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草》以外的鲁迅散文诗
鲁迅的散文诗被集中地收在《野草》一书中。在此之前,他已有试作,就是那篇《自言自语》(后编入《集外集拾遗补编》);后来又写了一些散文诗,数量无多,没有专门成集,被安置在杂文集里。鲁迅说:其实“杂文”也不是现在的新货色,是“古已有之”的,凡有文章,倘若分类,都有类可归,如果编年,那就只按作成的年月,不管文体,各种都夹在一处,于是成了“杂”。
在鲁迅的观念和用语习惯里,杂文集就是编年体文集的意思,其中并不全是后来通常所说的所谓“杂文”(或称杂感,即带有文艺性的议论文)。在鲁迅的杂文集里,固然以杂感居多,此外还有序跋、碑文、散文、随笔、轻性论文,甚至有译文,同时也就可以有散文诗。
例如《华盖集》中的《夏三虫》,其中说到跳蚤、蚊子和苍蝇这三种害虫:
跳蚤的来吮血,虽然可恶,而一声不响地就是一口,何等直截爽快。蚊子便不然了,一针叮进皮肤,自然还可以算得有点彻底的,但当未叮之前,要哼哼地发一篇大议论,却使人觉得讨厌。如果所哼的是在说明人血应该给它充饥的理由,那可更其讨厌了,幸而我不懂。
苍蝇嗡嗡地闹了大半天,停下来也不过舐一点油汗,倘有伤痕或疮疖,自然更占一些便宜;无论怎么好的,美的,干净的东西,又总喜欢一律拉上一点蝇矢。但因为只舐一点油汗,只添一点腌臜,在麻木的人们还没有切肤之痛,所以也就将它放过了。
这种写法,正是诗艺中常见的“比兴”。
再如《准风月谈》一书中,颇有一些鲁迅后期的散文诗。1933年,黎烈文编辑《申报·自由谈》的时候,鲁迅为之提供了大量文稿,开始还能涉及时事,后来形势日益严峻,黎烈文请求作者们收敛一些,“从兹多谈风月”,以保存《自由谈》这块园地。而“谈风云的人,风月也谈得”,鲁迅换了些笔墨和笔名,重新布局开张,一上来的一篇《夜颂》,就大有散文诗的意味:
虽然是夜,但也有明暗。有微明,有昏暗,有伸手不见掌,有漆黑一团糟。爱夜的人要有听夜的耳朵和看夜的眼睛,自在暗中,看一切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