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尔·贝娄《雨王亨德森》:“把整个世界作为异乡的人是完美的”
二十年前,作家索尔·贝娄与世长辞。
在目前可见的影像中,贝娄总是西装革履的——至少也是高领毛衣或者衬衫来搭配风衣,到老也不曾改变。1915年,这位老派的知识分子出生于加拿大魁北克的一个俄国犹太裔家庭,先后在芝加哥大学和美国西北大学读书,做过编辑和记者,之后辗转不同大学任教,且笔耕不辍。从1936年的《那真不行》到2000年的《拉维尔斯坦》,贝娄一生共创作出版11部长篇小说、3部中篇小说、4部短篇小说集,还有戏剧、游记、随笔等。由于作品多以犹太知识分子为主人公、以战后美国的城市生活为背景,贝娄也被贴上了“跨世纪作家”“犹太小说家”“战后文学家”等标签。
与此同时,贝娄又是一位颇受文学奖项钟爱的作家。他的《奥吉·马奇历险记》《赫索格》《赛姆勒先生的行星》都获得过美国国家图书奖,创下了至今未被打破的纪录,《洪堡的礼物》则获得了普利策小说奖。1976年,因“作品中对人性的了解,以及对当代文化的敏锐透视”,贝娄被授予诺贝尔文学奖。
20世纪70年代,贝娄的作品就已经进入中国,他本人也凭借对现代心灵的精准拿捏和技术主义的创作天才而被中国读者熟悉。在贝娄所有的小说中,1959年出版、1985年被译入中国的《雨王亨德森》虽然并未获得任何文学奖项,却格外受到读者的青睐。
《雨王亨德森》的情节十分简单。中年男子尤金·亨德森从战场回来后陷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糟糕状态:虽然凭借父亲的遗产过着丰裕的物质生活,但他却“痛苦极了”。他试图通过浪荡放纵的行为麻痹自己,但精神上却一直嚎叫着:“我要!我要!我要!”为了摆脱这种状况,他买了一张单程票离开美国,深入非洲腹地,在各个原始部落间穿梭。在阿纳维部落,亨德森想帮助当地人赶走蓄水池里的青蛙,但是却炸毁了整个水池,于是只能灰溜溜地逃走。在另一个部落瓦里里,他因为搬动了姆妈的石像而成了“雨神”,被称为“桑戈”。也是在这里,他遇到了自己的生命导师达甫。
年轻的达甫是瓦里里的新国王,按照传承首领位置的部落习俗,达甫需要捕捉承载他父亲灵魂的狮子。他拜托亨德森模仿狮子的吼叫和爬行来帮助他,亨德森则在模仿的过程中感受到了一种原始的生命力量,并逐渐拾起对生命本身的热爱。由于部落人夺取王位的阴谋,达甫死在了捕狮的过程中,亨德森也被关押起来。小说最后,亨德森明白了仅拥有力量是不够的,生命的真谛是爱,是要对人类有所贡献,他在非洲土著罗米拉尤的帮助下逃出牢笼,带着有达甫灵魂的幼狮返回美国,学习医术。
很明显,贝娄有意用戏谑的语言“致敬”西方文学悠久的“追寻”(Quest)传统。小说中,亨德森虽然有伟岸的硬汉身躯和富裕的生活,也有强烈的实现自我价值的精神意识,但身处物质满溢、心灵失序的现代社会,他只能不断萎缩、抓狂。他的追寻不是出于崇高的目标,而是因为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周围人的冷漠和麻木,想要逃避生活中的“糟糕透顶”。这一反英雄式人物的诞生有着鲜明的时代印记。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的美国文坛充斥着现代主义的虚无和心灵情绪的“垮掉”,但另一股关心社会时况、针砭现实问题的风潮也在悄然生长。在《作为道德主义者的作家》一文中,贝娄以一种浪漫又恳切的语言将这种相互对立的风潮描述为“Dirties”和“Cleans”的相遇。前者赞美现代主义的自我冲动、无法无天和内心的智慧,后者则鼓吹资产阶级稳定、克制、富有责任感的美德。
贝娄虽然是后者的拥趸,但更多时候是在相互对立的两种力量之间游离。在困顿与悒郁中,贝娄让亨德森做出了当时常见的精神寻根的选择——去神秘的非洲,在那里“清空了在现代社会中获得的思想和观念,用原始部落的智慧和勇气充实自己,并借此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所以,《雨王亨德森》更像是一则寓言故事,投射了贝娄“在五十年代美国的对立中寻求和解——一种联合与平衡的愿景”。
如果沿着这一思路,继续将《雨王亨德森》视作当代美国文化的寓言,可以发现围绕在亨德森身边的人、事、物实际还涉及另一个文化关键词:移民。亨德森的第一任妻子离开美国定居在瑞士,他的小提琴教师是一个肥胖的匈牙利老头,他在非洲部落遇到了许多留学归来的土著居民,达甫本人也会说英语。在回美国的飞机上,亨德森遇到了一个只会说波斯语的美国男孩,因为他从小跟随从事石油业工作的父母在伊朗生活。就连亨德森前去非洲,也是抱着定居国外、不再返回美国的打算。可以说,移民就是《雨王亨德森》的文化底色。
显而易见,贝娄对移民的关注,与他的自我身份认知有着密切的关系。他曾在一次访谈中提到:“我担心别人会歧视我是外国人,没资格用英文写作,而我的担心又是有根据的。在大学念文学的时候,别人就明白地告诉我,作为一个犹太人,一个俄国犹太人的儿子,我也许永远也领略不了盎格鲁·撒克森的传统和英文字眼儿的奥秘。”
犹太移民者的身份困境似乎令贝娄偶尔会在《雨王亨德森》中显露自我归属的不确定性。但这种偶尔显露更像是针对读者阅读行为的精心设计。他敏锐地预见到自己的个体困境或许会在未来出现某种普遍化的蔓延,但高明的作家绝不会把自己的想法大剌剌地铺在读者面前,所以要隐秘地借文学语言之杯酒浇社会现实之块垒。我们还可以猜测,正是为了掩藏这一想法,贝娄才没有为亨德森设定明确的族裔身份——他剩余10部长篇小说的主人公都是犹太人。当下看来,贝娄笔下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移民场景,确实已经发展成为21世纪人类需要共同面对的、更复杂的世界境况:经济全球化进程加速不同国族人口流动的频率,异质文化的杂糅和交错越发混乱了身份、语言和文字,但民族保守主义和文化霸权主义却又抬头,作为个体的人被裹挟其中,该何去何从?
贝娄在《雨王亨德森》中给出了一种答案,那就是大胆地走出去,去周游世界感受差异,因为“世界就是一个意识,旅行是思维上的游历”。但20世纪的亨德森或许可以通过一场肆意的跨国旅行重获新生,21世纪的我们却不得不先在纷繁复杂的国际局势前踟蹰。毫无疑问,我们面临的情况比亨德森更复杂、更困难,甚至更危险。所以,我们不仅需要用理性和冷静来考量自己该去往何处,更要有勇气和信心去面对一切未知的、超出计划的可能与意外。就如12世纪的神学家圣维克多修道院的雨果所说:“把所有土地当作故乡的人是强大的,但是把整个世界作为异乡的人是完美的。”
(作者系北京语言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