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经典中的夫妇关系
编者按:近日,卢苇菁《执子之手:清代的婚姻与伉俪之情》由大学问·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这是一本探讨清代包办婚姻中夫妻关系和亲密情感的研究著作,通过士人日记、夫妇书信、家族记录与诗文手稿,勾勒清代婚姻中真实而复杂的图景。经出版方授权,中国作家网特遴选其中部分章节发布,以飨读者。

《执子之手:清代的婚姻与伉俪之情》,大学问·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6年1月
余生乾隆癸未冬十一月二十有二日,正值太平盛世,且在衣冠之家,居苏州沧浪亭畔,天之厚我可谓至矣。东坡云:“事如春梦了无痕”,苟不记之笔墨,未免有辜彼苍之厚。因思《关雎》冠三百篇之首,故列夫妇于首卷,余以次递及焉。
——沈复《浮生六记》
上面这段文字摘自《闺房记乐》一章。这里,沈复援引宋代诗人苏轼(1037—1101)的作品和《诗经》作为回忆录的开篇。我们由此看到清代文人与悠远的过去有着一种深厚的联系,他们从中习得抒写情感的手法和对婚姻意义的理解。经典教育为他们表达和交流感情提供了丰富的词语储备、数不胜数的参考资料和多种多样的框架结构。对以往的经典的应用和诠释,同时又给他们提供了表达和传播新婚姻观念和态度的平台。
清代文人的作品充溢着关于夫妻关系的核心道德话语和文化标记。这些道德话语和文化标记可以追溯到此前三千余年积累的儒家经典、历史、文学和其他典籍。各种观念、主题和典故交织成清代文人婚姻生活复杂的文化结构。强调婚姻中的性别等级的礼教准则和展示夫妻伴侣的文化主题,既有强烈冲突,又有调和妥协。它们之间的互动为夫妻伴侣情爱在清代教育阶层中的生机盎然发展铺平了道路。
儒家经典中的夫妇关系:礼仪和诗歌
儒家经典定义了婚姻在文明社会中的重要性。根据这些经典,婚姻代表了所有人伦关系的开端,标志着文明时代的到来。只有当婚姻得到建立,其他人伦关系才能各归其位,一个文明的世界才能通过礼仪的规范而成形。《易经》云:
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
在儒家建构的关于人类文明形成的宏大叙事中,婚姻握有一把令人类绵延至永恒的神圣的钥匙。《礼记》云:“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济后世也。故君子重之。”婚姻确保祭祖和生育得到延续。在祭祀祖先的礼仪和家族血脉的延续中,妻子扮演着和丈夫同等重要的角色。
正确的夫妻关系始于恰当的培养,尤其是对年轻女性的培养。礼仪规定,婚礼三个月前需要举行一项典礼,指导未来新娘的“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四德”)及“妇顺”。另一项典礼是“成妇”,在婚礼次日的早晨进行,教导新娘“明妇顺,又申之以著代”。在这里,“妇”这个词可以指妻子,也可以指儿媳。这一语义的模糊性捕捉到了为新娘预设的双重身份。
儒家经典将夫妻间的关系定义为“五伦”之一,认为其对于建立和谐有序的社会至关重要。儒家教义根据每个个体的角色概括了他们的行为规范。丈夫和妻子必须加以区别,即“夫妇有别”。丈夫必须具备“义”的品质,妻子需要“顺”从丈夫。他们之间的关系既有等级差异,又互相依赖和互补,有如“日之与月、阴之与阳”。阳(丈夫)主外,阴(妻子)主内。只有这样,才能“外内和顺,国家理治”。
夫妻在家庭和社会中所处的地位是不平等的。然而,在这种整体的不平等之中,夫妻享有一种特殊性质的先天的平等。据《礼记》,在新娘到达新郎家举行婚礼之前,新郎等在门外,“妇至,婿揖妇以入,共牢而食,合卺而酳,所以合体,同尊卑,以亲之也”。这里描述的新郎迎接新娘的礼仪——在大门外等待她的到来,对她行礼,请她入门,享用同一头祭祀用的牲口做的肉,用同一个匏瓜的一半做成的瓢来饮酒,都是新郎对新娘表示的亲爱之举,象征他们的“合体”和“同尊卑”的关系。
夫妻关系的标志是身体上的亲密。标志着他们共同承担的生育角色的“合体”一词,将他们的关系与其他所有的关系区别开来。虽然,丈夫在这里被描述为发起示爱行为的人,而妻子是接受他的爱的一方,但本质上,这些礼节昭示着他们之间的一种特殊的平等地位。新娘享受与新郎平等的地位,因为她和他在祭拜祖先和延续家族血脉这两点上,负有同样的责任。
身体的亲密被视为夫妻关系中至关重要的一个方面。同时,身体的亲密也被认为是越界的一个重要根源。《礼记》推崇严格的规则以维护“夫妇之别”。妻子“不敢悬于夫之楎椸,不敢藏于夫之箧笥,不敢共湢浴”。私密物品如衣服必须收起来,以免激起性冲动。妻子有约束自己行为的责任,以免吸引丈夫不得体的关注。《礼记》也教育丈夫在对妻子举动亲密时必须“敬慎重正”,只有如此,才能“成男女之别而立夫妇之义”。夫妇之间亲密的行为和表达,必须限制在得体合宜的界限之内。
然而,对夫妻关系严苛而缺乏感情的描述并非儒家经典支持的唯一话语。礼制不允许夫妻关系中体现亲昵;而儒家的另一经典《诗经》,却是中国历史上表达爱恋和夫妻之爱的源泉。《诗经》据说由孔子编纂,共收录作于公元前11世纪至公元前6世纪的305首诗。这些诗描写从渴望、相思、欢乐、幸福、怨恨到绝望等各种情感,即使“淫奔”之诗在其中也占有一席之地。《诗经》既是一部儒家经典,也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诗歌总集。在清代,它可能是被阅读得最多的一部儒家典籍。它往往是孩子们学习的第一部经典,也是为婚姻做准备的女孩子们的常备读物。
诗歌可以有不同的诠释。源于战国末(或西汉初)的《毛传》奠定了以“讽喻”来解读《诗经》的基石,成为东汉后期以来解读《诗经》的主导。它从道德寓意的框架评点每一首诗,力图使《诗经》中表达的情感和儒家礼仪规范的性别原则保持一致。《诗经》的第一首诗《关雎》写道: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
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
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
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参差荇菜,左右芼之。
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对于这首诗的作者和写作的语境我们几乎一无所知,除了其中不言自明的一点:它描写一位男子追求一位心仪的女子。然而,包括《毛传》在内的正统的评论声称这是一首赞美周文王“后妃之德”的诗。在他们的解读中,雎鸠相向而鸣的形象标志着深沉的忠贞和维持“夫妇有别”的自觉。作为代表忠诚的鸟,雎鸠“生有定偶,而不相乱;偶常并游,而不相狎”。雌鸟的行为所体现的后妃之德被概括为“幽娴贞静”,因此她是适合君主的新娘,配得上履行祭祀祖先这一庄严的职责。据《毛传》,这些以诗歌传递的道德信息对建立人类社会的基础非常重要,因此《关雎》被置于《诗经》卷首,以“风天下而正夫妇”。
这种道德诠释也许牵强,但这首诗似乎在孔子眼中确实具有特殊的地位。在 整部《诗经》中,孔子只对这首诗进行了评论:“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换言之,这首诗为有节制地处理情感提供了典范。情在《礼记》中是被严格规范的对象。而在《诗经》中,它占据着再现爱恋和婚姻的中心地位。《毛传》认为“情动于中而形于言”,高度赞美“发乎情,止乎于礼”的诗篇。《诗经》中包括爱情诗在内的所有诗都表达了真挚的感情,用孔子的话说:“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感情自然真诚和有分寸的表达给予这些诗歌一种共鸣的力量,使它们成为道德教育的有效工具。毛诗概括了诗歌教化力量产生的变革性的影响:“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
《诗经》开创了和礼仪不同的关于夫妻关系的话语,但两者并非截然对立。事实上,这两种话语可以说代表了儒家教义中互补的两个方面:礼仪强调社会和家庭责任,《诗经》关注情感和个人需求。《诗经》承认人类感情的真实性,因而柔化了礼教对夫妻关系描述的严苛性。总体来说,在清代,儒家经典中关于夫妇关系这两条思想长线在两个领域造成影响:前者主要体现在官方和公共的说教领域中,后者主要体现在文学艺术和私己的范围内,而区分二者的界限是有一定的流动性的,比如文人阶层的私人生活受到礼教规范的约束。这种互补的双重性为清代关于婚姻的观念、态度和实践创造了一个特殊的弹性空间。这些观念、态度和实践促生了一道光谱。它的一端是排斥私情的严厉的道德家,另一端是多情的诗人。而且,立场和声音很容易因文体的改换或作者担任的角色不同而被修改,甚至被推翻。这一灵活性导致了某些作者的一种双重个性:他们在写作道德条文和注释经典时冥顽不化,而在创作诗歌时情感充沛。
(节选自卢苇菁《执子之手:清代的婚姻与伉俪之情》,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6年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