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投稿

中国作家协会主管

弋舟:再读福克纳《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
来源:江苏文学(微信公众号) |   2024年04月26日07:32

考虑再三,最终,我还是选择了《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首先,它当然是一篇不折不扣的“名篇”;但之所以考虑再三,也许恰恰正是在于,它太“名篇”了。许多年来,大约至少有四五次,我见识到颇为自负的写作者,写下自己的习作后,以“致敬《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为名,傲然示众。我不知道这种现象是因何令我感到了不适,我只知道,名篇“名”到了这种程度,就是应当避让或者敬而远之的了。

不是说小说本身不够好,相反,它好极了。在此之前,伟大的福克纳已经写就了《喧哗与骚动》,写就了《我弥留之际》

。就是说,写作这个短篇的时候,福克纳已然是那个伟大而成熟的福克纳了。它绝非大作家的早期作品,也因此,绝无那种可能的习作之气。事实上,小说也的确写得成熟圆润,堪称教科书一般的滴水不漏、四平八稳,即便那个陡然降临的结局撼人心魄。翻译成汉语不足七千字的篇幅,在整体上,如今却只让我感到了两个字——持重。

没错,福克纳写得太稳了。但古怪之处正在于此,这个在我眼里“持重”的短篇,却在绝大多数的模仿者眼里,被视为了某种富含悬疑、惊悚的,乃至“脑筋急转弯”一般轻佻的、具有“噱头”式漂亮翻转的短篇典范。或许,我也正是因此而怀疑着以“致敬”此篇为名写下的那些习作——它们全是奔着学到了一个“好点子”的机灵劲儿去的。

关于此篇的赏析文章早已汗牛充栋,没错,说得都没错,它的哥特式风格,它的社会学背景,等等,的确都是构成这一“名篇”的重要基座。但是,如若我们并不知道1930年代美国南北两方的社会矛盾与文化冲突,不知道哥特式风格为何物,我们便无法被小说本身所打动,那只能说明,小说是失败的,而我们本身的审美能力也堪忧。继而,作为一个有志于写作小说的练习者,如果我们只从这个短篇里习得了灵巧,习得了设计惊悚的结局,那只能说明,我们不自知地也将成熟的福克纳想象成为如我们一般的浅薄。

威廉·福克纳

当我最初读到这个短篇的时候,我就是一个美国历史的小白,所幸,我被它震到了;我要承认,最初震到了我的,也是它那个“阴险”的、“诡计”一般的结尾。但是许多年来,这种低幼的见识不断被“致敬”之作矫正,不断被自己的写作实践所摒弃,如今再读,我自认自己多少已经明白,如果真的意图致敬于它,我只能去学习福克纳这种“真佛只说家常话,妖怪常说对仗句”的自觉。

“艾米丽·格瑞尔森小姐去世了。”“我们看到了一绺长长的深灰色发丝。”从头至尾,福克纳将这个短篇牢牢地控制在自己的笔下,他的每一个句子,都咬合为一个整体,他的每一笔,都深具“目的”;更为重要的是,他难能可贵地克制住了自己觅到了“一个好点子”的兴奋和这种兴奋大概率会助长出的卖弄的冲动,行文若定,以一种“真佛”的风度,给我们讲了一个“妖怪”至极的故事。

那么,再读一遍这个短篇小说的名篇吧。读的时候,请将福克纳还原成已经写就了《喧哗与骚动》与《我弥留之际》的福克纳;请暂时忘记“妖怪”至极的故事与“金点子”,只读它一句接着一句的朴素,读它的严丝合缝与不动声色,读它以《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为名,却自始至终也没献什么玫瑰花的命名智慧;最后,再感知一下那无关哥特式、无关社会学的,人的世界里的几多灵魂的高贵与几多情感的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