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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在欢:我是周星驰的粉丝,喜剧是我的底色
来源:《中国出版传媒商报》 |  江玉婷  2022年05月24日08:28

小说集《今夜通宵杀敌》出版后,作家郑在欢接受了一段时间密集的采访。抛出的那些问题,围绕着他本人——1990年出生、留守儿童,经历丧母、家暴,16岁辍学打工,而后成为作家。这段真实经历打上具体的标签,就成了一个有关突围的故事,充斥着高浓度、戏剧化的元素。像反复咀嚼一段甘蔗,郑在欢从过往里打捞事件。越往后,能想起的事儿越少。

他把宣传作品视为创作者业务链条里的一环,郑重面对。“如果没有这个经历,(他们)可能会觉得没什么看点,我也很理解。”同时,郑在欢又疑惑,轻声问了句:“难道文学不是更好看吗?”

《今夜通宵杀敌》郑在欢著

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58.00元

父辈从来不给答案

《今夜通宵杀敌》收录了郑在欢24岁之前写的短篇小说。全书分两辑,第一辑昔时少年,第二辑U型故事。前半本书里,他回忆了少年时代。

那是一段颠沛流离的日子:7个月大,母亲去世。父亲长年在外务工,奶奶把他带大。再后来,郑在欢住进继母家。继母脾气暴躁,腰宽背厚,对孩子动辄打骂。继母曾把5岁的亲儿子玉龙扔到墙上,又补上一脚,玉龙还来不及哭,就昏了过去。还有一次,继母把玉龙一脚踹进家门口的粪坑。由是,郑在欢勤勤恳恳干活,老老实实挨打。他照顾更小的孩子,先是妹妹玉玲,接着是弟弟玉龙、玉衡。被打狠了,几次离家出走,有时在草丛过夜。

《撞墙游戏》发生在这期间。小说里,李青离家出走,流浪了几天,走过陌生的村庄。夜幕降临,在小池塘边,李青遇到了醉酒的舅舅阿龙。阿龙带李青回家,李青在床头桌上翻到两本书,一本是安利的企业介绍书,说安利不是金字塔型的事业,他很费解。阿龙语焉不详地解释。后来,阿龙带李青去公路旅店,大人喝着酒,李青坐着听,也听不大明白。

阿龙的原型是郑在欢的舅舅,一个世俗意义上的“失败者”,丢了银行的“铁饭碗”,妻离子散。郑在欢在桌上摸到一盒烟,抽出一支点燃,盒里还剩一半。他说:“童年时,我们会被带到很多地方,大人交流,在下边要么玩自己的,要么就听他们说话。屋里有人的情况下,我不太会自顾自地玩,这就导致我脑子里留下了很多谜团。”而阿龙为代表的父辈,从来不给答案。

李青还出现在《这个世界有鬼》里。三个少年相约自杀,他们掏出兜里的钱,买烧鸡、啤酒。最初计划跳楼,发现通往天台的门锁死,三人沮丧。这时,刘毅想起家里做猪头肉用的亚硝酸钠。因为“觉着自己在这次行动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他兴高采烈地往家跑。在草坪上,有酒有肉,这是每一个农民向往的生活,但他们不以为意。

这是一个绝望的场景,几个绝望的人没来由地想死。郑在欢看到的是一代人精神危机的集中爆发。父辈“有酒有肉就是好生活”的价值观,无法得到下一代的接纳,他们需要尊重和承认。生命的脆弱时常在生活中浮现,也许是一次失恋,也许是一个低分,也许是父母的一次责骂,孩子“啪”地一下坚持不下去了。而责骂背后,是两代人的情感错位。

刘毅死后,放猪头的柜子空了一格,继父把骨灰盒塞了进去。李青见了,不顾反对,把骨灰盒拿出来,因为刘毅讨厌猪头。郑在欢解释,继父是一个“经济水准以下的父亲”,虽然冷言寡语,但没虐待过孩子。他大部分精力用来谋生,猪头怎样保存得久一点,今天卖了多少钱。把骨灰盒放那儿,只是因为正好有空缺。他不讲究,也讲究不了,因为“意识里没这个东西”。故事讲完了,烟烧到了头,烟头掉进烟灰缸,他又抽出一支新的。

“他没有精力去管你。我跟你这样说话,你会不会觉得疼痛,或者我这样跟你交流,你会不会恐惧?他们不会这么想。但新一代人已经开始注重心理感受了。”在和父辈的交往中,郑在欢时常能感受到两代人的冲突。

这篇小说最初发表在《小说界》,刊发前加了一个结尾。三人寻死的故事是李青在逍遥网吧的创作。关机之后,三人相约吃猪头肉。对此,编辑一直对郑在欢抱有歉意。“当你想去做某件事,这事有着非常强的吸引力。但当你真的做完之后,发现也不过如此,你可能就不会去做了。”郑在欢想给极端行为祛魅,传递生机。

前段时间,他的朋友写了一篇书评,说郑在欢写到了各类父子关系,但一直没写到自己和父亲。“我以前没想过,她说到之后,我才猛然一击。”郑在欢一直没写父亲,只在写李青时稍微写到一点。他不知从何落笔,“也许这是我目前没有能力触及的东西,我在逃避”。但有一篇小说是留给父亲的,名字起好了,叫《哺与报》,哺育的哺,报答的报。

父子关系就像一个大背景,隐隐存在郑在欢的小说中。父辈的生活模式、言语方式、生存智慧,塑造、影响着下一代。郑在欢很少写母子关系。他沉默了几秒,想了想说:“可能因为我对母亲不熟。”他不认识母亲,不知道她长什么样。自懂事起,母亲就埋在土里。别人聊到母亲,他听着,就像说起一个遥远又陌生的古人。

贫穷面前,尊严不值一提

短篇《今夜通宵杀敌》的发生地在皮鞋厂,十五六、十七八的少年完成发育,首要任务就是找对象。然而,环顾一圈发现,“女人远远不够,很大一部分刚在B超下显形就被化成血水冲走了。”在这里,郑在欢不是特意写社会问题,这正是他们所遭遇的——到了谈恋爱的年纪,发现姑娘不够。

16岁那年,郑在欢和继母爆发了一次争吵。离家出走后,父亲不再为他缴学费,他只能辍学,坐上前往河北的火车。郑在欢不是个例,第二年春天,郑在欢就读的学校超过三分之二的学生辍学,曾经容纳3000人的学校变得空空荡荡。其中,多数人去了南方。进厂后,长辈和郑在欢的交流话题变得单一,只剩下结婚生子。

“跟昆虫一样,螳螂交配完就可以死了,对吧?”他不认为这话残忍,因为这就是生活。产下第三代以后,父母觉得使命完成,不再说别的。郑在欢从小接受的教育是多吃,长高、长胖,只有这样才有老板要。干个几年,把攒的钱拿回老家盖房子。有房以后,亲戚才好说媳妇。儿时,郑在欢长得不高,对此奶奶总发愁。

随着经济发展,农民一年能挣几万块,郑在欢的表弟表妹上了大学。“他能生存下来以后,才能冷静地说,我给你一点东西让你去发展,那就是所谓的上大学。而不是说,你有力气了,你就去干活。这是经济决定的。”郑在欢想到以前,家里穷得10块钱都得借。大人带孩子挨家挨户敲门,不带孩子未必借不到,但带着是一重保险。“在穷苦的人面前不要谈尊严,不要谈那些虚头巴脑的。”他总结。

2009年,郑在欢到北京,投奔在大红门做批发生意的亲戚。一次,他和同宗的伯父从北京站出站,需要打车。伯父不熟悉北京,也没开过车,用近乎卑怯的语气和司机交涉。郑在欢很崩溃,“我可以handle(处理)这事,没必要置我们于这么可怜的境地”。伯父认为郑在欢是孩子,应由长辈出面沟通,又产生了一重错位。

那时,汽车在伯父的生活经验之外。而现在,他自己已有了一辆,女婿的车停在门前,儿子的车停在院里,多的时候,家里能停三四辆。提到开车,他已经能谈笑自如,变化就发生在这10年间。当一个人的财富如肉眼可见增长后,生活状态和认知面貌会发生转变。“这个东西,一旦攥在手里,你才能了解。”烟盒空了,说着话,郑在欢开了一盒新的。

《今夜通宵杀敌》里,女孩追求钱帅未果,第二天便辞职,去了永和豆浆上班。她心里经历了一场海啸,也许在后厨切菜,也许在前台收银,也许在打包外卖,这家店所有的食客都不会了解这些。“大城市的服务人员沦为了一种设施,就像健身器材一样。他就在那儿,你不会过多关注,甚至都不会刻意去看一下他的脸。”郑在欢在北京生活了11年,他总觉得这儿缺少人情味。高度的社会分工把人切割得更细碎,人与人之间界限分明,永远不会相遇。

郑在欢住在大兴区,他对楼下没有好吃的馆子这件事深恶痛绝。所有的快餐店都一样,加足了味精,这是他最不能忍受的。“我吃不了味精,然而全放味精!”因为生气,郑在欢的脸鼓了起来,像一只胀气的河豚,他愤愤地说:“鲜味是用食材烹饪出来的,加这么多味精绝对是走捷径!”在家乡,他称对方“老板”,粉里少加点酸笋,咖啡不要糖,店主记得顾客的喜好。点菜也不必看菜单,想吃什么直说。他们为人提供真实的服务,不是一颗标准化的螺丝钉。

人应该在一口缸里,互相搅拌。郑在欢从小就有这个心态,浪漫的冒险故事是人赋予的,人和人会有奇遇,走得越远,奇遇越多。他去云南的小镇旅游,街上做保洁的阿姨主动搭话,怕指不明白,一路领他们到地方,哪怕自己手里拿扫帚,还有一摊活没干。郑在欢喜欢这样的交谈,这让他感到“人和人是扭在一起的”。

“诗意在散漫的事物里,目的性的太强没有诗意。”郑在欢谈到北京,大家一起聊天,大部分人有惯性——要达成共识。或者聊了一会,这个项目能干,一拍桌子,马上奔着事去了。闲人不是这样,闲人就想聊天,不在意对方是否认同。疫情之前,郑在欢每年都回老家,没有别的考虑,只是转换心情。农村不是商业社会,除了农忙,人们多在聊天。

小说和剧本是两套模式

2015年,郑在欢进入影视行业做编剧责编,16年开始写剧本。刚入行,他买了好些专业书,看了大量影视作品,琢磨怎么写。他写剧本很快,一部几万字的剧本一般几天写完。剧本每集有固定冲突,就像流水线上的作业,环节规定得很死。“10分钟该发生什么,15分钟该发生什么,到了那个点没给到,观众就会不爽。”郑在欢提到,一旦写到商业剧本,就要去遵循“那套无聊的东西”(好莱坞模式)。

好莱坞剧本里有个专有名词“最后一分钟营救”,无论是007这类谍战片,还是星球大战的科幻片,危机总在最后一分钟解除,把观众的心悬到最高点。又或者,主角被推下悬崖,大概率用两个手指扒着地面,然后镜头往下一晃,恐高者看到势必小腿一软。总之,写剧本就要写冲突,密集的冲突,不断给观众生理刺激。平时,郑在欢也会看看电视剧,看一会大概知道接下来演什么。

近两年,“工业糖精”紧俏,“甜宠剧”风头正盛。有人找来,说:“欢欢,帮我们写一个小甜剧呗。”郑在欢没接,因为写不了。他掐着烟,肃穆地说:“我不理解,它跟我隔代了。”烟烧了一段,他弹了弹烟,把灰磕进烟灰缸,补了半句,“还隔了性别。”郑在欢不懂“发糖”,也不明白,为什么霸道总裁一手把女主角摁墙上,就会“小鹿乱撞”。“这个真不会,你得承认,你有情感触角达不到的地方。”手里的烟抽完了,他抽出烟盒里最后一根。

知道郑在欢写剧本,有编辑拿到小说,猜想是不是剧本不好写,所以欢欢才写小说,或者是觉得他的小说受剧本影响大。“会有先入为主的想法”,郑在欢自如地泡起茶,继续说,“小说和剧本是两套模式,小说看的是思维逻辑,调动的不是一个感官。”茶泡好了,他把2杯茶分开,一杯放到记者面前,另一杯放在自己身侧。

相比写剧本,电影对郑在欢的影响要更大。他看了几遍《教父》,写小说时偶尔会想,如果是《教父》这段该怎么写?在他的创作法则里,小说写的是奇妙的感受,诗意的场景。同样是写一个贼出狱后杀人,剧本要写过程,最后交待结局。而小说一旦开始写,就要像泡茶一样,泡发枝蔓——贼偷东西时的感受,杀人的感受,他人对贼的感受……当枝蔓相加,权柄就到读者手中,读者会揭晓,贼为什么杀人。

郑在欢的写作之路,要从继母讲起。因为继母的辱骂和毒打,郑在欢在作业本上写满了“崩溃”二字。那时太小,还没学到“溃”字怎么写,只能用拼音代替。每天用潦草的笔迹写下文字,就像“类人猿在山洞留下壁画一样目的单纯”。

一次,姥爷吩咐郑在欢,要像“越王勾践一样,卧薪尝胆”,把生活里挨骂的事儿写下来。郑在欢遵照,每日去杂货铺后的空地写一小时,写了一整本。随着毒打升级,他写的越多,发誓日后照此报复。因为总要离家出走,他把本子藏在奶奶家的墙缝里。老人不识字,把“记仇本”全当草纸用了。

16岁前,郑在欢都在纸上写作。到北京后,郑在欢买了一部诺基亚N72的智能手机,开始在手机上写。当时,一个手机网站举办文学比赛,首奖30万。用一台按键手机,郑在欢在网站连载了两部长篇小说,其中写杀手的小说获三等奖,奖金8000元。他用这笔钱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自此正式投入创作。

十年前、北京、用手机写作,郑在欢没有意识到的是,他无意中踩中了时代的风口。那时,手机阅读还是新兴文化产业。2010年5月,中国移动在北京举行发布会,会上发布了一组数据:当年累计用户超过3000万,每天TD量(TD,中国移动3G网络制式TD-SCDMA的简称缩写)超过5000万次,相当于每天有25万本书被用户从头到尾全部翻完。通过这一数据,中国移动阅读基地做出了“中国手机阅读时代”正在到来的预设。郑在欢参加的文学比赛,也是这场浪潮的一个切面。

死亡是一个巨大的谜题

《今夜通宵杀敌》的出版花了4年。一开始,郑在欢打算用的书名是《少年不死》。那年27岁,认为自己还算少年,“拍照挺漂亮的”。过了几年,人胖了,留了胡子,31岁还出了一本书叫《少年不死》,觉着“怪脸红的”。

“书出来以后,很多人没关注到最后一篇,其实它是这本书的底色。”郑在欢提到《收庄稼》,小说写了一个下午,人们收割芝麻,一边劳作,一边谈论死亡。同时,动物正在死亡,地里埋着人,一户比另一户收成多,芝麻也更大、更黑。大地之上,生死相连,轮回往复。

在年轻人的大脑里,死亡是一个巨大的谜题,挥之不去。平时,郑在欢老说,“我们村有1000多口人。”人多了,就意味着有各样的死亡,有自然死亡,有早逝,有自杀,有他杀,还有人外出偷电缆被电死……面对死亡,郑在欢常常在想,人如何走到这一步。

在河南驻马店新蔡县的村里,少有荒山、荒地,大多被开垦成农田。村里没有专门的坟地,人死后埋在庄稼地里——别人家的地里。同样地,对家死了人,要埋在自己家地里。郑在欢家人多,坟头也多。那户人家不满,愤懑地说:“你们家老死人,八辈人都埋这儿,我们那块地还能种吗?”

郑在欢掰着手指头说:“至少有3个坟,我祖奶奶,我爷爷,还有我妈。”几座坟头连上,把农田隔断,犁地时要绕着坟走。那时郑在欢还小,奶奶粗着脖子,高声喊:“这是定好的规矩,凭什么不让埋,我死了还埋。”在农村,人与人之间有斤斤计较的部分,但大家恪守一个准则——规矩最大。那户人家自知无法破坏规矩,只能发发牢骚。现在,老家推行火葬,规矩正在变迁。

长大后,郑在欢在宁波余姚待过一年。清明节到了,姨说:“欢欢,走,上山拣贡品吃”,语气就像说出门遛个弯。余姚富裕,山上有大墓,有的墓修了屏风、石墙、石碑,一到清明节,墓前摆满贡品,瓜果不断。18岁的郑在欢怔在原地,他问:“这能捡着吃吗?”姨说:“没事。”在她的认知里,死亡不是一件不可说的事,墓前摆的苹果和树上结的没区别。

郑在欢讲起村里发生的一起杀人案。男人叫军舰(化名),因偷盗、抢劫入狱。出狱后,他夜间乘三轮车回家,没钱付账和司机起了争执,怕司机高喊,把司机杀了。第二天,警察找上门,军舰在家被捕。“那个晚上蛮困扰我的,他明明要回家和妻儿团聚,却因为几块钱的车费杀了人。”这个故事郑在欢写了2遍,第一遍用第三人称写了《回家之路》收录进《驻马店伤心故事集》一书,第二遍用第一人称写了《谁打跟谁斗》收进新书。

和小说一样,现实生活里的军舰讨孩子们喜欢。他会扛着卖馒头的箱子唱《好汉歌》《敢问路在何方》,当地孩子不顾家长劝阻,穿上雨鞋、撑伞去听。军舰会养鸡、会钓黄鳝、会捕鸟,逮到鸽子拿去卖,逮到麻雀给小孩玩。

十几年前的夏天,郑在欢的父亲没出去打工,在家待了一段。军舰给他介绍活——扛木头,树很粗,按立方算钱,一上午下来赚三四十块钱。父亲嫌累,干了十几天就不干了。军舰一直干,他还劝说:“你不知道现在城里干活多难,挣不着钱。”

军舰的妻子有精神障碍,缺乏生活能力,家里的儿子还小,需要人照顾。他没法出去打工,只能守在家,做过很多行当未果,最后只能做回盗贼。军舰是个怯懦的贼,被抓住只有挨打的份,从不敢还手。这样一个人,为什么会杀人?这也是一个谜,曾经困扰郑在欢。

另一个谜是军舰的儿子蹦蹦(化名)。因为头大,衣服总是脏兮兮的,蹦蹦常被同龄人欺负。放学路上,郑在欢和弟弟玉龙沿着小路走,看见蹦蹦走在前面。每回快到池塘,蹦蹦必定又蹦又跳。经过池塘之后,他又恢复正常,慢慢走着。

有一次,郑在欢独自回家,又看见这一幕。他好奇,为什么蹦蹦一到那儿又蹦又跳,同时感到凄凉——蹦蹦始终一个人,没人和他说话。“为什么在那个地方,他那么开心?”郑在欢至今不知道答案。他想把这件事写进小说,因为不知道加在哪里,最后没有写。

对话

郑在欢& 好书探

01

人要成长,不可能永远靠直觉讲述

Q:阿龙家只有泡面,李青出去打水。书里写:“李青去院子里打了水,昨天还有月亮,但今天没有。”看到这儿,我在旁边写了4个字“苦难难捱”。

郑在欢:这是我最希望得到的阅读的感受。句子是有言外之意的,句子是有弹性的,不是写什么才是什么,你能get到完全不一样的意思。这也是阅读最美妙的时刻。

这篇大概是10年前写的。书刚到手,我翻了两遍,有时忍不住捶桌子,“以前怎么写得那么好”。年轻时写作,没有想那么多,遵从生命体验写,唯一的准则是不要煽情。但就是那么好,那么轻快、轻盈。

后来,写东西越来越慢,因为感受复杂了,需要过滤掉杂质。人是要成长的,不可能永远停留在靠直觉讲述的年纪。看到这样的句子,我就庆幸自己写作比较早。这样的东西,我会一读再读,因为它有诗意。感觉像在夸自己,但确实是这样(笑)。

李青的一夜,也是我的一夜。我确切地回忆到了那一天,我蹲在草垛里,看见月亮特别大、特别圆、特别亮。小说是虚构的,所以刻意写了“今天没有月亮”。

Q:“阿龙拿起一个玻璃球撞出去。他撞得太远了,远到远远超出他的活动范围。”我在这句读到了诗意,尤其是“远到远远超出”这几个字。

郑在欢:它相当于rap里的punchline,点睛之笔。用“撞得太远了”“撞得很远”意思一样,但都不合适。用形容词修饰形容词,加上叠词,这是简单的文字技巧,也是写作者玩的文字游戏。句子也和人物当下的状态相符。

这句也是顺道写下来的。现在写得慢,主要是卡在句子上,这句写完,才能往下写。就像走路一样,必须一步一步走,不能跳过去。当然,一步步走也会有惊喜的时候。越写越觉得,写小说越像写诗,要找到句子。找到这样的句子,就是写作中最快乐的时刻。

写的时候,故事已经在我的脑子里了,包括结构、边缘。作者要做的是叙事,把故事讲得有味道。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再离奇的事件,现在都很难引起人的震动。出人意料的是讲述视角、看事件的目光。这是我目前对小说的认识。

我写过很多自己的经历,大家会觉得我志在于此。不是的,写什么对我来讲没那么重要。哪怕今天写一个在河边散步的故事,如果能讲得有意思,我也会很满意。

Q:李青是一个早熟的孩子,他明知道阿龙不太靠谱,为什么还跟着他?

郑在欢:他确实没地方可去。从饭店出来,阿龙带李青去偷窃,砸墙被货柜压倒在地。照理说,带着一个孩子,不该干这事。偷东西他也是临时起意,想到就干。

阿龙被人嗤之以鼻,但他有着遵从本性、寻找快乐的能力。都压地上了,只有手指能动,只要还剩一丝力气,他都想玩乐。结尾阿龙提议玩弹珠。不管对方是小孩还是大人,只要有人,他就想互动,这是一种积极融入世界的方式。只是他生活过得太烂,能找到的玩伴很少。

李青因为早熟,跟同龄人玩不到一块。离家出走以后更孤独,他渴望跟人平等交流,但是周围的村子陌生得不像话。这时,他遇到了马银行。我写马银行,他就像神话故事里的白胡子老头,突然出现在十字路口。马银行只想赢弹珠,玩了一会,李青发现玩不下去,就继续走。

跟阿龙出门,李青也有点后悔,他试图理解成人世界,开始也排斥。阿龙一无所有,只要有酒喝,有的玩,他就开心。去赊账大大方方,说什么“你信我就对了”。李青是一个不安的人,一个不安的人恰恰对这种松弛、安之若素的状态着迷。

阿龙问,要不要一起去挖洞?李青意识到,自己被需要了。这时,他的道德感、良知荡然无存,天地之间,他只想找到另一个人生存下去。阿龙身上有动物性,人本能的蛮荒。但在生存的旷野里,一个文明人被同化,甚至仰慕动物性。

Q:前半本里,有好几个故事是讲李青的。

郑在欢:20来岁,能动用的经验很短,只能回忆到少年时期。我没办法像艾·巴·辛格一样,用几千字写“傻瓜吉姆佩尔”的一生。我没到30岁,不想去想象30岁,也不想写30岁,只想回顾以前。当然,我现在开始慢慢展望未来。

文艺作品里最击中人心的是时间流逝。10年后,物是人非,两人在街头相遇。“啪”地一下,这一点就打到你了,泪流满面。时间的运用在故事里像核武器一样,20多岁写的都是“浓缩的时间”。

《收庄稼》写了2万多字,其实就是一个下午,《撞墙故事》是一个晚上,《漫斜》发生在一天里。我喜欢把事件安在一个短的时间里。这和早期对短篇小说的理解有关,它是一段时间里发生的事,而不是铺开来去讲很多。

Q:《漫斜》这篇的题目是什么意思?

郑在欢:这有一个四边形,家和学校在对角上。上学要按边走,但小孩图省事斜着走,对角线更近,也就是抄近道。但这样会踩踏麦田。《漫斜》暗示了,公羊是一个走了斜路的人。

02

语言的可靠程度,困扰着我

Q:皮鞋厂里,露露做鞋子,干活又慢又差。里面有一句话,“大家都很喜欢她,因为她太笨了。”我看到这句,莫名笑了。

郑在欢:好的句子有很多理解面。你可以理解为,她是一个蠢萌的女孩,也可以理解为她是一个构不成竞争关系的同事,还可以理解为,大家可以因此取笑她,对吧?

小说另一个迷人之处在于,一句话中语义的急转。就像脱口秀一样,让你感受到惊喜。脱口秀,或者说戏剧的套路比较多,文学尽量不要用套路,因为文学容量更大。

我蛮喜欢用喜剧元素。幽默是我的底色,一直都是。我喜欢幽默,喜欢幽默胜过一切,我是周星驰的粉丝。电影里,周星驰的笑是有来处的,他不是为了搞笑,而是提取了一种表现形式。

有一次,我们在上海写剧本,剧已经开拍了,三四天要改出三集剧本。几个编辑和策划一起开会,开会到凌晨五六点,一天可能睡三四个小时。压力达到这种状态,谁说了一句话,哪怕语气稍微转一下,大家就开始笑,大笑。用笑来释放,用笑来抵御,这也是我的生存哲学。

前半本回忆少年时代 ,回忆也回忆得差不多了。后半本是写作尝试,《谁打跟谁斗》是心理小说,《跑步宅男》是科幻加鬼故事,《坏笑》是一个独幕剧,《驻马店女孩》是对话体,带一点悬疑。就像吃巧克力一样,一盒里味道都不一样。我写小说形式比较多变,但会长期关注现实。

Q:为什么用《今夜通宵杀敌》作书名?另几篇更有代表性。

郑在欢:书名一定要顺口,像一个固定词组。海明威的小说名字都起得非常好,《太阳照常升起》像一条真理,还有《丧钟为谁而鸣》《老人与海》《永别了,武器》《过河入林》等等。现在一些流行歌曲、广告,用词不断重复,像病毒一样植入人脑。好的文学作品,一定要给人一个新鲜的词组。

我始终觉得,艺术家要和人互动,书名要让人觉得好玩,利于传播。就像动物求偶一样,孔雀开屏,把人吸引过来。我不太喜欢隐喻式的标题,“今夜通宵杀敌”算一个新词组。我另一本书叫《团圆总在离散前》,这两个书名都蛮喜欢。

书名我想了好久,备忘录里写了一长串,多到能刷屏。为了一本书,生造一个词组是难的,有来处才有生命力。想了一堆都不满意,直接从书里拿是最好的方式。《今夜通宵杀敌》当书名,后面有一篇小说作支撑。这篇小说写得很顺畅,词组读着也很顺畅,是一个宣言式的口号,带有一点少年气,也符合整本书的气质。考量就这么多。

Q:《还记得那个故事吗?》里,“我”给发小打电话的故事,这是真事儿吗?

郑在欢:小说是重组,不是照搬现实生活。一旦开始写作,虚构就开始了。当你在组词造句,其实已经把现实转换了一次。小说只能谈感受真实,谈不了桥段真实。我写的小说,像军舰那么实的事儿反而少。当然,可能会有原型。

这个故事是我小时候听的,后来上网没找到。很多读者读完这篇,说在《故事会》上看过,是一个当地的民间故事,劝小孩不要乱吃东西。

书里,两人明显不在一个频道,一个不断问故事,另一个关心拧螺丝、修空调、做买卖。我在这篇小说里集中探讨了语言的可能性,语言能不能带我们抵达想去的地方?我时常感到,人们好像在聊一件事,但其实是在聊八件事,那七件事伪装成想聊的那一件,到最后大家都不知道自己在聊什么。

小说最后,两人看似达成了一致,想清楚了故事的全貌,但事实上还是存疑的。他只能通过语气感知,而不是通过语言判断。人说话的语气、举止,要比语言传递的信息多。我小时候听大人说话,确实听不懂,但能通过语气、语调,判断人和人的关系。

文明靠文字记录,但文字记录没有现场感知可靠。而小说恰恰要使用语言,所以小说是一个被误读的工具。“啪”就放在这里,你怎么理解都行。关于语言的可靠程度,我在这篇小说里也没得到答案。这是困扰我的事,可能也是困扰写作者的事。

Q:怎样处理真实和虚构的关系?

郑在欢:按理说,纯虚构的小说比较好。我追求的也是纯虚构的小说,只是有原型写起来比较顺手。基底是现实生活,脑子里就会有很多坐标,拐弯的地方也有细节,可以随时拿出来用,也可以拼贴,就像拧魔方一样。纯虚构的小说,情节和桥段都没有,完全需要创造。这是一个理想状态下的小说,很难达成。

这本书里只有一篇比较接近,《我只是一个鬼,什么也干不了》。这里几乎没有一个桥段是真的,但我写得如此顺畅。有一个大的基底在——农村赌徒的生存法则,有放贷的、借贷的、有意外去世的,还有爱情。这些有现实逻辑,但写成小说以后,又没有那么明确的矛盾冲突,读者也能进入到情绪里。这就非常棒。

Q:会避免使用原型吗?

郑在欢:变形会比较好。那时我能力达不到,人物换个名字,就不会写了。早几年,写小说我会大量用生活中的人名。昨天写小说,我犹豫了好久,想替换那个名字,但替换不了。只寄希望于他不要看到。

Q:是写了真事吗?还是用了同行的名字?

郑在欢:不是真事,只是用了他的名字,化用了一些他的经历。当然,都是拼凑起来的。按照我的写法来处理,他看到可能会有点难受。

不是同行,我基本不写同行。我不写作家、不写画家、不写摄影师,以及一切正在创作艺术的人,他们都留给评论家。我关心生活中的人,而不是在生活中寻求意义的人。那些意义,恰恰这些人在生活中说不出来的,但他们能感受到。这种感受是鲜活的,没有调整过的,没有矫正过的,更接近于本能。对于我来说,这更值得研究。

03

现实是写不尽的,故事是写不完的

Q:可以谈谈对文学的态度吗?或者说,好小说、好故事的标准是什么?

郑在欢:这个可以展开讲一讲。写作是职业,我经常琢磨,叙事、故事、情节、桥段、人物。它必然是在写作中,时时要遇到的问题。我在《还记得那个故事吗?》里写到很多,它可以当成一篇文学评论来读,就是我对文学的态度。

我以前写创作谈,有杂志会来约稿,那时比较真诚,有什么说什么,知无不言,把能想到的都说了。后来发现,不能写创作谈,因为人对文学的看法是一时一变的,不能作为准则,它只是朦胧的存在。当然,写作趣味可以谈。以前我会总结,故事要幽默、多义,没有确定性,要有“三感”——陌生感、通感,还有一个,想不起来了。

再后来,我写创作谈都是“顾左右而言其他”,给对方一篇能发的就好,不会确切地谈对故事的要求。我还没到那个份上,我还在成长,还在变,不能当下就给自己框死了。

原因太强,肯定是低级故事。高级故事会隐约给一个原因,但不会很强。胡安·鲁尔福所有故事都很高级,他说得少,藏得多,句子像诗一样,写人、写景、写对话恰到好处,不会多一点,也不会少一点。伊萨克·巴别尔有很多没头没尾的故事,也很高级。那种高级就像先天存在,写出来以后就存在那儿,就像天上的一朵云。

我很喜欢鲁迅,鲁迅的作品有使命,他的文章是要说明白一件事。我没有使命,或者说我的使命很小、很微弱——我渴望交流。胡安·鲁尔福不这样,他不渴望跟人交流,才不管你能不能读懂,《佩德罗·巴拉莫》用了大量拼贴式的手法,可能要读几遍才能看懂。这会劝退大量读者。但一旦读进去,会感受到美妙。

最早我写故事受地摊小说影响,地摊小说会在最后解谜,给读者一个强烈的震撼。以前写小说有这种倾向,后来越来越少用到。戏剧冲突太强,容易流俗。

Q:《外面有什么》里,文(人物名)大年夜盗窃,发现满屋财宝和一具白骨。他和白骨合影,还享受地比“耶”。这个举动怎么理解?

郑在欢:富豪拥有财宝,但他孤独死去。这个贼什么都没有,进去以后,反而支配了一切。文可怜枯骨,甚至骄傲,因为他有妻儿,有儿子送终,所以才那么松弛。他不知道的是,儿子双腿被压断。

文算不上一个好丈夫,因为自卑,对妻子的猜度之心特别强。她在饭店当服务员,跨年夜不值班,回家做饭。丈夫心里也是暖的,但惯性让他忍不住骂两句,“这就是女人,想一出是一出,到手的钱还往外扔。”他爱妻子,另一方面通过贬低获得控制权。

人和人的关系是悬浮的,是多变的。小时候看类型故事,角色分好人、坏人。长大以后,我们发现世界不只有黑白。人的感情也很复杂。前两年回去,一家子喝大了,我和继母抱头痛哭。继母说,欢欢,其实我很喜欢你。我说,我也是,我也觉得你很好。多到这种程度了(笑)。情感很难说。

Q:您写小说似乎不在乎完整性?《外面有什么》戛然而止,没交待这一家的命运。

郑在欢:你指的完整性,应该是每个人物命运的落点。看故事有一个很强的心理,他后来怎么样了?写作者只给出了一种可能,读者可以自行安排结尾。

我经常看电视剧、长篇小说,看到最后那一点,就不看了,或者过两三个月再看。我不想知道一个确定的结尾,在我心里结局已经有了。有人喜欢剧透,我对大结局没有好奇心,甚至想延后。我的小说没有真正的结尾,一切都是“假性结尾”,给读者留了一个口子。现实是写不尽的,故事是写不完的。

我们最早读童话故事,结尾常常是王子和公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总有人会问,婚后生活怎么样,生了几个孩子?但童话不会继续写下去。再大一点发现,一个班里总有正义者、学霸、热心人、恶霸,恶是消灭不完的。人和人的配置,才是吸引人的地方。读完一个小说,如果读者愿意想一想,这个故事才真正开始。

Q:您常写“漂流者”,他们的人生是确定,随时会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

郑在欢:他们是年轻人,在农村没接棒,在城市无立锥之地,所以在各处漂着。我写不了公务员,我只能理解漂流的人。这个群体没有那么多准备,不想在皮鞋厂待了,哪天一看永和豆浆招人,她就去了。这是这个群体的生活方式。

虽然不在工厂干,但我没有脱离这个群体,还在这种状态里。在北京,我没户口、没房子、没车子、没结婚,还在漂着。过年回老家,我和发小聊天,他还在端盘子,我们聊了好一通,和以前一样亲近。我只是换了一个职业,和以前没区别。

我也不希望被加上标签,比如农民作家、工人作家、野生作家、流浪作家……我想,最好的写作状态就是游离在一切群体之外,同时又参与。

04

想到deadline,人就开始难受

Q:可以谈谈现在的写作状态吗?

郑在欢:我一般在下午三点到五点写作——午饭后,睡个午觉起床,不饿、不撑、不渴、不热、不冷,一天里最有精神的时候写。如果太撑,就会一直在意着它,注意力容易分散。

以前不是这样,一个人在仓库看货,闷头写,甚至坐电瓶车还在敲字。半夜写效率可高,万籁俱静,“啪啪啪”敲键盘,有一种爽感。现在让我半夜写,我会担忧,写着写着困了怎么办?一旦开始讲究,要讲究的东西就多了,这不是一个好事,但是很难突破。

我从不设定KPI,一天能写多少全看状态。我清晰记得《我只是一个鬼,什么也干不了》是散步后写下的。到家后,鬼使神差地坐在电脑桌前,敲下“天黑得要死”后,一下被诗句击中了。于是,顺畅地写完了一个4700字的短篇,花了一两个小时。这样的时刻可遇不可求。写不下去,就在桌前枯坐两三个小时,真写不了就走开,第二天再坐下,看看能不能续上。

2021年,我在十月发了一个长篇《3》,写了十几万字。基本每天下午写一千字,最多写两千字,写了一年,那是我最规律的写作时段。我还做一份兼职,每周去一两天。这种规律的写作,在我整体的创作里占比特别少。我要么是一段时间写很多,要么是好长一段时间不写,可以达到半年,或一年以上。实在进入不了,我就逃避,每天玩游戏“自责到想杀了自己”,但就是不愿坐在电脑前,特别痛苦。一旦坐下来,真正写的时刻仍是幸福的,尤其是写了1000字能留下来,极其幸福。

我不信任自己,从来不信任自己,我能按时完成什么东西,尤其是在写作上。接稿前,我会看“deadline”(最后期限),看时间够不够。写剧本的时候,我就很痛苦,一想到deadline到了,要交稿了,人就开始难受。我就想,为什么非要那一刻交?

Q:您不认为自己的成长经历有传奇性。

郑在欢:不觉得,我从来不觉得。中午吃饭,我在看“芜湖大司马”的直播,他才是奇迹。一个80后辍学,每天在出租屋里玩游戏。谁能想到,他以后能身家上千万,当选市政协委员,成为一张城市名片?

剥除掉这些,核心是他对游戏的热爱,对玩发自生命本能的爱。阿龙也是这样,喝上酒就开心了。这其实是生命的共通,对一件事纯粹的热爱。

相反,我另一个舅舅把生活规划得特别好,日子过得井井有条,但心事重,大脑被占据,没法享受生活。所以他的房子越来越大,车越来越好,但眉头永远紧锁。

Q:新书的宣传工作会占很长时间吗?

郑在欢:书出来以后,有2个月都在做宣传。我不是那种出完书就没事了的人。我还关注它的命运,让它多卖一点。当它被更广阔的人看到,才焕发出生命力。就像听音乐,网易云一首歌的评论有1万条,样本量非常大,大家一起讨论,它才立住了。

有一段时间,接受的采访确实多。你是很深入地聊文本,这类聊得少。像这样沉静的聊天,仅仅是聊文学,有多少人看呢?不知道。我喜欢看《巴黎评论》,里面就是聊小说、情节。小说人也想这样聊,不仅是聊意义,还聊什么这样写,问得越细越好。《巴黎评论》有很多是这样,问作家这段时间干什么,那里为什么这样写。现在没有这个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