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文辉:《聊斋志异》与金庸——为类型文学辩护
一
《聊斋志异》写鬼狐,金庸写江湖。从题材来看,当然不搭界,但我以为,作为类型文学,二者是有共通之处的,而且是极重要的共通之处。
先说金庸。金庸小说的胜处在哪里?或者说,金庸小说的特质是什么?我觉得,以之与中国古典小说比较,更易显出其特质。
以题材论,古典“五大小说”各有不同(兹取赵聪先生意见,在“四大小说”之外加上《儒林外史》),而《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皆有“武打”元素,相对近于金庸;其中《水浒传》《三国演义》又兼有“历史”元素,则尤为近之。但“武打”和“历史”属于故事类型元素,只构成金庸小说文本的外在特色,而非其内在特质——它最能打动读者的关键,他超越其他武侠名家的关键,它异于古典小说的关键,并不在此,至少不尽在此。
这个关键,在于写情。
陈岸峰在其《解构金庸》里有个扼要的总结:“情与武功是金庸武侠小说中的双刃剑,缺一不可,两者互涉,相得益彰。此中,萧峰与阿朱生死相随,郭靖与黄蓉乃侠侣之典范,杨过与小龙女的爱情可歌可泣,令狐冲与任盈盈的爱情最为洒脱幸福,而陈家洛与香香公主的爱情则近乎凄美哀绝。”说得当然是不错的。顾嘉辉作曲、黄霑作词的《世间始终你好》,原是一九八三年版电视剧《射雕英雄传》的主题曲:“论武功 俗世中不知边个高/或者 绝招同途异路/但我知 论爱心找不到更好/待我心 世间始终你好……”这首歌,论曲调,可谓香港流行乐的最佳作品之一;论歌词,又最简明地揭示出了金庸小说的特色,既在写武,也在写情。
因此,金庸小说的胜处,金庸小说的特质,就在于它既由江湖写历史(以前我在《金庸识小录》序里强调了这一点,称之为“从故事中见史识”),又由江湖写感情(事实上早有不少人强调这一点,如毛尖、李静睿)。金庸实际上是以武侠为表,以言情为里,是二元的、复调的类型文学。就其写武来说,金庸近于《水浒传》《三国演义》的传统;就其写情来说,金庸近于《聊斋志异》的传统了。
所以,写情,就是《聊斋志异》与金庸殊途同归之处:他们都营造了各自的爱情世界和人情世界。二者的差别在于“口味”,一个是鬼狐“味道”的,一个是江湖“味道”的。
《聊斋志异》、金庸写爱情最动人,世所熟知,不待举例,但实际上不限于爱情,亦特重亲情,乃至一般的人情。在《飞狐外传》里,胡斐必欲杀凤天南,只是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小人物平阿四打抱不平,而竟因此断送了自己与“女神”袁紫衣的缘分,此真可谓侠义,更是将公义置于爱情之上了。在《笑傲江湖》里,刘正风与曲洋肝胆相照,生死以之,却并非有什么特别的羁绊,只是为了他们曾在“一起玩音乐”而已,此真可谓知己,真可谓同心——《聊斋志异》里《王六郎》一篇,写一位姓许的打鱼人与水鬼王六郎的故事,也是刻画了男子之间的情义,与刘正风、曲洋约略同调,而其感人之处,又何下于男女之情呢!
现代以来,世人论古典小说,多以长篇为尚,即所谓“四大小说”或“五大小说”。这实际上是承受了近世西洋文学的风尚,我们殊不必亦步亦趋。我以为,体裁有长短,内涵无高下,不当以长短论高下,《聊斋志异》作为类型文学的极峰,是绝不下于“五大小说”的。《聊斋志异》的好处,就是能见深情,当得起“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故而最能打动人心;相比之下,“五大小说”的《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以及《儒林外史》,皆不着重于写情,《红楼梦》自然是写情的,但又嫌写得太“冷”,不能直达内心(《红楼梦》中最有深情者,与其说是主角宝、黛,不如说是小角色贾瑞、尤三姐)。
《聊斋志异》借鬼狐写情,与金庸借江湖写情,正是异曲同工的。在中国文学史的范围内,论哀乐动人,我以为古今皆无过于《聊斋志异》和金庸者。
二
当然,我也很清楚,不少论者对《聊斋志异》和金庸是不满意的,包括我的若干朋辈。
对《聊斋志异》、金庸最严重的指责,大约是YY,即意淫,指其迎合男性的欲望和想象(按近期的说法,又可称为“老登文学”)——对于这一点,我以为确是事实,但以此为由指摘之,却不免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若不意淫,那作者还写什么故事呢?我们还读什么故事呢?不妨说,文学即意淫,一切文学都是广义的意淫,区别只在于意淫的方式各有巧妙不同而已。
如果说,《聊斋志异》和金庸那种一男多女式的情爱是意淫,那么《红楼梦》又何曾不是呢?只有宝玉一个男子的大观园,不就是一个超级男宝的乌托邦吗?在《红楼梦》里,一方面,贾宝玉的太虚幻境是高配版的,贾瑞的风月宝鉴是低配版,但二者的性质大同小异;另一方面,太虚幻境是虚的,大观园是实的,但本质二者都是虚的——无论太虚幻境、风月宝鉴抑或大观园,三者都是《红楼梦》作者的意淫世界。还有,金庸笔下的段誉和韦小宝,都有宝玉的影子,因此说到意淫,《红楼梦》其实还是金庸的祖师爷呢。(我曾有《段誉与韦小宝》一文讨论过此问题。)
故事之所以存在,人类之所以需要故事,就在于它构建了一个平行于现实的幻想世界。如果故事里的世界跟现实世界无异,跟现实世界一样灰暗,那又何需这个故事呢?说到底,故事的意义就是:慰藉。
一定有人会质疑:《聊斋志异》、金庸笔下那样的深情,世间又怎么可能存在呢?然则,《西厢记》《牡丹亭》之深情,又何曾就是世间所有的呢?文学所要表现的,不仅是世间所有之物,更是世间既有又无之物。文学不只要为我们揭示生活的本质,也要赋予我们生活的希望。(顺便强调一下,文本是否有深情是一回事,作者是否有深情又是另一回事,文本与作者是不能等同的,我们不必指望“文如其人”“人如其文”。金庸本人并没有他笔下人物那么深情,那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琼瑶亦然。作为阅读者或批评者,我们只就文本论文本,作者的私生活最好置而不论。)
英国伊恩•布鲁玛在《伏尔泰的椰子:欧洲的英国文化热》里提到:二战时荷兰被纳粹德国占领,到了战后,曾流传着荷兰人拯救犹太人的故事。在一次历史学会议上,有荷兰学者否定了这个故事的真实性,但随后一位以色列记者却表示,“他一直以来都因这个荷兰神话而深感安慰,让他看到最后一线对人性的希望。他会继续珍藏这个神话,不管历史事实是什么”。文学所给予我们的,正是这样一种“对人性的希望”。
关于这个问题,以前我也有过一点论述。
若干年前,在陆川导演的国产片《南京!南京!》里,有个角色名叫角川,是一位有良心的日本军官,他放走了两个中国人,最后自杀谢罪。当时有评论指摘:“角川这个人物在本质上是虚假的……不具备历史的真实性”,“以历史为题材的电影,不应该只是个案的自然再现”。我因此写了一篇短文《角川可以是虚假的》,说:“在德国片《窃听风暴》里,秘密警察维斯莱尔冒险保护了他所监视的对象,但史塔西(原东德国家安全机构)博物馆馆长说:电影根本不符合事实,在真实的历史上,像维斯莱尔那样的秘密警察,‘对不起,一个都没有!’同样可以想象,《与狼共舞》那位成为印第安人一员的白人英雄邓巴,是虚假的;不用说,《阿凡达》里那位为了纳威人而与地球人决战的海军陆战队前队员杰克,也是虚假的。”可是,在历史来说是虚假的,在文学来说却可以是真实的:“在本质上,文艺作品所表现的并非一般性,而恰恰是特殊性,它正是通过特殊的个案,表现出对现实的超越,表现出理想精神。如果电影跟现实一样平庸灰暗,它又有何创作的必要?我们需要不断虚构出邓巴、维斯莱尔、杰克乃至角川式的人物,正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一个都没有’啊!”
这个意思,若用到《聊斋志异》、金庸那里,我想也是很合适的。
三
写到这,好像应该讨论一下大问题,即类型文学(通俗文学)与纯文学的问题了。
按现今的文学观念,作为纯文学的小说才是主流,才是可以摆上桌的,而类型小说是低端的、边缘的,难登大雅之堂;但从历史来看,原本并不存在作为纯文学的小说,只有诗歌和文章才称得上纯文学,凡是小说,凡是故事,都只能归于类型文学。
文学固然包含了历史的成分,应该表现时代(如托尔斯泰);也包含了思考的成分,应该表现观念(如陀思妥耶夫斯基、奥威尔、加缪)。但文学之为文学,首先在于表现人性,表现人的意识和心理。既是表现意识和心理,自然不可能只是单纯地反映现实,而必然要包括对现实的感觉和想象,那么,也就必然是主观的,乃至是幻想的。从此意义来说,浪漫主义是绝不亚于现实主义的文学正统——若只能有一个正统的话,则浪漫主义更适合成为这个正统,幻想故事更适合成为这个正统,而标榜现实主义的纯文学,只是文学这棵大树上一个后起的分支。只是在近代以来的文学批评家眼中,现实主义才登堂入室,成为文学史的主流。
亚里士多德就不赞成以生活的真实来衡量文艺的真实,他在《诗学》里说:“如果有人指责诗人所描写的事物不符实际,也许他可以这样反驳:‘这些事物是按照它们应当有的样子描写的。’正像索福克勒斯所说,他按照人应当有的样子来描写,欧里庇得斯则按照人本来的样子来描写。”所谓纯文学,就是“按照人本来的样子来描写”,而类型文学则是“按照人应当有的样子来描写”。亚里士多德所举的索福克勒斯、欧里庇得斯,是古希腊三大悲剧作家中的两位,成就各有千秋。那么,“按照人应当有的样子来描写”又何曾低于“按照人本来的样子来描写”呢?
帕乌斯托夫斯基在其《金蔷薇》里曾转述狄德罗的话:“艺术是在平凡中发现不平凡和在不平凡中发现平凡。”这也是很精辟的话。所谓纯文学,就是“在平凡中发现不平凡”,反之,类型小说就是“在不平凡中发现平凡”。
这样来看,鬼狐之于《聊斋志异》,江湖之于金庸,就是他们的“不平凡”;而他们构建的爱情世界和人情世界,就是他们的“平凡”。他们笔下的人物及其言行,正是“按照人应当有的样子来描写”的。
事实上,《聊斋志异》、金庸笔下的人物,每每“一往情深”而至于极致。若将其置于现实世界,实际上是不协调的,而置于鬼狐世界或江湖世界,反倒显得自然了。鬼狐世界和江湖世界都是“异域”。在“异域”这个舞台上,奇情异恋才好理所当然地上演。
我们既不必,也不可能抹杀现实主义文学的价值,但最低限度,应当承认,文学有两种:一种是现实主义的,一种是超越现实主义的。前者写世间所有,后者写心中所有,二者都是我们所需要的。
弗洛伊德说,“梦是欲望的满足”,其实也不妨说,“文学是欲望的满足”。归根到底,文学是我们心理欲求的投射。或者,还可以借用弗洛伊德的“超我”“自我”和“本我”之分,来进一步说明文学的流别:有“超我”的文学,此即“载道”的文学,是道德的、社会的文学;有“自我”的文学,此即“言志”的文学,是启蒙的、反思的文学;有“本我”的文学,此即“抒情”的文学,是想象的、浪漫的文学。
类型文学就是“本我”的文学——这,才是文学的最大公约数,是大多数的文学。
四
以上,讲了不少大道理,但我必须承认一点:我算是类型文学的爱好者,更准确点说,是类型故事的爱好者,因为类型故事包括了小说和影视。因此,我不敢说我是不偏不倚的,我对文学的理解,必然带有个人偏好的成分。事实上,审美这件事,本就是各有所爱的,不存在绝对的客观立场。
或者,我应该略略交代一下我对类型故事的接受史。
在小说方面,我在少年时代喜爱科幻(应是受《少年科学》《我们爱科学》杂志熏陶),大学以后弃科幻而就武侠(金庸、古龙之外,梁羽生、温瑞安、黄易都看过一些);域外的,西洋主要看过《魔戒》,东洋主要看过《阴阳师》。在影视方面,初中或是高中的时候,看了《星球大战》,大受震撼,以后就始终偏好科幻类型;另一个偏好,是由科幻类型分化出来的时空穿梭类型,即如今所称的穿越类型;此外,还有幻想性的英雄片(《超人》《蝙蝠侠》《蜘蛛侠》系列)、魔幻片(《魔戒》《哈利·波特》系列)和妖怪片(《夏目友人帐》《捉妖记》等)、鬼片(如《倩女幽魂》系列)。不过,虽然看类型小说最爱的是金庸,但我对古装武打片的兴趣却不算特别大,相比之下,更喜欢现代背景的动作片,即警匪片(特别喜欢布鲁斯·威利斯的《虎胆龙威》系列,还有成龙的《警察故事3:超级警察》、杰森·斯坦森的《玩命速递》系列)。
恐怖片,包括僵尸片,我原本不太喜欢,但对于僵尸片的延伸——丧尸片,近年倒看过一些。说起来,是因为喜欢日本演员大泉洋,就看了他的《请叫我英雄》,因此,又看了美国的《活死人黎明》、韩国的《釜山行》。
正是看过《釜山行》之后,我明确地意识到一点:类型故事之所以吸引人,确是由于故事里的类型元素,即它的题材设定;但类型故事之所以打动人,最终是由于故事里的非类型元素——类型故事让我们感动的东西,跟非类型故事让我们感动的东西,其实是一样的!无非就是因为人性而呈现出来的种种情感:爱情、亲情、友情、生离死别、牺牲精神……类型故事的本质,是通过类型元素设定了一个夸张的超现实情境,使得情节的呈现可以更为千回百转,由此,也使得人性的表现更为可歌可泣。这正是狄德罗所说的“在不平凡中发现平凡”啊!
在《釜山行》的最后,那个男主角,一个原本很自私的证券公司高管,也感染了丧尸病毒,为了女儿及另一位孕妇能够逃脱,他主动牺牲了自己。而类似的牺牲行为,在早期的《活死人黎明》里已经有了。不仅如此,我们在《独立日》里,在《绝世天劫》里,在《哈利·波特》的斯内普身上,在《新倩女幽魂》的燕赤霞身上,也都能看到。这正是索福克勒斯所说的“按照人应当有的样子来描写”啊。
近期还看过一个新类型,韩剧《超异能族》。所谓“超异能族”,是指有特异功能者。这是一个与鬼狐、侠客对应的世界。而不出意外,“超异能族”的故事其实也是爱情故事和亲情故事,这一点,从赵寅成、韩孝周饰演的男女主角的感情发展为主线情节,明白可见。所有的谋划,所有的危险,所有的死亡,最终都只是为两人之间的爱及其家庭塑造一个最炫目的布景而已。
特别有意思的是,《超异能族》第十一集讲到一个反派杀手张洙源,平时最爱看武侠小说,他说了一句话:“武侠小说其实是言情小说。”这句话,当然代表了编剧和导演的观念,也确是有见地的。事实上,从《聊斋志异》,到金庸,到《釜山行》,再到《超异能族》,都可作如是观——它们都是言情的。
据杜南发早年的访谈《长风万里撼江湖——与金庸一席谈》,金庸自己也说过:“好的小说就是好的小说,和它是不是武侠小说没有关系。问题是一部作品是否能够动人,有没有意义,而不是在于它是不是用武侠的方法来表现。”他认为自己的小说重在刻画“人的个性”“人的情感”。夫子自道,正可以给“武侠小说其实是言情小说”这句话做一注脚。
另外,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日本小说《阴阳师》(梦枕貘著)和动漫《夏目友人帐》(漫画原著好像反而不如动画版),其佳处我以为可追《聊斋志异》,可视为《聊斋志异》在域外的繁衍和重生。照我的印象,《聊斋志异》似多写痴情,《阴阳师》似多写畸情,《夏目友人帐》似多写温情,各有偏重,而皆足以感动人。
最后重复一下我的体会:大凡类型故事,其境遇都是世间所无者,然而,其情义都是世间所有者。类型故事吸引眼球之处,确实在其超现实的成分,即鬼狐、江湖、丧尸、超异能者之类元素。但它真正动人心魄之处,却在于其现实的成分,即凡俗之情。说到底,超现实之物只是现实之情的背景板罢了。
五
最后,且回到《聊斋志异》和金庸,再简单谈一下他们的文字。
首先,论文字,《聊斋志异》精练而流丽,金庸平正而晓畅。
特别是《聊斋志异》,它虽承继了志怪、传奇传统,仍用文言来写故事,但辞采生动,却又不让白话章回体。以文言文的表现能力来说,聊斋恐怕是空前绝后的,前之唐传奇、后之林琴南皆不能及。
其次,古人称许唐传奇“文备众体”,即兼具史才、诗笔、议论,而今人也有假借“文备众体”之语来形容《红楼梦》的。在我看来,《聊斋志异》于诗、词、曲、赋、骈文亦无所不有,以“文备众体”称之也极恰当,甚至是更恰当的。而金庸在故事里也不时穿插旧体诗、词、曲,有时更采取旧式章回题目,也有“文备众体”的意味。对于今人来说,这种“文备众体”的特色,能为中国古典文学起到一种“展示”作用。
基于以上两点,加上情节的吸引力这一因素,我相信,《聊斋志异》是学文言文的最佳典范,金庸是学白话文的最佳典范。读《聊斋志异》和金庸,这是额外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