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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旧版“外国文学名著”
来源:文艺报 | 程 旸  2022年04月22日07:56

小时候我曾被家里人和邻居视为“书童”,按照他们的说法,家里安静的时候,一定是我在那里看书。我大学念的是法学,可在小学、中学阶段,已经把中文系本科生应该念的中外文学名著,差不多都读了。今天想起来有点不可思议,但确实发生了。这倒不是说我有特异禀赋,而是家里的藏书,尤其是在大学教外国文学的母亲的名著藏书,最早滋润了我的心灵。

为写这篇短文,我特别把这些“旧版书”从书柜上取下来,有些早布满灰尘,有些则缺书角或卷页,封面破旧且现灰暗的色调。这也难怪,它们的“原始版”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我读到的旧版,则在1979年前后,“书龄”比我的年纪都要大。这些举世闻名的世界文学名著,在我们家已经存放了近40年。

比如,傅雷先生亲译的巴尔扎克的《贝姨》(1982)、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1950年初版,家中是1980年版),郑永慧先生译的雨果的《九三年》(1957)、《梅里美小说选》(1980),张谷若先生译的哈代的《德伯家的苔丝》(1980),金人先生译的肖洛霍夫的《静静的顿河》(1957年初版,家中是1982年版),陈敬容先生译的雨果的《巴黎圣母院》(1982)等,以上都是人民文学出版社版。还有上海译文出版社版,如罗玉君先生译的司汤达的《红与黑》(1979),方重先生译的《乔叟文集》(1979),王一科先生译的狄更斯的《远大前程》(1979)等。比较起来,《贝姨》《约翰·克利斯朵夫》《梅里美小说选》等书籍破损处较多,卷页不少,也更显破旧,可见法国文学名著在我们家是大家的最爱,翻阅得最勤最多,这令旧版书们不堪其负,今天想来还叫人心疼。更令人惊诧的是,上海译文的《红与黑》,居然是竖排版,在解放后,竖排版早就让位于横排版书籍,人们早已经习惯看横排版的书了,这对于一个年龄尚小的孩子来说,读起来则更感到吃力费劲了。某种程度上,不光是我,也包括我的上代人,都是告别文言文和竖排版的一代人。

这些“旧版名著”的译者,大多是那个年代外国文学翻译界的一时之选,其中,傅雷先生的名字最为响亮。他严谨的译风,丰厚博学的文学素养,逐字逐句推敲、一个也不放过,以至于把自己也弄得很累的治学风格,在当时的我而言,还没有什么高山仰止的情怀。那个年代,看外国文学名著的人,都有读作品之前先读译序的习惯,我也偷偷模仿这种风气,先读译者花费了不少精力的序言。不知道什么原因,傅雷本《约翰·克利斯朵夫》的“译本序”不是出自傅先生之手,而由罗大岗先生代作。它分“关于作者”“时代气氛”“主导思想”“情节梗概”和“总的印象”等部分,可以作为一部关于这本名著的“小文学史”来看。依我读傅雷在上世纪40年代以“迅雷”为笔名所写的《张爱玲论》,以及他其它众多的译著序的情形来看,他应该是一个非常高傲的人,怎么会让他人“染指卧榻”?这才忽地忆起,傅先生早于1966年谢世,否则,给罗大岗先生十个胆子,他也不敢问鼎傅雷先生的专属领地罢?但罗先生也是一位有雅量的老学者,他自然不会掠傅先生之美,“窃夺”为个人产品,所以在“译本序”中,他开宗明义地指出:“《约翰·克利斯朵夫》早就有了傅雷同志的中译本,是我国读者比较熟悉的一部外国文学作品。”它还是“法国资产阶级进步文学中划时代的作品。”罗大岗先生,1909年生,浙江上虞人,法国文学专家兼翻译家。1933年在法国里昂大学获硕士学位,1939年在巴黎大学获文学博士学位。1947年回国,先后任南开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西语系教授。人民文学出版社在傅先生故世情况下,委托罗先生代作“译本序”,应该情有可原。傅雷先生,1908年生于江苏南汇(今属上海浦东),著名翻译家,中国民主促进会的重要缔造者之一。他早年在巴黎大学留学,主修文艺理论,跟罗先生还是校友。傅雷早年从事艺术评论和理论研究,后来转向法国文学翻译,其中“傅译”的巴尔扎克名著享誉中外,影响了几代读者。傅本“译序”很多,因篇幅所限,这里从略。但从他对巴尔扎克和其他法国作家的深刻理解中,也可窥见其译序将会多么精彩。

译序是对翻译作家的全面介绍,从作者生平、所处时代、创作道路到作品风格和写作手法,皆有极为详尽的讲解。我有一个印象,读完译序,完整的作家形象和作品内容似乎已经尽知,按照它的指引按图索骥,所读基本在翻译家译序把握的范围之内。这是一块敲门砖。不过,如想真正进入作家作品的世界,还要看翻译家精彩绝伦的译笔。译者们在这方面各有千秋,越著名的翻译家,所译作品自然有很大不同,多年后我常想,如果没有傅雷先生,还会有一个永远矗立在中国读者心目中的“巴尔扎克小说”吗?

除翻看中译者译序,我还爱看作家本人的“原序”。其中,《德伯家的苔丝》作者哈代先生的《原书第五版及后各版序言》很值得一读。与上述翻译家看作品不同,第五版原序,是以作家本人看自己作品的形式展开的,他上来就说:“现在这部小说是里边有下面这种情形的一种,就是,它所刻画的女主角还没开始正式活动以前,就经历了一番事故了,而那番事故,通常又都认为使她丧失了作主角的资格的,或者至少是把她的活动和希望实际上结束了的;既是这样,那么,如果读者会欢迎这部书,并且会和我一致地主张,认为关于一件人所共知的惨剧,它的隐微方面,除了已经说过的话以外,在小说里还可以再说一说,那这种欢迎和主张,自然都是和公认的习俗十分相反的了。”对于孩子,或是一般读者来说,这段话说得实在拗口、晦涩、不太好懂。当年,我就是匆匆掠过,急忙选择去看作品,而不想听哈代在这里啰嗦了。成为专职文学批评家和文学史研究者之后,回过头来再读此序,就觉得里面大有周章。

哈代是说,苔丝之所以失身堕落,源自于她本来性格的自然驱动,并非只怪别人。但如果作家就写这些,不仅故事无法展开下去,连她能否成为作品主角,都已经很成问题了。社会上的戏剧性故事,相比于苔丝的故事,不会具有更大的吸引力吗?也即从人物原型来看,她并不拥有足以成为“主角的资格”,那么,干嘛还去费心劳神地写这部作品?这部名著之所以名垂青史,哈代也不客气地说,是因为它跟社会上的“习俗”是正好相反着的,他是在“反写”这个社会上的小人物。哈代真不愧为大作家,见识、眼力和艺术表现力,就是不同凡响。

因早年,还有后来多次翻看旧版“外国文学名著”,就觉得除此之外的文学作品,已经大多没有什么意思了。这话可能有“厚古薄今”之嫌疑,但也是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