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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绸缪”与“束修”:一个待解的结与一个存疑的词
来源:中华读书报 | 王仁湘  2025年07月17日18:03

“绸缪”这个词,有点怪怪的,历来的解释有束缚和缠绕之意。《诗·唐风·绸缪》曰:“绸缪束薪,三星在天。”《毛传》说:“绸缪,犹缠绵也。”孔颖达疏作了进一步解释:“毛以为绸缪犹缠绵束薪之貌,言薪在田野之中,必缠绵束之,乃得成为家用。”《诗·豳风·鸱鸮》也将“绸缪”入诗:“迨天之未阴雨,彻彼桑土,绸缪牖户。”注疏以为是鸱鸮在阴雨之前,取桑根缠绵牖户筑巢。两诗中的“绸缪”,发生在人筑室鸟筑巢时,都有缠束之义。

由于《诗经》里这两个“绸缪”都是先雨而行,后来又演变成“未雨绸缪”一词,词意是很容易让人接受的,用时也觉得很自然,只是未必都知晓“绸缪”原本的意思了。

《诗经》里的“绸缪”自然说的都是束薪,而在后世,这“绸缪”又转用到了人身。《汉书·张敞传》云:“礼,君母出门则乘辎軿,下堂则从傅母,进退则鸣玉佩,内饰则结绸缪。”颜师古注“绸缪”为“组纽之属,所以自结固也”,显然指的是束带之饰。

明代杨慎《丹铅续录》说到作为带饰的绸缪,说是“古者妇人长带,结者名曰绸缪,垂者名曰襳缡。结而可解曰纽,结而不可解曰缔”。可以解开的是活纽结,不可解的就是死结了。这绸缪就是束带之一种,与上引《汉书》所说的女饰绸缪,应当是一回事吧。

后来这绸缪意义更有引申,缠绵有了情感色彩,实在有些牵强,不过也是约定俗成了,也没什么可挑剔的。汉古诗《别诗》“独有盈觞酒,与子结绸缪”,诗关李陵,似乎还只是涉及友情。到了再晚一些的时候,这里的“结绸缪”就成了男女之情的代称了,如:

唐韦应物《寄令狐侍郎》诗:“始自风尘交,中结绸缪姻。”

唐郭元振《子夜四时歌六首·秋歌二首》说:“与子结绸缪,丹心此何有。”

宋代张耒《读太白感兴拟作二首》诗说:“乃复结绸缪,伫车心伤悲。”

元曲《赵盼儿风月救风尘》:“似这般燕侣莺俦,畅好是容易恩爱结绸缪。”

清纳兰性德《沁园春》说:“欲结绸缪,翻惊摇落,减尽荀衣昨日香。”

这一次次的“结绸缪”,显然说的是男女之情了。结的就是红丝带,情深意浓。回头再读读《诗经》里的句子,那里的“绸缪”可是一点儿情爱的影子也没有的。

“束修”,这个原本是现代人应当很生疏的词,却因曾经很轰轰烈烈的“批孔”,而变得非常熟识了,这可是孔夫子享受到的学费啊。“束修”,或写成“束脩”,一束什么? 一般以为是干肉,或是腊肉,或具体到“十条腊肉”。孔子爱吃腊肉吗?

“束脩”出自《论语·述而》,子曰“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就说是十条腊肉吧,经学家们以为这是孔子规定的拜师礼,朱熹认为“束脩,其至薄者”,说这点腊肉不算什么厚礼。《朱子语类》还说,束脩最不值钱,羔雁则比较贵重。

也有人产生了疑问,孔子所谓“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这话真是指课徒收费吗? 考虑到《十三经》没有任何一处是以“自行……以上”作表达,反而看到“自……以上”句法出现两次,都是在《周礼·秋官司寇》里,原文是“自/生齿/以上”,即自长出牙齿(约1岁)以上的小孩,才可以登录在户口上,在此明指的是年龄,那孔子的话里可能是另外的意思了。孔子的意思可能是“自/行束脩/以上”了。古代男子十五岁入学,要行束修之礼,男子的年龄可用“行束脩”代称之。也正因为如此,汉郑玄为“束脩”下的注语即是“谓年十五以上”。这束脩之礼是什么,觉得应当是系腰带礼,与及笄礼和冠礼意义相似。

据俞志慧先生《〈论语·述而〉“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章笺证》的研究,古来对“束脩”一词的解释,有年十五束带修饰和拜师礼物两种主要观点。西汉孔安国《论语注》说:“束脩,束带脩节。”三国何晏《论语集解》引孔安国语也说:“言人能奉礼,自行束脩以上,则皆教诲之。”汉郑玄《论语注》:“束脩,谓年十五以上也。”孔颖达释《尚书·秦誓》“如有束脩一介臣”时,也引述了孔注《论语》以“束脩”为“束带脩节”之说。这样看来,“束脩”当腊肉解,显得多少有些滑稽。

俞志慧以为,“弟子行拜师礼之时,自然恭敬有加,必要束带修饰而后可,日久相沿成习,‘束脩’遂成为人生特定年龄段的一种仪式或着装,而后又反过来用这种特定年龄段的仪式或着装来指代这个年龄段,汉语中‘及笄’‘弱冠’皆此类也”。这样解读“束脩”,文理自是通畅多了。俞志慧还重释了孔子语中的“诲”字,以为是“悔”的借字,说孔子整句话的意思是“自从十五岁毕恭毕敬地行了拜师礼之后,我还不曾有过没有遗憾的日子呢”。这是颠覆性改变前人的全新解释,这些是题外话了,在此不再多论。

孔子收学费的公案,算是有了一个新的了断,不过这里又提出了一个我们感兴趣的新问题,就是“束带”之礼的问题。

一般来说,束带礼是冠礼的一个内容,古代的惯例是男子二十而冠,适时会冠带相加。《礼记·冠义》说:“成人之者,将责成人礼焉也。责成人礼焉者,将责为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者之礼行焉。将责四者之行于人,其礼可不重与?”通过行冠礼,一个男子从此转变为社会中的成年人,提醒他要成为合格的儿子、弟弟、臣下和晚辈,如此才可以称得上是人了,冠礼是以成人之礼来要求人的礼仪。《礼记·内则》说,六岁教以数目与四方之名,八岁教以礼让示以廉耻,九岁教以朔望和六十甲子,十五岁称为“成童”,开始习射和御车。《礼记·曲礼》说“男子二十冠而字”,行成年礼。

当然,冠礼的执行年龄有时是可以变通的,有时是根据需要而定,在此并不准备讨论这个问题。不过年十五的束带礼,却并没有单独进入古礼的文献记述,或者它并不是什么规定的仪礼,只是一种象征性的比喻。

汉桓宽《盐铁论·贫富》说:“余结发束修,年十三,幸得宿卫,给事辇毂之下。”桑弘羊经历的束修之礼,是十三岁。《后汉书·延笃传》说:“且吾自束修以来,为人臣不陷于不忠,为人子不陷于不孝。”李贤注:“束修,谓束带修饰。”《晋书·列女传·王凝之妻谢氏》说:“束修整带造于别榻。”这些话都是直接将束带指为束修,义理明晰。

束腰的这个“带”,有时还是个象征,而且不是一般的象征,它是可以与“冠”齐称并提的,所谓“冠带……”即是。有时甚至可以用“带”代“冠”,作为官位的象征。如:

《论语·公冶长》说:“束带立于朝,可使与宾客言也。”

《汉书·武五子传》说:“寡人束带听朝三十余年,曾无闻焉。”

唐韦应物《休暇东斋》诗云:“由来束带士,请谒无朝暮。”又《始除尚书郎别善福精舍》诗云:“除书忽到门,冠带便拘束。”

宋司马光《病中子骏见招不往兼呈楚正叔尧夫》诗云:“虽无束带苦,实惮把酒并。”

不论上朝还是面官,有官位者是一定要顶冠束带的,正如清程大中《四书逸笺》卷一云:“古人无事则缓带,有事则束带。”所谓有事,即公干或比较正式的场合,那是一定要束带的。那个陶渊明就不愿受这样的拘束,办公事还要人提醒束带,“郡遣督邮至县,吏白应束带见之”(《晋书·陶潜传》)。又见《南史·刘琎传》说,“(琎)方轨正直,……兄瓛夜隔壁呼琎,琎不答,方下床著衣立,然后应。瓛怪其久,琎曰:‘向束带未竟。’其立操如此”。兄弟间夜里见面说话,都要整衣束带。又据欧阳修《归田录》所述,宋太祖夜召陶穀,陶穀见帝而立却不肯进见,太祖意识到这是因为自己没有束带的缘故,令左右取袍带匆匆束之,陶穀见帝束带之后才进见。

不仅束带作为官位的象征,连那长出一截的带头,也可以代指官本位。《论语·卫灵公》有一语说:“子张书诸绅。”宋邢昺注云:“以带束腰,垂其余以为饰,谓之绅。”垂下的绅可书写记事,但未必是常态。官员上朝记事有专用的手板“笏”,不用时插在腰间,这也是后来将仕宦称为“搢绅”的缘由,“搢”就是插的意思。《晋书·舆服志》说:“其有事则搢之于腰带,所谓搢绅之士者,搢笏而垂绅带也。”乡绅和绅士之类,一定也是因为这束带的样子而得名。

王逸注《楚辞·离骚》有“善自约束”一语,由钩带的约束,后人将束带引申为品行操守的约束。所谓束修自好,就成为君子处世的一个准则了。至迟从汉代时起,束带开始引申为道德修养,象征操守。如范晔《后汉书·卓茂传》说,光武帝“乃下诏曰:

前密令卓茂,束身自修,执节淳固,诚能为人所不能为”。又《后汉书·胡广传》说:“广才略深茂,堪能拨烦,愿以参选,纪纲颓俗,使束修守善,有所劝仰。”三国时的曹操在《谢袭费亭侯表》中,也说到这个词:“臣束修无称,统御无绩。”又如《晋书·虞喜》说:“伏见前贤良虞喜天挺贞素,高尚邈世,束修立德,皓首不倦。”还有《晋书·夏侯湛传》说:“惟我兄弟姊妹,束修慎行,用不辱于冠带。”这些束修之说,都是道德操守。所以康有为《大同书》己部第二章就说:“若后汉之俗,束修激厉,志士相望,亦近于化行俗美矣。”

束修自好,在晚近的时代依然是有志者的警语。元代吴澄评时人滕安上,称安上“乃有学有行而有文者,盖亦束修自好之士也”(《吴文正集》)。《郑板桥集·范县署中寄舍弟墨第四书》中也有这样的话:“夫束修自好者,岂无其人,经济自期,抗怀千古者,亦所在多有。”在孙中山先生颁布的一系列民主法令中,也有这样的说教,“保国存家,匹夫有责,束修自好,百姓与能”(《孙中山全集》)。现今流行的“自我约束”一语,其实就是“束修自好”的翻版。

回过头再读孔子的话,“自行束脩以上”,似乎闻不到有干肉腊肉的味道了。“自行束脩”与“束修自好”,两词的源头,都汇在人的腰间之带上了。

(本文摘自《古物说——文物里的古人日常》,王仁湘著,湖南美术出版社2025年5月第一版,定价:13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