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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员读书要广泛一些” ——兼谈翻译与“杂学”
来源:文汇报 | 吴其尧  2024年04月16日07:45

李景贤先生是著名外交官,他曾任中国驻格鲁吉亚、乌兹别克斯坦大使,常年在苏联、俄罗斯工作。他2002年写的文章《毛主席与翻译》,述及自己给毛主席做翻译的体会,特别提到了毛主席对翻译工作者提出的要求:译员读书要广泛一些。

李大使文中写到毛主席有一次与苏联驻华大使尤金谈论遗传学问题,谈话时提到美国遗传学家摩尔根,担任翻译的张子凡对主席说自己对“遗传学一窍不通,实在翻不了”。毛主席教导这位译员说:“你们这些年轻人,杂七杂八的东西都要看一看,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派上用场。”主席这番教导对于翻译工作者而言是极为切当而中肯的,译者就应该是个杂家,什么都要懂一点,翻译起来才能游刃有余。著名语言学家和翻译家吕叔湘先生写过一篇文章《翻译工作和“杂学”》,他也认为翻译工作者需要懂点杂学:上自天文,下至地理,人情风俗,俚语方言,历史上的事件,小说里的人物,五花八门,无以名之,名之以“杂学”。这应该是每一个从事口笔译工作的人的共识。

李大使文章中还提到毛主席引用的中文俗语“三个臭皮匠,胜个诸葛亮”的翻译问题,他请教了俄语高级翻译李越然,问当时是怎么翻译这句俗语的。李越然的回答是:“这个俗语在《毛泽东选集》中就出现过。该选集翻译成俄文时,任务是由中苏两国的语言专家集中在北京一起承担的,当时苏方派来了二十多位俄语语言学家。翻译这个俗语时,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种是直译,另一种是意译。苏联专家坚持用直译,只在‘诸葛亮’之前加‘智者’一个词,还把‘臭’改为‘糟糕的’即可。经中苏专家反复推敲,最后采用了上述译法。”李越然还说,在书面语中上述译法完全可以看得懂,但是在口译时,听众可能会被“臭皮匠”“诸葛亮”这些形象、人名弄得一头雾水,一下子反应不过来。在世界共产党首脑大会上,主席再次引用这句俗语时,李越然想起俄语中一个相似的俗语“一个脑子固然好,两个脑袋就更妙”,照此翻译出来,与会者一听就懂了。

“三个臭皮匠,胜个诸葛亮”,在《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6页和第三卷第887页上都有出现,表述上略有差异:“三个臭皮匠,合成一个诸葛亮”“三个臭皮匠,胜过一个诸葛亮”。外文出版社提供的英译是“Three cobblers with their wits combined equal Chukeh Liang the master mind.”,这一译法增加了with their wits combined和the master mind,意思变得更为显豁,表达却不显累赘,但较之汉语原文,少了“臭”字的表达。不过,在英译中不翻这个“臭”字似也无伤大雅,要是吹毛求疵的话,这个英译里的equal(等于)倒是可以改为surpass(超越)或者excel(胜过)。值得指出的是,俄文中“一个脑子固然好,两个脑袋就更妙”在英语中也有同样的说法:“Two heads are better than one.”在会议口译中,如果一时想不起来这句英语谚语,考虑到外国听众对“臭皮匠”“诸葛亮”不熟悉,译者不妨做一点变通,译为:“The collective wisdom of the masses is always better than that of the cleverest man.或者 Nothing is impossible when people put their heads together.”

参与《毛泽东选集》英译工作的专家程镇球先生在《翻译问题探索——毛选英译研究》一书中指出:“译好成语和谚语是不容易的,因为涉及两种语言的不同民族色彩、文化传统和文字特点。成语和谚语富于形象,文字简洁,有的还包含典故。东西方文化差异较大,处理恰当是要花大力气的。”说得自然没错,做过口笔译的译者对此都深有体会。接着,程先生笔锋一转:“但是成语和谚语的运用,和文章的风格很有关系,译文要忠实于原文,这些地方又必须尽量传译出来。正因为成语和谚语的民族色彩浓厚,我们就不能轻易用西方的成语、谚语来代替。”这一说法就值得商榷了。我认为还是应该以受众能看得懂或听得懂作为标准,不能一概而论。如果西方语言中有对应的表达方式,不惜牺牲中文中的形象,也要采用;如果西文中没有相应的表达,则只好退而求其次,在保留中文中的形象的同时,适当地增译、改译,以便受众能成功地接受。

顺便一提,吕叔湘先生《翻译工作和“杂学”》一文中所举的一个例子可以拿来说明翻译之难和翻译工作者懂得“杂学”之重要。《傲慢与偏见》第一章中有一句“Sir William and Lady Lucas are determined to go,merely on that account.”,不熟悉英国贵族圈子里称呼习惯的译者往往会译作“威廉爵士和卢卡斯夫人……”,中文读者一定以为他们是毫不相干的两个人,其实他们是夫妇俩,应该译为“卢卡斯爵士夫妇”。吕先生没有解释为什么要这样译,这里不妨稍加说明:读过《傲慢与偏见》原著的读者大概都知道,威廉·卢卡斯是准男爵(baronet),其位在男爵(baron)之下,骑士(knight)之上。按照贵族制度规定,准男爵的爵位不能传给子孙后代,而且其夫人的称呼也不能以她自己的名字(first name)冠之;如果威廉·卢卡斯是男爵,那么他夫人的称呼就可以使用她的名了,比如同书第一卷第十四章中的凯瑟琳夫人(Lady Catherine de Bourgh),她是伯爵(earl)的女儿。假如卢卡斯夫人的名字是Catherine,结婚后随夫姓,全名是Catherine Lucas,而威廉·卢卡斯的爵位是男爵或高于男爵,那么她就可以被称为Lady Catherine,原文就会写成Sir William and Lady Catherine,中文译成“威廉爵士夫妇”,准确无误。吕先生认为这只是一个简单的例子,其实并不简单。人民文学出版社(张玲、张扬译)和上海译文出版社(王科一译)的两个中译本,就都译成了“威廉爵士夫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