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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中之歌:希伯来经典诗歌之美
来源:文艺报 | 张若一  2022年08月05日08:43

从文明史的角度上看,希伯来文明源远流长,在公元前两千纪后半叶便已开花结果。学界公认,希伯来文明与希腊文明是西方文明的“二希源头”,犹太民族正是希伯来文明的传承者,其文学经典《塔纳赫》(Tanakh)对西方文学与文化产生了不可估量的深远影响。在这部文学经典之中,希伯来诗歌可谓瑰宝,其音律优美、结构工整、意象生动、韵味悠长,堪称世界古代文学范畴中的“歌中之歌”。

《塔纳赫》的成书年代较为古早,集中在公元前10世纪至公元1世纪,因而,诗歌在整部作品中所占的比重相当之高。即便是《塔纳赫》以叙事为中心的书卷,如《出埃及记》《士师记》《撒母耳记》等,其中亦遍布诗歌单元。不仅如此,诗歌在这些叙事章节中,也往往是故事的高潮所在,享有很高的文学地位。例如,在现代读者耳熟能详的《出埃及记》中,摩西带领以色列人逃出埃及、意欲渡过红海之时,法老的追兵紧随其后。正在这万分危急的时刻,上帝借摩西手中的神杖将海水分开,使得以色列人平安渡过,却将随后追来的法老军队尽数淹没。以色列人劫后余生的欢庆,便以摩西著名的“红海之歌”作为高潮(详见《出埃及记》第15章)。

除去这些讲述以色列历史与传说的书卷,《塔纳赫》中专门的诗歌集也为数众多,其中以《诗篇》《雅歌》《耶利米哀歌》等为代表。这些诗歌主要以古老的希伯来文写成,往往用于重大节日庆典,或服务于婚丧嫁娶等社会重要习俗。例如,在以色列人进行宗教集会与庆典之时,往往会从《诗篇》中选取相应的诗歌吟诵,充满了以色列人对上帝的崇敬之情。

对于以色列人而言,这些用古雅的语言写成的诗歌,不但读来朗朗上口,而且其中那些悠久的文化传统,也会使代代以色列后裔感受到与祖先的紧密关联,并在诗歌中得到文学的滋养与熏陶。具体而言,作为传承了2000余年的文学经典,希伯来诗歌厚重而鲜活的美感,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音律之美、结构之美、意象之美、生活之美。

第一,希伯来诗歌的音律之美是十分鲜明的。从语言学的角度来看,希伯来语属于“闪—含语系”(Hamito-Semitic family)的“闪语族”(Semitic group),这一语言系统由德国语言学家施洛策尔(August Ludwig von Schlözer,1735 - 1809)命名,他在对比古代近东语言时,观察到希伯来语、阿拉伯语、阿拉姆语、埃塞俄比亚语等语言存在高度相似性,因而依据《创世记》第10章的典故,以大洪水神话中方舟的制造者挪亚的后裔闪(Shem)与含(Ham)命名了这一语言家族。闪语族历史悠久,传统深厚,人们耳熟能详的古文明巴比伦(Babylon)、古代近东的强大帝国亚述(Assyria),以及在世界范围内产生广泛影响的阿拉伯文明,其使用的语言阿卡德语(Akkadian)、阿拉姆语(Aramaic)和阿拉伯语(Arabic),都属闪语家族。

从音律的角度上看,闪语是诗歌的绝佳载体,因为闪族语言极为强调元音的核心地位:由于闪语字母表大多基本只包含辅音字母,因而由辅音字母组成的单词(术语为“字根”,root)往往只能依靠元音的微妙变化而区别字义。因此,闪语本身就带有鲜明的节奏感与延绵的韵律感。在希伯来诗歌中,这种辅音字母重复、元音符号微妙变化的连贯诗句,使得希伯来诗歌读来不但朗朗上口,而且妙趣盎然。

从希伯来语的音律来看,以长元音ā作为核心,元音e、i、o、u以长短音值交替出现,配合主要辅音字母与喉音字母,使得整句诗歌读来既洪亮饱满,又具有强烈的节奏感。《诗篇》作为《塔纳赫》诗歌集中最重要的一部,其往往用作宗教活动的吟唱仪式之上,祭司根据不同的调式(如“麻哈拉”“朝鹿”“百合花”),配合乐器(如“丝弦”)进行编排、吟唱,这一点正如我国的律诗、宋词、元曲等文学体裁一般。

除此之外,希伯来诗歌在韵律上还有一个独特之处,就是押头韵。现代读者往往习惯于诗歌的韵脚在句尾,但希伯来诗歌中,专门有一些却是以押头韵著称的,即每行第一个音节在同一韵脚上。不仅如此,这种韵体的诗歌,每行的首字母是按照希伯来语字母表的顺序顺延,这种独特的韵体被称为离合体(Acrostic)。典型案例为《耶利米哀歌》第1首,这首诗总共22行,正好对应了希伯来语的22个字母,每行首音节的元音大多为ā,这就使得整首诗歌吟诵起来情绪饱满、饶有韵味。

第二,希伯来诗歌结构工整,具有出色的结构之美。希伯来诗歌在结构上最显著的特征,就是被学界称为“平行体”(parallelism)的诗句格式。平行体被用于概括诗歌两个或多个分句间语言结构(包括语词、句法结构、语义)与意义相对应的现象,其中的一部分结构可被理解为类似于我国古典律诗中的“对仗”关系。这种由两个以上分句构成的平行关系,具体还能够细分为“同义平行”“反义平行”“综合平行”三种。

同义平行是指分句之间的语义相同,两者之间互为补充的诗句形式,这一点和我国古典律诗十分相近。例如,《诗篇》第10首中有以下诗句:

他在村庄埋伏等候,

他在隐密处杀害无辜的人。

他的眼睛窥探无倚无靠的人。

他埋伏在暗地,如狮子蹲在洞中。

他埋伏,要掳去困苦人;

他拉网,就把困苦人掳去。

这些诗句中,“杀害无辜的人”与“窥探无依无靠的人”、“埋伏”与“拉网”、“掳去困苦人”与“把困苦人掳去”等,都是在语言结构和意义上近乎相同,从而丰富了诗句的内容,并强化了表达效果。

反义平行是指分句之间的语言结构相同,但两者的语义相反;不过,当两者被置于同一诗歌单元中的时候,其所表达的总体意思是一致的,语义相反的诗句相当于一种反面论证。

这些诗句意在表达:智者言语温和,句句在理,而愚者言语鄙陋,粗俗愚昧,因而,有识之士应以智者为榜样,这也是《箴言》这卷书的核心思想。而为了充分表达这层含义,诗句采用了反义平行的结构,语言结构对应得十分工整,不但从正面说明智者的优点,更从反面展示了愚者的可鄙,从而大大加强了表达效果。

综合平行是一种比较复杂的平行体诗歌结构,其涉及的诗句单元相比于前两种更为广泛;产生平行关系的诗句之间,会有更为复杂的逻辑关系,比如转折、递进、因果等。因此,综合平行诗句也往往包含一个或多个同义平行/反义平行的诗句单元,从而构成一个相对较大的诗歌结构。综合平行结构可以不断向下兼容不同层级的内容,而这些内容可以由同义平行、反义平行乃至次级综合平行结构写成,因而,这样的诗歌单元往往能够成为结构工整、层次丰富的佳作。

第三,希伯来诗歌的意象之美是其文学感染力与生命力的重要源泉。《塔纳赫》中的经典诗歌,其中的意象往往源自以色列人独特的游牧生活,这些意象淳朴优美、亲切自然,带有纯真悠扬的田园牧歌式色彩,给读者以美的熏陶。典型案例如《诗篇》第23首,这首小诗篇幅较短(仅6行),却是希伯来诗歌经典中最脍炙人口的佳作之一。诗人将以色列人比作羊,将上帝比作牧人;在好牧人的带领下,以色列人不但衣食无忧,在遭遇危难之际,上帝这一牧人还会前来搭救,使得以色列人一看到牧羊杖,就得到安慰。

第四,希伯来诗歌经典所表达的生活之美,也是自古以来便为人称道的。希伯来诗歌的韵味,承载着犹太民族对人生之中美好事物的欣喜与奔放的热情,这类诗歌往往以纯粹而雀跃的情感来尽情渲染生活之美,《雅歌》就是这其中的代表。不同于宗教诗歌,《雅歌》常被用在以色列的婚礼之上,全篇中几乎没有出现神名,却以热烈奔放的基调,盛赞了青年男女的爱情,堪称希伯来诗歌表情艺术的典范。《雅歌》直译为“歌中之歌”,足见以色列人对这首佳作的喜爱。

从内容看,《雅歌》是以男女对唱的方式展开的,小伙和姑娘都是以色列文化审美范畴中的理想人物。两人在对唱的过程中,毫不掩饰彼此对对方的炽热恋情。不仅如此,《雅歌》还拥有整部《塔纳赫》乃至古代文明世界中都罕见的表情方式:以直接描写男女青年美好的身体特征作为表达炽热爱情的手段。这样的诗句读来,不但不会产生任何猥亵之感,反而会使读者受到感染,由衷喜爱起《雅歌》中的这对恋人,因为这字里行间,充斥着男女恋人间最为真挚而纯洁的爱慕之情,宛如两位初到人间的赤子,很难不让人联想起《创世记》中亚当与夏娃在伊甸园中的美好形象。这些精妙有趣的比喻,将以色列人的生活经验和对理想人物、理想爱情的想象完美地结合了起来。

不仅如此,《雅歌》还生动地表明了以色列人的爱情观:

爱情如死之坚强,嫉恨如阴间之残忍。

所发的电光,是火焰的电光,是耶和华的烈焰。

爱情,众水不能熄灭,大水也不能淹没。

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财宝要换爱情,就全被藐视。

以色列人认为,首先,爱情的来临不可避免,也无法妥协,因为其“如死之坚强”“如阴间之残忍”,即便死亡也无法改变爱情的真谛。其次,爱情是热烈奔放的,其所发出的“电光”如同神的烈焰。最后,也是最重要的,爱情是自由而高贵的,那些试图以金钱来玷污爱情的行为,是可耻至极的。从中可以看出,《雅歌》绝非某些观点所批评的“艳俗诗”,而是整个犹太民族对于爱情的至高理解与完美表达,这些都得益于希伯来诗歌乐于关注生活、用于表达生活的美好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