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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予倩“自传”的误记
来源:中华读书报 | 王保贤  2025年10月14日08:06

今年6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了一部《欧阳予倩文献图传》。该书《后记》说,这是“关于欧阳予倩的第一部文献图传,是中央戏剧学院戏剧艺术研究所欧阳予倩研究中心收集整理编纂《欧阳予倩全集》的前期成果,是欧阳予倩研究中心文献征选、学术研究的一次综合性考证和集中展示”,该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集中展示”研究中心收集整理编纂《欧阳予倩全集》的前期成果,也能“集中展示”研究中心在文献征选、学术研究过程中所做的一些综合性的考证工作——但什么叫做“文献征选、学术研究的一次综合性考证”呢?

该书首篇是《欧阳予倩简易的自传》(下称《自传》),根据题注,这篇《自传》“写于1953年,是欧阳予倩的入党材料之一,手稿现藏于中央戏剧学院”,收入该书“属首次公开”。

《自传》的第三段原文如下:

唐才常是我的蒙师,谭嗣同经常在我家里,戊戌政变后他们都被杀了(那时我十岁)。我祖父也被劣绅们嫉视,躲在家里,这给我的刺激很大。到北京那年又恰好遇到吴樾被杀。有一天我走到菜市口,正当秋决,那里就是刑场,我听得有囚徒在席棚里发出临死前的悲歌,看见了刽子手正点着香祭起行刑的鬼头刀,感到异常难过,悲凉愤慨不可终日。那时我读了梁启超办的《新民丛报》,多少懂得一些时事,又听得祖父经常谈起一些慷慨义烈的故事,颇有仁人志士之思。

今按,谭嗣同是在1898年9月的戊戌政变中被捕后被杀的,唐才常是1900年8月因自立军起义失败被杀的。自立军起义,是维新党人在戊戌变法失败后试图扶持光绪帝当政的一次“勤王讨贼”的努力。因此,说唐才常和谭嗣同都是戊戌政变后被杀,可以成立。不过,由于欧阳予倩在“戊戌政变后他们都被杀了”后加了个括注“那时我十岁”,就从逻辑上把唐才常和谭嗣同被杀当做同一时间(即1898年)了,容易引起读者误解。这是文字表达问题,不好说是欧阳予倩的误记。

明显的误记是“到北京那年又恰好遇到吴樾被杀”一说。历史事实是,吴樾不是被杀的,而是被自己投掷的炸弹炸死的;而且,他被炸死的时间,是1905年9月24日;当天,吴樾在北京正阳门火车站谋炸准备出洋考察宪政的五大臣,炸弹爆炸了,他不幸牺牲;而五大臣中,仅载泽、邵英受轻伤。

《自传》第一段说:“十三岁随祖父到北京读书,住过十个月;十四岁入长沙经正中学”;第四段又说:“十四岁(一九〇二),(在)长沙进了经正中学。教员中有好几个是同盟会的青年,他们劝我到日本,我就把辫子剪了以示决心。”

欧阳予倩生于1889年5月1日(农历四月初二),他在《自传》中使用的,显然是虚岁(如说1898年,他十岁;1902年,他十四岁)。那么十三四岁,当在1901—1902年间。该书附录三《欧阳予倩大事年表》中亦记载,欧阳予倩是1902—1903年在北京和长沙读书,在长沙读书期间,黄兴、陈天华、苏曼殊等教员动员他去日本学习;1904年,欧阳予倩就去日本了,并于同年12月5日,入日本成城中学学习;1905年12月12日,欧阳予倩离开成城中学,返回湖南浏阳老家——总之,1905年9月吴樾在北京被炸身亡时,欧阳予倩根本不在北京。笔者不怀疑在1901—1902年的某个时间,十三四岁的欧阳予倩在北京的菜市口,的确看到过一场行刑,但被杀的人不会是吴樾。

顺便提一句,前引《自传》第四段中说的当时长沙经正中学的教员中,“有好几个是同盟会的青年”,这里的“同盟会”也不准确。欧阳予倩说的“好几个青年”,即黄兴、陈天华、苏曼殊等人,他们当时组织起来的是华兴会。同盟会(全称“中国同盟会”)是1905年8月才在日本东京成立的,欧阳予倩那时恰好在日本。尽管同盟会是由兴中会、华兴会、光复会等革命团体联合成立的,三者都可以说是中国同盟会的前身之一,但毕竟在1904年,还没有同盟会。

事实上,在把欧阳予倩的《自传》收入该书后,编者通过脚注形式对其中出现的若干误记还是进行了一些必要的纠正或说明的。如:

1)“一九二六年宁汉分裂”的脚注是:“原文如此,宁汉分裂时间应为1927年。”(第4页)

2)“……《在旅馆里》(苏联雅鲁纳尔作,扬帆译),《桂林夜话》(予倩作),《思想问题》(予倩作),《凯旋》(西南联大的学生作)。以上三剧演后为特务诬控‘侮辱国军’。”编者对其中“三剧”的脚注是:“原文如此,应为四剧。”(第12页)

3)“我到了上海,田汉写篇文章《欧阳先生的路线》说欢迎我回到民间,我对他的看法不完全同意。”编者对“《欧阳先生的路线》”的脚注是:“田汉所作文章题为《欧阳予倩先生的道路》,载于(上海)《文萃》第47期,1946年。”(第16页)

以上三条脚注,应该说是编者对所收文献进行研究的成果,在广义上,也可以称之为“考证”。这样的考证工作,在文献整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很有意义的。没有发现并指出欧阳予倩十三四岁时在北京菜市口看到的不可能是吴樾被杀的场景,只能说是该书的一点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