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德赛》的细节与留白
荷马史诗中既有宏大的行动,也有许多似乎无关紧要的细节。它从来没有急于告诉我们,这一切“究竟意味着什么”。
对于喜爱史诗《奥德赛》的读者来说,诺兰导演的新片恐怕只有这部作品的外壳。这并不完全因为电影改编本身——将三千年前诉诸听觉的歌吟转换成诉诸视觉的电影,取舍本就在所难免——而在于二者精神气质上的截然不同。诺兰试图展示一个“祛魅”的世界,近三个小时的声光盛宴呈现了宏大的场景,人物背负着沉重的创伤与历史寓意,世界仿佛等待被解释。与此相对,荷马史诗瑰丽却真切,伟大又微小。它当然讲述战争、死亡、神明和英雄,却也花费大量篇幅讲述羊奶、绳结、小狗、木筏和一张床。它既允许我们惊叹,也允许我们困惑;既有宏大的行动,也有许多似乎无关紧要的细节。荷马史诗从来没有急于告诉我们,这一切“究竟意味着什么”。
英雄的世界从未与日常生活真正分离
在现代观念中,“史诗”二字往往意味着宏大的事件、文明的命运和负重前行的英雄。这种印象更多来自荷马之后形成的史诗传统。维吉尔《埃涅阿斯纪》的开篇便是“我歌唱武器与一个男人”:武器指向战争,男人则指向埃涅阿斯以及由他所承载的罗马命运。弥尔顿《失乐园》的开头则点明“人类最初违反天神命令/偷尝禁树的果子”这一叙事中心,主题直接上升到人类的堕落、自由意志、罪与救赎。
这些当然符合我们今天对于“史诗”和“英雄”的想象:英雄不只是一个人,必须承担某种超越个人的使命,而史诗要有宏大的、关乎整个民族或整个人类命运的主题。
英国学者C.S.刘易斯在《〈失乐园〉序论》中提出了一个很有启发性的区分。他将史诗分为“原生史诗”与“次生史诗”两类。我们今天习惯认为史诗必须拥有“伟大的主题”——民族的、宇宙的,或者关乎世界历史的,这种观念正来自荷马之后逐渐形成的“次生史诗”传统,却从来不是“原生史诗”的本质特征。而维吉尔正是这个转折点上的关键人物;在他之后的但丁、弥尔顿作品中,史诗已经成为一种高度自觉的文人创作:诗人继承了史诗的外在形式,有意识地用它来承载一个更宏大的民族、哲学或神学意图。埃涅阿斯的使命因此不是他自己的冒险,而是关乎自己的家族、未来的罗马以及一个民族的命运;他不会像荷马笔下的英雄那样,纠结于自己的愤怒或思归之情。
而早期的英雄史诗生长于活着的英雄传统和口头吟诵之中。听众早已熟知故事的来龙去脉,因此吸引人的从来不是情节的悬念,而是讲述本身的从容不迫:怎样讲述、在哪里停顿、怎样铺陈、如何从一个故事转向另一个故事。它枝蔓横生,充满了目录式的罗列、反复的盛宴,尤其是取材于日常农耕与家务劳作的明喻:一个纺羊毛赚工钱的妇人,一个耕耘的农夫,一群忙碌的蜜蜂或蚂蚁。这些明喻不断把英雄的行动拉回到寻常劳作的世界中,英雄的世界从未与日常生活真正分离。原生史诗并没有承载更宏大的意图,但它能够以极其具体入微的叙事,把一个无比丰饶的世界容纳其中。
我们不妨重新看一看两部荷马史诗的开头。《伊利亚特》开篇首先歌唱的是“愤怒”——“歌唱吧女神,唱阿喀琉斯的愤怒”。它并不试图囊括“特洛伊战争”这样一个宏大的事件,而是从一个人物的情绪开始。《奥德赛》的开头则请求缪斯讲述一个男人,以及这个人在漫长漂泊之后如何回到自己的家;这个着眼点很具体,也很私人。
这当然不是说荷马很“小”,而是说,荷马史诗的伟大并不依赖于叙事中心的宏大。它的伟大来自围绕那个具体而简单的问题所展开的世界:一个人的愤怒究竟会把他带向何处?一个离家二十年的男人如何重新成为这个家中的丈夫、父亲和主人?荷马史诗的英雄也并不是秉持极高道德标准的高尚人物;他可以残暴、自私、狡猾——总而言之,荷马的英雄可以有普通人的一切优点和缺点,他只是一个比普通人的体力、情绪、欲望和荣誉感都更强烈的人。
看似漫不经心的细节让“重要”情节真正显出分量
要谈荷马史诗中的微与小,《奥德赛》或许是最好的例子,因为它的核心故事,说到底是一个打完仗的中年男人如何回家。奥德修斯在途中经历了食莲人、独眼巨人、塞壬、海怪、冥府和风暴,但这些奇异冒险最后仍然围绕一个极其具体的欲望展开:回到伊萨卡,寻回自己的妻子、儿子、父亲、房屋、土地和生活。甚至在回到伊萨卡之后,故事也没有立刻结束。奥德修斯还必须重新进入这个世界,辨认其中的人,也让别人来辨认他。他必须一点一点地确认,一寸一寸地探求,以极大的耐心体察二十年后的他人和自己。
于是,史诗中出现了丰盈而幽微的细节。
当女神卡吕普索终于允许奥德修斯回家时,她让他去造一只木筏:
她交给他一把称手的青铜大斧,两面有刃,装上结实精美的橄榄木把;又给他一个磨光的锛子;然后带他到海岛的尽头,那里大树很多,有赤杨、白杨,还有高接云霄的柏树。
诗人甚至告诉我们,“那些树早已枯死干透了,可以在水上漂浮”。这样的细节几乎没有“象征意义”可言。它们只是告诉我们,一个人要离开一个岛,首先得砍树、削木、扎筏子。
当奥德修斯从淮阿基亚贵族那里得到大量礼物时,王后提醒他赶紧把箱子绑好,免得他途中睡着时财物被盗。于是奥德修斯“立刻关好箱盖,把它绑上,打了一个巧妙的绳结,那是从前女神刻尔吉教给他的”。英雄经历了漫长的冒险,也从不同的人和事那里学到许多东西,包括如何打好一个绳结。
他们在独眼巨人的山洞里看到一切被打理得井井有条:
洞里有整筐的干酪,羊圈里挤满幼小绵羊和山羊,早生的、后生的和初生的都分开饲养;一切精制器皿、一切装奶的碗罐里都装满羊奶。
而巨人波吕斐摩斯回到家中,首先做的不是杀人,而是料理家务:
他就坐下依次给那些咩咩的绵羊和山羊挤奶,又让母羊喂了每头小羊;然后他把雪白的羊奶分一半做成干酪放在篮子里,另一半留在碗罐里,等到吃晚饭时再喝。
在眼睛被戳瞎后的第二天,他仍然兢兢业业地起来劳作,因为:
羊群里的公羊都要去吃草;等着挤奶的母羊在羊圈里咩咩叫着,因为它们的奶房都涨满了。虽然羊群的主人受到痛苦的折磨,当羊来到他面前,他还是用手摸了每头羊的背。
当他摸到最后出门的、最大的公羊时,还絮絮地说了很长一番话:
“亲爱的公羊,你为什么是最后一个走出山洞?你以往并不经常留在羊群后面,总是远远头一个大步走去吃青草的嫩芽,头一个到达河水,头一个在黄昏时分转回羊圈的,但是现在你却是最后一个;你一定是为你主人的眼睛悲伤吧;那是一个恶人弄瞎的……要是你跟我有同样知觉,能够说话,能够告诉我他在哪里躲避我的愤怒,那就好了。”
这段文字在紧张的情节中带来喜剧色彩,因为奥德修斯正藏在这只公羊身下。它当然服务于主线情节,但这些细节甚至让可怕的巨人也显得有些可怜。常有史诗课的学生在作业里表达对话痨巨人的同情,还有同学说,如果从独眼巨人的角度看,他似乎并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对他来说,奥德修斯才是突然的闯入者,依待客之道向他索取款待,最后又以暴力伤害了他。是的,我们当然可以说波吕斐摩斯野蛮、残暴、违反了希腊人的待客法则,但诗人并没有因此抹去他的生活,而是不厌其烦地告诉我们他是怎样一个牧羊人:会挤奶,会照料羊群,会记得哪头羊总是走在最前面。
当奥德修斯来到猪倌欧迈乌斯家时,狗儿们看到陌生人,“就开始狂吠,并且叫着扑过来”;而当忒勒马科斯来到这里时,“爱叫的狗都围着他摇尾巴,并没有叫”,原因没有任何神秘之处:狗认识忒勒马科斯,却不认识已经离家二十年的奥德修斯。而我们要到十七卷,看到已经苦撑了二十年、等到奥德修斯回家才咽气的老狗阿尔戈斯时,才能更深切地体会这两处细节的妙处。屠杀求婚人的过程中也有一个非常短暂的心理细节:奥德修斯看到牧羊奴帮求婚人拿到了武器,意识到自己的计划可能被打乱时,“他心里害怕,两腿发软”。英雄也会腿软,这大概是荷马史诗的亲切之处:伟大不必完美,恐惧和软弱可以与勇气并存。
荷马是高明的故事讲述者,他懂得如何控制节奏。一个好的故事是张弛有度的,过于密集的冲突和一直紧绷的情绪会令人疲倦。正是这些看似漫不经心的细节,让那些似乎更加“重要”的情节真正显出分量。具体的细节也让故事中的世界真实可信,可以接近。但,似乎也不止于此,我想这样的细节也源于一个充满好奇心的世界,听者想要知道,歌者想要讲述;对世界的好奇和探究之意,让大家对故事中所有的褶皱都充满耐心——打开一个,还有一个,没关系,夜还长,可以慢慢讲。
史诗把世界摆在我们面前,而不是把世界解释完
伴随大量细节的,还有各种难以彻底理解的人和事。食莲人出于什么动机,给来客吃下忘却归乡的果实?巨大的莱斯特律戈涅斯人为什么毫无理由地攻击奥德修斯的船队?海伦为什么要对忒勒马科斯讲述自己在特洛伊城中认出了乔装的奥德修斯?珀涅罗珀也令人困惑。她真的一直没有看出乔装成乞丐的来人正是奥德修斯吗?可为什么,她与这位老乞丐夜谈后,告诉他自己决定通过射箭比赛选择新的夫婿?为什么她得知奥德修斯已杀死所有求婚人后,从楼上下来,“心里一直在考虑,是同她丈夫疏远一些,先盘问他呢,还是就跑过去抱着他的头,抓住他的手亲吻”?
更令人不安的是复仇中的残忍。奥德修斯吩咐儿子用长剑砍杀与求婚人相好的女奴,但忒勒马科斯没有完全遵照父亲的吩咐,不肯给她们一个痛快的死亡;他将她们全部吊死:
女奴们排成一行仰着头,让绳扣拴到每人颈上,遭到惨死;她们用腿挣扎了一会儿,时间没有多长就断气了。
诗人为什么不厌其烦地告诉我们这些细节,告诉我们儿子对父亲的吩咐有这样一个微小而残酷的偏离?是让听者因报复的惨烈而更感快意,还是特意为我们种下一些对未来的不安?
没有确定的答案。每个问题都被我们提出,被回答,被争论。是啊,确定的规则和可预测的人固然令人心安,但,生活本就是复杂含混的,有些人和事,就是没有确定答案的。就这样,史诗将这些模糊、神秘和怪异留在那里,并不担心不被理解,从来不曾竭力解释。也正因如此,荷马史诗比各种解释它的理论都更有持久的魅力,也比所有因它而生的同人创作都更有鲜活的生命。这并不意味着荷马史诗“没有思想”,只是史诗的思想没有被压缩成一个答案;史诗把世界摆在我们面前,而不是把世界解释完。
这种逻辑,一直延续到史诗真正的高潮——不是对求婚人的屠戮,而是奥德修斯与珀涅罗珀的相认。史诗没有告诉我们珀涅罗珀的全部心思,但最终,让主人公真正回归家园的,并非高超的弓箭技能、斩杀敌人的勇力,也不是身上的疤痕、携带的信物,而是一个生活中的细节,一个只属于心意相通的夫妻二人的秘密——那张以橄榄树为床柱、无法移动的婚床。
我们是否太急于让古代故事“变得相关”
荷马史诗的世界并非“祛魅”的世界。诸神仍在场,命运仍不可测,凡人的狂妄和自大会招致惩罚。正是这些神秘与不确定,让凡人计谋的成功显得惊心动魄,而非理所当然。可是,如果凡人坚信可以凭一己之力毁灭城池、颠覆文明、倾倒神律,这何尝不是另一种自大?诺兰的新片恰恰走向了这个方向:当值得敬畏的神明隐去,当所有的不确定性都被抹平、被解释清楚,剩下的只是一个现代的、自怜的创伤故事。
现代人当然有权用自己的时代重新阅读古代。战争、创伤、权力、性别、帝国、暴力,这些也是今天的重要议题。问题不在于我们能不能提出新的解释,而在于我们是否太急于让古代故事“变得相关”,急于从其中找到一个可与今天对应的主题。似乎这是一条捷径,既能展现自我的思考,也让古典材料因捕获更多的观众而显得“获得了新生”。但捷径自有其代价。把一切都归结为一个现代人熟悉的解释框架,古代世界反而变得更加单薄。而如果我们失去了了解古代人的耐心,绕过了更为艰苦的、体察真实历史语境的长路,恐怕也久已失去了对身边的“他者”的兴趣。我们在视觉盛宴中得到感官的刺激和反省的幻觉,但并没有变得更加睿智和谦卑,而是更加自恋;我们得到了确定的信息和答案,却又不断地丧失容纳矛盾和复杂性的能力,丧失挑战自己既有认知的勇气。
这也正是荷马史诗值得我们珍视的地方:它预设我们有足够的耐心,去反复聆听和阅读,去关注那些似乎琐碎的细节,去检视一个个具体的人,在史诗不曾明言的空白中去探索和想象。这是何等奢侈的乐趣——感谢荷马,不曾给我答案,故此也不曾剥夺阅读中的甜。
(作者为北京大学英语系副教授;文中所引《失乐园》来自朱维之译本,《奥德赛》来自杨宪益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