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科举中的“除名”史
当今社会,高等学府的学子只要注重积累,认真考试,写出符合学术规范的论文,或者完成严谨的实验,做好数据整理、结论输出,就离取得学位不远了。
在古代,金榜题名,看起来似乎是一锤定音,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翻检历代史籍便会发现,金榜有时并非终点。
唐穆宗长庆元年,一批新科进士刚刚放榜,朝廷便因科场物议将其中十四人召回重试。考题重新发下,曾经榜上有名的士子,有人保住功名,有人却被黜落。那些已经写上金榜的名字,为什么还会被抹去?

明余士、吴钺合画《徐显卿宦迹图·琼林登第》,描绘新科进士赴琼林宴的场景。 故宫博物院藏
一场放榜后的重试
唐代科举尚保留着浓厚的荐举色彩。考生在考试前拜访公卿名士,呈送文章,请人延誉,本是当时常见的做法。达官显贵也会向主考官推荐熟识的士子,这种风气被称为“通榜”。它既有发现人才的一面,也为请托徇私留下了空间。
长庆元年,礼部侍郎钱徽主持进士科考试,共录取三十三人。放榜后,西川节度使段文昌上奏,称钱徽所取郑朗等十四人多为权贵子弟,才学浅薄,不应入选。
这场弹劾本身也并不单纯,其中包含了复杂的人事纠葛。
随后,唐穆宗命中书舍人王起、主客郎中知制诰白居易,对被举报的十四人重新考试。复试题目为《孤竹管赋》和《鸟散余花落诗》。十四名新科进士再次入场,接受朝廷核验。
结果出人意料。《旧唐书·钱徽传》记载,孔温业、赵存约、窦洵直三人的答卷“粗通”,准予保留进士身份;裴撰获特赐及第;郑朗等十人因不知典故出处、文辞浅陋,被一并黜落。
一张已经公布的榜单,就这样被重新改写。钱徽也因主持贡举失当被贬为江州刺史。朝廷同时下令,此后礼部放榜后,应将录取者的杂文、策论送交中书门下复核。
这次风波固然掺杂了朝廷派系和私人恩怨,却也推动了一项制度逐渐成形:考官作出的录取决定,并非绝对不可更改;金榜题名之后,仍可能面临更高层级的审查。
二十一人的功名为何被追回
到了宋代,科举中的封弥、誊录、覆考等制度日益完备。考生的姓名、籍贯被遮封,原卷由专人誊写,再交考官评阅,以免考官通过笔迹辨认考生。考试结束后,还要经过多重审核,才能正式放榜。
然而,程序越复杂,也越可能因某个环节的差错造成混乱。
宋真宗天禧三年,贡举考试结束后,负责试卷编排的陈尧佐、陈执中没有严格遵守规定,擅自改动部分试卷的等级。放榜次日,内廷重新核验,发现最终名次与此前考官评定的结果多有出入。
朝廷随即命人重新审阅试卷。原本合格却被错误黜落的考生,得以附榜及第;成绩稍次者,可以免去下一次省试;原本不合格却因编排错误而获得出身者,则被追回及第资格。最终,“已及第、出身而追夺者二十一人”。
这二十一人未必参与了舞弊,他们失去出身,主要是朝廷对错误录取结果进行纠正。这一事件揭示了古代科举“除名”的另一种情形:它未必是一种刑罚,也可能是考试程序的自我纠错。只是无论错误出在考官还是编排人员,最终承担命运转折的,往往仍是已经欢庆过登第的士子。
在翻检两宋史料过程中,笔者还发现了一件值得厘清的事情:宋代史籍中有一种容易被误解的“除名”。绍兴年间,胡铨因反对和议,上疏请斩王伦、秦桧、孙近,后来遭到“除名、编管”等处分。但这里的“除名”并非革除进士功名,而是削除官爵、官籍,使其降为庶人。
宋孝宗即位后,胡铨又“复奉议郎”,重新入仕,说明此前被削除的是官身,而非建炎二年取得的进士出身。坊间流传的胡铨被革除功名之说,如此看来也是讹传了。

明代 唐寅《桐荫清梦图》 故宫博物院藏
皇权改写“南北榜”
明洪武三十年的南北榜案,则更集中地展现了皇权对科举结果的强力干预。
洪武三十年,会试由刘三吾、白信蹈等人主持,共录取宋琮等五十二人。榜单公布后,北方士子发现,所有中式者均来自南方,无一名北方考生,于是群情激愤,纷纷控诉考官偏袒南人。
后来,朱元璋亲自阅卷,另取任伯安等六十一人,六月再次举行廷试,以韩克忠为第一。这一次中式者皆为北方士子。前后两榜,一南一北,史称“南北榜”,又称“春夏榜”。
春榜尽取南人,难以服众;夏榜又尽取北人,同样谈不上公允。朱元璋试图依靠皇权调节南北取士失衡,却以另一种极端取代了原来的极端。此案使南北取士失衡成为明代科举制度中长期受到关注的问题。至洪熙、宣德以后,明代才逐渐形成南、北、中卷分卷取士的制度。
唐伯虎功名梦醒
科举“除名”故事中,最为人熟知的主人公,大概是唐寅。弘治十一年,唐寅在应天府乡试中夺得第一名,成为解元。此时的他已经名满江南,与祝允明、文徵明、徐祯卿并称才子。在时人看来,他极有可能在次年的会试、殿试中继续高中。
赴京赶考途中,唐寅与富家子弟徐经同行。徐经仰慕会试主考官程敏政的学问,带着礼物登门求教。唐寅也参与其间,二人还根据程敏政谈到的内容,预先练习了一些可能考查的题目。
不料,会试题目中果然出现了相近内容。给事中华昶随即上奏,指控程敏政泄题,徐经、唐寅买通关节。案件震动朝野,程敏政、徐经、唐寅等人被捕下狱。
经过反复审讯,案件最后的处理是:程敏政致仕,检举者华昶因言事不实被调任;徐经、唐寅赎罪后,“皆黜充吏役”。
唐寅并非已经考中进士后又被革除进士身份,但这场案情未尽明朗的科场风波,彻底断送了他的仕进之路。回到苏州后,他耻于充吏,不再应试,以卖画为生。故宫博物院所藏《桐荫清梦图》中,唐寅自题:
“此生已谢功名念,清梦应无到古槐。”
功名梦醒之后,他最终以诗书画名垂后世。
清代科场处罚严厉
清代承袭明代科场制度,对贿买关节、夹带文字、冒名代考等行为处罚严厉,涉案者轻则停科、革除科名,重则流放乃至处死。顺治、康熙、咸丰三朝发生的几起科场大案,便集中体现了清廷整肃科场的严酷一面。
顺治十四年爆发的丁酉系列科场案,是清代牵连最广、惩处最惨烈的科场案件之一。其中,江南乡试发榜后,主考官被指徇私取士,顺治帝下令将一百一十二名新科举人召至北京复试。第一次复试后,九十八人保留举人身份,十四人被革去科名;此后九十八人又被要求重新考试,再有八人被革去举人。方章钺、吴兆骞等人还遭到杖责、籍没和流放宁古塔等重罚。
康熙五十年辛卯江南乡试案中,吴泌被查出夤缘求取科名,程光奎则在考场预藏文字、入场抄录,并得到相识考官的照应。案件审结后,吴泌、程光奎均被判绞监候;副主考赵晋以及同考官王曰俞、方名被判斩立决。
咸丰八年戊午顺天乡试案中,罗鸿绎通过关系向同考官浦安交通关节,违规中举。次年案件审结,罗鸿绎与主考官柏葰、浦安等被判处死刑,随后在北京菜市口处决。
由此可见,古代科举中的“除名”并不是性质单一的事件。有人确因才学不逮、侥幸入选而被黜落;有人因请托、冒籍、贿买关节而失去资格;也有人只是遭遇了考官失误、制度失灵,甚至成为斗争中的牺牲品。
对于那些金榜题名后又被抹去名字的人来说,一纸榜文的起落,既是个人命运的骤变,也照见了古代科举在公平理想与现实权力之间的漫长挣扎。
掩卷而思,今日,国家仍在竭力维护学生们取得学位的公平性。古代的士子应该恪守不能舞弊的底线,今日学子同样要坚守自己的学术准则,严谨而规范地取得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