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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贤治:王得后,从研究室到十字街头
来源:《随笔》 | 林贤治  2024年02月07日08:29

一、拱廊:通往“立人”之路

五四过后,学界颇有人提倡“踱进研究室”,意即把研究室当作动荡时代的一块飞地。事过多年,胡适曾经对此有所省思。至七十年代,“史无前例”的政治运动余波未了,王得后先生正好这时被调进了研究室。

此研究室非彼研究室,它是以鲁迅的名字命名的。研究对象的人间性,从一般的意义上规定了研究的性质,从而有可能远离象牙之塔。在这里,王先生结合了个人苦痛的人生经验,最早发现“立人”思想,并把它从鲁迅大量——不限于早期——的著述中提取出来,作为鲁迅思想的核心概念,系统地加以学术的阐发。

鲁迅从来主张文艺为人生,而且要改良这人生。这一主张,正好与王先生的学术意向相契合。由于王先生不是那类“为学术而学术”的学者,结果在论著之外,接连写起了杂文。王先生有过一段自述,说:“走出研究室,站到十字街头去,做一个鲁迅所说的‘观察者’和‘思索者’,实际检验自己对于鲁迅思想的体会,理应写写杂感或曰短评。”杂文之于王先生,是连接鲁迅与现代社会的拱廊,是通往“立人”之路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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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得后近照(刘永光 摄)

二、活是一种意义

以人为中心,一切从人出发。鲁迅的“人论”,给王得后先生的杂文写作提供了一个绝对的视角,一个广阔的批评空间。在新的历史语境中,王先生讲说人的社会身份、权利、道德义务和责任;以个人为本位,然后说到群体,说到社会和国家。他说的多是惯见的人和事,却触及许多根本性的问题,这些问题往往为人们所忽略,甚或恶意地加以删改。不妨说,王先生以启蒙者的立场,乃借由杂文,传播有关现代人生存的常识。

生命第一。敬重生命,珍惜生命,可谓常识中的常识。作为人道主义者,鲁迅多次著文反对战争,从军阀内战到日本侵华战争,愤慨于战火对无数生命的蹂躏。当日军攻进华北时,他曾写过《崇实》等文,表面上看似乎反对政府将文物南迁,结果被素以研究鲁迅著称的学者读成鲁迅因为反对政府,便罔顾文物的连城价值,“为反对而反对”了。事实上,鲁迅在这里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命题,即生命高于文物,主旨正在于维护学生和民众的生命权。

鲁迅多次抗议集体杀人事件,从北洋政府枪杀学生,到国民党以“血的游戏”实行“清党”,以“暗暗的死”消灭政治犯和知识分子,他都写过文章,在政治高压下不曾保持沉默。对于个人自杀,从范爱农投水到阮玲玉自缢,鲁迅一样悲愤于生命的完结,并且将死因归罪于社会,追索背后看不见的凶手。

鲁迅不赞成自杀,还曾说:“自杀其实是不很容易,决没有我们不豫备自杀的人们所渺视的那么轻而易举的。”然而,王得后先生恰好在“文革”期间认真自杀过。因为死过,对于生命和生命权,应当是很有点深刻的领悟了,他在《我已经死过三次》一文的末尾这样写道:“要活出意义来,而且活,就是一种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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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研究笔记》王得后 著  钱理群 选评

人生的意义就建立在“活”上面,首先要能“活”。不能不顾死活,唯用各种好看的名目随意剥夺生命。王先生写过《“杀盗非杀人”》,指出墨子提出的“杀盗非杀人”,是一种“可怕的逻辑”。这种逻辑,竟然在几千年间,形成某种思想观念,深植于民族文化心理之中。文中描述说:“我们中国人一旦认为某人不是好人,就都一概认为‘不是人’,辱骂、侮辱、虐待、殴打、杀戮、千刀万剐都成了活该,都无所不可。”王先生列举报载艾滋病感染者、人工流产、刑讯逼供,直到上溯“文革”的滥打滥杀种种,总结说,“杀盗非杀人”归根结底是“不把人当人”。何谓“以人为本”?珍惜生命是最基本的。结论明明白白,难怪王先生慨然道:“缺乏对于‘人’的根本珍爱,还奢谈什么人权。”

在王先生的杂文中,从鲁迅那里拈出多道题目,其中一道是《鲁迅为什么憎恶李逵》。鲁迅在《流氓的变迁》中写到李逵,说:他跟《水浒》中别的“强盗”一样,只反贪官,不反皇帝;打劫的是平民,不是将相。他劫法场,不问青红皂白,抡起板斧,排头砍去,所砍的都是“看客”。鲁迅把这种毫无人性道德可言,加以一律打杀的行为归为“流氓”的谱系。至于李逵及其同伙接受“招安”,替国家打别的强盗,鲁迅指出,这时流氓的奴才本性便完全暴露出来了。

自古以来,专制统治者及其奴才无不仇视人类生命。这笔历史遗产,对人民政权来说是不可接受,而必然加以摒弃的。为此,王先生接过鲁迅对“流氓主义”的批判,强调保护人民的生命权和生存权。他认为,这是首要的,也是基本的。而这一切,自然仍当通过人民自身的力量来获取。

三、自由,及自由的限界

鲁迅说,现时代的“当务之急”,是“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三要发展”。后来又补充说:“所谓生存,并不是苟活;所谓温饱,并不是奢侈;所谓发展,也不是放纵。”也许,“奢侈”和“放纵”距离目下一般中国人的生存较远,王得后先生少有议论,提得最多的是“苟活”,还专门写了文章,题目就叫《生存不是苟活》。

王先生说过,活着是一种意义,但是“苟全性命”又远非意义的全部。显然,人生有更重大的意义在。他引了鲁迅的话说,人除了“不吃人”,还要成为“真的人”。那么,什么样的人,才是“真的人”呢?什么样的人生,才是有意义的人生?

王先生写过一篇《“儿子是我的”》,说一位父亲因儿子在小学不用功读书而进行体罚,终至毙命,究其死因竟是:“儿子是我的!”这里说的是人的身份和归属,文章的意思,其实并不限于家庭伦理,它要说的是,必须摆脱这种人身依附性,使人成为独立的个体。鲁迅说的“立人”,首先即立“个人”。人要做到独立自主,不只关乎社会身份,还有一个观念和意识问题。王先生在《反趋风气的古人》一文中,说到“赶时髦”的传统。文末用春秋笔法打岔不说,通篇说的,都是中国人如何爱赶时髦。从身份到思想行为,由于缺少独立性,结果逃避自己,依附团体,趋赶潮流,成为勒庞在群体心理学中所说的“乌合之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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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我来思:王得后杂文自选集》

鲁迅在解释生存不是苟活的命题时,提到古人所希求的“第一监狱式生活”,调侃说,“住在里面,何等安全”,着实是“苟活的理想乡”;但是接着说,这里缺少的就只有一件事:“自由”。自由是同独立紧密联结到一起的。没有自由,就没有现代人的独立的生存。王先生立足于十字街头,观风问俗,从人们日常惯见的饮食、穿戴、出行、娱乐诸事中,随处发现自由的价值。为此,他写了系列短文,平易、风趣、泼辣,文风颇类鲁迅的《准风月谈》。

比喻未必全是跛脚的。以飞鸟做自由的喻体,“天高任鸟飞”,这就很贴切。王先生写了《北京的燕子》,赞美燕子自己选择居处,决不依附于人,成为人掌中的宠物,而是“纵心翱翔”。另一篇《移风易俗话笼鸟》,写的却是“笼鸟”,完全失去自由。王先生不赞成笼养,倒赞成“鸟道主义者”郑板桥的主张:“欲养鸟莫如多种树”,给鸟类提供一个宜于生存的“鸟国鸟家”。《鸽子、梅花鹿和麻雀》同样说到“自由喂养”问题。文章的题旨不全是环境保护,这里不妨看作是一个隐喻:对于飞禽走兽,另一种生命,一样需要爱,需要尊重,需要自由和平的环境。倘若手持笼子、刀枪、绳索,即使高调宣称“爱鸟什么什么”,这些本可以友好相处的生灵,恐怕早已逃之夭夭了。

王先生有多篇文章说到着装,如《着装问题》《唐装与国服》《旗袍与迷彩服》等。所谓“穿衣戴帽各有所好”,尊重个性,多元主义,无疑作者是赞成“自由着装”的权利的。与此同时,他引出另一个公共性话题,就是自由的界限问题。人是群居的,人有人的道德,而自由的限度也就包含在道德原则里面。在这里,王先生认为有必要区分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他多次提出,要不损人利己,甚至甘愿损己以利人,“这才是一个洗涤了动物性而出类拔萃的人,堂堂正正的人,现代的人”。

道德原则不是律令,在相当广大的生活场域里,王先生都是反对禁止,主张利导的。在《且持卮酒食河豚》一文中,他明确提出,一味禁止是不足取的,“不但无益于进取精神的养成,就事论事,只好倒退”。他在多处说到,人要成其为人,不要不把人当人。在公共空间中,人或直接或间接彼此往来,实际上都在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之中。他对人的定义很有意思,说人类是一种歧视成性的动物,但是又反对把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当成歧视的理由。歧视,本质上是一种等级观念,它是反平等的,可以毒化人际关系,乃至整个社会。

社会平等是人类的理想追求,平等以自由为基础,与自由同样重要。鲁迅早年提倡“立人”,所谓“自觉至,个性张”,鼓吹自由意志;但是,个体是决不能脱离群体社会而存在,成为“超人”的。所以,后来鲁迅说到尼采式的超人的“渺茫”,说到怎样“做父亲”,怎样“救孩子”,都是在社会进化的链条上,以幼者和弱者为本位,强调平等,强调道德责任。

王得后先生在阐释鲁迅的“生存不是苟活”的思想时,兼顾到自他两面:一方面尽为人的义务和责任,一方面积极进取,大步向前走,不停止,不回头。王先生似乎更看重后者,即人生中勇于实践的精神。什么叫“苟活”?王先生引用鲁迅对古人种种教训的总结,就是:“教人不要动。”人为什么会苟活呢?一是怕失错,二是怕危险,说到底是一种卑怯心理。而老祖宗教给我们的生存法,无论儒道释,恰恰是助长了这种卑怯。王先生一再宣传鲁迅的主张,提醒说,鲁迅的话并非危言耸听:“意图生存,而太卑怯,结果就得死亡。”

四、不苟活的精神

人要不苟活于世上,谈何容易。王先生本人就曾“死过三次”,而且第三次死并非意外,而是自杀,可见活的艰难。

王先生写过一篇《想起了许先生》,说的是与鲁迅“十年携手共艰危”的许广平。文中介绍说,许广平当学生时,不满当局措施,要求改革,不怕压迫,不怕开除;而且关心国事,参与北京全市学生游行示威,反对政府,为争中国人的自由而斗争。毕业后,她回广州任教,极力扶持进步学生,不受利诱,不惧恐吓,不惜辞职。身为国民党党员,当她目睹国民党镇压学生群众后,随即与之决裂。当遭到日本侵略军的宪兵总部逮捕时,她身受电刑,仍坚强不屈。即便与鲁迅结合,承受家族及社会的巨大压力,也能抱定五四新女性“我是我自己的”那种独立观念和自由意志,坚持既定的选择。所以,王先生称许广平是一个“不苟活”的人。

及至一九四九年以后,王先生说许广平做了一些“错事”:“肃反”批胡风,“反右”批冯雪峰,“抓叛徒”批瞿秋白。王先生说:“这伤害了朋友,也污损了自己,为亲者痛,为仇者快。”王先生说,这是由于许广平的“党派意识过强”,在运动中丧失了“思想自由”,未能“特立独行”所致。他说,这是许广平与鲁迅师生间的“一点内在的差异”。在这里,他避开许广平后来与世推移,终至“犯错”的一段人生算不算“苟活”的话题,而归之于社会环境,称之为“时代的悲剧”。

王先生注重大节,他称颂许广平对鲁迅声誉的维护,晚年为保护、追寻鲁迅书信的手稿而身心交瘁,终至辞世。这也是一种抗争,王先生看重的是这种抗争精神。

人要不苟活,就要追求“生存的意义”,保持“人生的精神”。王先生在题为《自胜者强》的文章中,举了另一个不苟活的例子。邵燕祥先生出版了一本“奇特的书”:《人生败笔——一个灭顶者的挣扎实录》。书中不但编入历次政治运动中有关他的“三反罪行材料”“批斗会的简要实录”,而且,把自己当年低头认罪写下的“意见”“思想检查报告”“交代”“思想汇报”不加修饰,原原本本地编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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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末杂言》王得后 著 

对此,王先生写道:

试想,把“臣罪当诛兮天王圣明”这样的“驯服工具”的心迹,也即不自觉其为奴隶的出身履历,在觉醒之后披沥在觉醒的人们或似醒未醒的人们面前,实在无异于煮自己的肉。

觉醒的标志是什么呢?王先生说,就是正确地认识自己,认识自己与大众,以及相关组织的关系,能够像鲁迅那样,“时时解剖别人,然而更多的更无情面地解剖自己”。觉醒不但需要理性,而且需要勇气,需要付出痛苦的代价。为此,王先生极力称赞邵先生的这部《实录》,认为“最可贵的正是拥有鲁迅的这种精神,付出半生‘挣扎’的血泪,从几乎‘灭顶’的时代的‘浩劫’、国家的‘浩劫’中抬起头来,站稳脚跟,挺直脊梁,蔑弃‘原罪’的说教,打破做一个驯服奴隶的理想,挑战后半生的命运”。

王先生还写过系列忆述师友的文章,其中如蔡元培、马寅初、启功、吴祖光等,都是著名的知识分子。在王先生眼里,他们身上都有一种不苟活的精神。

《我想蔡校长》说蔡元培掌校期间,整顿腐败,锐意革新,创建了一种“北大精神”。文章不满于“新新一代学者教授”对蔡校长“古今中外”“兼容并包”的治校方针的歪曲性诠释,指出在“古”和“中”为主流的状态下,兼容“今”与“外”,无疑是一种斗争策略,体现了一位改革家的激进立场。蔡校长的革新主张与实践,在当时,不但为“国粹派”所反对,而且受到政治及军阀势力的干预,然而终不为所动。五四运动期间,政府出动军警,大肆逮捕学生,蔡校长挺身而出,与当局说理周旋,终使学生获释。王先生有感于蔡校长这种不畏危难、勇于担当的精神,对于北大与学界纪念五四而不念及蔡校长爱护学生,力抗暴政的作为,表露了个人的不满。

《还想马校长》,所谓“还想”,应当是继续“北大精神”的话题。马寅初是一九四九年后北京大学的首任校长。一九五八年“反右”时,据《光明日报》统计,在两个月内,即有两百篇批判马寅初的文章。但是,他不敷衍,不屈服,公开发表声明,名为《接受〈光明日报〉的挑战书》,说:“我虽年近八十,明知寡不敌众,自当单身匹马,出来应战,直至战死为止,决不向专以力压服不以理说服的那种批判者们投降。”自然,他即被打入“另册”,直至活到百岁的上寿才得见“平反”。

王先生满怀敬意地写道:

我以为马校长也是伟大的,这伟大,就在身处一批就倒,一批就投降的时代,马校长不顾利害,不怕压力,不讲情面,坚持独立思考,坚持自己的思想和学说的精神。没有这种精神,就没有北京大学;没有这种精神,就没有中国的学术……

仅仅为这种独立坚持的精神,王先生使用了“伟大”二字。

《再敬吴祖光先生一杯酒》,说到剧作家吴祖光为声援两位被国贸员工非法搜查的女大学生,与国贸打官司一事。文中说一敬再敬,都因为吴祖光“为人是一个大写的‘真’字”。

鲁迅说的立人,首要是真,所谓“始自有己”,“朕归于我”,坚持完整的自我。

王先生据此引了鲁迅的又一段话说:

要是发表意见,就要想到什么就说什么。真的知识阶级是不顾利害的,如想到种种利害,就是假的,冒充的知识阶级;只是假知识阶级的寿命倒比较长一点。

从自我出发,追求真理,实事求是,不顾利害,这才是真正的知识分子精神。

五、法与法治

王先生多篇文章谈法,有一篇叫《不读书,得读法》,其中的主张颇有点“不读法危险论”。他提出,在建设中,法“虽然不尽如人意,必待时时完善。但必须读,必须用,必须遵守却是义务,也是权利;是公德,也是社会责任”。他把法和法治的重要性上升到关乎国家存亡的高度,说:“以法治国就必须‘一断于法’。法制的最大危险在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违法,违法不究。当刘少奇同志手捧《宪法》而得不到保护的时候,天下大乱则势不可遏矣。”

《是非和标准》一文拉得很远,从动物到人类,从“素王”孔子到辜鸿铭到弘扬“国学”的后进,最后仍然回到中国人关于是非的标准上面。王先生强调观念的更新,凡事“以宪法为根本”,“以法律为准绳”,“从根本上建设法治国家”。他指出,“宪法危机是国家最大的危机”,接着列举报载某大学公然非法侵犯公民住宅,以及作为执法者的警察、法官等给予支持的著名案例。这算不算危机呢?仅是改变个人的是非观念,就可以避免危机的产生了吗?

说到法,难免比较中西文化。王先生有一些短文,如《总统是靠不住的》,说中国人由来相信“性本善”,好人占多数,尤其相信官愈大人愈好;美国人则“怪怪的”,都以为“总统是靠不住的”,不相信总统。《刀客有道》从国际电影节获奖的惊险武打片《双旗镇刀客》说起,比较影片与“美国西部片”的异同。文章不完全赞同评委的看法,却说《双旗镇刀客》中的刀客之道是“防身和运气”,颇符合中国百姓的人情心态;而“美国西部片”虽然一样有荒原、骑士和搏斗,却在在彰显那种执行法律、维持法律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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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客有道》王得后 著

总之要读法,懂法,重视法的实践。对于这实践,王先生说得较多的有三项:(一)维护人的基本权利;(二)限制不受限制的权力;(三)守法既针对个人,也针对政府。《我哪里去了》《化名与逃名》《说怕与不怕》等,都涉及问责求实的问题。王先生常常谈到名与实的关系,强调正视事实真相,不苟且,不欺瞒,不逃避,维护社会的公正性。当他谈论所有这些时,难得的地方是能够随处把法律同人性道德联系起来。

也许王先生从乱世中来,尤其经历过“文革”,所以对于社会秩序,始终表现出一种关注的热情。他写过不少文章谈城市治理,希望小百姓能过上安定的日子,反对多种人为的政治运动。其中,有文章专谈传统的“一张一弛”的“文武之道”在近今的一大变迁,就是使之“运动化”,最后说:“用先生的‘文武之道’,求今日的经济建设,城市管理,社会服务,难矣哉!”

有意思的是,王先生平时总爱称引鲁迅,唯独说到法和法治时,却不见鲁迅的形影。原因盖出于鲁迅本人,与他对国家的性质、国民的身份,以及法律的本质的认识有关。鲁迅确认“中华民国”已经蜕变,人民从前是奴隶,后来仍是奴隶,而且成为奴隶的奴隶了。这样的专制主义国家,不可能为人民制定法律,所有那些写在宪法上的条文,统统都是空话。他在一则小杂感里写道:刘邦除秦苛暴,与父老约法三章,而后来仍有族诛,仍禁挟书,还是秦法。所以说,“法三章者,话一句耳”。

面对这样一个鲁迅,想来王先生根本无法使用他的思想言论,就时代与法的变异做出恰切的说明。

六、传统与改革

鲁迅太彻底。他不信任他的国家,不信任政府,从北洋政府到国民政府,他觉得一切都要从头来过。他从来拥护革命,不会告别革命,他是一个坚定的革命者。

说到“革命”,不免使一些号称“自由主义者”生厌。其实,在鲁迅的认识中,革命的范围广大得很,说是“那不安于现在,不满意于现状的都是”。他说:“革命是并不稀奇的,惟其有了它,社会才会改革,人类才会进步”;革命更不可怕,“革命是并非教人死而是教人活的”。

在鲁迅那里,改革,是包括在革命的范围之内的。鲁迅关于改革的思想,有几个重要的观点:一、必须改革,“维持现状”是进步的大害;二、改革阻力大,“改革一两,反动十斤”;三、改革常不免于流血,但流血非即等于改革;四、改革的阻力除了直接来自黑暗势力,也与“体质和精神都已硬化的人民”有关;五、改革必要采取“激烈”的主张和手段,有个“开天窗”的比喻是有名的——大家不允许给黑屋子开窗,但如果主张连屋顶也拆掉,就都表示愿意了。

王得后先生完全接受鲁迅关于改革的思想。在他的杂文中,说得最多的是传统问题。其中有一篇《传统三题》,对传统的阐释颇为详尽,在传统那里,随处隐藏着改革的机遇;正如改革,无处不受传统的阻遏和纠缠。

王先生这样理解传统:一、传统是一个民族、一个地方人民凝聚的力量,但也是最坚固的阻碍发展的力量。二、传统是多元的,有正统,有“异端”。三、传统的变异有两种:一是反复,一是羼杂,都属常态。

关于社会改革,王先生在网上见到一位名人诘问道:“鲁迅为什么不谈民主?”于是一连写了几篇以鲁迅为专题的文章:《鲁迅说“专制”的祸害》《鲁迅又出状况了?》《鲁迅与愤青》《再说鲁迅不想做皇帝》等。王先生指出:民主与专制是硬币的两面,鲁迅谈民主有他独特的方式,就是谈专制,通过否定专制以肯定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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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哪里去了》王得后 著

王先生说中国帝制历史悠久,自秦始皇建立大一统的专制以后,有“暴君的专制”,有“愚民的专制”,花样繁多。他说鲁迅对“专制”的祸害的总结是“冷嘲”是外国货,“死相”“沉默”则是“中国制造”。鲁迅还说“死相”和“沉默”是比暴君的屠杀更深、更广、更惨烈的祸害。在题为《无声的中国》的演讲中,鲁迅说的“无声”,其实并非真的没有声音,而是只有一种声音。中国的专制,大到国,小到家,鲁迅及身而见,乃确认专制把人变成奴隶,乃至于奴才。所以,在论及改革的时候,鲁迅极力主张根除奴隶性,做一个人,做国家的公民、国家的主人。

说到传统,除了体制的沿革,王先生尤其重视民俗,和人们日常生活习惯的改变。他说,变革传统,移风易俗是永恒的主题。又说,观察传统,不能只看表面现象,听口头宣言,要深入民众的生活,观察人际交往的规则和潜规则。他所评议的养鸟遛狗、分餐、着装、端盘子、戴口罩等,都为平时大众生活中所习见,然而都与社会的改造密切相关。其实,重视民众的风俗习惯,深入研究,分好坏,立存废,正是鲁迅的思想。鲁迅谈改革,强调说:“必须先知道习惯和风俗,而且有正视这些的黑暗面的勇猛和毅力。因为倘不看清,就无从改革。”

周作人曾说鲁迅对国人的看法是悲观的、绝望的。但是,他没有说到的是,鲁迅同样反抗着绝望。他相信民魂的发扬是将来的事,却自始至终从事启蒙社会、壮大民魂的工作;这看起来很迂远,实际上是切实的。总之,他一直坚持反对“好政府主义”,不相信依靠专制的政府可以进行改革。时过境迁,及至今日,王先生在改革问题上,似乎与鲁迅的死硬立场有些不同,就是看重政府的责任,说:“移风易俗的改革,我以为根本在政府的决心和措施。”他举历史上的例子,证实行政手段的作用,说:“胡服骑射,不是皇帝下死决心,力排众议,身体力行,哪怕关乎国力国防,我想也不会成功,并流芳至今。”

对于传统,王先生颇注重保守、滞重的一面,所以,与传统决裂,即所谓“断裂”是他乐见的事。他反对数年前勃兴的“国学热”,以为明明白白是拉车屁股向后的事,而在多篇文章中予以讽刺。

鲁迅指出,改革如长江大河的流行,是无法遏止的。自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离不开斗争。这是对旧势力的斗争,旧势力的根底非常坚固,改革运动非有更大的力量不能动摇它什么。在改革艰难进行的时候,竟然有人对斗争感到厌倦,甚至憎恶,岂非咄咄怪事。主张所谓“宽容”,同这些貌似公允其实极其有害的论调是一气的。王先生撰文予以驳斥,一针见血地揭露说:“借刀杀人,才是宽容的要害所在。”

“斗争呢,我倒认为是对的。人被压迫了,为什么不斗争?”这是王先生引用最多的鲁迅的一句话。

斗争是同改革连接在一起的“关键词”。如果取消斗争,改革根本无法进行,自然,如果不是为改革而斗争,就是为斗争而斗争。几十年来,我们已经尝过这种以斗争为目的,意在“整人”的政治运动的况味,应该不难领会鲁迅在一九三四年间写下的一段话:

人固然应该生存,但为的是进化,也不妨受苦,但为的是解除将来的一切苦,更应该战斗,但为的是改革。

为改革而斗争,是鲁迅的结论,也是王先生的结论。

七、鲁迅之影

鲁迅早年倡言“立人”期间,呼吁“精神界之战士”的产生。这种“战士精神”,正所谓“立意在反抗,指归在动作”,挑战旧制度及一切不合理的事物,目的在于改造社会,促进新人的产生。

王得后先生自觉走近鲁迅,也就在青年时期。对鲁迅的发现,激发了他的人生热情,教会他独立思考,并且以独特的深邃的思想给他以启迪。他的研究工作,进一步加深了他对鲁迅的认知。当他跟随鲁迅探求真知与真理时,发觉鲁迅思想无与伦比的有效性。他每到思考、观察和分析问题时,鲁迅便应时出现。鲁迅的思想成了他的思想。

事实上,鲁迅早已进入他的灵魂,参与了他的日常生活,包括写作。

譬如杂文,这种王先生称为杂感与短评的混合文体,就是从鲁迅那里学来的。他在一本杂文集的后记中说:“当我体验到杂感式的短评的根本特性是话里有话、意在言外的以后,我自以为更能读懂鲁迅的杂文了。”当他为鲁迅杂文的魅力所诱惑而从事写作时,可以看出,他的杂文,从思想内质到语言形式,都带上鲁迅的鲜明的印记。

看看《我已经死过三次》中的一段:

“大跃进”过后是大饥荒。我们在“采采芣苢,薄言采之”地吃了七十天野菜之后,人胖得像当时发明的新技术蒸出的馒头。原来十六个中专学校,合并成两个,又合并为一个,统名之曰工业学校。一部分老师和大部分学生在“你们来是建设社会主义的青海,你们走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的青海”的口号和鼓动下,打回老家去了。留校的白天不再上课,晚上常有舞会。当时毫无知觉,回想起来,也算是歌舞升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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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死挣扎集》王得后 著

《以狗为鉴》讲说更久远的历史,却见调皮了许多。开头说,阳历新年一到,报纸便抢先归入“狗年”大谈其狗。所谓狗年,即戌年,是中国传统的农历纪年才有的。以此推算,狗年也要在阳历元旦后四十天才到。这种误记,盖在于包括“国学家”在内的人们,早已忘记农历从辛亥革命时起即被废弃而改用公历,以致新旧不辨,混淆在一起了。王先生写道:

今天爬格子的人中大概也还有年届耄耋的寿星,但多数恐怕还不及古稀,未能躬逢当年关于纪年法的革命的盛举,于是淡漠了,也隔膜了。而我们的高等学府没有早早高扬“国学”的义旗,大搞“国学年”“国学月”“国学日”,恐怕也难辞其咎吧?

这些“国学家”连未及一个世纪的事都懵然无知,居然有勇气提倡读古而又古的“经”。正所谓“不知有汉,遑论魏晋”,文章绕了个弯子,痛斥“国学热”的荒谬。笔之所至,静水深流,波澜不惊。

再看王先生致敬吴祖光的一篇,其中说:

我们中国像吴先生这样的人太少了。难道天佑我中国,怕一多真会引发地震!

鲁迅深通中外历史,尤洞悉世道人心,每每有老吏断狱式的评论,更多的见于讽刺性杂感。鲁迅的讽刺艺术可谓出神入化,手段繁多。至于王得后先生的杂文,由于多取材于生活日常,极少涉及重大的政治事件,不像鲁迅那样陷于私人论战,故而少有那种偏激之谈,以及反语的使用。王先生也论辩,也讽刺,“话里有话”,但多的是一种明朗、通脱、平易的风格,没有特别的“吞吞吐吐、曲曲折折”,很少见到鲁迅式的峭厉和隐晦。

这里有时代的因素,也是个性使然。王先生从鲁迅中来,同鲁迅一样,到民众中去。这中间,王先生很难摆脱鲁迅的思想和艺术的影响,自然,这首先是因为他甘愿接受这种影响。他是独立的,自觉的,他保存了他自己。在杂文中,可以看到,对于鲁迅,他只有景仰,却没有宗教式的膜拜;极力追慕,却非依附而趋同。王先生是鲁迅“立人”的鼓吹者,但同时,也是坚定的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