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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美文观止》(9)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4年02月18日15:33 来源:中国作家网 张守仁编选

  随后,我把这本诗集插上了那挤得满满的书架。事实上只要从书架上一取下这些书,我便能回味起那一次激战一番成功的情景,恰如历历在目一般。在那些岁月里,金钱对我来说,简直毫无价值,除了用它来买书之外,我对它不屑一顾。唯有书才是我的第一需要。我可以不吃饭,但不能不要书。当然我完全可以到大英博物馆去读这些书,但这比较起自己拥有这些书并能将它们摆到自己的书架上来,毕竟还不是一回事。我时不时地买上一本破烂不堪、印刷低劣的旧书,里面尽是乱七八糟的笔迹、被撕破的书页和一团团的墨迹。对这些我丝毫也不介意。我宁愿醉心于这样一本属于自己的破册子,也不大情愿去观瞻那些不属于自己的宝书。有时我也为这种纯粹的嗜好而感到不安。当一本书把我吸引住了的时候,也许它并不是一本我急需的书,尽管它是属于那种难以到手的贵重书籍一类。但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之后,我只得恋恋不舍地离开。比如我那本琼斯蒂林(琼斯蒂林:德国作曲家,歌德的好友。)的著作,就是在霍利维尔大街看到的。对他那题为《诗歌与真理》的书名,我十分熟悉,当我的眼光掠过那书页的时候,买下它来的念头不禁油然而生。但那一天我克制住了。说老实话,我付不起十八便士的书钱,当时我的手头太拮据了。但我一连两次在书台前面徘徊观望,暗暗庆幸这本书还没有买主。终于盼到手上有两个子儿的那天了。我记得自己三步并作两步朝霍利维尔大街奔去(其实我通常的步行速度是每小时五英里)。我不会忘记那位头发斑白的小老头,我常常因为买书而和他打交道,他叫什么名字来着?我相信这位经营书店的老人一定曾经当过天主教士,因为在他身上有那么一种不同凡响的教士气质。他曾经拿起琼斯蒂林的那卷书,将它缓缓翻开,欣赏了一阵子,然后故意瞟了我一眼,好像在张口说:“可不是,我多想自己也能有时间读读它啊。”

  有时候,我还得饿着肚子,像搬运工一样,把买到的书送到家中。有一次,在波特兰路车站附近的一家小小书店里,我偶然看见了第一版的吉朋著作,而书的售价竟便宜得令人瞠目结舌。我记得是一先令一册。可要买下这套装潢精美的四开本,我还是得当掉自己的外套。当时我身上没有几个钱,可家里还有点余款。那会儿我住在伊斯林顿,我和书店的老板说了一声,便飞身回家取钱,再又赶回书店,然后扛着那一大叠书从离我住所安吉尔公寓很远的尤斯顿路西侧,一直走回到伊斯林顿我住的那条街上。我就这样一下子走了两个来回。这样的长途步行,我一生中仅走过这么一次,这是当我回想起吉朋著作的分量时,才体会到的。走第二趟了,走第三趟了,那一天我一趟趟地计算着因为回家取钱而往返的路程。我走下尤斯顿路又爬上彭顿维尔大街,至于那天是在哪一个季节,是什么样的天气,我就记不太清楚了。说实在话,当时我高兴得忘乎所以,除了对书的重量有些感觉外,其他的什么就丝毫也没有留意了。那年头我的耐性很强,但体质孱弱。我记得自己走完最后一趟后,就一头栽倒在椅子上,汗流浃背、四肢无力、浑身酸痛,简直就像丢掉魂一样。

  经济阔绰的人们听完我这段经历,一定会感到惊讶,为什么我不找书店里的老板请人把这些书送上门呢?换言之,如果我等不及了的话,难道伦敦坦荡的大道上竟没有公共马车可乘吗?我如何来向这些人解释清楚呢?那天,我为了买书,已经倾囊而出,再也没有能力来支付一个便士了。没有,绝对没有。这种节省体力的开销我是从不敢设想的。我当时最大的欣慰莫过于通过自己辛酸的劳累而终于能成为这套书的主人。在那些岁月里,我根本没尝过坐马车旅行的滋味。我可以在伦敦的大街上一连走上十二个乃至十五个小时,可还从来没有想到过要花钱雇人送书以节省自己的体力和时间。我的确是太穷困了,实在不敢有非分的奢想,而上面这件事仅仅只是其中的一个例子罢了。

  若干年后,我将第一版的吉朋著作卖掉了,出售的书价比我原先买进来时要便宜得多。一起出售的还有不少颇有价值的对开本与四开本。因为我搬迁频繁,实在带不了这么多的书。书的买主曾把我这些卖掉的书称之为“墓碑”。为什么吉朋的书这样卖不起价钱呢?我常常由于卖掉了这批书而感到懊悔不迭。如果能够再读一读那套精装的《罗马帝国的衰亡》,该是何等惬意的事啊!唯有那种装潢才能与其神圣的主题相称。人们只要瞥它一眼,就会觉得心旷神怡。我知道,现在自己要重新添置一套的话,实在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不过这样的一套书是不能与我卖掉的那一套书同日而语的。因为那套书能使我时时想起自己当年买书时那种蓬头垢面、劳累奔波的艰难情景。

  (郑延国译)

  观舞

  [英]约翰·高尔斯华绥

  约翰·高尔斯华绥(1867—1933),英国小说家、剧作家,担任过国际笔会会长。早年入牛津大学攻读法律,1895年开始文学写作。著有短篇小说集《天涯海角》,长篇小说《福尔赛世家》三部曲、《现代戏剧》三部曲、《尾声》三部曲等,剧本有《银盒》《鸽子》《逃跑》等26部。他的作品注意塑造典型性格,文笔自然流畅,故事情节跌宕起伏。1932年因《福尔赛世家》中体现出来的卓越的描写艺术而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这篇《观舞》描写跳舞的女孩们出场时穿着单薄,头发散开,面孔端庄,有的白皙丰满,有的棕褐窈窕,“个个欢欣愉快,天真烂漫”,“每个跳步,每个转动,仿佛都是出之于对生命的喜悦”,笑与爱“从她们肢体的雪白而灵动的旋转中息息透出,光彩照人”。

  高尔斯华绥毕竟是大作家,感受细致,语汇丰富。他描写那个扮演美童追求者的女孩,一个个追逐动作的造型,仿佛是绵延不断的画,犹如点水蜻蜓翩翩爱恋于睡莲花,——“表达了一缕摄人心魄的细细幽情”。

  作者尤其迷恋于那个头戴白花冠的俊美女神的独舞。她闪转跳动时“短裙之上,绛英瓣瓣,衣衫动处,飘飘欲仙”,“她那娇小的秀颅与腰肢之间处处都燃烧着律动的圣洁火焰。”

  他描述小天使们的舞蹈,在台下引起欢声雷动,而他和友人如痴如醉,如梦如幻,感动得“用指尖悄悄地从眼边拭泪……”

  某日下午我被友人邀至一家剧院观舞。幕启后,台上除周围高垂的灰色幕布外,空荡不见一物。不久,从幕布厚重的皱褶处,孩子们一个个或一双双联翩而入,最后台上总共出现了十多个人。全都是女孩子:其中最大的看来也超不过十三四岁,最小的一两个则仅有七八岁。她们穿得都很单薄,腿脚胳臂完全袒露。她们的头发也散而未束。面孔端庄之中却又堆着笑容,竟是那么和蔼而可亲,看后恍有被携去苹果仙园(指希腊神话中由四位姊妹共同看守的金苹果园。文章这里指被引入一个仙境,而舞蹈者又都是女孩子,故引出这个联想。)之感,仿佛己身已不复存在,唯有精魂浮游于那缥缈的晴空。这些孩子当中,有的白皙而丰满,有的棕褐而窈窕;但却个个欢欣愉快,天真烂漫,没有丝毫矫揉造作之感,尽管她们显然全都受过极高超和认真的训练。每个跳步,每个转动,仿佛都是出之于对生命的喜悦而就在此时此地即兴编成的——舞蹈对于她们真是毫不费劲,不论是演出还是排练。这里见不到蹑足欠步、装模作样的姿态,见不到徒耗体力、漫无目标的动作;眼前唯有节奏、音乐、光明、舒畅、特别是欢乐。笑与爱曾经帮助形成她们的舞姿。笑与爱此刻又正从她们的一张张笑脸中,从她们肢体的雪白而灵动的旋转中息息透出,光彩照人。

  尽管她们无一不可爱,其中却有两人尤其引我注目。其一为她们中间个子最高、肤褐腰细的那个女孩。她的每种表情每个动作都可见出一种庄重然而火辣的热情。

  舞蹈节目中有一出由她扮演一个美童的追求者(这里显然指扮演希腊神话中维纳斯与阿东尼的故事。关于这个故事除广泛见于一般希腊神话的书籍外,另可参阅莎士比亚的长诗《维纳斯与阿东尼》。),这个美童的每个动作,顺便说一句,也都异常妩媚;而这场追逐——宛如点水蜻蜒之戏舞于睡莲之旁,或如暮春夜晚(夜晚这里被拟人化。)之向明月吐诉衷曲——表达了一缕摄人心魄的细细幽情。这个肤色棕褐的女猎手,情如火燎,实在是世间一切渴求的最奇妙不过的象征,深深地感动着人们的心。当我们从她身上看到她在追求她那情人时所流露的一腔迷惘激情,那种将得又止的夷犹神态,我们仿佛隐然窥见了那追逐奔流于整个世界并永远如斯的伟大神秘力量——如悲剧之从不衰歇,虽永劫而长葆芳馨。

  另一个使我迷恋不止的是身材上倒数第二、发作浅棕、头着白花半月冠的俊美女神,短裙之上,绛英瓣瓣,衣衫动处,飘飘欲仙。她的妙舞已远远脱出儿童的境界。她那娇小的秀颅与腰肢之间处处都燃烧着律动的圣洁火焰。在她的一小段“独舞”中,她简直成了节奏的化身。快睹之下,恍若一团喜气骤从天降,并且登时凝聚在那里,而满台喜悦之声则洋洋乎盈耳。这时从台下也真的响起了一片窸窣与啧喷之声,继而欢声雷动。

  我看了看我那友人,他正在用指尖悄悄地从眼边拭泪。至于我自己,则氍毹之上几乎一片溟濛(这话暗喻作者自己也和他友人一样因喜极而落泪,所以说氍毹之上“一片溟濛”。),世界万物都顿觉可爱。仿佛经此飞仙用圣火一点,一切都已变得金光灿灿。

  或许唯有上帝知道她从哪里得来的这股力量,能够把喜悦带给我们这些枯竭的心田,唯有上帝知道她能把这力量保持多久!但是这个蹁跹的小爱神的身上却蕴蓄着那种为浓缛色调、幽美乐曲、天风丽日以及某些伟大艺术珍品等等所同具的力量——足以把心灵从它的一切窒碍之中解脱出来,使之充满喜悦。

  (高健译)

  我与绘画的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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