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德赛》如何到中国
“风雨声中异境开,读书人在授经台。何如赫涕吾良友,击柝相闻负笈来。”
1900年,英国传教士李思(1862—1947)在《万国通史前编》中表示“《奥瑇犀》(今通译《奥德赛》)诗,古今传诵”,并称其中“有一绝句”,即本文前引之诗,这可能是用汉诗体译荷马史诗的最早尝试,或经广学会中华人译员润色。李思承认,此乃“以意构”“未知《奥瑇犀》之音节如何”。
诗中“授经台”指终南山的一座山峰,传说老子曾在此讲经;“赫涕”即赫梯,前17世纪至12世纪统治小亚细亚(今土耳其安纳托利亚地区)的古帝国,李思误将其当成古希腊(《荷马史诗》成书于公元前八世纪,所述史实可能在公元前15世纪至16世纪,李思因而误判),称它是“吾良友”;“击柝”指巡夜时敲打木梆子,代指战争;“负笈来”指读书人背着书箱来求学。
李思认为“泰西(即欧洲)最重诗教”,荷马史诗堪为有“诗教传统”的中国提供参考,他把荷马译为“好佅(通昧)儿”。但直到上世纪三十年代,国人对荷马史诗了解仍不太多,仅周作人、吴宓推介甚力。
百年匆匆而过,如今大片《奥德赛》引起广泛关注,引人好奇:荷马史诗史是如何从来自异乡的“陌生人”,变成人人尽知的“经典”的?“舶来”中,我们究竟理解了多少,又误会了多少?该片导演诺兰的解读,真的准确吗?
本文主要依据学者李奭学、李以清的《五四运动以前的荷马》,试予介绍。

清代《畴人传四编》介绍了荷马
“荷马”之名是梁启超定的
据李奭学、李以清钩沉,早在明清之交,西洋传教士已用中文介绍荷马,称“阿嘿汝”(有时误写成阿哩汝)或“何默乐”。
1837年,普鲁士传教士郭士立在主编的《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中,以“爱汉者”为笔名,称:“盖欧罗巴民讲异话,其诗书异类。诸诗之魁为希腊国和马之诗词……论列国围征服城也,细讲性情之正曲,哀乐之原由,所以人事浃下天道,和马可谓诗中之魁。”从“和马”派生出何马、荷麦、河满、贺麻等。
后传教士艾约瑟指出,“马”应是长音,不如译成“和美耳”,由此派生出“侯美尔”“贺梅尔”“合墨耳”“何满得”“胡迈卢”等。
严复译为“鄂谟”或“鄂谟尔”,得王国维、鲁迅、周作人等认同。
1925年,周作人提出异议:“荷马”来自英语,应“名从主人”,按古希腊语译成“诃美洛思”。周作人一生译古希腊文学超百万字,晚年译成《路吉阿诺斯对话集》后写道:“余一生文字无足称道,唯暮年所译希腊对话是五十年来的心愿,识者当自知之。”
“诃美洛思”未能替代“荷马”,后者是梁启超定的译名。
梁启超说“今欧洲各国文学祖希腊,武事祖斯巴达”,称荷马为“古代第一文豪”“每篇率数万言”“今日考据希腊史者独一无二之秘本”,荷马史诗“气魄,固已夺人矣”,其实他承认自己“未能读,不敢妄下笔骘(音如志,意为评定)”。
清末民初文人常望文生义,清末黄钟骏写《畴人传四编》,竟称荷马是“畴人”(历算学家),因“其所著书屡言天星”,比如《奥德赛》中奥德修斯曾“论昂璧觜参及青龙七宿,北斗七星,太阳长行不息,月之望诸恒星若晃旒”。
直到1916年,商务印书馆出版林纾、陈家麟合译《秋灯谭屑》,其中《织锦拒婚》《木马灵蛇》两篇才略见荷马史诗片段,原书是美国作家鲍德温写的儿童故事集,且《木马灵蛇》与《伊利亚特》关联不多。
10年后,才有谢六逸“译述”的《俄德西冒险记》(商务印书馆,1926年)、《伊利亚特的故事》(上海开明书店,1929年)出版。1929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了传奇翻译家傅东华的《奥德赛》全译本,虽是英文转译,但采用诗体。这是国人首次读到相对完整的荷马史诗。
从明清之交,到1929年,传教士、学者大力推介荷马,国人却兴趣不足。除文化差异外,荷马在西方争议也多,可能只是传说,并无其人。直到公元前7世纪,才现“荷马”一名,希腊文中,荷马意为“人质”。《伊利亚特》《奥德赛》的结构、内涵差异大,作者是否同一人,亦争论不休。
周作人认为,荷马史诗是“收散片之诗,联集而吟咏之。又递相口授,多有变意,后乃辑录,成为今状”,带来理解困难。
奥德修斯直通“赛先生”
既然荷马史诗只是古希腊民间传说合集,为何终被中国读者接受?这与几代学者推动有关。吴宓说:“吾人欲研究人生问题或探求哲学文艺之根本,若不从希腊文化入手,决不能彻底了解。”
一方面,荷马史诗是西方文学之祖,后来学人必以此为始。周作人在《欧洲文学史》(商务印书馆,1918年)中,首设专章介绍荷马史诗。
另一方面,荷马史诗含启蒙价值,即“古代诸文明的总汇,又是现代诸文明的来源,无论科学哲学文学美术,推究上去无一不与他有重大的关系”。特别是《奥德赛》,呈现了“逻各斯”(逻辑)对“秘索思”(神话)的超越。
在神话中,人必须无条件服从神,他的自我由神塑造,命运由神决定。如《伊利亚特》中,阿喀琉斯明知必死,仍赴特洛伊参战,因命运无法抗拒,英雄必须光荣地接受悲剧性结局。可在《奥德赛》中,奥德修斯得罪了海神波塞冬,波塞冬却无可奈何,靠智慧、毅力与决心,凡人历尽艰难,打败了神。
在奥德修斯艰难的回家之路上,他战胜了种种困难。
喀耳刻的魔酒:它把奥德修斯的手下变成猪,满足于“活着”本身,放弃了人之为人的追问、怀疑、自苦与思考,只有坚持后者,才能走向逻各斯。
塞壬的歌声:呈现了感官世界的丰富美好,却引诱人走向自毁,奥德修斯用蜂蜡塞住手下的耳朵,并将自己捆在船上,既享受了歌声,又成功地活下来,象征着理性通过自我约束,战胜了感性的诱惑。
卡吕普索的仙岛:卡吕普索象征永恒,她让奥德修斯丧失记忆,进而丧失自我,以实现二人永远相守的目的,但经7年暗中摸索,奥德修斯选择离开,因记忆是人绝不可让渡之物,不论多么苦痛,有记忆才有“我”。即令永恒如此美好、安逸与幸福,一旦没有“我”,便不值得追寻。
瑙西卡娅的情感:美丽公主瑙西卡娅爱上奥德修斯,奥德修斯还是踏上回家之路,象征理性对情感的超越。
奥德修斯回到故乡伊萨卡,王宫已被求婚者们占据,无人认识他,他只好展示伤疤,与老女仆等相认,并在他们帮助下,消灭了对手。隐喻着逻各斯需证据指引,而非天启,理性与实证应替代信仰。
作为对人类理性精神的赞歌,《奥德赛》直通“五四运动”倡导的“赛先生”,这使它能在中国落地生根,影响力不断扩大。
别把电影当正解
中国读者接受荷马史诗,还有一大原因,即有文化相通处。吴宓说:“知希腊哲学,重德而轻利,乐道而忘忧,知命而无鬼。多合我先儒之旨,异近世西方学说,盖不可以道里计矣。”
古代中国也强调人文关怀,赞美“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但更多从集体看个体,荷马则从个体看集体。在《伊利亚特》中,英雄们常顶撞领导、我行我素,参战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保家卫国,而是为了扬名立万、实现自我。一旦取胜,他们便屠戮平民、抢掠妇女,觉得理所当然。
相比之下,古代中国英雄更重“为万世开太平”,《西游记》中孙悟空在车迟国灭妖后,叮嘱国王:“望你把三教归一,也敬僧,也敬道,也养育人才,我保你江山永固。”
为群与为己,各有擅场。周作人指出“希腊文明,很有点与中国古代的文明相似”,都“现世”“中和”,但荷马史诗中的人物有“热烈的求生的欲望”“对生活的热情”,体现出“自由、明达、热爱生命、自然和艺术的日常生活方式”,传统儒家则“未免有流于俗恶的地方”。
当时的学者们认为,荷马史诗还体现出了“爱美”精神,值得传统儒家学习,所以蔡元培先生主张“以美育代宗教”“以美育人”,以避免“现世”之后,走向过度功利;乃至避免“平和”之后,变得“没有力气”“像个病人一样”。
培育“爱美”精神,离不开“为己”,可过度“为己”,也会出现自私、虚伪、残暴等问题,电影《奥德赛》中对此有所反省。
在片中,奥德修斯对特洛伊屠城感到自责,对封神的“木马计”予以批评;嘲讽“第一美人海伦引发战争”的说法,认为是阿伽门农为抢掠异邦财富,编出的糟糕借口;所谓“海上入侵者”,其实是急于回家的奥德修斯;反复闪现的智慧女神雅典娜,是被希腊人杀死的特洛伊女祭祀,“智慧指引”只是受创后的应激反应……
导演诺兰试图用“宙斯法则”超越过度“为己”的困境。即主人应无条件善待客人,客人不得滥用主人善意。
在《奥德赛》结尾,108名求婚者盘踞奥德修斯宫殿3年多,挥霍其财富、虐待其仆人,奥德修斯生死未明,却逼其夫人珀涅罗珀再嫁,显然违背了“宙斯法则”,这就给了奥德修斯大开杀戒的借口,可这么处理,实在是把亚里士多德称赞的“处处有发现”、呈现了“从不知到知的转变”的、充满思想性的经典,变成血腥、刺激的庸俗故事。
显然,诺兰未能挣脱绝对“为己”观的桎梏,这使电影《奥德赛》成了基督教式自我反省、英雄主义、女权主义、身份政治、存在主义、后现代主义等的大杂烩,不同流派似乎都能从中看到自己,找到“历史依据”,为各种时尚观念抢夺历史解释权打开了方便之门。
相比之下,《奥德赛》原著多元、含混、丰富,连亚里士多德都称它是“复杂的诗史”。著名学者陈中梅认为,《奥德赛》留下两份重要遗产:“一份是壮怀激烈的豪迈诗情,另一份是推崇严谨求知的实证自觉。”要完全收获这两份遗产,只看电影可能不行,还要读读原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