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家网>> 新作品 >> 纪实 >> 正文

《普洱之路》(44)

http://www.chinawriter.com.cn 2014年04月08日15:21 来源:中国作家网 鹏鸣

  其中西盟、澜沧、江城、墨江四个县为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镇沅、景东两个县为云南省重点扶持贫困县。1984年,国家用粮、棉、布进行以工代赈,后以中低档工业品进行以工代赈。

  李向华主任告诉我们:

  普洱市乃至全国真正严格意义上的扶贫工作,是在改革开放以后提出并在1986年开始大规模实施的。

  1985年,经普查,云南省认定普洱市有325个贫困乡,贫困人口60.74万人,占农业人口的31.7%。这些贫困村主要分布在少数民族聚居区,边境线一带,无量山、哀牢山等高寒山区,自然条件差,交通闭塞,文化、技术落后,生产力水平低下,商品经济不发达。

  1986年底,普洱市成立了贫困山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此后,全市开始了有计划、有组织、大规模的扶贫工作。

  当年,国务院设立贫困地区扶贫专项贴息贷款,普洱市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配套使用,确保效益,各记其功”的资金管理原则,根据各项资金性质,确定资金投向,重点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优势资源开发和智力开发,逐步由救济式扶贫转变为开发式扶贫。

  通过国家及省的资金、物资、技术扶持,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解决了部分贫困人口温饱问题。

  1986年至1989年,西盟、澜沧、江城、墨江、镇沅、景东6个受援县,工农业总产值增长2.04倍,人均产值由147元提高到26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53元提高到225元,人均口粮达到268公斤。

  从1986年到1993年间,是普洱市规模扶贫工作的第一阶段。这一阶段基本完成了从救济式扶贫到开发式扶贫的大转折。

  “七五”期间,全市共有77.23万贫困入口基本解决温饱问题,到1990年末,还有贫困人口43.6万人(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在150元以下,人均口粮200公斤以下的标准),减少33.53万人。

  1994年至2000年,是普洱市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阶段。这一阶段的目标是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普洱市发改委副主任吴少宏告诉我们:

  ——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把过去已列为国家和省贫困县未摘掉贫困帽子的县,和199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300元的县,全部列入国家扶贫攻坚贫困县,全国确定592个扶贫攻坚贫困县,普洱市有西盟等6个县,同时被确定为全省73个国家级扶贫攻坚贫困县。

  1995年,普洱市调整确定农村贫困线标准,以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300元界定,以乡为单元划定重点扶贫攻坚乡,全市有55个扶贫攻坚乡。

  1996年,国家确定普洱市贫困县7个,即:澜沧、墨江、江城、西盟、景东、镇沅、盂连县。

  1995年,普洱市制订了《扶贫攻坚计划》,坚持以富民与富县相结合,效益优先,开发式扶贫,治穷与治愚相结合,自力更生与艰苦奋斗为原则,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保证粮食稳定增产,完善农村各项政策,增加投入,动员社会挂钩扶贫,建立责任制。至此,普洱市走向把扶贫工作变为全社会一起抓的全社会共同扶贫之路。

  之后的五年,普洱市扶贫开发工作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机构。即横向上,教育、卫生、科技、农业、林业、畜牧业等部门从中央、上海、省级帮扶单位都有机构、工作人员;纵向上,市、县、乡、村都有扶贫机构,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在抓扶贫开发工作。

  “贫困之地多半在深山中的林区”,市林业局党组书记郑发会同志向我们介绍扶贫工作时说:“我们林业部门,是普洱扶贫政坚的主力军,几乎所有扶贫工作,我们都参与,并做出了相应的贡献。”

  ——全市相继制定了社会帮扶联系会议制度,社会帮扶一事一议,单位挂钩帮扶,领导联系挂钩,扶贫开发工作年度汇报,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双学双比等工作制度。

  2001年,宁洱县被列为国家扶贫重点县。至此,普洱市国家扶贫重点县增加为8个。

  通过国家“八七”和云南省“七七”扶贫攻坚计划实施,扶贫攻坚目标责任层层落实,1994年至2000年,按照国家脱贫标准,普洱市贫困人口从83.11万人减少到28.82万人(含残疾人和贫困人口),7年解决了贫困人口54.29万人的温饱问题;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从612元增加到1117元,农民人均产粮从350公斤增加到428公斤,7个国家确定贫困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从349元增加到668元。农民人均产粮从327公斤增加到421公斤;55个省定扶贫攻坚乡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74元增加到606元,农民人均产粮从294公斤增加到400公斤。

  贫困山区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有了较大发展,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5‰以内。有15个省定扶贫攻坚乡通过了省级验收达标。

  新世纪,在前期扶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普洱市把贯彻落实“十五”期间的扶贫开发,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中心工作,进一步统一认识,完善思路,突出重点,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制定了农村扶贫开发十年规划,全党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工作,扶贫成效进一步显现。

  市发改委副主任吴少宏同志告诉我们:

  ——从2002年开始,普洱市开展“安居+温饱+社区发展”的社会帮扶工作模式,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不断探索扶贫开发的新路子;从治本入手,治穷先治愚,项目进村入户,集中力量抓突破;开展了重点扶持村、民族特困乡和边境乡建设。

  实施了安居温饱工程、易地开发扶贫、小额信贷、社会定点挂钩扶贫、上海对口帮扶、产业开发、科技扶贫、劳务输出等扶贫开发项目。

  2003年至2005年,普洱市将澜沧、孟连、西盟、江城四个县作为扶贫开发重点区域,实施了《边四县农村扶贫开发三年行动计划》。

  2004年,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启动,挂钩扶贫机构得到前所未有的充实,各部门有一名领导分管挂钩扶贫工作,向扶贫攻坚乡下派科技副乡长。

  同时,建立了市级领导干部联系制度,41名厅级领导联系到贫困乡。随着大批“扶贫工作队”浩浩荡荡奔赴扶贫第一线,普洱市扶贫开发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李小平市长说:

  ——进入“十一五”期间,普洱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扶贫工作主要以基本解决对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和增加低收入人口收入为目标,以六个坚持为基本原则。即:

  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群众自力更生相结合。

  坚持开发式扶贫与贫困人口直接受益相结合。

  坚持自然资源与人力资源开发相结合。

  坚持重点突破与综合开发、全面发展相结合。

  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相结合。

  坚持分类指导与重点扶持相结合。

  瞄准贫困群体,以贫困村为主战场,实施整村推进、产业开发、劳动力转移“一体两翼”战略,突出农村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事业建设重点,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收入稳定增长。

  农村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公益服务显著改善;农民文化生活日益丰富,综合素质和文明风尚明显改善;基层民主法制更加健全,社会和谐基础不断增强。

  在普洱市扶贫工作的第三阶段。即2001年至2008年,全市坚持解决温饱和巩固温饱同时推进。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普洱市贫困地区呈现出经济持续增长、社会事业不断进步、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的良好局面。

  2008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536元,农民人均生产粮食达到419公斤。

网友评论

留言板 电话:010-65389115 关闭

专 题

网上学术论坛

网上期刊社

博 客

网络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