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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在厦大住过地窖吗?
来源:《随笔》 | 俞兆平  2026年03月02日10:06

在鲁迅与厦大的关系中,有一则传闻被闹得沸沸扬扬、历久不衰,这就是鲁迅到厦门大学后遭到校方十分刻薄、悭吝的待遇,尤其令人发指的是居然逼他去住地窖。林语堂女儿林太乙在美国写的《林语堂传》,内中就有这样的文字:“理科主任刘树杞掌握财权,仗势催肥理科,挤压文科,对鲁迅更多方刁难,三次要他移住所,最后一次派他住在理学院大厦的地窖,使鲁迅气得‘目瞪口呆,胡须尽翘起来’。”如此,这一传闻甚至波及海外。

除“住地窖”外,厦门大学在生活上亏待鲁迅还不少,例如“椅子”“灯泡”的事,合称为“三椅”“两灯”“一地窖”。

“三椅”指的是,一九二七年九月,鲁迅《答有恒先生》一文中忆及:“我在厦门的时候,后来是被搬在一所四无邻居的大洋楼上了,陪我的都是书,深夜还听到楼下野兽‘唔唔’地叫。但我是不怕冷静的,况且还有学生来谈谈。然而来了第二个打击,三个椅子要搬去两个,说是什么先生的少爷已到,要去用了。这时我实在很气愤,便问他:倘若他的孙少爷也到,我就得坐在楼板上么?不行!没有搬去。”鲁迅生性冷隽而幽默,他抓住“少爷”一词,归谬延伸至“孙少爷”,而最终产生的将是“长者坐楼板”这样的荒诞的结果,厦大庶务科那些办事员自然在此“逻辑的力量”跟前败下阵来。

“两灯”指的是,《两地书·四六》:“此校用钱并不少,也很不撙节,而有许多悭吝举动,却令人难耐。即如今天我搬房时,就又有一件。房中原有两个电灯,我当然只用一个的,而有电机匠来,必要取去其中一个玻璃泡,止之不可。其实对于一个教员,薪水已经化了这许多了,多点一个电灯或少点一个,又何必如此计较呢。”厦大连两个灯泡都要停用一个,过分悭吝了吧?

“一地窖”指的是,林语堂在《忆鲁迅》一文中的这段话:“民十五年秋,我请鲁迅、孙伏园、沈兼士、陈万里、张星烺、潘家珣诸友人到厦门大学文科及国学院,引起理科院长刘树杞的公开的不择手段的妒忌。刘獐头鼠目,但实在能干。这是大家所知道的。单说鲁迅吃他的亏。刘那时大概是兼总务,三易鲁迅的住房。最后一次,派他住在理学院大厦的地窖。这回真使鲁迅气得目瞪口呆,胡须尽翘起来。……这样鲁迅自然是在厦门大学待不下去了。”厦大校方人员逼鲁迅住到理学院大厦的地窖,这是林语堂白纸黑字写下的,应该不会假吧?名人效应给史料套上“真实”硬壳,于是这一故事不胫而走,百年不衰。因为厦大居然如此对待名重一时的鲁迅,自然令人愤愤不平。

那么,刘树杞逼鲁迅第三次搬迁住房到地窖之说,到底是真还是假的呢?似乎无史实可证。据《两地书》记载,鲁迅到厦大只住过两个地方。一九二六年九月四日夜,林语堂等接他到校,暂住在生物学院的三楼。“因为教员住室尚未造好(据说一个月后可完工,但未必确),所以我暂住在一间很大的三层楼上,上下虽然不便,眺望却佳。”即住在借用生物学院的国学院陈列所空房里。此楼抗战时毁于日军炮火,厦门沦陷期间被日军拆除,基址现已不存,大约在白城一带,镇北关至演武场之间的小山岗上。当时鲁迅住下后,第一感受是“此地背山面海,风景佳绝”,引动了鲁迅下海游泳的念头:“海水浴倒是很近便,但我多年没有浮水了,又想,倘若你在这里,恐怕一定不赞成我这种举动,所以没有去洗,以后也不去洗罢。”为着不让所爱的人担惊受怕,鲁迅很快便打消这一想法,还进而保证以后也不去洗海水澡。此住所虽然视野开阔、景观宜人,但处在小山坡上,地势偏高,鲁迅曾计算过,石阶有九十六级,上下一次就是一百九十二级,生活不是很方便。

生物学院的住房毕竟是陈列室,要陈列物品,只能暂时过渡。所以到九月二十五日,鲁迅便搬迁至集美楼楼上左边第二间,第一间隔成两小间,分别住的是孙伏园和张颐。鲁迅对集美楼还满意,“比先前的静多了,房子颇大”,而且“现在的住房还有一样好处,就是到平地只须走扶梯二十四级,比原来要少七十二级了。然而‘有利必有弊’,那‘弊’是看不见海,只能见轮船的烟通”。此后在《两地书》中再未见有鲁迅搬迁的记载。

集美楼住房的格局和摆设,鲁迅在十月四日给许广平的信里画了一张图,现今厦门大学鲁迅纪念馆的这一间就是按此图布置的。但此图和来过此房的后人回忆有所不同,主要的差别是进出的门是开哪一边,由此便决定了家具的两种摆设位置。因为集美楼是作为教室设计的,朝南方向有两扇大房门,鲁迅给许广平画的是开东边的门,而常去鲁迅住处的陈梦韶的回忆是开西边的门。

陈梦韶的回忆较为细致、详尽:“在这间房子靠东墙壁一边,鲁迅先生放下他的睡床,箱子和衣架。靠西木板墙一边,放下一只藤的圆桌,圆桌四周放下一只长躺椅,三只靠背椅,客人来了,就围着这圆桌而谈。北面有两个大窗门,可以遥望南普陀寺。在这两个大窗门前端:东边放下一只两层的茶几,茶几的上面有时摆着一盘糖果,茶几中层经常放置三本像册;西边放下一只写字桌,桌上放着笔砚印泥等,记得还有一只闹钟。写字桌左边靠木板墙处,放下一只书架。南边有两个大房门,门的外面是走廊,凭倚走廊的石栏杆,可以远眺巍然矗立在鹭江那边的南太武山。这两个大房门:靠东那边的门是锁死的,门内放置一只小水缸、脸盆架及火酒炉等;靠西这边的门是活的,鲁迅先生日常出入及客人来往,都取道于此。”

陈梦韶当年为文科教育系第四年级生,他十分仰慕鲁迅,是当时厦门大学学生中和鲁迅最常来往的一位。他曾根据小说《红楼梦》改编出话剧剧本《绛洞花主》,在厦大大礼堂和市区“中华戏园”演出过。他把稿本送请鲁迅指点,鲁迅在离开厦大的前一天晚上,还为之写了《〈绛洞花主〉小引》一文。他的回忆应该是相对准确的。而他言之凿凿写道,靠东那边的门是锁死的,靠西这边的门是活的,鲁迅日常是从西门出入的。

那么,到底哪一种才是正确的呢?估计两种摆放都存在过。鲁迅刚到集美楼住下时,是画给许广平那张图的样式;而后可能换个方向,把东边的门锁上,从西边门进出。因为上集美楼楼梯,从走廊往右走到第二间,若从东边的门口观望,室内一眼尽收;如若开西边的门,从走廊经过,要观望室内,就得扭头,如此似乎可增加点空间的私密感。所以,现今厦大鲁迅纪念馆的摆设与陈梦韶的回忆,两种应该都符合历史的真实。

不过,校方要鲁迅第三次搬迁住房倒确有其事,可能是由这点造成林语堂的误传。《两地书·九六》:“伏园走后,庶务科便派人和我商量,要我搬到他所住过的半间小屋子里去。我即和气的回答他:一定可以,不过可否再缓一个多月的样子,那时我一定搬。他们满意而去了。”孙伏园十二月十八日就从厦大离职,“直往武昌”办《中央日报》去了,当时他和张颐合住一屋,可能是隔成两个小间,仅鲁迅现住的一半大。鲁迅用的是缓兵之计,要求延后一个月,因为此时他已收到中山大学的聘书,确定要离开厦大了。“延后一个月”时,他人已在广州了,如此双方都满意,皆欢喜。但对此事,鲁迅仍然有他的想法:“其实,教员的薪水,少一点倒是不妨的,只是必须顾到他的居住饮食,并给以相当的尊重。可怜他们全不知道,看人如一把椅子或一个箱子,搬来搬去,弄不完,幸而我就要搬出,否则,恐怕要成为旅行式的教授的。”不是墨守僵滞的条规,视人为物,胡乱驱赶,而是要从以人为本的前提出发,尊重教师,做好后勤,这是鲁迅与厦大资产管理方的矛盾所在,“旅行式的教授”,算是鲁迅在厦大发出的又一声感慨吧。

那么,林语堂从哪里得到刘树杞派鲁迅“住在理学院大厦的地窖”的消息呢?估计是底下办事人员的误传。林语堂日常不太关注琐事,像鲁迅对他放任其手下襄理黄坚(白果)就有过看法:“白果尤善兴风作浪,他曾在女师大做过职员,你该知道的罢,现在是玉堂的襄理,还兼别的事,对较小的职员,气焰不可当,嘴里都是油滑话。我因为亲闻他密语玉堂,‘谁怎样不好’等等,就看不起他了。”但林语堂不太在意。黄坚平时对鲁迅是取敌对态度,鲁迅初搬到集美楼,器具欠缺,但他故意刁难拖延;听说鲁迅要走,就散布谣言:“之所以走,一因为没有酒喝,二因为见别人家眷来了心里不舒服。这还是根据那一次的‘名士脾气’的。”

林语堂估计是听了此类人的不无恶意的传言,他们把“搬到半间小屋子”,扩大为驱赶鲁迅去住“理学院大厦的地窖”,以激起矛盾冲突。果然,林语堂就把账算到刘树杞的身上,因为林是文科主任,刘是理科主任,在理科与文科的矛盾中落败于他,感情好恶所致,便迁怒于他。郁达夫说林语堂“实在是一位天性纯厚的真正英美式的绅士,他决不疑心人有意说出的不关紧要的谎”。郁达夫还讲了一个故事来印证,一九二七年后鲁迅和许广平定居上海,其时已是同居,林语堂看到他们两人亲密的样子,就问郁达夫究竟是怎么回事。郁达夫存心“捣乱”,故意不说,直到周海婴将要生下来的时候,林才恍然大悟。他满脸泛着好好先生的微笑,对郁达夫说:“你这个人真坏!”其憨厚之态可掬。驱赶鲁迅去住理学院大厦地窖一说,以林语堂的声望与经历,加上鲁迅是由他引荐到厦大的,他所叙述的当然具有某种权威性,学界及民间一些人便信以为真,以讹传讹了,在鲁迅“厌弃”厦大的传闻加上重重的一笔。

至于“三椅”“两灯”之说,也确有其事。但在鲁迅“大发其怒”之后,“器具就有了,还格外添了一把躺椅,总务长亲自监督搬运”。当时的总务长为周辨明,外语系主任,语言学教授兼总务长,他亲自督运,可见校方对此事的重视。鲁迅一九二六年到厦大时,学校才刚刚办五年,各院系的规模还在不断地扩展中,教员所需的日常用具准备可能有所不足。加上当年被称为“荒岛”的厦门,电力设施还不太完善,使用电灯仍较为稀罕,如若庶务科人员所执行的是校方统一规定,似乎也无可厚非。因此,对“三椅”“两灯”之说不必过度发挥,更不宜以今天的生活标准去衡量及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