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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楼上的狐狸》(3)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3年02月25日14:54 来源:【英】理查德·休斯 著 ;高扬 译

  奥古斯丁支起窗扇。那颗星星可能是远处弗莱蒙顿被点亮的灯火,弗莱蒙顿是八英里外河口处一座不大的岩石城堡,有点像威尔士的圣米歇尔山,或者是缩小版的直布罗陀。有那么一两分钟,他就一直伫立在那里,盯着远处,高大结实的身影映在窗户上,落日的余晖投射在这张雀斑点点、敏感而又理智的年轻脸庞上。然而,即使此刻他在出神发呆,脸上却仍然印着适才的那种惊愕,就像昨天的脚印在今天沾满露水的草地上依然清晰可见一样。

  第4章

  水獭一般的亚瑟叔公和隐退将军威廉叔公,这两位老人是奥古斯丁孩提时都十分喜欢的,现在则喜欢回忆他们,但这种喜欢更像是对物而不是对人的喜欢,因为他们是如此怪诞的人!最后当他们老得打不动台球的时候,他们就终日坐在炉火熊熊的壁炉旁,两人各坐一边,无论寒暑,任灰尘落满那张永远都铺着台布的桌子。亚瑟叔公左耳全聋,右耳重听;威廉叔公则是右耳全聋,左耳重听,所以才有了那个定制的奇特电话机。两人都用着巨大无比的喇叭状助听筒。威廉叔公的眼睛也几乎看不见了,所以还戴着度数很深的单片眼镜。

  奥古斯丁突然想到:怎么会有这样的鸿沟将一个人与他的上一辈区分开来,区分得以至于他们看起来近乎不同的物种?

  有种时间叫做“历史”,它在滑铁卢之战后便已结束。之后,时间就进入了所谓维多利亚时代的漫长、黑暗的隧道或者说蝶蛹期,时至当代终于又重见天日,但世道终究还是不同了。无法想象自己如果生在维多利亚时代或者那一个“历史”时期会是怎样,就像你难以想象自己生下来是头美洲狮一样。

  然而,其中最显著的区别又在哪里?此刻他还无法越过自己的那个出发点,即所有的上一代都已经成为物体,而只有他这一代才是人。也就是说,至关重要的是他们的内里——他们的思想以及感受,而根本不是外在。剃须镜里那张天生的面孔不是“他”,只有里面那些看不见的思维以及喷薄欲出的自我才能表明是“他”。可是那些——那些诸如他的叔公以及他们那一代的老古董却只有外在而已:空洞的手势动作、因刺激而作出的程式化反应,一如巴甫洛夫的狗。他们仅有的“真实”是他们怪诞的长相,以及怪诞的行为。就拿威廉叔公的莱德西·普里德西爵士的故事来说,说是某个年已七十岁的邻居撤掉了家里的楼梯,每晚都顺着绳索爬上床睡觉,这样的荒诞不经除了是异想天开还能有半点真实可言吗?

  或者拿那个灾难性的猎狐故事来说——这是亚瑟叔公在一天傍晚坐在奥古斯丁的小床上喂他牛奶面包时说的。一名被流放的波兰贵族为了让自己在彭布鲁克郡[12]的新家更有家乡的感觉,就引进了几只狼,这些狼据说后来和当地的狐狸交配生出了杂交的怪物,于是最后就有了亚瑟叔公的这个床头故事:这些骇人的粉红小东西攀在树上,下面则是一大群凶残、巨大的红狐狸不停地号叫。猎水獭犬的主人每次说起这个故事时都津津有味,因为他很鄙视那些“屁股成天黏在马背上”的猎狐人,就像他瞧不起自由党人一样。

  这些荒诞的故事仅仅只是传闻,或许还可能毫无根据。但是就奥古斯丁亲眼看到的,在他的长辈中间,像他叔公们这样有显赫“外在”的先生为数不少。比如布林利医生,他是个传奇人物,仍然在世。布林利医生是个上了年纪、备受人们喜爱、喜欢猎狐的验尸官,成天喝得醉醺醺的,即使是在马背上也不例外。奥古斯丁还在上学时,有一次在彭里斯路口大街上看到死人,便脱帽致敬,结果发现他们抬去法院的根本不是尸体,而是这位验尸官。

  这里另外一个出了名的怪人是已经过世的教区牧师。这位不近人情的牧师,实际只是个挂着神职的养猪倌,经常在做礼拜时跑掉。从他的讲坛,他可以看到管区的花园,一个又一个礼拜天,他从花园里看到的景象让他说话变得支支吾吾,不停地重复来重复去,然后就听见他突然如雷暴喝一声“猪跑了”,把新来的人吓得不轻。一听到这声喊,教区的孩子们(当然是他们之前故意将猪栏的门打开的)就会纷纷站起来,溜出座位,对着祭坛鞠上一躬,然后转过身跑开,走廊上都是他们扔下的暖手筒、祈祷书和礼拜帽……一奔出教堂大门,他们就会快活地连连大叫。

  去世的主教(他留着老克鲁格[13]一样的大胡子)生前有一天来纽顿赴午宴,那是1916年,亨利正好休假[14]在家。那位牧师也在,但是这名教士的脑子现在明显开始衰退,于是亚瑟叔公就恳请主教本人做餐前祈祷。牧师不愿意,但做餐前祈祷对他来说是必需的礼仪,所以他挣扎着站起身。可是在说完那句“感谢上帝所赐……”之后,连那套惯用语他竟然都想不起来了,只好开始结结巴巴地即兴发挥:“……的肥美的鸡、三种棒极了的蔬菜……”然后他坐了下来,气呼呼地小声嘟囔着“愿仁慈的上帝将我们都煎炒烹炸了”。

  之后的那个礼拜天,他在圣坛上宣布了一项重大发现:施洗约翰和圣约翰完完全全是同一个人!他激动得连说话都结巴了起来,但是后面的话奥古斯丁都没听见,因为威廉叔公惊讶得将眼镜掉进了助听筒里,正努力试着用钥匙把它掏出来。亚瑟叔公在他高级的家庭包厢里大声叫嚣着:“该死的小傻瓜!”“哦,这个该死的蠢货!”当然,他并不清楚自己的声音有多大。然后,他从他哥哥的手里抢过助听筒,放到嘴边,大声吹响了这个罗兰的号角[15],眼镜也从筒里掉了出来。

  往日的场景再一次浮现在眼前,奥古斯丁不禁爆发出一阵大笑。笑声在两位老人打造的这个舒适的房间里不停地回响。这本应是亨利的房间,现在却成了他的。

  一股清风透过敞开的窗户吹了进来。黄昏的微光中,大理石壁炉上方支起的架子上有个白色的东西掉落了下来,奥古斯丁于是擦着一根火柴仔细看了看。那是一张雕着花纹并有纹章装饰的请柬:

  弗莱蒙顿

  司法干事暨法院全体同仁

  诚邀

  然后是他的名字,等等。

  看到这张请柬,负疚感又刺痛了他。因为每年一度的宴会就在今晚,而他甚至都忘了回复这个邀请。当然,他的两个老叔公在世时每年都会出席司法干事的宴会;但是对于奥古斯丁,就是野马也不能将他拖去参加这样的聚会,所以人们越早停止邀请他,对他来说就越好!乡村宴会、花展、法院的长板凳、查账的日子、猎人舞会——这位年轻的乡绅铁定了心不想“掺和”。当然,邻里对此都应心存感激,没有人在这样的日子会需要一名乏味的乡绅!这在1923年已经相当过时了。最起码不会有人想念他——总是有很多讨厌的小人物喜欢这一套。他感到自己的嘴唇有些嘲弄似的撅了起来,虽然是不自觉的。他转身走进暮色中,再次凝视着那颗低垂的恒星,那是远处热闹、喜气洋洋的弗莱蒙顿明亮的灯火。

  这一刻,他已完全忘记了沼泽地里刚刚发生的一切,但是脸上的神情却依然留有昨日的印记,即使是在笑着也不能将它抹去。

  第5章

  弗莱蒙顿,奥古斯丁那不自觉的嘲弄的对象……

  长长的一排土丘将一直绵延7英里远的海滩沼泽同大海分割开来,最后到达一块伸入水中、露出海面的陡峭岩石。岩石终日被一条散发着臭味但仍做通航之用(虽然通航贸易已经绝迹)的小小的潮汐河口冲刷着。弗莱蒙顿这个小而独特的自治镇就挤在这尊岩石顶上。摄政时期[16]修建的房屋上,黄色的灰泥打着卷儿行将脱落,它们从中世纪的墙壁上凸出来,好像圆锥纸袋上堆起的冰激凌。

  这是弗莱蒙顿十分重要的夜晚,是宴会之夜,并且,雨已经停了。普林塞斯大街处处张灯结彩:去了梢的酸橙树上挂着大红的中国灯笼;穷苦人家的窗户前,信号旗以及其他各种彩旗、五颜六色的桌布、棕黄的船帆,甚至艳丽的女裙和礼拜日的裤子都在迎风飘扬。马路上,兴高采烈的人们漫无目的地四处闲逛,期待着一场打闹斗殴,“小手枪”吉米正骑着车穿行于他们当中,车把在向外喷着火箭,外套的口袋着了火。

  还有,著名的上了年纪的布林利医生已经早早驾着他那辆双轮马车从彭里斯路口沿着沙滩一路赶来。布林利医生对弗莱蒙顿的了解由来已久:他熟悉这里每一栋优雅讲究、生着霉菌、正在腐坏的房子,以及寄居其中的男人、妇女和他们的孩子。他看得见所有这些人,就像他仿佛能看见整个世界一般——实际上,世界同样也看见了他——那是一只高高在上的贺加斯[17]般的眼睛。但是尽管如此,他依然爱着他们,并且需要他们。对布林利医生来说,今晚的盛会意味着酒肉饕餮,所以他暂且可以享乐一番。

  一群妇女在普林塞斯大街中央碰在了一起。“我家的戴不晓得去哪儿了。”戴·罗伯茨太太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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