车上拿早饭,自己剃胡子,自己勉勉强强地铺床叠被,当我暂时跑到员工厕所里忙着找抗酸剂却遍寻不见时,他们便静悄悄地离开。等我再出来,病房里只剩下了我一个人,弄得我既困惑又害怕。我迷惘地在休息室、厨房和寝室里转悠,打开病房门,只见一条空荡荡的走廊尽头,有一扇门开着,从那里出去就是外面的世界。恰在此时,病房办公室的电话响起来。
  “你是谁啊?”有个声音在吼。
  我积攒起足够开口的力气,一边自报家门,一边透过办公室的窗往外窥视,指望能看见图客病房的三十三个病人从一棵树冲到另一棵,不顾一切地追求他们的自由。
  “我是史密森,”电话那头说。史密森是护理部主任,络腮胡子铁桶胸,是个叫人心惊胆战的人物。前天有人在我跟前指点过他。“你就是那个新来的小子,对吗?”
  “对,先生。”
  “那里俏丽吗?”
  我眨了眨眼睛,好不困惑,心里琢磨这个英国人说话怎么转折得如此古怪。“哦,实际上那里很安静。”
  “不是,我是说约翰•乔利,那个护士长——他在吗?”(这里引起作者误解的是Jolly一词,既可解释为“快乐、高兴”,又可以作为姓氏。为了显示其语音相同,译者用了个与“乔利”同音的形容词“俏丽”。)
  “哦。他走了。”
  “他有没有说过几时回来?”
  “没说过,先生。”
  “一切都有条不紊吗?”
  “呃,实际上”——我清清嗓子——“病人好像逃跑了,先生。”
  “他们怎么了?”
  “逃跑了,先生。我刚去过厕所,等我出来的时候——”
  “他们应该是到病房外头去了,小子。他们会去干点零碎的园艺活,再不就是接受职业疗法(指一种使肉体或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某种脑力或体力活动以帮助康复和适应生活和生产技能要求的治疗方法。)。反正他们每天早上都会走开的。”
  “哦,这个真得感谢基督。”
  “你说什么来着?”
  “我说这个得感谢上帝,先生。”
  “对,确实如此。”他挂上电话。
  上午剩下的时间我都独自绕着病房闲逛,瞄瞄抽屉,看看衣柜,瞧瞧床底,翻翻储物柜,拼命琢磨该怎么用一堆松松散散的叶子和一只过滤网筛泡茶。等我拿得准自己的体力可以胜任时,便在连通病房之间的擦得锃亮的走廊上展开一场只有我一个人参加的世界滑步锦标赛,场边还有人窃窃低语,发表满含敬意的评论。时间捱到一点半,还是没有人叫我去吃午饭,我只好自行解散,跑到员工餐厅里,一个人对付一盘豆子、薯片,外加一种神秘兮兮的玩意——后来我才认出那是斯潘牌罐头碎肉。我一边吃,一边注意到,史密森先生和他的几个同事坐在房间另一头的一张桌边热烈讨论、言谈甚欢,不晓得为什么,他时不时地朝我的方向投来乐滋滋的一瞥。
  再回到病房时,我发觉有几个病人已经在我走开时回来了。他们,一个上午费尽了力气,要么斜靠在一根耙子上,要么把“罗威套管”挨个数好放进箱子里,如今大半都颓然跌坐在休息室的椅子上,只有一个衣冠楚楚、伶牙俐齿的家伙除外,他一身斜纹软呢装,正在看电视上的一场板球比赛。他邀请我跟他一起看,等他发现我原来是个美国佬时,立马就跟我解释起这项体育界最最让人犯迷糊的运动来。我以为他也是一名员工——可能是午后替神秘的“俏丽”先生代班来的,也没准是一个来拜访的心理医师,直到他正在跟我详细解说旋转保龄球错综复杂的机理时转过身来,突然亲热地随口说了句,“你知道,我有原子弹。”
  “你说什么?”我答道,但思绪还纠缠在其他球类上。
  “波顿高地。一九四七年。政府实验。统统是绝密。你一定得守口如瓶。”
  “啊……当然。”
  “苏联人在通缉我。”
  “哦……啊?”
  “所以我才会到这里来。隐姓埋名。”他意味深长地弹弹鼻子,朝我们周围那些打瞌睡的人挑剔地看了一眼。“其实也不是个糟糕的地方。到处都是疯子,这是理所当然的啦。肯定都是些神经错落、可怜巴巴的人。不过他们每到礼拜三会做一种很好吃的果酱卷布丁。现在上场的是乔奥夫•伯伊考特。好漂亮的动作。本森传来的球他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接,你就瞧好吧。
  一旦你跟“图客”病房里的大多数病人熟络了,就会发现他们都是这副样子——表面上头脑清爽,可是暗地里却疯得像一条热昏了头的狗。通过疯子的眼睛渐渐地熟悉一个国家,实在是一段好玩的经历,而且,恕我直言,这也为我在英国的生活打下了特别有用的基础。
  我在英国的第一段长住时光,就是这样度过的。晚上我去酒吧,白天则主管一个空荡荡的病房。每天下午四点左右,会有一位穿着粉红色连身工作服的西班牙女人登场,手里推着一部喀哒喀哒响个不停的茶水车,病人们顿时闻风而动,去拿一杯茶和一片黄色的蛋糕。有时候那位神秘莫测的“俏丽”先生会顺便到这里来发点药,或者再订购一批饼干,不过除此之外总是鸦雀无声。渐渐地,我对板球也算能略知一二了,而我那滑步技术已经到了成就卓著的地步。
  我渐渐发现,这家医院自成一方天地,实际上可以自给自足。它有自己的木工房,有自己的电工、管道工和油漆匠,还有自己的公共汽车和公车司机。它有一间台球室,一座羽毛球场,一座游泳池,一家专卖化妆品和糖果的小铺子,一家小教堂,一座板球场和一个社交俱乐部,一位脚病医师,一位发型师,几个厨房,一间缝纫室,还有一个洗衣房。每周一次在一个类似于舞厅的房间里放电影。它甚至还有自己的太平间。所有的园艺活儿都由病人完成,他们都不用尖锐的工具,照样把园子里整饬得完美无瑕。那里有点像替疯子开的乡村俱乐部。我很喜欢。
  有一天,就在“俏丽”先生某次周期性来访时——我一直都不清楚他不在的时候到底在干吗——我给打发到邻近的一个名叫“佛罗伦萨夜莺”的病房里去借一瓶氯丙嗪药水,好让病人俯首帖耳。员工们都知道,“佛罗”是个既古怪又阴郁的地方,到处都是精神错乱程度要严重得多的病人,他们要么到处乱跑,要么坐在高背椅子上不停地摇晃。当班护士带着一串响得刺耳的钥匙跑开去找氯丙嗪时,我瞪大双眼盯着那群喋喋不休的人,暗自庆幸我早就戒了烈性毒品。房间另一头,有个年轻漂亮的护士,浑身洋溢澄澈而温暖的善意,以取之不竭的精力和怜惜照顾这些无依无靠的可怜虫——把他们领到一张椅子跟前,用温言软语点亮他们一天的时光,抹去他们下巴上滴滴答答的口水——于是我想,这正是我需要的那种人。
  十六个月之后,我们在当地的教堂里结婚。此刻我走在基督堂路上,脚踩在薄如纸片的树叶上,头顶上是一排高大的树枝,嘴里哼着《妮尔•格温》的最后八小节,正好从那个教堂边经过。基督堂路两边的大房子一如往昔,只不过每家每户都添了一只安全箱和那种晚上无缘无故大放光明的泛光灯。
  弗吉尼亚沃特是一个饶有趣味的所在。大多数房子都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和三十年代建成的,有两排短短的购物步行街,而步行街四周密布着私家街道,蜿蜒着穿过或绕过著名的温特沃思高尔夫球场。树林中零星散布的房子通常是名人宅邸,观其风格,或可称之为“卖弄英国本土风情”:屋顶的线条热热闹闹,挤满了山形墙和繁琐的烟囱管帽,宽敞而多姿的游廊,尺寸古怪的窗户,至少有一个夺人视线的壁炉腔,还有绵延几英亩爬上一座整洁的小门廊的玫瑰花。初次相见,我觉得宛若走进了一九三七年的《家园》杂志。
  然而,当年使得弗吉尼亚沃特别具风韵的原因——我说这话可是真心实意的——乃是那里到处都有疯子在漫步。因为大多数病人都在疗养院里住过好多年,常常一呆就是几十个春秋,无论他们的思维有多么混乱,步态是多么犹疑,也不管他们如何频繁地嘟嘟囔囔、喃喃自语,突然摆出低声下气的姿态,或者表现出其他一百种征象,标榜自己可以舒舒服服地出门吃午餐,总之,这些人里头,大多数是可以放心地让他们到村里逛逛的,而且自己也能找到回来的路。每天你都能指望找到几个叫人眼前一亮的疯子,要么去买无花果或糖果,要么去喝一杯茶,要么只是安安静静地跟稀薄的空气较劲。如是,便造就了全英格兰最特别的社区之一,在这里,富翁和疯子融为一炉、和平共处。店主和当地人对此都甘之如饴,即便看到有个头发乱蓬蓬、穿着睡衣的人站在面包店角落里冲着墙壁上的某一点高谈阔论,或者坐在“都铎玫瑰”店角的一张桌前,眼珠子乱转,满脸堆笑,往杂菜通心粉汤里扔方糖,他们似乎也并不觉得有什么异样。这一幕——我这么说还是发自内心的——可真是叫人暖意上心头。
  疗养院里的病人一共五百名左右,其中有个了不起的白痴智者名叫哈里。哈里的脑瓜也就相当于一个心不在焉的小孩子,可是只要你报个日子,甭管是以前的、现在的还是将来的,他立马就能告诉你那天是礼拜几。我们曾经对照着一本万年历考过他,他愣是一点儿错都没犯。你可以问他一九三五年十二月的第三个礼拜六或者二○一七年七月的第二个礼拜三,他的反应比哪台电脑都快。更厉害的是——虽然这景象当时看来只觉得无聊——他每天有好几次会凑到员工跟前,用一种怪怪的、低低的声调问他们,这家医院是不是会在一九八○年关门。根据他那份洋洋大观的病历,他自从一九五○年左右(当时还是个小伙子)抵达此地以来,一直深受这个问题的困扰。问题是,霍洛威是个规模大、地位高的机构,压根儿就没有出台过什么要它关门的计划。事实上,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一九八○年初那个狂风暴雨之夜,当时哈里硬给送上了床,因为他异乎寻常地狂躁不安——他已经一连好几个礼拜越来越顽固地追问那个问题了——一道闪电击中后面的山形墙,引起一场冲天大火,横扫阁楼和几个病房,使得整幢房子一下子就没法再住了。
  如果可怜的哈里当时是给人用皮带绑在床上继而葬身火海,那么这故事就越发好看了。然而事实却给叙述的精彩程度打了折扣,所有的病人都得以安全撤离,给扔到了屋外的暴雨之夜里,不过我乐意想象哈里站在草坪上,肩上裹着一条毯子,翩翩起舞的火焰照亮了他的脸,他歪着嘴巴挤出一个诡异的、欢天喜地的微笑,观赏着这场他耐心等待了三十年的大火。
  病人们都给转到与这条马路相邻、且位于切特西的一所常规医院里的一处专用侧楼,不过他们很快就给剥夺了自由,因为他们有个倒霉的习惯,弄得病房里劫难频生,让神志正常的病人惶惶不可终日。与此同时,那个疗养院也在静悄无声息地分崩离析,那些窗户不是给钉上了木板,就是给砸碎,而直通马路的那个豪华的入口被一扇实墩墩的金属门堵住了,那扇门的顶上还镶着尖锐的金属丝。八十年代初,我在伦敦工作时曾在弗吉尼亚沃特住过五年,间或路过此地时会停下脚步,窥视墙内庭院凄冷、满目苍凉的景象。一家家开发商怀抱着野心勃勃的计划先后接盘,想把这里改造成一个办公园区、会议中心或者行政官员和企业主管们云集的高级住宅区。他们造了几座活动房,树起几块措辞严厉的牌子,警告路人,此地有警犬巡视,假如那牌子上的图示都可以相信的话,那么这些狗几乎是失控的,不过,那里再也没有采取过比这更积极的措施。十多年来,这座美妙而古老的医院——或许算得上是现存的十几座最优美的维多利亚建筑之一——就只是兀自盘踞在那里,坍塌湮灭,荒疏颓败,因而我以为如今的景象也差不多依然如故。事实上,我还一直在演练几句阿谀奉承的说辞,想求那看门人让我走上车道飞快地看一眼,因为从马路上是看不清建筑本身的。
  所以你不妨想象一下,当我登上一道缓坡,发现一个崭新的引人注目的入口就嵌在围墙上,一块大招牌欢迎我进入弗吉尼亚公园,而且,就在以前并不知晓的疗养院大楼侧通道的旁边居然造起了一大窝新潮的高级住宅时,我是多么惊讶啊。我目瞪口呆,跌跌撞撞地走上一条新铺了沥青的路,沿路的房子都是那么簇新簇新的,窗子上还贴着标签,院子里还满是泥浆。其中有一幢房子被整饬成样板房,恰逢礼拜天,来看房的人络绎不绝。在屋里,我找到一本亮闪闪的手册,印满了建筑师画的图,画面上尽是些身材苗条、表情愉悦的人,或是绕着漂亮的房子散步,或是在我当年陪着一干浑身抽搐的疯子看电影的房间里聆听一支室内管弦乐队演奏,或是到嵌在哥特式大厅地面上的下沉式泳池里劈波斩浪,我以前曾在那里打过羽毛球,然后结结巴巴地向那个“佛罗伦萨夜莺”里的护士提出邀约,就长远考虑,是否可能匀出时间来,嫁给我。按照配在图边的那篇辞藻华丽的散文的说法,“弗吉尼亚公园”的居民可以选择的范围包括几打独立式高级住宅,零星分布的市区新式住宅及公寓,外加疗养院大楼经修复后划出的二十三幢公寓房,后者如今取了个神秘兮兮的名字,叫“克罗斯兰屋”。此地的地图上随处可见希奇古怪的名字——什么克诺利马厩啦,小教堂广场啦,露天市场啦——都跟它的昔日风貌扯不上多少关系。我寻思,但凡能管这些地方叫“前脑叶白质切除广场”或者“电休克庭院”,那该是多么妥帖啊。房价自三十五万英镑起售。
  我又走回到室外,想看看我花三十五万英镑能买到什么。答案是一块丁点大的地皮上一座虽然小家败气、但装潢华丽的房子,屋外的风景饶有趣味,正对着一座十九世纪的精神病院。我可没法说这是我梦寐以求的地方。所有的房子都用红砖砌成,有老式壁炉腔,艳俗不堪的饰边,还有些别的向维多利亚时代致敬的小花样。有一款房子有个俗气的名称叫“D型房”,竟然有个装饰塔。结果,它们看上去活像是疗养院下的小仔子。你几乎可以想象,如果时间给得充裕,它们个个都能长成疗养院。这么个玩意,就其所能发挥的作用而言,效果还真是出奇地好。新房子并未显得与老疗养院的背景格格不入,而且,至少——这种事儿当然不会发生在十多年前——那幢伟岸的老房子,连同它带给我和那一代代疯得有趣的人的欢乐记忆,都得以保存。我向那些开发商脱帽致敬,然后抽身离去。
  我本来打算一路逛到我的老房子去,但还得走一英里才能到,我的脚又直发酸。于是,我直奔斯特劳德路,穿过昔日的医院社交俱乐部所在的地方——如今那里已经成了一幢奇丑无比的宅子,穿过那几幢零散分布的、曾经聚居过护理人员及院内职工的大楼。我跟自己赌一百英镑,下回要是再从这条路经过,这些房子肯定也没了,取而代之的是拥有双层车库的大房子。
  我徒步走两英里去埃格姆,到一位讨人喜欢的女士家里去做客,她名叫比兰太太,除了怀有一腔无私的善意,她还是我的丈母娘。她匆匆冲进厨房,那番迷人的忙忙乱乱的劲头是所有上了一定年纪的英国女士招待不速之客时都会有的。与此同时,我就一边靠着炉火暖暖脚趾头,一边暗自思量(这些天我的思维一直都处在这种状态),除了付钱借宿以外,这里可是我第一次拜访的英国住家。好多年前,某个周日下午,我太太把我作为她的情郎带到这里,当时我们就排排坐,紧绷绷地挤在这个暖烘烘的休闲室里,看“正中靶心”、“两代游戏”之类的电视节目,在我看来,它们都饶有趣味地缺乏高级娱乐价值。当时,这可是我的一段崭新的经历。自从一九五八年左右,除了在圣诞节有那么尴尬的几个钟头以外,我就没有在所谓社交场合上见过我的家人,所以,当我发觉自己置身于如此暖意融融的家庭氛围时,实在觉得惬意而新奇。时至今日,在这一点上我还是很欣赏英国人,虽然我得承认,当我后来听说“正中靶心”和“两代游戏”即将停播时,颇有一阵狂喜,涌上心头。
  我的丈母娘——我该叫“妈咪”的——出来时端了一托盘吃的,那阵势,让我好一阵疑惑,还以为她错把我当成了一队伐木工人。我先是狼吞虎咽了一堆可口的冒着热气的玩意——我觉得那东西像是用可以吃的材料打造的烟水晶山峦,然后一屁股瘫坐下来,手里端着咖啡,胃里撑得开开心心、满满登登,而这一路吃下来,我们还同时天南海北地无所不谈——比如孩子啦,我们即将迁往美国的计划啦,我的工作啦,她新近的寡居生活啦。时至深夜——所谓深夜,是指像我们这样时间观念落伍的人——她再度进入忙忙碌碌的状态,把屋子里每个角落都弄出好多听来颇为勤勉的声响,然后才宣告,客房已准备妥贴。映入我眼帘的是一张整洁漂亮的折叠床,还配好了热水瓶,我三下五除二洗漱完毕,就满怀感激地爬上了床,心里还直犯疑,怎么但凡是到了奶奶家外婆家或者丈母娘家,床总是如此舒适可人。不一会儿,我就跌进了睡乡。
第 七 章
  下一站去伯恩茅斯,南海岸最壮丽的旅游胜地。傍晚五点半,我在疾风大雨中抵达。夜色沉坠,街上到处都是飕飕行驶的汽车,车头灯在亮闪闪的“雨弹”中扫来扫去。七十年代期间,我在伯恩茅斯住过两年,以为自己对那里应该是了如指掌的,不料车站那一带已经过大面积重建,新造了马路和办公楼,还有那种星罗棋布、叫人直犯迷糊的人行地道,逼得你每隔几分钟就要像只囊鼠一样从地底下钻出来,看看自己到底在哪里。
  “东崖”是高高地栖在一片黑色大海上的中型饭店区,等我赶到那里时,身上已经湿透,嘴里咕咕哝哝。关于伯恩茅斯,有一点得提一提,此地饭店的选择之多,肯定会把你宠坏。附近街区的每条马路边都有好多熠熠闪光、宾至如归的宫殿,我在一条小路上挑了一家,也没什么旁的缘由,只不过因为我很喜欢它的招牌:粉红色霓虹灯打出优雅的大写字母,在薄薄斜斜的雨丝中闪闪烁烁、勾魂摄魄。我走进门,甩掉身上的雨水,只瞥一眼便看得出这是个好去处——干净,雅致而老派,根据墙上的一块告示,价格也挺诱人,住一晚外加早餐才二十六英镑,而屋里的暖意劈头盖脸地涌来,让玻璃杯直冒热气,还逼得你一阵阵打喷嚏。我从袖子上拧出好几盎司水,然后要了个单人房,住两晚。
  “外面在下雨吗?” 我一边连着打喷嚏一边填登记卡,间或停下来用手臂背面抹去脸上的水,接待处的姑娘就趁这时候轻快地问我。
  “没下雨,我的船沉啦,最后七英里我只能游过来。”
  “哦,是吗?”她继续说,那口气简直让我猜疑,她压根儿就没留心我在说什么。“你今晚跟我们一道吃饭吗,先生”——她瞥了一眼我那张被水弄脏的卡——“布莱尔克里姆先生?”我思忖还可以有另一种选择——在倾盆大雨中苦苦跋涉——还是觉得住下来好。此外,从她那喜气洋洋的榆木脑袋到我被水洇湿的潦草笔迹之间,随时都有机会让他们把我的饭钱算到别的房间去。于是我说我就在这里吃饭吧,然后拿了把钥匙,一路滴滴答答地寻到自己的房间。
  自从一九七三年以来,在英国发生深刻变化的事物有成千上万,就其变化的幅度而言,极少有能跟常规英国旅馆匹敌的。如今你的房间里能有一台彩色电视机,一套咖啡具——托盘上还附赠一小袋味道还算过得去的饼干,一间配有松软毛巾的私人浴室,一小篮彩虹色的棉球,一列装着洗发水、沐浴露和保湿润肤液的小袋子或者小塑料瓶子。我的房间里居然还有一盏妥帖的床头灯,外加两只软软的枕头。我可高兴啦。我在浴缸里放了好多水,把沐浴露和保湿润肤液一古脑儿倒进去(别害怕;我仔细研究过了,可以向你保证,它们的成分都一样),然后,当一串狂欢的肥皂泡缓缓升到浴缸顶上三英尺左右的位置时,我回到房间里,轻松自如地将孤身旅行者自顾自的那一套习惯一一实施:小心翼翼地打开我那只背囊,把湿漉漉的衣服晾在取暖器上,再把干净的衣服搁在床上——那股一丝不苟的劲头,就好像我正要出发去参加我的第一场高中舞会,然后我把一只旅行时钟和闲读的材料搁在床头桌上,将灯光调到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之后确定的舒适惬意的水准,最后踌躇满志地拿起一本书,打算在那种除了简•曼斯菲尔德的电影以外颇为鲜见的丰厚奢华的泡沫里好好打几个滚。
  浴罢,我穿上干净衣裳,身上散逸着一股子叫人着迷的玫瑰油的味道,出现在宽敞而空旷的餐厅里。我被人带到一张桌前,桌上排着一溜装备——一只酒杯里塞了一团折成花朵状的红色纸巾,不锈钢的盐瓶、胡椒瓶搁在一只不锈钢小船上,一只盘子上堆着精心塑成的齿轮状黄油,一只细颈瓶里插着一枝假百合花——我立马就明白了,这里的食物稀松平常,不过会训练有素地将它们摆弄得花团锦簇,再端出来。我蒙上双眼,数到四,然后伸出右手,心里很清楚会落到正在一旁徘徊的服务生送来的一篮棍子面包上——请允许我如是说,我把时间掐得如此娴熟,他不仅对此颇为感叹,而且因此确信无疑:他在对付的这位旅客可是位行家里手,不管是奶油蔬菜汤,还是将蔬菜配上层层套叠的勺子端上来,抑或明明是几圈硬邦邦的生牛皮,偏偏要冠之以“金牌猪肉”之美名,凡此种种,都骗不过我。
  又有三位吃客驾到——一对圆圆胖胖的父母加上一个身量更肥硕的十多岁的儿子——那侍应生经过一番深思熟虑,让他们坐在一个恰到好处的位置上,我既不需要伸长脖子,也不需要重摆椅子,就能将他们看得真切。看别人吃东西总是很有意思,不过最最有意思的还是看着一桌胖子狼吞虎咽。说来奇怪,即便是最贪得无厌、最饕餮成性的胖子——在我前面的三位显然可以获得饕餮冠军的头衔——吃起饭来的样子似乎也并不怎么开心。看上去,他们只是在尽一项旷日持久的义务,务必保持自己的那个大块头。只要眼前堆着吃的东西,他们就低下头风卷残云,上菜间隔时便交抱双臂,瞪大眼睛慌慌张张地在房间里四处打量,那副模样,就好像跟同桌而坐的人素不相识一样。不过,只要推来一部甜点车,一切都为之改观。他们开始兴高采烈地唧唧咕咕,刹那间,房间里他们那个小小的角落就充满了欢声笑语。今晚的情形就是如此。我的餐友将眼前的粮草大肆清扫,速度领先我半道菜,让我忍不住惊恐的是,光是他们几个就把甜点车上的泡芙夹心酥球和黑森林蛋糕给分光了。我发觉,那个男孩子两种都拿了双份,真是头贪吃的肥猪!
  轮到我时,可以挑的品种只剩下一丁点儿湿答答的蛋糕,一块蛋白甜饼——我知道但凡我用勺子碰碰,这玩意儿就会像只派对上的纸花炮那样炸开,要不就是在约莫一打看起来还算凑合的黄油硬糖浆布丁里挑一个,每只布丁上面还顶着一小片希奇古怪的黄色脆皮奶油团。我闷闷不乐地挑了一只黄油硬糖浆布丁,那水桶似的一家三口蹒跚着从我桌边走过,个个下巴上都闪着巧克力的光泽,他们冲着我彬彬有礼、脑满肠肥地微笑,我报之以坚若硬壳的眼神,向他们示意:以后再也甭对我来这一套。我猜他们是心领神会啦。翌晨,进早餐时,他们挑了张我视线之外的桌子,果汁车推来时也对我退避三舍。
  伯恩茅斯是个很美妙的地方。首先,那里有海,若是全球变暖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这里倒是能与人方便,只不过眼前我还看不出这海有多大用处。其次,这里有曲径通幽的公园,总称“享乐花园”,把市中心干脆利落地分成两半,为逛商店的顾客提供了一处宁谧的绿地,这样他们从市中心的一头跋涉到另一头时,可以在那里歇歇脚——话说回来,当然啦,若不是有这些公园,也就不会有什么长途跋涉。人生就是这么回事。
  以前,这些公园在地图上给标成“上享乐花园”和“下享乐花园”,可是某些议员或者别的什么心怀善意的势力发觉,把“下”和“享乐”如此亲密无间地拼在一起,会产生意味深长的不良暗示,于是,经过一番游说,成功地把“下”字从名号上移走,现在就只有“上享乐花园”和光秃秃的“享乐花园”。这样一来,那些喜欢从字眼上寻求快感的性变态就给放逐到了海滩上,他们一定对此满怀感激,因为他们大可以靠着防波堤将自己摩挲一番。反正不管怎么说吧,伯恩茅斯就是这样一种地方——对于一点小毛病,总是摆出一副绅士派头,且颇为自豪。
  对于这座小城经过精心培育的温文尔雅的名声,我早有所闻,所以我在一九七七年搬去时暗自猜测,此地该是某种英国版的巴特埃姆斯或者巴登—巴登(巴特埃姆斯和巴登—巴登都是德国的旅游胜地。)——修剪得一丝不苟的公园,配备管弦乐团的棕榈庭院,漂亮张扬的饭店,里面有戴着白手套的男人把铜器擦得亮铮铮,穿着貂皮衣、胸脯鼓鼓囊囊的年长女士在遛那些个你看了恨不得踢上几脚的小狗仔(你知道,这可不是因为心狠,只是出于一种简单而真诚的愿望,想瞧瞧你能让它们飞多远)。不幸的是,我只能宣告,上述各项,一一落空。公园倒是挺诱人的,可是那里没有目迷五色的豪华赌场,也没有挺括堂皇的温泉娱乐馆,他们只搭了个小演奏台,周日间或会有个把鱼龙混杂的管乐队上台,穿衣打扮宛若巴士售票员。公园里还有些小小的“勃起”的木头装置——鉴于“下享乐花园”这层渊源,但愿你能原谅我如此措辞——桩子上点缀着五彩玻璃罐,里头都点着一根蜡烛。有人向我保证,这些蜡烛有时候会在宁静的夏夜里点燃,构成闪闪发亮的图案,什么蝴蝶啦,仙女啦,还有其他神奇的景象,保准能一连几个小时提供健康的夜间娱乐。这事我可说不准,因为我从来就没看到它们点亮过,而且,无论如何,由于资金短缺,再加上年轻人为了取乐,老是要把罐子从架子上拽下来往各自的脚上砸,这情形愈演愈烈,没过多久,那些装置就只好给拆掉拿走了。
  乍一看,城里大体上与先前并无二致,但事实上,“时代进步”的痕迹和市议会发挥的作用无处不在。横贯市中心的主干道基督堂路已经完全成了步行街,街上还点缀着一幢古怪的玻璃和钢管造成的大厦,看上去就像是替巨人定做的巴士候车亭。两条购物拱廊街经过一番浓妆艳抹,如今那里有一家麦当劳,一家水石书店和一家迪伦斯书店,还有一两栋别的建筑,只是相比之下,与我的个人趣味并非如此密切相关。反正,总体而言,东西是比以前少了。“比尔斯百货”关掉了它那个出色的图书部,“丁格尔斯百货”任性地取消了它的食品厅,而“比尔森斯”——也是一家百货商店——整个就给一锅端啦。一家名叫“国际商场”的小超市同样销踪匿影,更叫人黯然神伤的是,还有个雅致小巧的面包房,连同天底下最棒的糖霜甜甜圈也都没了,唉,唉。至于增加的好处嘛,如今路上纤尘不染,要知道,想当年我在这里的时候,基督堂路可是一只露天的垃圾筒。
  里士满山上那个业已失踪的面包房所在的转角附近,矗立着《伯恩茅斯回声晚报》那些华美的、略带点装饰艺术风格的办公楼,我曾经作为助理编辑在那里干过两年,我呆的那个房间简直就像是从狄更斯的小说里直接搬来的:文件堆在凌乱不堪的架子上,昏暗的灯光,两排弓着背坐在办公桌前的人,所有这一切都浸淫在一种不祥的、叫人心力交瘁的沉默中,惟一的声音是焦躁的铅笔在沙沙作响,另外,墙上挂钟的分针每走一格,就会发出一种虽然柔和却听得见回音的闷闷的声响。此刻我隔着一条马路,抬头凝望昔日办公室的窗户,身子不由微微打颤。
  婚后,我和太太回美国住过两年,在那里完成了大学学业,因此我在《伯恩茅斯回声晚报》的工作非但是我在英国得到的第一份真正的工作,也是我成年后打的第一份正儿八经的工。在那里工作的整整两年间,每时每刻,我都觉得自己不过是个年方十四的孩子,却要假模假式地装扮成大人,毫无疑问,这是因为几乎其他所有的助理编辑年纪都老得足以当我的爹,只有坐在另一头的、形容枯槁的那两位除外,他们的年纪嘛,已经老得足以当上述那些人的爹啦。
  我坐在一对善良而博学的男人身边,他们一个叫杰克•斯特雷,另一个叫奥斯丁•布鲁克斯。他们俩花了两年时间,耐心地跟我解说“尚未裁决”是什么意思;根据英国法律规定,“拿走一辆汽车”和“偷走一辆汽车”之间有怎样重大的区别;还有,为了防备“诽谤中伤他人”的罪名,永远不能说某嫌疑犯遭到“质疑”或者“审问”,得说他是“协助警方调查”。为了我的安全起见,委托我编辑加工的报导,大半来自两家主要的女性俱乐部——“城市女性协会”和“女性学会”。我们每天都收到成堆成堆的这些个玩意,看上去都像是用同一种花体字写的,说得都是一样叫人木知木觉的事儿:“波克斯堂的阿瑟•斯莫特先生示范精彩纷呈的动物手影艺术表演,”“伊芙琳•斯塔布斯太太以迷人风趣之谈吐演说其最近接受的子宫切除术以飨嘉宾,”“斯鲁普太太因最近不幸被其獒犬‘王子’所伤,无法按原定计划就如何管理爱犬发表演说,好在斯梅斯维克太太挺身而出,顶替出场,绘声绘色叙述其担任葬礼风琴师之经历。”她们个个都会整页整页地滔滔不绝,什么感谢词啦,吁请筹款啦,长篇大论地唠叨什么成功的义卖会和咖啡早餐会啦,还会巨细靡遗地列出某某人提供了某某点心某某饮料,这些东西又是多么讨人喜欢。我可从来没有捱过比这更漫长的日子。
  我记得,那里的窗子只能借助一根长长的棍子才能打开。每天早晨我们到办公室以后约莫十分钟,有个老得简直握不住铅笔的助理编辑就开始折腾他那把椅子,拼命想让椅子离桌子远一点。他要磨上一个钟头才能从椅子上站起来,再花一个钟头才能蹒跚着脚步走到窗前,用棍子千方百计把窗子打开,最后用一个钟头把棍子斜靠在墙上,蹒跚着走回办公桌前。一俟其重新坐定,坐在他对面的男人就“蹭”地站起身,大步流星,用棍子“砰”地一声关上窗,然后一脸挑衅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每每此时,那位老伙计就闷声不响、坚忍不拔地从折腾椅子开始,把整个过程重来一遍。就这样,两年时间里,周而复始,日日不辍,四季如常。
  我还从来没见过他们俩有谁干过一丁点活。年长的那位当然干不了啦,谁让他每天绝大部分时间不是在往窗前走,就是从窗前走过来呢。另一个家伙大半时间都坐着,一边吸一支没点着的烟斗,一边瞪大眼睛傻笑着盯住我。每回我们大眼瞪小眼的时候,他都会跟我提几个云山雾罩的问题,个个跟美国有关。“跟我说说吧,”他说,“我看到哪里说米奇•鲁尼跟艾娃•加德纳(都是名噪一时的好莱坞明星。米奇•鲁尼者童星出身,一度创造全美票房神话,据说就连米老鼠的名字都是迪斯尼受这位明星的启发才定下来的;艾娃•加德纳则是划时代的银幕性感女神,是米奇的第一任妻子,这段婚姻仅历时一年便告终。)结了婚却从来没有圆过房,这是真的吗?”要不就是“我常常纳闷呢,没准你能告诉我,我见过类似的说法,讲夏威夷的努阿努阿鸟只吃粉红壳的软体动物,可是白壳的软体动物其实数量更多,营养价值也并不差,这是为什么呢?”
  我正被“城市女性协会”和“女性学会”发来的报导弄得一头雾水,只好看看他,开口问了句,“什么?”
  “我猜,你总听说过努阿努阿鸟吧?”
  “哦,没。”
  他挑起一根眉毛。“真的吗?真够特别的。”说罢,他接着抽自己的烟斗。
  那是个到处都莫名其妙的地方。编辑大人是位隐士,吃饭要打发秘书给他送进去,自己几乎就不怎么出门。在那里呆了这许久,我只见过他两回,一次是他面试我,只用了三分钟,而且似乎弄得他好不自在;另一次,他打开了那扇将他的房间与我们的房间连通的门,这事委实非同小可,我们都齐刷刷地抬眼凝视。就连那老家伙,本来在不停地往窗口蹒跚,此刻也停下了脚步。编辑的惊诧在脸上骤然僵冷,瞪大眼睛盯住我们,显然,当他发现自己办公室里有一扇门的另一边居然有整整一屋子的助理编辑时,吓得目瞪口呆;有一小会儿,他看上去似乎有话要讲,可后来到底还是一言不发地退了回去,再关上身后的门。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六个礼拜之后,我在伦敦找到了一份工作。
  伯恩茅斯还有一样也变了,那便是所有的小咖啡馆都不见了。过去,每隔三四扇门就有一家,里头摆着气喘吁吁的浓缩咖啡机和黏糊糊的桌子。我不知道如今去度假的人都到哪里去喝咖啡——哦,我知道了:到“阳光海岸”去——可是这样一来,为了喝到一杯还算凑合的咖啡提提神,我就只能一路走到“三角地”,那个地方很远,当地的巴士在接受预订的间歇就在这里休息。
  后来,我心里盘算着想出去走走,就赶上一辆公车到附近的基督堂城去,打算走回来。我在一辆黄色双层巴士的顶层前排得了个位子。乘上双层巴士的顶层,实在是件赏心乐事。抬头你能看到外面房屋楼上的窗户,低头你能瞥见车站上人们的头顶(等他们过一会从楼梯上来,你就能心领神会地看他们一眼,好像在说,“我刚刚看到你头顶啦”),若是巴士飞速转过街角或者环形交叉路,你还会被一种大难临头的感觉刺激得浑身战栗。如是,你看世界便有了一个全然新鲜的视角。通常,从巴士顶层看,城区是会显得更秀气一点,不过哪里都比不上伯恩茅斯更明显。若是取街道为视平线,这里基本上就跟英国其他小城没什么两样——好多建屋互助会的办公楼,好多连锁商店,统统都配着大片平板玻璃窗——但是一上楼,你就会突然发觉,你正置身于英国瑰丽的维多利亚风格社区之一。其实,大约一八五○年之前,伯恩茅斯压根都不存在呢——当时它只是位于基督堂城与普尔之间的两三座农场——后来,它实实在在地繁荣起来,匆匆建成了码头和散步道,以及绵延数英里长的华丽砖房,既有办公楼,又有敦厚而堂皇的住家,这些房子大多数都配着精心雕琢的角楼和其他繁复热闹的饰物,通常,这些玩意儿也只有巴士乘客和擦玻璃窗的清洁工才看得真切。
  维多利亚时代的荣光实在是极少惠及地面,这一点真够可惜的。不过,但凡你把平板玻璃全拿走,把底层的建筑都弄得跟楼上的房子一模一样,我们也许就看不见每一家“斯凯奇利干洗店”、“利兹永久建屋互助会”和“布兹药方”里面的景象了,那该是多么惨重的损失啊。想想看,如果从“斯凯奇利”门前经过,却看不到成排成排用塑料袋装的衣服、各色各样破破烂烂的地毯清洗器以及某位女士在柜台边上用一只回形针笃悠悠地剔牙,那么生活会变得何等无聊啊。天,简直没法想象。
  我一路坐巴士直到终点站——那是基督堂城里一家新开的、名叫“塞恩斯伯里”的大超市的停车场,然后沿着阡陌纵横的立交桥寻到陡崖路。接着我又往前走了半英里,在一条小路的尽头看到“陡崖城堡”赫然矗立,当年这里曾是百货巨子高顿•塞尔弗里奇的宅邸,如今已成一片废墟。
  塞尔弗里奇是个很有意思的家伙,他给我们大家都上了一堂颇有教益的道德课。这个美国人早年供职于芝加哥的马歇尔•菲尔德百货公司,一九○六年搬到英国,打算在伦敦打造全欧洲最大的百货商场。彼时英国人只当他是个疯子,尤其是听说他准备把商场造在牛津街上,远离骑士桥和肯辛顿的商业区,然而,凭着辛勤劳作和那股子全情投入的劲头,他终究还是成功了。有好多年,塞尔弗里奇都堪称正派人士之楷模。他过日子严于律己,晚上早早就寝,工作不知疲倦。他喝好多好多牛奶,从来不到处拈花惹草。然而,一九一八年他太太去世,他从婚姻的樊笼中脱身,一下子就冲昏了头。他勾搭上一双美籍匈牙利裔的俏妞——歌舞圈里管她们俩叫“多丽姐妹”,然后一头扎进温柔乡。他一手挽住一个多丽,在欧洲的各大赌场流连忘返,赌至昏天,输到黑地。他夜夜在外面觥筹交错,将大把大把的钱傻呵呵地扔在赛马和汽车上,买下“陡崖城堡”,还制定计划要在附近的亨吉斯特伯里海德造一处有两百五十个房间的产业。十年弹指一挥间,他赛马输掉了八百万美元;失去了塞尔弗里奇公司的控制权;失去了自己的城堡和在伦敦的房产;失去了自己的赛马和劳斯莱斯汽车;最后只能独自栖身于普特尼的一座小公寓里,出门得坐公交车。他死在一九四七年五月八日,彼时已一文不名,且完全被人遗忘。当然啦,话说回来,他到底跟一对双胞胎姐妹颠鸾倒凤、欲仙欲死了一场,这可是关键。
  时至今日,“陡崖城堡”那气宇轩昂的哥特式外壳依然在一群平房中鹤立鸡群,这景象委实刺眼,只有城堡背面例外——在那里,周边地带一路往下延伸,穿过一个公共停车场,直奔大海。我倒挺乐意知道,这房子是怎么会处于如此岌岌可危、荒凉破败的境地,可是,在这庄重而忧郁的氛围中,附近空无一人,停车场里也没有汽车。我踩着摇摇晃晃的木头台阶一路走到海滩上。夜里雨就停了,可是看看天,还是一副山雨欲来的架势,一阵疾风吹来,扬起我的头发和衣服,激得海上恶狠狠地翻起了泡沫。除了惊涛拍岸,我什么都听不见。我被风以险峻的角度斜抵着,在海滩上艰难跋涉,姿态宛若用肩膀扛起一辆汽车上山去。一路上,我从呈新月状排列的一长溜海滩小屋前经过,它们的式样如出一辙,只是油漆的深浅明暗各个不同。大多数房子在冬天里都关着门,但是这条路走到大约四分之三的地方时,有一家却开着,那模样活像是只魔术师的匣子,屋里有个小小的门廊,门廊上一男一女都坐在花园椅上,用足够在北极抵挡严寒的厚衣服裹住身体,大腿上还盖着毯子,承受冷风侵袭,那风似乎随时都有把他们掀个后空翻的危险。男人正竭力想读一份报纸,但风却执著地将报纸往他脸上卷。
  他们俩看上去都兴高采烈——即便不是真的那么高兴,至少也挺满足,就好像这里是塞舌尔群岛,此刻他们正在款款低首的棕榈树下畅饮杜松子酒,而不是坐在一阵阵英格兰的疾风中冻得半死。他们之所以心满意足,是因为他们拥有一小份面朝大海的房产,毫无疑问,这样的机会有一长溜人排队等候呢,况且——这才是他们如此开心的真正秘诀——只要他们乐意,随时可以退回到小屋里,挨冻受冷的程度就能略微减轻点。他们可以泡上一杯茶,如果特别乐意放肆一下的话,还能吃一块巧克力消化饼干。吃罢茶点,他们可以花半个小时开开心心地收拾东西,再关好门窗。人生在世,他们只需要这么一点点,就能让自己进入几近狂喜的境界。
  英国人的魅力之一,就是他们对于自己的美德木知木觉,不过,他们最最木知木觉的,还是自己过得有多么开心。你听我这么讲也许会笑,但他们真的是地球上最开心的人。千真万确。随便挑两个正在聊天的英国人观察一下,看看他们听到别人讲个笑话、逗个乐子的时候,需要多久便能够嘿嘿一笑或者哈哈大笑。时间不会超过几秒钟。有一回,我从敦刻尔克去布鲁塞尔,跟我同坐一个车厢包间的是两个说法语的生意人,明摆着,他们不是老朋友就是老同事。整个旅途上,他们聊得很热络,可是一连两个钟头里,他们谁也没露出一丁点笑意来。同样的情形,你可以在德国人或者瑞士人或者西班牙人甚或意大利人身上想象,但英国人嘛——休想啦。
  要取悦英国人真是容易啊。这一点最不寻常了。事实上,他们巴不得乐趣都是那种微不足道的。正因为如此,所以他们有那么多点心——什么茶糕啦,烤饼啦,松饼啦,岩皮饼啦,奶油茶饼啦,水果什鲁斯伯里啦——的口味都处理得那么小心翼翼。天底下也只有他们才会认为,在布丁或者蛋糕上加果酱和葡萄干是桩惊心动魄的事。如果给他们一点儿真正诱人的东西——一片奶油蛋糕,或者从一盒花式巧克力里头挑一种——他们几乎百分之百地会踌躇一下,开始担心这样做是不是没名堂,会不会很过分,就好像,但凡开心的程度刚刚跨过了及格线,就多少有点儿不得体啦。
  “哦,我真不应该呢,”他们说。
  “哦,拿去吧,”你赶紧给他们打打气。
  “呃,那就拿个小的吧,”他们一边说,一边飞快地拿走一块小的,然后脸上掠过的神色就像是刚刚做了什么魔鬼附体的邪门事儿。这一切,跟美国人的思维完全背道而驰。在美国人看来,人生在世的惟一目标,肉身存活的恒久证据,就是要竭尽所能,把口腹之乐或多或少、马不停蹄地塞进嘴里去。越快越好、多多益善地满足欲望,是与生俱来的权利。难不成有人叫你做个深呼吸,你也来一句“哦,我真不应该”吧?
  以下事实曾让我颇感困惑:一则,英国人对于享乐的态度委实古怪;二则,他们那种孜孜不倦、冥顽不化的乐观主义精神,会让他们在境遇最不济的时候将语气转得昂扬起来——“不准再嘟嘟囔囔地抱怨啦,”“会有变化的,”“你本来可能搞得更糟呢,”“虽然不怎么好,可好歹又便宜又讨人喜欢嘛,”“呃,真不错呢”——但是,渐渐地,我被他们的思维方式同而化之,从此以后便空前地快乐。我记得,有一次我坐在乏味的海滨散步道上的一家咖啡馆里,屋子冷冰冰,衣服湿淋淋,眼前端来一杯茶、一块茶糕,我居然当即脱口而出,“哇,真棒!”这下我心里明白啦,变化已悄然开始。不久以后,我渐渐地将所有的行动——在饭店里多要些吐司,在马克斯—斯宾塞百货里买羊毛成分高的袜子,明明只需要一条长裤结果却拿了两条——都看成某种胆大妄为、近乎违法的勾当。我的人生就此丰富多彩起来。
  此刻,我跟小屋里那乐呵呵的一对相视而笑,然后沿着海滩向前跋涉到缪德福德,那是一个小村落,坐落在一片沙滩岬角上,岬角一侧是大海,另一侧则是基督堂码头的那一大片芦苇荡,望得见对面基督堂城古老而宏伟的小修道院,景致颇为秀美。缪德福德当年曾是走私犯的避难所,可如今它只不过是个破破烂烂的小广场,里头有一些商店,还有一家沃尔沃汽车的代理商,周围的一圈房子,都有个洋洋得意的跟航海扯得上关系的名字:盐滩,豪富,晕船。
  我穿过缪德福德,经过一条长长的、乱糟糟的路——两边尽是些修车行、看上去脏兮兮的商店和半死不活的酒吧,继续往前进入基督堂,再经过塔克顿、南伯恩和博斯库姆回到伯恩茅斯。这些地方大多数都没有因为时移世变而得到什么好处。基督堂和南伯恩的商业区看上去都像是给锁进了一个缓慢的、邋遢的螺旋形下降的模式里,位于斯托尔河岸上、塔克顿桥附近的的一间当年颇为可爱的酒吧如今让出了自己的草坪,给一个大停车场腾出了空间。如今那里叫什么“酿酒人菲尔”,是“惠特布莱德集团”(英国著名企业,专营餐饮、旅游等服务行业,旗下收罗多个品牌。)旗下的一个分支。这玩意儿很糟糕,不过,它显然很时髦,真叫人沮丧。只有博斯库姆似乎略有点长进。过去,横贯此地的主街难看得足以让你咋舌,到处都是被风吹来的垃圾,俗里俗气的小商店,而那些腔调淡漠、不露温情的超级市场和百货公司,则一律挤在维多利亚风格的门面里。现在,这些街道都有一部分变成了时髦的步行街;“皇家拱廊”是一座建于十九世纪的商业中心,如今被优雅而精致地整修一新,拱廊里分布着好多古玩店,比起以前那些将皮肤弄成古铜色的沙龙和寝具中心来,古玩店的看头要大得多。
  从“陡崖”到伯恩茅斯要经过长途跋涉,总计约十英里。等我抵达东越崖车道,踏上进城的最后一段路上,我每天放松取乐的时段已经过去很久。我停下脚步,斜靠在一道白色的围栏上,将景色尽收眼底。风已停,在傍晚昏黄的夜色中,普尔湾——指伯恩茅斯的海域——真叫人着迷:分崩欲碎的山崖和宽阔的金色海滩,勾勒出一条长长的、宏伟的弧线,从脚下的怀特岛一直延伸到隐约透出些许紫色的波倍克山。在我眼前,伯恩茅斯和普尔湾的灯光在渐渐聚拢的暮色中闪闪烁烁,满含诱惑。脚下远远的地方,伯恩茅斯的两个码头看上去喜气洋洋、华丽时髦。遥远的海上,过往船上的灯光在黄昏暮色中熠熠闪光。整个世界,或者至少这个小小的角落,看起来真是个安详的好地方,置身于此,真是莫大的幸福。
  在这趟旅程里,我一想到要离开这个温暖而惬意的小岛,就会时不时地暗自惊恐。说真的,我这段短短的旅行确实教人忧伤,有点像绕着深爱的家园久久徘徊,看它最后一眼。我真的喜欢这里。很喜欢。只要一家店老板做出一个友善的手势,或者在一家乡村酒吧的壁炉旁坐上个位子,又或者看到这样的景色,我都会忍不住寻思,我是不是正在犯一个严重的错误,会不会误入歧途。
  所以,但凡你曾在那个温煦的傍晚,正巧在伯恩茅斯的崖顶上散步,那你或许会看见一个人到中年的美国男子擦身而过,他心事重重,嘴里念念有词,“想想冬天一连几个月雨总下个没完。想想百分之十七点五的增值税。想想礼拜六往你的车里装垃圾,满得几乎要溢出来,然后开车去倒,结果却发现那里关了门。想想BBC一台莫名其妙、坚定不移地喜欢重播《卡妮与蕾茜》。再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