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与物的歧途
写诗最大的困境,或许是诗人总在面临词与物的歧途。明明物是那么新,转换成词却那么旧;又或者词已经是那么新,物却是旧的。黄遵宪说:“我手写我口,古岂能拘牵!”胡适说:“诗该怎么做,就怎么做。”但是读黄遵宪的《今别离》,钱仲联用的是读懂典故才能读出诗味的老法子;读胡适的《蝴蝶》,废名以为它所以是新诗,在其诗思,不在其语言。真是欲旧反新,欲新反旧。
黄遵宪的《今别离》共四首,分咏轮船、电报、镜子和时差,物是何等的新,这新也是诗人真正的诗情荡漾所在,词却是何等的旧,袭用的乃是古乐府《今别离》(一说《古别离》)的形式。试读其中咏电报的一首:
朝寄平安语,暮寄相思字;
驰书迅已极,云是君所寄。
既非君手书,又无君默记;
虽署花字名,知谁箝缗尾。
寻常并坐语,未遽悉心事,
况经三四译,岂能达人意?
只有斑斑墨,颇似临行泪。
门前两行树,离离到天际,
中央亦有丝,有丝两头系。
如何君寄书,断续不时至?
每日百须臾,书到时有几?
一息不相闻,使我容颜悴。
安得如电光,一闪至君旁!
诗中对电报这一新的物反复描摹、咏叹,离情早成承载新物的旧框子,陪衬而已。以抒情主人公面目出现的叙事者,先是表达对电报媒介功能的不信任,质疑其不是“手书”,没有“默记”,中间多经转贩(“况经三四译”),不能“达人意”;接着又对陌生的事物进行归化处理,通过“只有斑斑墨,颇似临行泪”的比喻赋电报以抒情主人公能够理解的形式,然后展开新的联想;而接下来对于发送电报要用到的电线,却当成极为熟悉的事物了,以“思”入“丝”,通过谐音的乐府诗技法,表达了电报之迅捷仍抵挡不了如电的思念之情。也就是说,对于电报这一新的物,对于其带来的新的信息传递方式和感情表达方式,诗歌表达了两种相互矛盾的态度。诗人先是将电报作为新的难以理解的物来写进诗中的,但大概是为了表达“别离”这一难分新旧的主题,后来又将电报作为日常经验完全已经理解的物来写进诗中。这种前后矛盾的情形,如果不加细察,就会有陈三立“以新事而合旧格,质古渊茂,隐恻缠绵”的推崇,而完全不顾诗人在新旧之间左右支绌的情状了。
通观全诗,诗人表达的都是对电报传递信息和表达感情方式的不信任,最后一句“安得如电光,一闪至君旁”更是试图越过一切媒介的阻拦,仿佛只有零距离才能心心相印似的。李白诗“我寄愁心与明月,随君直到夜郎西”那种心物无间的感觉,在这里算是消失殆尽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被陈三立许为“质古渊茂”的《今别离》恰恰是古今有霄壤之别的表征,《今别离》骨子里有可能是极新的诗。至于说“有可能是”而不说“是”,则是因为黄遵宪不但没有设法真正地“我手写我口”,如“电报”之类的字眼都不让在诗中出现,而且极力贴近古乐府的写法,费尽心力。这意味着在词与物的歧途中,黄遵宪的诗歌写作分裂成两个部分,一随词行而拟古,一随物行而趋新,陷于自我交战且不可开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有可能极新的诗,确乎是值得陈三立推崇的极旧的诗,二者间并不矛盾。
顺着黄遵宪的诗歌原文来看,“寻常并坐语,未遽悉心事,况经三四译,岂能达人意?”四句不仅表达了诗人对电报作为中介的质疑,而且表达了对语言(“语”)的质疑,“心事”是不容易通过“并坐语”而相互知悉的。心事不可言传,只可默会,或者语言是心事从彼到此要走过的最长又最不可靠的通道,类似这样的观念在古代中国也不算罕见。在黄遵宪的诗歌中,重要的是电报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本是负有穿破障碍和建立信息桥梁以助益交流的物质中介,却被当成不可靠的异物来对待;而其对待异物的方式,又不是努力发掘异之为异的所在,而是以熟化异、以旧纳新,将难以归化的物以归化到旧的语词的方式归化完毕了。
不过,这不是在重复胡适提倡白话文之后对黄遵宪《今别离》的批评和排斥,视其为糟糕的诗,而是要导向这样的一些思考:如果一个诗人已经敏锐地感觉到新的物了,他在怎样的程度上生产出新的词来是恰如其分的?恰如其分是否可能?他需要生产出新的词,或者他能够生产出新的词吗?漫长的诗歌史告诉我们,诗人总是想生产出新的词来的,而且也总是生产出了新的词,即使是在没有新的物出现的时候,也总在生产新的词。那么,将问题化约一下,也许该思考的是如何恰如其分?夏晓虹曾对黄遵宪的《今别离》青眼相加,赞誉满满,而对后起的仿作颇有微词,甚至讥为下流,也许在夏晓虹看来,黄遵宪已经做到了恰如其分。如果是这样,就会有一种危险,即诗到黄遵宪所能代表的“诗界革命”足矣。
然而,事实是诗仍然在变化,而且后起的诗与黄遵宪的诗相比,可谓大相径庭。即如被夏晓虹讥为下流的谭泽闿咏模特诗“欢怜通体娇,为欢缓结束。恣欢写真态,寸寸在欢目”,虽形似子夜歌,而实在吟味赏玩现代生活;目光是充满肉欲的,仿佛是来自封建的淫猥,然而现代不正是解放欲望而充满欲望的吗?在这样的变换路径中,胡适的《蝴蝶》倒貌新而实旧了,一切还是“发乎情止乎礼义”的样子,不太像是诗人胡适的真性情;至少可以说,胡适通过《蝴蝶》的写作不是“关不住了”自己的欲望,而是“关住了”自己的欲望。原初的诗人胡适的面目不太清晰,我们所见的乃是一个被精心修饰过的诗人胡适。所谓原初的物,倒也未见得就是新的物,关键是要在词中获得新鲜感。例如废名重新阐释过的李商隐的诗和温庭筠的词,或者马雁喜欢的李白的《天山月》。尤其是李白的《天山月》,开头两句“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月、山、云海皆非新的物,而且是亘古如斯的旧物,但经李白的词一表达,就仿佛月、山、云海都为人所初见,是原初的样子,新鲜得不能再新鲜了。这也就是说,物总有原初的一瞬,如果词抓住了或者透过时间的重重障壁发现了那原初的一瞬,物在诗中即是原初的物,词也就历久弥新。词之新旧无妨,物之新旧亦无妨,要紧的是词与物的关系是新的。但这只是就已成旧词旧物的状况而言,并不是当新的物出现时,反而以旧的词进行表达的借口。相比于林庚《沪之雨夜》、戴望舒《雨巷》、卞之琳《车站》将新物做旧的处理,更值得欣赏的是卞之琳的《道旁》:
家驮在身上像一只蜗牛,
弓了背,弓了手杖,弓了腿,
倦行人挨近来问树下人
(闲看流水里流云的):
“请教北安村打哪儿走?”
骄傲于被问路于自己,
异乡人懂得水里的微笑,
又后悔不曾开倦行人的话匣
像家里的小弟弟检查
远方归来的哥哥的行箧。
废名激赏此诗不仅诗意新鲜,取譬新鲜,而且语法新鲜,“骄傲于被问路于自己”新鲜的倒装语法关联着蜗牛卷曲的形态,具有某种以语法来表达象征的意味。连语法都是新的、具有象征意味的,词与物的确在新的维度上达成极重要的契合。但像《道旁》这样的诗,也只可偶一为之,不可模仿,不可重现,一旦模仿或者重现,其新鲜感就将丧失殆尽,词与物的歧途就会显现。所谓“点铁成金”之类的技法,在现代的词与物关系中,大概没有太大意义吧。因此,“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这样的古典佳话,在现代是不可重现的。新的物应接不暇,每一瞬都是最后的一瞬,哪里有时间去反复锤炼和锻造新词呢?新诗之难以像古诗那样具有古典气息,似乎也不一定就是毛病吧。
对于现代的波西米亚人来说,家是驮在身上随身游走的。这种崭新的经验,作为诗歌需要去用词来捕捉的物,大概也像卞之琳《道旁》诗所表达的那样,有着神秘的、不可究诘的意味,归宿不清,路途不明,要建构怎样的词与物的关系呢?也许只有一再地误入歧途。歧途倒像是诗人真正的回家的路。有太多的诗人像黄遵宪一样,临歧彷徨,最终老马识途,回到熟悉的王国里休养生息。但是,谁敢一空依傍,始终在歧路彷徨呢?“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作者系北京大学中文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