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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美文观止》(30)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4年02月18日15:33 来源:中国作家网 张守仁编选

  有一天十月的下午,微风不兴,水波平静,我在湖的北岸划船。这种日子,潜水鸟常常像乳草的柔毛一样,浮游在湖面之上。可是那天我四处观望,一头潜水鸟也没有看见,突然间却有一头,从湖岸出来,向湖心游去。只在我面前几竿之遥,狂笑一阵,让我注意了。我划桨追去,它潜入水中,等它冒起来的时候,我和它愈加接近了。它又潜入水中,可是我把方向估计错误了,这一次它再冒起来,我和它之间,已经相隔五十竿了。距离这样的拉长,是我自己造成的,它又大声哗笑了半天,这次当然笑得更有理由了。它载浮载沉,身段矫捷,我想尽办法,也划不到距它五六竿的地方。每一次它冒到水面上来的头忽左忽右地转,它显然正在冷静地考察水陆的形势,它正在替自己挑选一条航线,使它下次冒出水面时,恰巧正是水面最为宽阔、距离我那小船最远的地方。惊人的是:它运筹决策,费时极短,而实际运用时,又绝不三心二意。它很快地把我诱入湖面最宽阔的地方,我再也没有办法把它驱回到湖边上去了。它在脑中盘算的时候,我也极力在揣度它的思想。这真是一盘大好的棋局,在波平如镜的湖面上,一人一鸟正在对弈。突然敌方把棋子下在棋盘底下了,问题是你得猜它下次在什么地方出现,你的子也得下在离它最近的地方。一下子它在我对面升起来了,显然是在我船底下穿过的。它的一口气真长,它又不知疲倦,它潜游了很长的一段距离,可以毋须喘息地又钻到水底下去了。湖水既深,湖面又平,它在水底能够急泅如鱼,任你智慧再高,也猜不透它游到什么地方去了。因为湖底下不论多深的地方,它都毋须换气,任意遨游。据说在纽约州的湖中,深八十呎的地方,它会给捕鲸鱼的钩子钩住的,然而瓦尔登之深,绝不止八十呎的。水底群鱼看见这一位怪样怪状、从另一个世界降来的不速之客,居然在它们之中急速游过,我想它们一定要惊奇不止的。然而它在水底和水面上一样能认路,而且可以游得更快。有一两次,我看见它接近水面时激起的水花,刚把脑袋探出来观察一下,立刻又潜没了。我觉得与其估计它下次出现的地点,反不如停下桨来,等它自行出水;因为一次又一次,当我向着某一个方向望穿秋水地观望时,它在我身后忽然一声怪笑,害得我吃了一惊。可是它既然如此狡猾,出没无常,为什么每次钻出水面,一定要高声大笑,使得自己形迹败露呢?难道说它的白色胸脯,还不够使它被人发现吗?我想它真是一头呆鸟。它出水的时候,我通常总听得见它拍水的声音,因此总能侦查出它的所在。可是,这样玩了一个小时,它的生气勃勃,不减当初,潜水时兴高采烈,游泳愈游愈远。它钻出水面时,胸羽一丝不乱,又游开去,其神态之庄严真叫人吃惊。它是在水底下就用自己的脚蹼把胸上的羽毛抚平的。它通常的声音是一种恶魔般的狞笑,多少和一般水禽有类似之处;但是有时候它的鸣声很是特别,每当它很得心应手躲到老远再钻出水面时,它就发出一声长长的怪叫,不像鸟鸣,简直是像狼嗥:就像是一只野兽,嘴咻咻地啃着地皮故意发出来的呼号。这是它的特征。这一带所能听到的声音,要以潜水鸟的怪叫最为粗犷,其声传播,整个森林都受到震动。我相信它是用笑声来嘲笑我的无用,同时得意洋洋地夸示自己的足智多谋。此时天色虽然阴沉,湖面却很平静,即使我在听不见它叫声的时候,仍旧看得见它钻出水面的行动。它的胸毛雪白,空气静寂,湖水平静,使它无所遁形于天地之间——这一切本来是都与它不利的。最后它又冒出水面,离开我有五十竿之遥。它忽然又发出一声长嗥,仿佛它在召请潜水鸟之神,出现援助它。立刻,东方吹来一道风,吹皱了湖水,天地间都是迷迷濛濛的雨点。我觉得印象深刻极了,似乎潜水鸟的召唤已经得到响应,它的神已经生了我的气。于是我离开了它,让它在汹涌的波浪上任意远飏。

  (夏济安 译)

  童年

  [美]马克·吐温

  马克·吐温(1835—1910),小说家、演说家,19世纪后期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年轻时在密西西比河上做舵手多年。1863年开始用“马克·吐温”的笔名发表作品。英语Mark Twain这个词是密西西比河上水手的行话,意思是12英尺深,足可让航船通行无阻。1884年发表《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海明威说:“全部美国文学起源于马克·吐温的一本叫做《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的书。”英国诗人艾略特、美国作家福克纳都称它是杰作。在中国,他的作品《败坏了哈德莱堡的人》《汤姆·索亚历险记》《百万英镑》等,极受欢迎。

  一个愚人节,有人搞恶作剧,在纽约报纸上报道说马克·吐温去世了。亲友们从各地赶来吊丧,发现他正在写作,感到惊讶,谴责那家报纸造谣。谁知马克·吐温却说:“报道我死是千真万确的,不过把日期提前了些。”人们称他为幽默大师。

  成年之后,谁不因为自己小时候虐待过小动物、偷吃邻家地里的瓜果、躲在暗室里窃听洞房花烛之夜新婚夫妇的亲密对话而感到脸红心跳、内疚忏悔呢?同样,马克·吐温14岁那年,为了在神话剧里扮演好狗熊而钻到一间大屋子里,脱得一丝不挂,卖力练习狗熊爬、蹦、跳、直立,甚至倒立的动作,结果被躲在有窟窿旧屏风后换衣上台演出的年轻姑娘们看到,羞得他无地自容,抓起衣服,狼狈逃窜。谁读到《童年》里这个情节,能不捧腹大笑呢!

  1849年,我们家还在密西西比河畔的汉尼堡居住,那一年我十四岁。当时我们住在我父亲五年前刚盖的大房子里。家里有几个人住新屋,剩下的人还住后面连着的老房子。

  那年秋天,我姐姐主办了一次晚会,邀请全村的男女青年参加。我还太小,不够参加这种社交活动的年龄。再说我也过于腼腆,跟年轻姑娘们合不到一块儿。不过,他们邀请我在一出小神话剧里扮演一只熊。我得以进场的全部时间只有十分钟,演出时我得穿上一件熊皮似的毛茸茸的棕色紧身衣服。大约十点钟时,有人叫我回自己的屋去穿上那件熊皮衣服。我走了几步,忽然灵机一动,决定先练习一番。可是那个房间太小了。我穿过大街,来到拐角处一栋很大的空房子里。可我根本没想到有十来个年轻人也正去那里换装,准备演戏呢。

  我和小伙伴桑迪一起在二楼选了一间大而空旷的屋子。我们一边说话一边走了进去,里面正穿了一半衣服的姑娘听到说话声都藏到一架屏风后面。她们的长裙服和其他东西都挂在门背后的钩子上,可我没看见。

  屋里摆着一架旧屏风,上面有好些窟窿。我压根儿就不知道屏风后还有女孩子,所以对那些窟窿也没在意。我要是知道屏风后面有人,打死我也不会在窗外射入的一片冷酷的月光里脱衣解带,简直羞死人了!当时我一点儿都没想到这些,坦然地脱了个一丝不挂,然后就开始练习。我野心勃勃地想来个一鸣惊人,成为扮演熊的专家,那样他们就会常常邀请我演出了。于是,我就带着为了立身扬名而忘我工作的那种热情投入了练习。我在两间屋子里满地乱爬,桑迪喝彩叫好;接着又直立行走,嘴里发出我认为像熊的咆哮声;我又是倒立、又是左蹦右跳,总而言之,凡是熊能做的动作我全表演了一遍,熊做不了的动作我也发明了不少,还有一些动作是稍有点自尊心的熊都不屑一做的。当然,我丝毫没有想到在我丢人现眼的时候,除了桑迪还有别人在场。最后,我来了个倒立,就那样停在空中稍事休息。不知我的这些动作是否可笑,但我确实听到了一阵突如其来的笑声。

  我的劲一下子全泄了,身子一软,摔了下来,撞倒了屏风,把那些年轻姑娘给压在了下面。她们吓得尖声大叫。我抓起衣服就跑,桑迪跟在后面。眨眼工夫,我已经穿上了衣服,从后门溜之大吉。我让桑迪保证不吐一个字,然后一道找了个地方,一直躲到晚会开完。

  屋里沉寂下来,静悄悄的,我一直等到大家都入睡了才敢回家。我摸黑躺在床上,我对自己丢人现眼的表演有一种辛酸凄楚的感觉。第二天,看见枕头上别着一张小纸条,上面写道:“你演熊可能演不好,但你演光屁股可真是精彩至极——哎哟,别提有多精彩啦!”

  但是,孩子的生活里并不全是欢乐和笑声,也有许多令人伤感的事情闯入他的小天地里。有个醉鬼流浪汉在村里的班房被火烧死了。随后一百多个晚上,这件事都压在我的心头,每夜做噩梦——梦见他那张哀求的脸,跟活着时看见的可怜面容一模一样;他的脸紧贴在窗子铁栏杆上,身后是血红的地狱,那张脸似乎在对我说:“如果你不给我那包火柴,这一切都不会发生,你要对我的死亡负责!”我根本没责任,借给他火柴完全是出于善意,哪想过要伤害他呢?这个流浪汉——他才是有罪的——只遭了十分钟的难,然而清白无辜的我却受了整整三个月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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