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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苦诗译:中国的蒌蒿与西方的苦艾
来源:光明日报 | 孙红卫  2023年03月02日08:34

一道菜、一种味觉体验总是可以通往深刻的情感体验,通往博大的文化之网,尤其是那些味道独特、为某一地区所独有的菜——蒌蒿便属于这类菜。在过去,这是一道只有春日才可获得的美味,属于地道的时令菜。东坡先生的诗句“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提到了吃蒌蒿的时令。中国人说“不时不食”,为此陆文夫先生曾如此写道:“食物必须应季,这是规矩,正所谓‘醉蟹不看灯、风鸡不过灯、刀鱼不过清明、鲟鱼不过端午’。”蒌蒿过了季节,便只能等到秋季收割了当柴烧了。《诗经·周南·汉广》里有“翘翘错薪,言刈其蒌”,讲的就是割蒌蒿杆子。

苏东坡

蒌蒿虽在中国并不鲜见,却非茶叶、棉花、甘蔗一类的植物——这几种植物是极具价值的商品,一度主导了世界贸易,也影响了东西方的发展,深刻参与了现代世界的塑造。蒌蒿不具有这样的国际性,甚至也只是在近年才随着物流与餐饮业的发展传播到国内各地。它至今仍被视作一种野菜,历史上曾被《野菜谱》《救荒本草》载录,在当代西方诸多介绍中国特有蔬菜的书籍中找不到它的影子。作为一种菜,它相对小众和具有地域性,指向了春风烟雨与江河湖畔。这也意味着当它作为一种中国的植物被译介到其他语言中去时,必然要经历一番周折。

许渊冲先生翻译的这首东坡诗有两个译本。一是将“蒌蒿满地芦芽短”中的蒌蒿译成了“weeds”(野草)——估计是为了和芦苇(reeds)押韵。另一种译法是:“By waterside short reeds bud and wild flowers teem”(水畔芦苇发芽,野花繁盛),以野花替代了蒌蒿。两个译本都对原诗的意象进行了取舍,去除了“蒌”这种异质性的植物。文化传译之中,一旦遇到目标文化中没有的陌生名物,译者便只好加注,但是如此一来,会阻滞文字自然的流动,破坏原有的节奏和韵感。这也许是为什么许先生在处理这个词时想要消解其陌生感的原因吧。蒌蒿像是文字里的外来物种,需要从文中翦除。有趣的是,许先生译《汉广》“翘翘错薪,言刈其蒌”一句时,也采取了类似的策略:“Of the trees here and there/ I would only cut the fair.”(这里与那里的树,/我只砍好看的树)——蒌蒿再次消失不见了。

无论是东坡的诗还是《汉广》,许先生的译诗胜在流利通畅、朗朗上口,上下语境中无一词突兀,若植入一个相对生僻的词,读来可能就不会这般顺滑了。就东坡诗而言,构图有远有近,从竹外桃花到蒌蒿满地,红粉与绿意,给人以视觉的享受,描画得细致,再现了一幅生意盎然的宋画。这幅画面也被表现在许先生的译诗中。不过,它也是一首味觉的诗,在春景与饮食之间取得了一个巧妙的平衡。《宋诗选注》中,钱锺书注解这首诗时专门提到:“宋代烹饪以蒌蒿、芦芽和河豚同煮,因此苏轼看见蒌蒿、芦芽就想到了河豚。”清人冯应榴辑注的《苏轼诗集合注》引了多家的文字来说明这道菜的烹制。由此一来,这首诗的背后还有一道大菜,藏着烹饪的秘技,若除去了萎蒿,这道美食便荡然无存了。

在这首诗里,东坡先是描述了一幅具有野逸气息的自然景观,到了末行又引入了人间烟火。他的高明之处在于不仅描述了春景,而且还让一首诗在看似远离尘烟的时候,突然降落到了灶火之中,并且有荤有素,搭配得极妙。这里既有风光,又有生活,不单单是自然景色的描述,还有柴米油盐的元素。更重要的是,这道菜还是一个地域特有的物产,指示了时令的更替与物候的变化。这么一来,许先生译文中略掉的一点,实际上有着重大的信息,是宋人饮食文化中极有意义的一面。

《红楼梦》

《红楼梦》六十一回讲到莲花替司棋向柳家的讨要鸡蛋羹被拒绝时也提及了蒌蒿,并贡献了好几道烹调的方式:“前儿小燕来,说‘晴雯姐姐要吃芦蒿’,你怎么忙的还问肉炒、鸡炒?小燕说‘荤的因不好才另叫你炒个面筋的,少搁油才好’。你忙的倒说‘自己发昏’,赶着洗手炒了,狗颠儿似的亲捧了去。”在《红楼梦》的英译中,杨宪益、戴乃迭的译本以蒌蒿的“属名”“artemisia”(蒿)对应萎蒿。不过,由于未加注解指出这里是中国特有的可作蔬菜的萎蒿,可以想象英语读者若是心中以西方常见的蒿属植物如苦艾代入的话,也许会觉得奇怪——这种以苦闻名的植物如何能烹制这么多菜肴。实际上,在杨、戴的译本中,“蒿”是一个概括性的名称——如“元春省亲”一节提到了一幅四字的匾额“荻芦夜雪”,译作:“Artemisia in Evening Snow”(夜雪里的蒿草),也将“芦蒿”和“荻芦”视为一物。第七十八回宝玉作《芙蓉女儿诔》,有“蓬艾萧萧”一句,译作:“tangled artemisia sighs”(杂乱的蒿草唉声叹气),也是以“蒿”对应“蓬艾”一词。

在以“蒿”对译“芦蒿”方面,霍克斯(David Hawkes)的《红楼梦》译本与杨、戴是一致的。不同的是,霍克斯增加了一定的细致性,将其译作“artemisia shoots”(蒿芽),“shoots”是“嫩芽、嫩茎”,也用来译竹笋、蒜薹等蔬菜,效果更为精细。对于其他蒿类或疑似蒿类的植物,霍克斯进行了区分,如上文提及的“荻芦”译作“灯芯草”(rushes),“蓬艾”译作“枯草”(dried-up grasses)。中文里的“蓬艾”一词常用来暗示鲜有人至的荒地,让人生发凄凉的联想——所谓“蓬蒿没户”,这类植物生命力顽强,动辄长满庭院、小径与沟渠,但一经翻译,便少了这一层固有的文化关联。

不管是蓬蒿还是艾蒿,一种植物可以成为某种情感的触发物——不论是文化层面的还是个人层面的。蒌蒿的物象高度地域化,情感表达也极有地方特色。在一篇谈论诗歌中物候的文章中,竺可桢先生写道:“我们从唐、宋诗人所吟咏的物候,也可以看出物候是因地而异、因时而异的。”他所强调的是某一地域特有的风土与物候,就像“蒌蒿满地”指向了特定的地区。这种具有地域特色的植物,也是一个通往某种专有生活经验的密语,如《红楼梦》中“芦蒿炒面筋”这样的菜肴。对于一个外国人来说,它的意义在细致的考据或诠释出现之前是封闭的。但是,与此同时,作为一种蒿类植物,蒌蒿在世界各地又有着不同的“亲属”。不论是用于医用、食用、香料、观赏或者是其他目的,蒿类植物常常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之中,因而也被记述在文字里,描绘在图画上。在对于蒌蒿的翻译中,许渊冲先生选择了舍弃不译,杨、戴与霍克斯以相对笼统的属名译之,也有译者选择了以本土固有的物种作为对等物加以替代。

托马斯

对于《汉广》中“翘翘错薪,言刈其蒌”一句,英国汉学家理雅各(James Legge)将“蒌”译为“southernwood”(南蒿)。《诗经》中,蒿类植物频现,如“萧”“蘩”“蒿”等,理雅各多以“南蒿”(southernwood)译之。这个名字由“southern”(南)和“wormwood”(苦艾)两个词合并而成,即“南方苦艾”,拉丁文名称为“Artemisia abrotanum”,属于一种灌木状、芳香的苦艾,枝叶发苦。它的命名是因为这种蒿草原产于北非、地中海和南欧等欧洲南部及毗邻地区。从习性上来说,这种植物非常耐旱,需要阳光充足、排水良好的地方,适合种植在旱景园林、干燥的岩石斜坡或小径之中——而蒌蒿则是喜水的、长在水泽的植物,可谓大不相同。这种欧洲的蒿草,中文常译作南蒿,在英文中也有“老人”(Old Man),“小子之爱”(Lad’s-love)的俗称。英国诗人爱德华·托马斯有一首题为《老人》的诗,便是以这种蒿草起兴:

“老人”(Old Man),或“小子的爱”(Lad's-love)——名字看不出什么名堂,

对于一个不知道“小子的爱”或“老人”的人,

这是一种灰绿色的羽状叶草本植物,几乎是一株树,

与迷迭香、薰衣草一起生长。

…………

在这个植物确凿无疑的羽状枝叶上,却附着了两个看似矛盾的名字:一老一小,紧张地并存,指涉同一物。相对于玫瑰等“大众化”程度更高的植物,以蒿草取象自然别有用心——以苦涩的气味追忆往昔:

至于我,

已忘却了第一次闻到那苦涩气味的地方。

我也常常把它灰色的枝叶捏碎,

闻一闻,想一想,再闻一闻,

然后努力回想我记起了什么,

总是徒劳无功。我不会喜欢这种气味,

但我宁愿放弃别的更甜蜜的气味,

与这苦涩相比,它们没有任何意义。

英伦的花园中,玫瑰是常见的植物,不过它所引起的是甜蜜的联想——如莎翁说“玫瑰不管叫什么名字都是香甜的”,表达了爱情的、明丽的花语,而蒿草则是苦涩的,指向了寻而不得因而怅然若失的回忆。托马斯从蒿草的气味写起,试图唤醒自己的记忆——既然一种叫做“玛德莱娜”的、扇贝状的小甜点可以让小说家想到似水的年华,那么这种蒿草的气味也同样可以起到类似的效果。在这里,流逝的时间仿佛就要在蒿草的苦涩中停顿甚至倒退。不过,往昔的情景无法用蒿草的苦涩唤醒。诗人沉浸在对于旧日的追怀之中,又求之不得,让人神伤。诗歌转了一个圈,我们才知道这首诗真的如它的题名所表示的那样,是一首关于老去与遗忘的诗。

奥维德

南蒿属于欧洲文化中大名鼎鼎的植物“苦艾”的一种——这是曾让艺术家们欲罢不能的苦艾酒的关键成分。在欧洲19世纪绘画和诗歌中不难找到它的身影,以至于它的名字马上让人想到德加、马奈、梵·高和波德莱尔。这种绿色的酒让艺术家们如痴如醉,视作灵感的来源。事实上,苦艾的气味贯穿了整个西方历史,它的大名也要远远早于苦艾酒的诞生。文学之中对于苦艾的书写可追溯至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希腊哲学家、诗人卢克莱修在《物性论》中多次写到苦艾,尤其强调了它的苦,但是也突出了它的医学用途。他提到了一个小伎俩,医生为了哄孩子们服用苦艾的汁液,在杯子的边沿抹上蜜糖。隔了两千多年,这个小小的阴谋仍然可以让当代的父母会心一笑。在卢克莱修的诗中,苦艾是苦的代名词,有时代表着难以接受的真理。诗人为了让年轻人接受苦涩的真理,不得不用“甜蜜的诗句言说道理”。

对于苦艾的苦,古罗马人也有深刻的认知。奥维德流放时期的诗歌多次提到苦艾。在《黑海书简》中,关于黑海沿岸的景观,他哀叹道:“空荡的平原上,阴郁的苦艾密如毫刺,/唯有这苦味的植物适合这土地。”“只有阴郁的苦艾生长在荒凉的原野/土地借它们来宣告自己的苦涩。”苦艾之苦表征了流亡之苦,他的言辞中充满了凄凉和哀怨。诗中的苦艾既是对自然景观的描述,也暗示了被流放的苦楚心境。诗人因诗获罪,不得不吃下文字的苦果。与此同时,他也表达了对于自己的文字和诗名是否可以长存的焦虑:奥维德时代,人们在羊皮纸上书写,墨中加入苦艾,可以驱虫、防腐,延长保存时间。在这个意义上,苦艾代表了文字的万古长存,它的意象寄托了奥维德对于肉身湮灭与诗名不朽的思考。如此一来,苦艾具有了多重的意义。他在《哀歌集》中写道:“即使寒冷的庞图斯不再生长苦艾,/希伯拉甜美的百里香不复存在,/也无人能够证明,你对朋友已冷淡。”苦艾的意象再次与记忆的主题关联。奥维德一方面疑虑被朋友冷落、遗忘,另一方面又表达了对于友情的信心。诗歌是抵抗时间流逝和遗忘的不朽丰碑。在写给妻子的诗中,他坚称自己的诗歌“造了多宏伟的殿宇。/时运自然能夺走作者的许多东西,/你却将因我的才华流芳后世”。这是对文字的笃信,一切被载录在诗歌中的事物赢得了永生。

不难看出,苦艾显然与蒌蒿不同,一个苦涩,一个甘美,分别表征了迥异的自然现象和文化经验。不过,以苦艾来翻译蒌,可以把这种在西方广为人知、和西方文学与艺术传统有着纠葛的植物作为一种参照,将读者带进《诗经》古老而陌生的世界里。三百篇里描述的物本就来自生活环境,既活泼,又亲民,不论草木鸟兽,原本稀松寻常。但是,隔了千载,它们的名称在中国也发生了变化,需要注解、释读。对于一种植物,辞书上的名字只是一个抽象的、空洞的词,没有颜色、没有气味,无法激发任何情感体会,无法在读者或听者的心中荡起波澜,只能朦胧地存活于古代的文字之中。鲁迅先生译《小约翰》时曾谈及动植物翻译的不易:“我们和自然一向太疏远了,即使查出了见于书上的名,也不知道实物是怎样。菊呀松呀,我们是明白的,紫花地丁便有些模胡,莲馨花(Primel)则连译者也不知道究竟是怎样的形色,虽然已经依着字典写下来。”译者所要思考的正是如何使这个陌生的事物突破历史性和地方性的局限,同时又要避免过于割裂它与原生文化环境之间的深刻关联。

理雅各的《诗经》译本时间相对较早,影响十分深广——正如高本汉(Bernhard Karlgren)的评价,理雅各的翻译在他的时代乃是“一件重大的功业”。后来的译者在译“蒌”时也尝试了不同的方式。如詹宁斯(William Jennings)将“蒌”译作“香草”(fragrant weeds),也许是想要在笼而统之的概称和更加具体的名称之间寻找一个平衡。韦利(Arthur Waley)将“蒌”译作“mugwort”(艾蒿),同时对《诗经》中出现的诸多蒿属植物进行了细分,如将《采葛》中的“萧”和“艾”分别译作“南蒿”和“艾蒿”;《鹿鸣》中的“苹”和“蒿”分别译作“黑南蒿”(black southernwood)和“白南蒿”(white southernwood);《生民》中的“萧”译作“南蒿”;《蓼莪》中的“蒿”译作“苦艾”(wormwood),“蔚”亦译作“艾蒿”。美国诗人庞德(Ezra Pound)的译法最为有趣,将“蒌”译作“檀木”(sandal wood)。庞德不懂中文,译法乃是诗人译诗,在文辞方面经常大刀阔斧地删改,并不以字面意义上的对应为主要目的。翻译家与汉学家多强调字词之间的对应与信息的忠实传递。从这一点上看,高本汉的译本站在了庞德的对立面。他以音译的方式移植了“蒌”“苹”等植物,一个词一个词地对译,强调严谨的学术性。可以说,他所采用的是“悬置”的策略,宁可以原有的形式呈现,也要避免可能的谬误。经由这种方式,“蒌”被重新赋予了一定的异域风情和神秘色彩,成为一种难以传译的文化符号。

正如西方人看到苦艾会产生许多联想,中国人看到蒌蒿便会想到《诗经》,想到东坡的诗,想到《红楼梦》里的晴雯。这种在中国人心中所激起的联想也许是难以为外人道的秘密。这也是为什么历代的翻译家在面对蒌蒿时进行了如此多的调整与尝试,以期在两种语言与文化之间实现更加紧密的接榫。这势必是一个艰苦卓绝但同时又意义深远的任务——在这个过程中,甘美、清香的蒌蒿常常变成了苦涩的艾。不过,在他们的努力下,一种远古的植物也逐渐清晰起来,变成一个独一无二的文化表征物,层积了丰富、深刻的意义。

(作者:孙红卫,系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