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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始终独自行走在这个世界》

来源:中国作家网 |   2016年09月27日16:05

4419 爱到两清,成为甲乙丙丁

文 / 阮千荨(青葱白纸签约作家。简书热门作者,文章多被清华南都、睡前故事等平台竞相转载。故事多次被公众平台以及青春类杂志刊登。作品多见于青葱白纸、格言杂志和简书等热门媒体和公众号。有热文《多少人的爱情磨灭在北漂》、《我爱你十年,如一日沉淀》等)

在我所有的朋友里,我最喜欢老夏。

我们俩的友谊要追溯到幼儿园穿开裆裤起,我们认识二十多年,也因二三事闹到谩骂,毕竟友情有交流属性,还是需要点波折才能稳固。无数日夜的陪伴与精神交流早已让我们发展为彼此人生中,斩也斩不断的羁绊。

很多人都喜欢老夏。她漂亮,活泼,待人有礼,老少通吃。提起她,上到邻居七旬王大爷下到同事六岁小女儿无不竖起大拇指赞不绝口连连称誉。

但我喜欢她不是因为这么肤浅的理由。我喜欢她是因为她傻,真傻。

不撞南墙不回头一度被我视为青春特有的最美好品质,没有之一,这个美好品质在老夏身上发挥得淋漓尽致。

菠菜是老夏的男朋友,我一度为他超群的忍耐力折服并表现出无比的赞叹。每每这时老夏都会白我一眼得意地来一句:“唉,谁叫他自己愿意,我又没逼。”

换来的是我更大的一记白眼和菠菜憨憨的笑脸里满眼的宠溺。

用“憨”这个词来形容菠菜似乎不大合适,毕竟这个让人瞬间联想到熊大熊二光头强的词和这么挺拔帅气的阳光小伙实在是太不相符。

但是他在对待老夏的时候,确实只能让人想到这个词:憨。或者说傻,蠢,心甘情愿。

但老夏又何尝不是如此。

说到底,不过还是应了那句老话:爱情之事,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菠菜是插班生,为了学业转来这所以升学率著称的高中,却一来就对老夏一见钟情。老夏也注意到了这个小白杨一样的少年。

两个互相有好感的人在一起就成了水到渠成的事儿。

喜欢高调的老夏和菠菜第一时间把这个消息昭告全班,而我作为老夏光屁股长大的头号好友自然也是VIP的待遇,每天被带去胡吃海喝,用别人的话说就像一家三口。对,我就是那个没头没脑不懂风花雪月只知道闷头吃撅腚玩的孩子。

菠菜对老夏好,是真好,老夏对我也好,比对菠菜都好,我也铆足劲儿对老夏好,于是菠菜自然而然地沦为食物链的最底端。

但他依然乐此不疲地燃烧自己只为照亮老夏。老夏不喜欢食堂的包子稀饭,于是他每天早上五点半起穿过两条街去买老夏最喜欢的肉夹馍和皮蛋瘦肉粥;老夏喜欢浪漫惊喜,于是他凌晨三点跳出宿舍在老夏宿舍楼下用喷漆画了一幅“我爱你”;老夏深夜尤其精神热衷发短信,于是他数九寒冬的晚上窝在宿舍露天阳台用寒意驱走困意陪老夏一条一条地发着信息……

后来提起菠菜的时候,老夏眼眶红红地说,我不后悔当初的选择,但知道我再也找不到比他对我更好的人了。

一纸通知书把老夏和菠菜分隔两地。我作为老夏的陪嫁丫头,自然而然地选择了跟她报同一所大学,菠菜却名落孙山,上了个名不见经传的三本。

菠菜上不了老夏的学校,老夏不愿为菠菜屈就,这场天平早已严重倾斜的爱情里,我仿佛提前看到了它的结局。

三个月的暑假转眼就过去了,对大学的新奇很好地代替了我们对离别的感伤,美丽古朴的校园,满眼的欢迎横幅,锣鼓喧天的社团迎新,学长学姐们热情的服务……我正沉浸在兴奋当中,完全没有注意到接过我们行李的学长身后,老夏眼里的光亮。

好不容易爬上五楼,我一屁股坐在床边气喘吁吁,老夏掏出纸巾分给学长一一道谢,并存了学长们的电话表示初来乍到希望学长多多关照,我有点不好意思地起身跟着道谢送走学长们。

门缓缓关上的时候老夏突然转过身抱着我大笑,笑了半天突然想起一脸愕然的我,说:“刚才那个穿蓝色T恤的男生,我爱上他了。”

我更加愕然了,不能够啊,小说里写的一见钟情的男主角不都是穿白色T恤的吗?

不对,好像哪里不对,我和老夏突然面面相觑:“菠菜。”老夏还有菠菜,这么想着我满脑子怒火都开始奔腾了。

大约过了一炷香的时间,虽然我并不知道一炷香到底是多长时间,总之是过了很久,老夏打破了沉默。

“不要告诉菠菜。”老夏像是恳求,又像是要求,但无论是什么,我都没有理由不答应。毕竟我们俩从小一起长大,就算外人眼里她再不对,我也不能站在道德的高点指责她,我是朋友,不是法官。

“可你打算怎么办?”我还是免不了忧心忡忡。

“看着办。”

我想说点什么,但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没有人比我更了解老夏,她决定的事九头牛都拉不回来,我知道,她认真了。

老夏以感谢为由约学长吃饭,早早地起来洗头化妆,裙子换了十条也没能选出满意的那条。

有人说当爱情来临的时候,心跳频率飙到一百八,像初春时节第一口薄荷味道的深呼吸,像被雷击中,像冬日喝到第一口龙井,像在雪山嗅到梅花香,像迎面而来的急风骤雨。而老夏说她见到学长时,眼睛开始发光发亮,感觉整个宇宙都开始倾斜,星河倒灌,天辰逆转。

你猜得不错,之后她们在一起了。

在一起的前一周老夏和菠菜提出了分手。菠菜以为是距离产生了隔阂,买了最早的车票一路向南要去跟心爱的姑娘表明自己的忠贞不渝。二十个小时的火车对晕车的菠菜来说实在是一种考验,但让他真正头痛欲裂的,是在宿舍楼下好不容易打通电话找到老夏,晕车加着急呕吐时老夏后退了几步漠视着的一脸嫌弃。

我在宿舍楼上远远地看着,菠菜的激动和老夏的漠然一刀一刀地割着我们的回忆,后来老夏转身离开菠菜想要拉住被一把推开,我看着菠菜远远的身影,菠菜看着老夏远远的背影,哭得不能自已。

那是菠菜最后一次见到老夏,也是我最后一次见到菠菜。

菠菜走后,老夏的生活恢复了平静,迅速掉进爱情的甜蜜旋涡。学长一个电话就义无反顾地冲出去,跟高中时候那个扎被窝饭送到楼下都不愿去拿的样子简直判若两人。

老夏很少任性了,用她的话说是成熟了,但我总觉得爱情不该是这样小心翼翼的。她每次约会回来都会记得给我带最爱吃的蓝莓奶酪,但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怀念那个对着菠菜颐指气使的老夏,还有我们三个人一起胡吃海喝时候头顶的星辰。

都说热恋中的女人智商为零,这话真是一点不假。

连从没谈过恋爱的我都察觉到了学长的不对劲,老夏却毫无知觉。

比如他的朋友圈里丝毫看不出老夏的痕迹,比如他从不带她见自己的朋友,比如老夏对他的过去一无所知……太多太多不对劲,在那个傍晚得到了解答。

原来他是有女朋友的,和老夏在一起只不过是为了气劈腿的女朋友。

意外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整个人气得几乎要昏厥过去,我踩着七公分的高跟鞋一路小跑回到宿舍告诉老夏,本以为她会跳起来破口大骂分手滚犊子,可是老夏愣了愣,又愣了愣:“也许是开玩笑的吧?”

我几乎不敢相信这是从老夏口中说出的话,劝说的话到了嘴边又咽了下去。

不知道老夏怎么处理的这件事,最后也不了了之。

但我知道结果并不好,她越来越爱和学长吵闹,患得患失。我在下铺常听到她半夜里如受伤小兽般小声地呜咽啜泣。

很多次我都想告诉她,不值得,真的不值得,爱你的人不会这样做。一个说着爱你的人,如果明知道这样做会让你伤心但他还是这样做了,这样的恶意就不值得原谅。

他会恨不得掏出心来让你看看对你的爱有多炽热,他不会舍得让你患得患失让你难过。

但老夏不是别人,老夏是不撞南墙不回头撞了南墙也不会回头。

学长说他们分手了,老夏信,装作看不到无意中扫到眼底的短信。

学长说要和哥们聚会,老夏信,装作听不到电话那头女孩的声音。

学长说想分开一段时间静静,老夏信,装作不知道他究竟去了谁身边谁又留在他心里。

我很想问问老夏,看不到,听不到,是否真的不重要?

学校就这么一亩三分地,老夏被分手的消息还是传到了我的耳朵里。老夏又一次趴在被窝偷偷啜泣的时候我再也忍不下去,一把把她从床上拉了起来,连拖带拽地扯出了宿舍。

走廊尽头的窗户半掩着,昏昏黄黄的灯照着狼狈的我们,刺骨的寒风轻而易举地渗进皮肤,从里到外地冷。

“你看看你自己现在是什么样子?从来不都是你甩别人吗?你的骄傲哪里去了?”

只一句我们俩便泣不成声,没说的,她都懂,只是做不到。我们俩抱头痛哭到后半夜,学长的事情谁也没有再提,我明白,老夏想不通,说什么都是没有用的。

她需要时间,我陪她。

春天来到的时候,老夏也慢慢从消沉中走了出来,她又慢慢恢复她的开朗活泼,对过去绝口不提,好像曾经发生的一切,都只是她冬眠时的一场梦。

夏天的时候我们一起去了南京最大的水上乐园,买了最漂亮的泳衣却依然晒得像两只黑猴子。

秋天的时候我们一起去爬了五岳之首的泰山,在山顶裹着租来的军大衣昏昏欲睡死撑着等日出。

冬天的时候学长回来了,继续和老夏暧昧不清。

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恨不得冲到男生宿舍手撕了这个男人。我和老夏在一起这么多年,看着老夏骄傲了这么多年,我的使命似乎就是保护她陪伴她,但我眼睁睁地看着她所有的原则所有的自尊,被这个男人摔得粉碎。

老夏的骄傲他永远不会看到,因为老夏在他面前低到尘埃里,爱情也没能开出朵花来。

老夏变成了爱情里,她曾经最瞧不起最嗤之以鼻的样子。

毫无疑问,学长最后又选择了原谅他的女友,就像老夏又一次原谅学长一样。

这一次,老夏整整消失了一周。

电话打不通,谁都找不到她。最后,我在招商银行旁边的苏荷酒吧找到她的时候,老板告诉我她在这里待了三天,赶都赶不走。

我走过去,她已经喝醉,双眼赤红,面色憔悴地问我:“我现在是不是在做梦?”

我告诉她:“不是梦。”

她摇摇头,眼眶泛红:“是梦就好了,他还在我身边。”

我不忍:“你喝醉了。”

老夏笑笑,趴在桌上睡着了。

我曾经在物理书上看到过这样一个结论,质子、中子等是基本粒子、组织结构的最小单位、世界的基础,但是超弦理论发现,基本粒子根本不是一个点状的粒子,而只是一维弦的不同振动模式而已,既然连基本粒子都是弦振动所产生的基本幻象,这个世界就只能是小幻觉构成的大幻觉。

所以,一切都是幻觉。

第三年的冬天,我和老夏在飘着雪花的寒夜涮着肥牛喝烧酒。

老夏喝多了,眼圈发红:“你知道吗,当我遇到学长以后,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幸福的女人,与这个世界大多数陷入热恋的女孩一样,天天把自个儿打扮得花枝招展,像只刚出炉的香味四溢的蛋糕,自动送上门美滋滋期待着男友来咬一口,脸上溢满笑容满脑子都是‘亲爱的,你想我了没’‘亲爱的,我们晚上去哪儿吃饭’‘亲爱的,我好爱你……’等情话。

“相信很多人都有和我一样的感受。他的一举一动都让你着迷,他的五官声音包括吻你的方式,他的魅力大到对你而言就像一个无形的玻璃罩,这种感觉就像被俘虏了般,但你并不知道,其实这玻璃罩关的就是你。于是,你开始对其他男人视而不见,你的世界开始以他为中心自转,对,因为你爱他,没有他你甚至不能活下去,你害怕失去他,所以心甘情愿变成了他的奴隶。有句老话叫做‘谁先爱上对方,谁就输了’,相信没有人敢反驳这句真理。在爱情这场声势浩大的追逐里,根本就没有公平。”

我张了张嘴,不知道怎么答话。

老夏端起桌上的酒,喝了一口,眼神闪烁,叹口气:“很奇怪啊,我现在心里面什么感觉都没有,不悲不喜的,原来这就是不爱了。”

我说:“可能真的结束了。”

《东邪西毒》里有句台词说得好,当你不能再拥有时,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记。还有部电影叫《半支烟》,里面也有一句类似的,但说的是,以前我认为,得不到的东西,一辈子记住就行了。可原来有一天,老天爷会突然跟你说,我就是记都不让你记。你能怎么样?

“我后来真的是恨死了他,但是你知道吗?”老夏抬起头隔空给了我一个拥抱,说,“虽然最后和他在一起的不是我,但那个当初信誓旦旦说着‘婊子配狗天长地久’的傻子,也一定一定不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