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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阳明佚文引出与黄梅之缘
来源:中华读书报 | 梅杰  2024年03月04日08:50

2015年,黄梅石阳艳先生来京,示我《黄梅石氏宗谱》所收王阳明序言。初读之下,半信半疑。不久,中国台湾中国文化大学石佳音教授(原籍黄梅)来京开会,我把此序给他一阅,均未敢轻易论定真伪。当时,我也曾大致翻过《王阳明全集》,包括各种增订本,均未收入此序。家谱一般可信度较低,如果轻易信以为真,或恐贻笑大方,于是就把考证此文之事搁下了。

有幸到王阳明龙场悟道之地,感受了阳明心学起源的神奇魅力,令人心向往之。于是想起了王阳明《黄梅石氏宗谱》序的真伪一事来。最近通过查阅《王阳明全集》《明史》等有关著作,大致可以论定《〈黄梅石氏宗谱〉序》确系王阳明佚文。此序全文如下:

守仁自奉命行抵粵西以来,日与莲峰老先生商酌机宜,筹办剿抚之策。具见瑰奇之抱,俊毅之概,窃谓当代名贤,罕有伦比。惜军务倥偬,未遑一探其家世。兹札来委以续修谱序相諈诿。予为披阅谱稿再四,知君贵胄。族之在今河南者,凡数迁,逮二十四传而迁今江右之都昌,又四十一传而迁今湖广之黄梅,是为君始祖。支繁派衍,溯其渊源,自当以今河南为望。河南自其万石君居温,以驯行、孝悌著闻。后其苗裔之散处各县者,若唐濬川之在洛阳,安贫乐道;宋曼卿之在永城,气节自许,其最卓卓者欤! 由是以观,知君之所以具此瑰奇之抱、俊毅之概者,盖渊源大有。自君出也,使君由是而加植焉,知后之人必有继万石君而兴者。续修谱牒,尚不过仁人孝子敦本尽伦之一端也。然即案牍余暇,聊缀数语以报命。嘉靖七年七月二十日,余姚王守仁顿首拜撰。

这是王阳明逝世前四个月写就的,涉及黄梅石氏源流等内容固多属客套话,惟提及“行抵粵西”“莲峰老先生”,却事关王阳明生前最后一次重大军事行动,即平定田州、思恩之叛乱,扫荡八寨、断藤峡。这次军事行动,王阳明的左膀右臂是林富、石金。序言中提到的“莲峰老先生”即石金。石金生于成化二十二年(1486),弘治十七年(1504)举人,正德六年(1511)进士,殁于隆庆初年(1568),为明代知名御史。《明史》在《薛侃传》《姚镆传》《王守仁传》《广西土司二》等多处载其事迹,其中一则云:“石金,黄梅人,巡按广西,与姚镆不协。后与王守仁共抚卢苏、王受。还台,值张、桂用事。御史储良才辈争附之,金独侃侃不阿,以是有名。”石金时与汉阳戴金齐名,《一统志》《湖北通志》等称“时人目之曰‘楚有二金,台声铮铮’”,可见石金是刚正不阿的监察御史。《明史》记载石金“立朝敢言”,主要有四条,一为因揭发宁王或将谋反反被下诏入狱的胡世宁辨冤(当时“举朝噤莫敢言”);二为王阳明丁忧期间,“六载不召,御史石金等交章论荐,皆不报”;三为弹劾姚镆“攘剿无策,轻信罔上”;四为“御史喻希礼、石金皆以言皇嗣得罪”,是以下诏狱,“金戍宣州,久之赦还”。这四条,前三条均在王阳明生前,与之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反映了石金喜好打抱不平的性格。王阳明平定宁王之乱,得有名无实的新建伯,居家六载不召,只有石金和席书为之论荐。嘉庆五年,姚镆镇压田州之岑猛,表面上取得一定成效,却制造了“岑猛之乱”的冤案,导致岑猛余部卢苏、王受于嘉庆六年复叛。姚镆率四十万大军“不克成功”,甚至被叛军包围,大败而回。于是石金弹劾姚镆“攘剿无策,轻信罔上”,这才有了王阳明复出的机会。朝廷为了让王阳明安心复出,令姚镆致仕,并让新建伯“给赐如制”。

在处理卢苏、王受之叛的问题上,王阳明采纳了石金的建议,改剿为抚。《明史·王守仁传》载:“守仁抵浔州,会巡按御史石金定计招抚。悉遣散诸军……”可以说,王阳明能够“不役一卒,不废斗粮”,平定卢苏、王受之叛,与石金早早认识到岑猛之乱系冤案的实质有关,《明史》称石金“巡按广西,与姚镆不协”,或即指此。岑猛、卢苏、王受等并非反叛朝廷,是由于岑氏家族内部矛盾,岑猛被诬告造反,而姚镆任意打压,激化了多方矛盾,导致岑猛死后,卢苏、王受被迫造反。嘉庆七年元月,卢苏、王受正式受降。二月,断藤峡一带瑶民生乱,王阳明以卢苏、王受为先锋,至七月,全面扫平八寨、断藤峡等。石金也跟随王阳明一起参与了这次军事行动。清代文学家喻文鏊在石金传中说:“思、平两江父老遮道,言峡寇猖獗状,金从守仁讨之。连破油榨、石壁等寨,贼奔断藤峡,又破之,进剿仙台等寨,八寨尽平。”平定了卢苏、王受和八寨瑶民之乱后,正值黄梅石氏编修家谱,石金“委以续修谱序相諈诿”,才有了这篇嘉庆六年七月二十日的序言。

结合以上史实的梳理,可以看出这篇序言没有明显的硬伤,应该是一篇王阳明的佚文。倒是一些增订版《王阳明全集》收入了不少家谱序言,有些明显是假冒的。比如《竹桥黄氏续谱序》,落款时间为“正德十六年八月既望”,官衔为“兵部尚书新建伯”,而王阳明被诏封新建伯为正德十六年十二月十九日,不可能在当年八月既望称自己为新建伯。

如果说,王阳明与黄梅人石金共同剿抚粤西之乱,算是他与黄梅的一段前缘,那么他万万没有想到与黄梅还有一段身后缘。前几年,我读《传习录》有一个发现。在最早的三卷本《传习录》钱德洪跋文中,钱德洪提到“以付黄梅尹张君增刻之”,跋文落款为“嘉靖丙辰夏四月,门人钱德洪拜书于蕲之崇正书院”。很多学者据此认为我国最早足本《传习录》出版于湖北蕲春。其实,准确来说应该是湖北黄梅。当时湖北黄梅属于湖广蕲州(辖境主要为今天的湖北蕲春、武穴和黄梅),既然钱德洪特地指出由“黄梅尹张君”增刻,说明足本《传习录》刻于湖北黄梅。“黄梅尹张君”实为黄梅知县张九一。张九一(1534-1599),字助甫,河南新蔡人,被当时文坛巨擘王世贞誉为“后五子”之一(与汪道昆、张佳胤等并称)。张九一于嘉靖三十二年(公元1553年)中进士,即任黄梅知县,一任三年,直至1556年。嘉靖丙辰年为嘉靖三十五年,张九一正在黄梅知县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