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良材”究竟是谁

马缉熙的革命烈士证明书
我读废名的《死者马良材》(《语丝》周刊1927年10月1日第151期),曾写过一篇《“马良材”是谁》(《名作欣赏》2020年第8期)。文章根据极其有限的资料,对马良材的生平事迹做了一番考证,认为马良材是一位革命烈士,其英名理当载入中国革命史册。文末说,倘若《革命烈士英名录》之类的书籍中要收录他,以下简介可供参考:
马缉熙(?—1927),又名良材,湖南人。长沙岳云中学毕业后到北京,与其同乡、诗人石民过从甚密。1925年,被上海大学英国文学系录取为试读生。后加入中国共产党,在江湾地区立达支部负责组织领导工人运动。1927年4月30日,被国民党反动派逮捕,不久惨遭杀害。曾在《民国日报·觉悟》等报刊上发表《孙中山永不会死去的》《文艺与革命》等作品。
文章刊出后,我发现马缉熙1927年还在上海《商报》副刊《商余》上发表过数篇诗文:《寄给伊》(新诗,1月1日)、《写给友人的》(1月19日)、《读了The Dar l ing以后》(1月27日)、《骷髅头》(新诗,2月18日)、《野火》(新诗,3月8日)、《心灵中的微声》(4月1日)。
前不久,我突然收到一封邮件。发件者名叫马绫缦,自称是马良材的侄曾孙女,并随信附了一张1989年10月1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照片。“革命烈士证明书”左侧信息显示:马良材(烈士证上的姓名为“马辑熙”)生于1903年8月20日,湖南省湘潭县中路铺人,生前所在单位及职务为中共上海南中支部书记;1921年参加革命;1927年5月14日,在上海江湾立达学园,被国民党反动派杀害;执证人为其弟弟马良健,即绫缦的太爷爷。随后,绫缦又给我提供了一份家藏的材料——1965年2月16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档案科复制的《追忆江湾工人领袖马缉熙同志》。这份材料追忆了马缉熙被捕前的具体情形:1927年4月12日,蒋介石在上海发动反革命政变,大肆屠杀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马缉熙同志率领全体想去保卫总工会,但这时交通断绝,我们即在宝兴路一带展开激烈而沉痛的演讲……夜深,我们拖着沉重疲乏的身体回来。这时的马缉熙同志已经数日没有睡,数日没有吃了,声嘶力竭,正想休息,反动的走狗们……迫害我们来了。不幸,马缉熙同志未能逃脱就捕……”
在我的建议下,绫缦到湘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查阅了马缉熙的档案。马缉熙档案内藏有关于追认其为革命烈士的报告、请示等多份文件材料。其中,中共中央组织部文书档案处1988年1月19日致湘潭县民政局的一封函件,对于认定马缉熙是否是革命烈士至关重要:“经查,在我部编印的《烈士英名录》第一册第四页有关于马缉熙同志的简单记载,全部内容抄录如下:‘马缉熙,湖南籍,学生(出身),一九二七年于上海牺牲。’《烈士英名录》是中央组织部一九四五年根据当时同志们提供的材料编印的,供组织参考。”
与绫缦交流过程中,我反复提醒她不要一味迷信档案材料和当事人的回忆,如部分档案材料(包括烈士证明书)中关于马良材的别名和牺牲时间就值得怀疑。
马良材又名马缉熙,这由前述中共中央组织部文书档案处的函件可以得到证实,拙文《“马良材”是谁》也有较详细的考证。至于别名“马辑熙”,乃是马良材的家属提供的。大概因“缉”“辑”字形相近、读音相同,故其家属将“马缉熙”误成了“马辑熙”。
1927年5月7日,上海《时事新报》第3张第1版刊登消息《共产党之被捕与处置》,称:“此次所拘共产党人犯,数在二百以上”,“已经执行死刑之主要人犯”有总工会工人纠察队队长何大同、江湾总队长马缉熙等。两天前,即5月5日,上海《民国日报》第3张第2版所刊《两共党要犯枪决》消息中说:“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特务处昨奉令将共产要犯何大同、马绩熙予以枪决。”“马绩熙”显系“马缉熙”之误。可见,马缉熙与何大同是5月4日同一天被杀害的。因此,马缉熙的牺牲时间应该是1927年5月4日,而非“1927年5月14日”。
值得一提的是,革命烈士林环岛曾于1928年8月30日,以“上海学生联合会”名义,根据“本会调查股消息”,将上海大学、法政大学、立达学园等学校革命学生被捕、被杀、被开除、被审讯等情形,汇编成小册子《纪念我们的死者》。内中第一节《何堪再番罹惨劫》写道:“马缉熙同学捕去后,法官问他道:‘你是不是反动分子?’马君厉声答道:‘我生为革命生,死为革命死,谁是反动分子,请问你自己!’法官恼羞成怒,即付枪决。”(《林环岛文集》,中共党史出版社2009年版,第1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