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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廷如何编修多语种书籍
来源:北京晚报 | 清风  2024年01月25日08:50

前段时间,“吉光片羽:故宫博物院藏清代宫廷雕版文物展”在太和门内东南崇楼及朝房开幕,重点展示了32件(套)具有代表性的雕版文物。展厅内,一套同时有三种文字的“清内府刻满蒙汉三体合璧本《三合圣谕广训》”格外引人注目。

刻工精美、三种文字对照清晰的雕版,让人不禁好奇:当时的工匠需要同时掌握三种文字吗?多语种合璧的雕版是如何完成的呢?这些雕版是清代内务府宫廷修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妨通过梳理清代内府修书的发展脉络,一探其答案。

武英殿修书处专职宫廷修书

清代内府编刊书籍是在皇帝直接领导下进行,体现着皇帝的思想和价值取向。清代“钦定”书籍的数量居史上历代之首,而尤以康、雍、乾三朝为最。

清早期,统治者重视文化事业,曾命当时的内国史院组织大量满汉博学鸿儒,翻译、刊刻了不少经史和文学著作,汲取传统文化精华。定鼎北京之后,明代宫廷修书技艺为清所承,顺治时期的内府刻书仍保留着明代的刊刻、装潢风格。不过,因为明代负责内府刻书的机构是司礼监,其主事者是内廷太监,这也就决定了明内府刻书质量的“天花板”不会太高,于是清朝开始着力打造自己的修书机构。

康熙初年,“总管内务府”正式成立,宫廷修书任务暂由内务府属下的“武英殿造办处”承担。然而造办处还要负责的众多宫廷器物、设施的制作和修缮,职能复杂,无法满足大量修书的需要。据《内务府则例》记载,“康熙十九年(1680)十一月,奉旨设立修书处,由内务府王大臣把其成。”修书处办公地点设在武英殿,自此,清代宫廷拥有了相对独立的修书、刻书机构。

“修书”需要深厚的文化底蕴,必须由学问渊博的翰林词臣来总纂,而修书、刻书相辅相成,所以纂修大臣、学者、工匠等人纷纷集中于武英殿,凡钦定、御制、敕撰诸书,均由武英殿修书处校订刊行。皇帝特别指派总理王大臣督办事务,并亲自参与其中,清代宫廷修书事业得到了迅猛发展。

雍正七年(1729),武英殿修书处正式从造办处属下的一个部门升格为内务府刊刻、装潢书籍的专门机构。至乾隆朝,朝廷更是组织实施了多项大型书籍编纂工程,宫廷修书事业趋于鼎盛。

修书处由内务府主导并出资,所以宫廷刻书总称“内府刻本”,又因为办公地点在武英殿,故又称“武英殿本”,简称“殿本”。在皇帝主导、层层把关的严格要求下,清代内府书籍的编刊质量和数量都为历代宫廷修书所不及,所以“殿本”也常常被视为古籍质量精良的标志。

内务府工匠有能力修书刊刻

修书处所隶属的内务府,是总管皇室宫禁事务的机构,根源于满族传统社会的“包衣”组织。包衣是满语音译,字面意思是“家里的”,代表着一类特殊的家仆人群。早期的满洲宗室、勋贵在征伐中所获之人都会被充为家仆或内臣,世代为其私属。八旗制度产生后,这些人也作为旗人的一部分被编入“包衣佐领”,拥有了专门的管理组织。

随着努尔哈赤建立政权,皇太极称帝,皇太极一支家族作为“汗(皇帝)”的身份属性越来越突出,其属下家仆身份也变得与众不同。顺治时期,八旗制度结构基本稳定,镶黄旗、正白旗、正黄旗因是皇帝直辖旗而被称为“上三旗”。因而,上三旗的“包衣”人群的地位和职责也相应发生了变化,成为内务府的主要成员。在文献记载中,为了区别身份,只有皇室专属的内务府三旗人才能被冠以“包衣”专称,其他各旗王公宗室乃至普通旗人家的奴仆只能以“家人”“家仆”“阿哈”等普通称谓代之。

内务府包衣人数众多,身份复杂,出路多样。组织结构上,有佐领、管领、浑托和(满文音译,意为半个佐领,也称辛者库,意为“食口粮者”)等层级。族群上,有满洲、汉军、高丽、番子等细致分类。工作性质上,有官员、工匠、拜唐阿(无职衔的差役,满文音译,意为“办差的”)、太监、宫女、庄丁等工作性质。

负责刊刻宫廷书籍的工匠,多是从内务府三旗的包衣组织中选用而来。根据《内务府则例》记载,修书匠役遇有缺出,在各佐领、管领组织下的闲散人员中挑选补充。遇有大型刻书任务,原有人手不足时,也准予在外雇佣,计价给酬。如康熙年间曾有规定,外雇匠役“钩摹御笔发刻,每一字工价银一分……刻宋字,每百字工价银八分;刻软字,每百字工价银一钱四分至一钱六分不等;刻书内图像,量其大小多寡酌给工价。”不过,一般只有集中刊刻大部头丛书、类书时需要外雇工匠,其余日常的大部分刻书任务都是由内务府本部人员承担的。

清朝皇帝重视文化建设,将读书立学引入内务府包衣群体中。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与雍正七年(1729)先后设立景山官学、咸安宫官学,令内务府三旗包衣佐领、管领下的子弟就学,分满、汉书房,特派专官教习文义骑射等基础学科。雍正元年,朝廷创设翻译科考,随后设立的咸安宫官学也专门开设了翻译科目,结合骑射、满汉书法等科目,重点培养人才,并鼓励包衣学生参加科举,步入仕途。在清代的各种官缺之中,专门设有“包衣缺”,以及侍卫、笔帖式、拜唐阿等特殊岗位,专门供包衣出仕、晋升。

内务府包衣除了承担宫廷服务工作以外,还有机会接受专门教育,享有科举入仕以及考取翻译中书和笔帖式等官职的权利。所以,内务府包衣人群普遍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有能力承担宫廷修书、刊刻的任务,较高的工匠素质也是清代宫廷刻书质量的一重保障。

层层把关的内府雕版

一部宫廷刻书的背后,会倾注宫廷里大量人员的心血。上至皇帝,下至大臣、工匠等。

雕版印刷术起自隋唐,繁盛于宋元。至明清时期,雕版印刷已经具备了现代印刷中的制版、施墨、压印、装订等较为完善的流程。《说文通训定声》中对“版”的定义是:“判木为片,名之为版。”顾名思义,雕版印刷即在木板上雕刻图文内容,再刷墨印制,实际上是“由墨到纸,由纸到木,由木再到纸”的过程。也正是因为其技术特性,要求版面雕刻需“一气呵成”,无法像今天的电子版面一样可以便捷地随时修改。这就决定了一份书稿需要经过层层把关定稿,才能正式交付雕刻、印刷。

编纂和审定是印刷之前最重要的两个环节。根据《清会典》记载,“凡纂修一切书史,(翰林院)掌院学士充正副总裁官;侍读学士以下、检讨以上,充纂修官;典簿、待诏、孔目充收掌官;笔帖式充誊录官。”每部书籍都要有总裁官总览全局,组织一套学者班子参与具体编纂,最终将编好的书稿誊录在册,提交审核。由皇帝牵头纂修的“御制”“钦定”书籍,更是需要上呈“御览”,按照皇帝的意见加以修改。未能通过审核者则“留之禁中”,没有刊发面世的机会,而通过皇帝审核的书稿,还有机会得到其亲自题写的“御制序文”,送武英殿修书处付梓刊行。

制作和校对是一部书籍由“稿”成“书”的关键步骤,这两大类工作由武英殿修书处下设的监造处、校刊翰林处分别负责。

监造处下的刷印作,专司钩摹御书、刊刻书籍、写样刷印、折配齐订等事,可以完成全流程的雕版印刷。首先,需要将审定无误的底稿誊写为“清样”,作为雕刻的母本。负责誊写之人需要具备较高的书法水平。汉文书写者,一般从翰林、国子监生中选用“年力精壮、字画端楷、情愿效力者”送武英殿,以备缮写誊录之用。满、蒙等多文体书写者,则多从笔帖式中选用。

笔帖式(满语音译,意为掌文书者)是清代特有官职,在各部院衙门都有广泛设置,掌管翻译、缮写、档案管理等文书工作。尤其翻译一科,最为重要,许多内务府包衣便是通过翻译科考试获得笔帖式职衔的。缮写完成后,将字迹清晰、美观的“清样”贴到木板上供工匠影照雕刻。

由此可见,故宫展出的“清内府刻满蒙汉三体合璧本《三合圣谕广训》”或许正是内务府包衣所刻。

校刊翰林处的满汉翰林学士、校录等员负责校正文字。雕版初刻成,先将底版交给此处校勘无误后,再送监造处进一步印刷、折配、装裱,刻好的雕版由内务府统一保管。以上工作告竣,印成的书稿由翰林处校对字画圈点,由其纂修班子校对内容文义。校勘无误后,需要将成书再次上奏皇帝,请旨颁赐,一部宫廷刻书才真正告成。

武英殿刻印书籍流程异常繁琐,但都必须按严格程序一一奏请,不得有失。参与纂修、缮写、刊刻、校对的人员众多,整体文化素质较高,加之层层严格把关,共同造就了高水准的清代宫廷雕版书籍。

多语种合璧书籍有重要意义

故宫雕版馆展出的《圣谕广训》是清朝立国初期采用儒家学说编纂的书籍,意在推行德政,训育万民。顺治朝颁布的《六谕》只有二十四字,康熙朝扩充为《圣谕十六条》。雍正二年(1724)进一步添加了注释,并出于广为训导之意命名为《圣谕广训》,内容已经达万言。

提倡使用多民族文字的合璧书写是清朝语言文字政策的显著特征。清入关以前,满汉双语印刷品就已经在日常生活中出现了。自皇太极登基,满洲统治者主导下的满、汉、蒙等民族共同体日益牢固,在多元文化传统影响及现实环境条件下,三体合璧书写格局正式形成。崇德以后,凡国家大政大典,如颁诏仪、进表笺仪、册封仪、将帅出征仪等,俱用三体字式,塑造天下“共主”的形象。

清朝定鼎中原后,历经几代帝王的开拓与经营,于乾隆时期基本完成了统一大业,疆域空前辽阔。新疆地区的察合台文与托忒蒙古文、青藏高原的藏文等越来越多的民族文字进入官方视野。清朝统治者认为,以不同的文字形式表达相同的“义理”,即是四海内外无所异的“同文”。海内之民只要输诚向化,即可成为“大一统中国”的一员。于是,越来越多种民族文字成为合璧书写的重要组成部分。

乾隆时期,内府刻书业也更加成熟,多语种合璧书写为中心的大型图书编纂异常繁荣。除了故宫雕版馆展出的满蒙汉三体合璧《圣谕广训》以及满蒙汉藏四种文体《大藏经》之外,满、蒙、汉、藏、察合台五体合璧《御制五体清文鉴》等合璧书写典籍也格外瞩目。乾隆中期,最终奠定了满、汉、蒙、藏、托忒、察合台六体合璧书写的格局,并广泛应用到许多具有政治文化象征意义的石碑、匾额的书写和镌刻上。如北京的国子监、孔庙、历代帝王庙等处的下马碑文,避暑山庄正门御题“丽正门”等,无不彰显着清帝“书同文”的大一统功绩和“天下共主”的身份,更是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格局奠定了深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