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莎士比亚、曹雪芹到托尔斯泰、鲁迅、乔伊斯、卡夫卡、巴金、钱钟书 聊聊文学中的爱情、婚礼与婚姻
旧,并不一定都要抛在身后,它迟缓的脚步,反倒如缓缓的流水,明净,安详。旧书,褪去最初炫目的色彩之后,人生冷暖,喜怒哀乐,袒露了它的本真,在那些昔日故事中,我又受到新的教育。人们时常精明于生活琐事,人生大事却往往糊里糊涂,“不能免俗”。旧书里的婚礼,吹吹打打的乐声淡远,清茶的回甘上来了……
“何必结婚呢?”
多年前,读《战争与和平》,文字平白如话,可是没有充足的生活经验打底儿,很多情节还是读不透。比方说,皮埃尔正被美人爱仑诱惑得不能自持,又被爱仑的爹忽悠得迷迷糊糊,正在为要不要娶爱仑略有心动又举棋不定时,他的好友安德来公爵给他上了这么一课:
“决不要,决不要结婚,我的好朋友;这是我给你的劝告:除非到了你认为你已经尽了你所能的时候,除非到了你不再爱你所选择的女子的时候,除非到了你把她看清楚了的时候,你决不要结婚;不然你就要犯那严重的不可纠正的错误。老了,到了一点用处也没有的时候,你便结婚。……不然,就要失掉你的一切美好的高贵的东西。一切都要浪费在琐事上了。是的!是的!是的!不要那样惊讶地望着我。假使你结了婚,还要你的前途有希望的话,那末,你就会处处觉得,对于你一切都完了,一切都关闭了,除非是在客厅里,在那里,你和宫廷仆役以及白痴是一个样的。……何必结婚呢!……”(《战争与和平》高植译本第1册第41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1年9月新1版)
虽然“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一类俗套话,我已经听了很久,但是还是不太明白安德来公爵何出此言。莫非钱锺书《围城》里引用的英国古话“说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感染了他?这话的法国版是:“说是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未经世事的我自然悟不透围城内外的风景,只是觉得安德来明明娶了个好妻子,还要抱怨什么呢。不是连他自己也承认,他的妻子“是贤良的妇女。她是一个那样少有的妇女,男人娶了她,对于自己的名誉,可以放心;……”夫复何求?他居然还“但是”:“我的上帝啊,只要我现在是未结婚的人,什么东西我都肯牺牲。”我读后愤愤不平,觉得安德来整天“耷拉着死脸”对待他的妻子,令人讨厌之极。那个时候,我丝毫意识不到,安德来也许不是指责他娇小的妻子,而是在提醒皮埃尔婚姻之可怕呢?
婚姻是否可怕,这个问题得去问卡夫卡,他短短的一生中曾三次解除婚约。其中与菲利斯·鲍尔,曾两次订婚又两次解约,然而,与这个逃婚的对象,在五年间他们有五百封畅诉心曲的通信,这可能已经不是爱与不爱的问题,而是婚姻带给卡夫卡的安全感太低了。
“我是与人们的卑鄙和奴性为敌……”
在传统中国人的眼里,结婚是人生大喜之事。什么金榜题名时、洞房花烛夜,一辈子得意莫过于此。芸芸众生,一辈子能在聚光灯下做主角的机会少得可怜。天地不仁,不少人辛苦劳碌的一生只有自己几声叹息却没有一个听众;天地有情,没忘给普通人一丝阳光,哪怕屈指可数,也可让大家风风光光,结婚是其中的一件。
婚姻又不仅仅是男女两位主角的事情,而是两个家庭、家族乃至“普天同庆”的喜事,结婚的是两个人,背后忙活的不知有多少人。尤其是“婚礼”,这个“礼”字能把新人、旧人、老人、两个家族折腾得人仰马翻,经常听到有人抱怨“结个婚扒层皮”。“礼”不仅仅是繁文缛节,还是货真价实的聘礼、“彩礼”,这不知道让多少英雄泪满襟,不知道难倒多少操劳一辈子的父母。
偏偏有人不讲这个“礼”,有一本配图的轻松小册子《乔伊斯》(戴维·诺里斯文,卡尔·弗特林图,李晖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25年4月版),里面讲到乔伊斯与诺拉两个人的“私奔”,这又勾起我重读艾尔曼的大部头《乔伊斯传》的念头。什么叫“私奔”?两个人都没有征得父母的同意,没有婚约,自然也没有婚礼,就双双逃离都柏林跑到巴黎、的里雅斯特生活在一起了。乔伊斯认为婚礼形式是虚伪的,当然也没有钱办婚礼,也可以说乔伊斯对于家庭、教会有自己的看法,私奔可以让他不违拗内心意志。他们在一起生活了27年后,因涉及财产继承的事情,才结束“非法同居”,在伦敦的婚姻登记所补办法律手续,仍然坚定地避开了传统的教堂婚礼。早在1904年8月29日,乔伊斯给诺拉的信中,就毫不隐讳地表明:
“我的思想不接受现行的社会秩序与基督教——家庭、公认的美德、阶级以及宗教教义。我怎么会有喜欢家庭的念头呢?我的家只不过是一个中产阶级家庭,败在挥霍浪费上,我也继承了这一习惯。我认为,我的母亲是被慢慢害死的,被父亲的虐待、被常年的困苦、被我的玩世不恭和直言无隐。当她躺在棺材里,我看着她的脸时——被癌症耗得苍白而瘦削的脸——我明白了,我看到的是一张受害者的脸,我诅咒使她成为受害者的制度。”(转引自理查德·艾尔曼《乔伊斯传》第189页,金隄等译,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6年2月版)
在同一封信里,乔伊斯对自己的爱人坚定地说:“我是与人们的卑鄙和奴性为敌……”对他身处的社会和城市,他当年就有这样的认识和志愿:“我要暴露血液麻痹,即瘫痪的灵魂,也就是许多人称之为一个城市的灵魂。”(转引自理查德·艾尔曼《乔伊斯传》第181页)乔伊斯与社会的这种紧张的态度,让我不由得想到中国新文学的先驱们,陈独秀、胡适、鲁迅、巴金……他们都不肯麻痹在古老的发霉的空气里,立志为一个民族引来新鲜的空气。家、家族制度在他们的认知里不尽是甜蜜的、幸福的,而是吃人的礼教、戕害年轻人的囚笼。这种激烈的态度倘若不深入历史的语境,那是不会理解的。大多数人宁愿做一百年前鲁迅笔下的青虫,被麻痹后还吃苦耐劳地替细腰蜂养壮了孩子:“她(细腰蜂)知道青虫的神经构造和作用,用了神奇的毒针,向那运动神经球上只一螫,它便麻痹为不死不活状态,这才在它身上生下蜂卵,封入窠中。青虫因为不死不活,所以不动,但也因为不活不死,所以不烂,直到她的子女孵化出来的时候,这食料还和被捕当日一样的新鲜。”(《春末闲谈》,《鲁迅选集》第2卷第70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12月版)“麻痹为不死不活的状态”,极容易让人无法直视,鲁迅和乔伊斯都不是枝头喜鹊,只唱欢快的歌,偏偏要让人看清真相。
读旧书本来是为了消闲、怡情,一不留神又沉重了,此非我愿,打住,打住。还是八卦惹人爱:话说私奔的乔伊斯和诺拉,这对没有婚礼也没有被祝福的鸳鸯,大概没有人看好他们,两个人的差距是显而易见的,乔伊斯知识渊博才华横溢,诺拉酒店清洁工出身,文化不高,据说她替那位天才的丈夫抄一篇稿子,根本没有意识到那可能是未来文学史的一个章节,竟然愣头愣脑对丈夫说:你真的要把家里的白纸糟蹋光吗?
这太不符合人们对郎才女貌、琴瑟和鸣的美好夫妻的想象。然而,尽管时常穷得揭不开锅,半辈子颠沛流离,这对夫妻却从未失去对彼此的忠贞,他们就那么过下来了。这个做丈夫的口中、笔下大概没有几个好人,不知多少时贤名流都被他讽刺得体无完肤,而唯对这个外人看来可能笨头笨脑的妻子呵护有加。
在伟大的《尤利西斯》中,他将小说情节发生的日子定为1904年6月16日,后来这一天又成为全世界乔迷们每年都要纪念的“布鲁姆日”。而这一天,正是乔伊斯和诺拉在海边第一次正式约会的日子,他没有用一场婚礼,而是用一部伟大的作品,将两个人的私人记忆变成了全人类的精神财富,这又是何等沉重的一份情感啊。
不知有多少本乔伊斯的传记都在解释他何以娶了她,(仿佛最合适的应该是弗吉尼亚·伍尔夫这类人)这都是说辞和徒劳,正像那句人们常说的话,婚姻合适与否,好比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脚趾头最清楚。在某种程度上,连当事人也说不清楚。此时,婚姻不是攻略,不是心理辅导师的生意,而是实实在在的日子:漫长,琐碎,却不一定像想象的那么可怕。
“我们要把这件事情早点办了……”
托翁曾有言:“幸福的家庭家家相似,不幸的家庭个个不同。”似乎也可以说:幸福的婚礼家家相似,缤纷的爱情个个不同。印象里,古往今来的文学作品有一半是为歌咏爱情而存在的,正儿八经正面强攻的婚礼并不太多。它太程序化了,中国传统的,从大花轿到张灯结彩、大摆宴席,从拜天地到洞房花烛,从交杯酒到揭盖头。西式样的,盛装到教堂去,两个人庄严地交换戒指,还有那神圣的答问:请问你愿意娶新娘为妻,无论贫穷或富有,无论健康或疾病,都爱她、珍惜她,与她共度一生吗?……套路不过如此。
这些大概是影视剧里最喜欢的了,吹吹打打,好不热闹。然而,文似看山不喜平,好的作家最不喜欢的就是落在窠臼里,我甚至觉得他们都在刻意回避婚礼的直接描写。像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算是感天动地吧,可是你记得莎士比亚是怎么写他们的婚礼吗?毫无印象之后我去查剧本,查了半天只在第二幕第三场找到罗密欧对劳伦斯神父说的一句话:“可是无论如何,请你一定答应就在今天替我们成婚。”(《莎士比亚全集》第8卷第43页,朱生豪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4月版)接下来是两个人到修道院,郎情妾意地说了一通甜言蜜语,神父则说:“来,跟我来,我们要把这件事情早点办了……”(同前,第56页)到后面一幕朱丽叶已经称呼罗密欧为“我的更亲爱的夫君”了。没有电视剧上那样的场面,神父煞有介事地问:罗密欧,请问你愿意娶朱丽叶为妻,无论贫穷或富有……他是莎士比亚啊,他的品级怎么会与狗血剧的烂编剧相提并论。
《战争与和平》中精心地描写皮埃尔两次恋爱却又那么轻易地划过了这两场婚礼。写皮埃尔与爱仑,从身上的香气到要不要娶她的犹疑心理,到被套路应婚,作者写得都很细,关于结婚却只有这么一句话:“一个半月之后,他结婚了,并且如人们所说的,成了美丽妻子与数百万家业的幸福的拥有者,住在彼得堡的新装修的别素号夫伯爵家的大房子里。”(《战争与和平》高植译本第1册第303页)皮埃尔与娜塔莎的情感,经历了战火、劫难和各自的成长,在小说中是漫长的情感旅程,结婚却是最平静的叙述,仿佛是电影剧终前轻描淡写的字幕:“一八一三年娜塔莎嫁给别素号夫,这个婚事是老罗斯托夫家中最后一件喜事。同年,伊利亚·安德来伊支伯爵死了;事情总是这样的,他死后老家庭也就分崩离析了。”(《战争与和平》第4册第1608页)这么省笔墨,以致让我不记得作者写过这两场婚礼。
在《安娜·卡列尼娜》中,托翁倒是花了四五节的笔墨认真地写了列文和吉娣的婚礼,但是更多笔墨花在婚礼前叙述,直接关于婚礼的,也没有给我留下具体印象。
要说难忘的婚礼描写,莫过于《红楼梦》第97回: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出闺成大礼。这算是续稿里的精彩之笔,然而,它却不是通常人们心中婚礼的样子,我们盼望的婚礼,总是喜气洋洋,欢乐吉祥,早生贵子。怎么会是哭哭啼啼、悲悲切切呢?
“我们谈着,谈着,感到宁静的幸福”
我个人可能更喜欢这样的结婚:
“我们结婚那天的晚上,在镇上小饭馆里要了一份清炖鸡和两样小菜,我们两个在暗淡的灯光下从容地夹菜、碰杯,吃完晚饭,散着步回到宾馆。宾馆里,我们在一盏清油灯的微光下谈着过去的事情和未来的日子。我们当时的打算是这样:萧珊去四川旅行,我回桂林继续写作,并安排我们婚后的生活。我们谈着,谈着,感到宁静的幸福。四周没有一声人语,但是溪水流得很急,整夜都是水声,声音大而且单调。那个时候我对生活并没有什么要求。我只是感觉到自己有不少的精力和感情,需要把它们消耗。我准备写几部长篇或者中篇小说。
我们在花溪住了两三天,又在贵阳住了两三天。然后我拿着我舅父的介绍信买到邮车的票子。我送萧珊上了邮车,看着车子开出车场,上了公路,一个人慢慢走回旅馆。”(《关于〈第四病室〉》,《巴金全集》第20卷第588-589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年4月版)
这是1944年5月8日在贵阳郊外的花溪小憩巴金与萧珊的“婚礼”。“我们没有举行任何仪式,也不曾办过一桌酒席,只是在离开桂林前委托我的兄弟印发一份‘旅行结婚’的通知。在贵阳我们寂寞,但很安静,没有人来打扰我们。”让结婚回归成两个人的事儿,多好。我不喜欢各种仪式,更喜欢这份清净、寂寞的生活,这能让我“感到宁静的幸福”。
“那七大姑八大姨还不笑话死。”这是我妈说的。(我不明白我自己的生活怎么碍着他们)而我爸呢,更关心结婚录像怎么录,“还有进门先迈左脚还是右脚。”——我老婆补充。
到底该迈哪一只呢?多年后,我问。
我老婆大义凛然地回答:谁还记得这等事儿。
——看来,长辈们的千叮咛万嘱咐终究是徒劳,年轻人有自己的生活和选择,我们何必瞎操心呢?桃花流水窅然去。哈哈,桃花流水也笑春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