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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奥斯丁和“我亲爱的约翰逊博士”
来源:文艺报 | 杨 靖  2022年03月07日07:32

简·奥斯丁

塞缪尔·约翰逊

在简·奥斯丁(1775-1817)小说《曼斯菲尔德庄园》中,女主范尼在比较自己的出生地和寄居地后发表感慨:“曼斯菲尔德庄园尽管有种种缺陷,朴茨茅斯却一无是处。”明眼人一望便知,这是小说家的“挪用”:原话是“结婚有种种烦恼,单身却毫无快乐可言”——出自塞缪尔·约翰逊(1709-1784)道德小说《拉塞拉斯》。似乎担心读者不能“觑破”二者之间的关联,奥斯丁又假借小说人物埃德蒙之口,交待范尼小姐枕边书有如下几种:马戛尔尼勋爵游记(对,你没有看错,就是那位中西“礼仪之争”的主角)、克雷布(George Crabbe)故事集以及一摞约翰逊主编的杂志《闲散者》(The Idler)。

文坛盟主约翰逊去世之时,奥斯丁年方9岁,他们在现实生活中并无交集,然而在文学理念及生活哲学方面,二人却可谓是隔代知己,声气相通。按照奥斯丁研究专家布拉德布鲁克(Frank Bradbrook)在《奥斯丁和她的前辈》(Jane Austen and Her Predecessors, 1967)一书中的看法,尽管生在浪漫时代,奥斯丁却与古典主义“更为亲近”——像约翰逊一样,她热爱理查逊而厌恶菲尔丁,理由是“情感不可泛滥;节制方为美德”。她在前期小说中讽刺滥情的感伤主义,以及惊悚的哥特小说;后期则调侃拜伦“东方叙事诗”和司各特《湖上夫人》,唯独对于理查逊——从《诺桑觉寺》中莫兰夫人到《桑迪顿》中爱德华·德纳姆爵士——始终尊崇有加。从这个意义上看,作为“约翰逊之女”,奥斯丁在文学主张及实践方面可谓是不折不扣的“反浪漫派”。

尽管目前尚无任何证据表明约翰逊与奥斯丁之间的直接师承,但从后者的书信笔记及小说文本中却不难发现二者的契合与关联。最明显的例证是《傲慢与偏见》开篇“有钱的单身汉……需要一位妻子”——约翰逊在《漫步者》(The Rambler,第115期)文章中自称“我拥有钱财(fortune),但缺少(want)一位妻子”,二者相比,连用词也毫无二致。此外,据传记作者克莱尔·汤姆林(Claire Tomlin)考证,早在1789年,奥斯丁的兄长詹姆斯效法约翰逊创办《闲逛者》(The Loiterer),应兄长之邀,小说家(以“智慧的情感”为笔名)投出的第一篇小品文从立意到风格,无一不是对约翰逊的重度模仿。通过日常对话及生活场景的描摹,刻画人物情感与个性,达到“熔道德与智慧于一炉”,这也成为日后奥斯丁恒久不变的主题思想。

奥斯丁与亲友书信中多次提及约翰逊,如1798年11月,她写信给姐姐卡桑德拉:“我们已购博斯韦尔《游赫布里底诸岛日记》,随后即将购买他的《约翰逊传》。另外,在书商伯登处尚有余额,正考虑购进一些考珀(William Cowper)的作品。”作为约翰逊《苏格兰西部群岛之旅》(1775年)的续编,博斯韦尔《游赫布里底诸岛日记》于1785年出版,二者以同样美妙的文字记录他们1773年同游历苏格兰岛的经历。信中提及博斯韦尔的《约翰逊传》堪称是18世纪英国文坛最具影响力的文学传记,也是奥斯丁最爱读的文学作品之一。20世纪研究者在位于史蒂文顿的奥斯丁家庭图书馆发现这两部作品的编目,然而在奥斯丁举家搬迁至巴斯后,上述作品却不翼而飞(或说被转售)——否则今日读者必能有幸饱览奥斯丁的亲笔批注。

根据奥斯丁亲友的回忆,她对约翰逊的喜爱简直到了“痴迷”的程度。她不仅拜读了这位大文豪所有的著作——包括哲理小说《拉塞拉斯》《诗人传》《书信集》,以及发表在《漫步者》、《闲散者》和《冒险家》(The Adventurer)等刊物的随笔小品,而且仔细阅读了博斯韦尔、瑟莱夫人(Mrs Thrale)、弗朗西斯·伯尼和约翰·霍金斯爵士(Sir John Hawkins)等人为约翰逊所作的传记。而以上作品,在她的小说中也多次被借用和援引——至于大名鼎鼎的《约翰逊词典》,在《诺桑觉寺》中,小说家更辟专章详加讨论:在该词典中,nice一词义项多达数十个,其意义辨析细致入微,可见编纂者用力之勤(drugery)。1807年,奥斯丁在另外一封致卡桑德拉的书信中坦承约翰逊是她“最喜爱的散文作家”。事实上,当她以“我亲爱的约翰逊博士”称呼大文豪时,她所表达的远不止对这位作家的偏爱,而更像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崇敬与亲近——她的原话是:“就像我亲爱的约翰逊博士一样,我相信我处理的概念(notions)比事实多。”

奥斯丁在这里所指的是《约翰逊传》记载的一封书信(1774年7月,约翰逊致博斯韦尔):“……虽然很不容易,但我希望你能在印刷前再检查一下。我怀疑有些错误;但是,当我处理的时候,也许更多的是概念而不是事实”。像约翰逊一样,奥斯丁小说中“教养、礼仪、职责、义务”等伦理学词汇比比皆是(“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劝导”等抽象词也是当时的热门词),但这些词汇已巧妙融入对话和叙事,因此毫无违和之感,这一点恐怕约翰逊本人也要自叹不如。

当然,对奥斯丁而言,道德小说《拉塞拉斯》的意义非寻常读物可比。《拉塞拉斯》的全称是《拉塞拉斯的历史:阿比西尼亚王子的故事》(本文开头引文出自该书第26章)。作为英国文学史上最具特色的小说之一,本书创作过程也堪称“传奇”:1759年1月中旬,约翰逊获悉母亲病重。为支付看病费用,他从出版商处预支稿酬,随后开始埋头创作。一周后,小说即将完成,约翰逊却惊闻母亲不幸离世。《拉塞拉斯》令约翰逊名声大噪,而他却转觉“悲从中来”——“树欲静而风不止”,斯人已逝,“我即成名又有何用?”

《拉塞拉斯》是约翰逊唯一的一部小说,对英美文坛影响巨大。后世小说名家名篇如夏洛蒂·勃朗特《简·爱》、纳撒尼尔·霍桑《七个尖角阁的老宅》、伊丽莎白·盖斯凯尔《克兰福德》、乔治·艾略特《米德尔马契》以及路易莎·梅·奥尔科特《小妇人》等,无不受其启发——奥斯丁也不例外。除了前述《曼斯菲尔德庄园》,据她的兄长亨利·奥斯丁在他编纂的《作者生平札记》(1817)“序言”中所说,不仅在奥斯丁生前,即便在她身后出版的《诺桑觉寺》和《劝导》等小说中,也不难发现约翰逊的身影。究其原因,乃是约翰逊的生活哲学大多聚焦于婚姻及家庭生活之常识,而奥斯丁对她本人写作的“自我设限”恰好是“一座村庄的三四户人家”。

在《拉塞拉斯》中,约翰逊发现并描述了私人生活的“习惯性敌意”,尤其是父母和孩子之间日益增长的不满情绪:“在家庭中,无论贫穷与否,通常都会有不和:就像哲学家伊姆拉克(Imlac)所说,如果一个王国是一个大家庭,一个家庭同样也是一个小王国,因内讧而四分五裂,极易发生革命……很快,孩子们就成了父母的敌人。优点会因责备而减少,感激之情会因嫉妒而降低。”

在奥斯丁收藏的《漫步者》(第148期)上,约翰逊进一步阐明了他的这一观点,甚至将缺乏爱心的父母比作暴君:“帝王暴君和亲族暴君的区别只在于他们的领土范围和奴隶数量上。同样的激情(passion)引起同样的痛苦。”正如小说人物妮卡雅(Nekayah)公主感慨的那样:“随着岁月流逝,大部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爱意会逐渐消散。如果连骨肉至亲都是彼此折磨,我们还能去哪里寻求温情和慰藉?”

在奥斯丁小说中,约翰逊笔下家庭生活中的这些隔阂与敌意表现得更为明显、更为鲜活。尽管埃莉诺·蒂尔尼(《诺桑觉寺》),玛丽安娜·达什伍德(《理智与情感》),伊丽莎白·班纳特(《傲慢与偏见》),爱玛·伍德豪斯(《爱玛》)以及安妮·埃利奥特(《劝导》)这些女主私下里憎恶无能的长辈对她们的训诫,竭力抵制甚至意欲反叛,但是她们最终却不得不屈服于长辈(尤其是男性)的专制统治——往往内心充满愤懑。以奥斯丁生前未发表的《沃森一家》(The Watsons)为例,女主埃玛暂时逃离冷漠人群的派对,也逃离了社交圈中虚荣和贪婪,结果却发现她的恐惧和仇恨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日益增长。在小说家看来,更多时候,责任并不在子女,而在家长。再比如,《爱玛》中女主的父亲伍德豪斯先生,一向独断专行,连他的爱女也不能逆拂他的意志。《劝导》中埃利奥特爵士外强中干,徒有(贵族)虚名,最后弄到倾家荡产,不但没有赢得尊重,反而被人耻笑。《傲慢与偏见》中贝内特先生自命清高,但极端自私,对妻子和女儿们漠不关心——以上种种,都堪称是英国乡村家庭生活的“反面教材”。

《拉塞拉斯》揭示的生活哲理,一言以蔽之,即“人类愿望多虚妄”(“The Vanity of Human Wishes”)——之所以虚妄,一半是由于人的无知,一半则由于自欺。在他创办的期刊《冒险家》第84期上,约翰逊讲述了一件他乘马车赶路时所遭遇的荒唐事:粗俗的乘客们互相较劲,女士攀比衣着装扮,男子炫耀财产和社会地位,但生死攸关的问题“马车将驶向何方?”却无人在意。约翰逊以此作譬喻,讽喻世人苟且于眼前小利而“不识大体”,同时更揭示人类个体的渺小以及个人命运的有限性。在约翰逊看来,想要探明真正的自我,人首先必须超越自欺的表象。约翰逊本人性格率真,对装腔作势、故作玄虚之人毫不留情——无论对方是达官贵人抑或是平民商贾,博斯韦尔在《约翰逊传》中对此有若干传神刻画。

同样,熟读《约翰逊传》的奥斯丁,在笔下人物如《傲慢与偏见》中的柯林斯牧师以及《劝导》中的威廉·埃利奥特身上,更将这种虚张声势和自命不凡的嘴脸展现得淋漓尽致。与之相反的是,对于少不更事或出身平民的“小人物”,奥斯丁下笔之时却多有宽容。比如《诺桑觉寺》中的凯瑟琳·莫兰(Catherine Morland)以及《曼斯菲尔德庄园》中的范尼·普莱斯(Fanny Price),在历经生活挫折磨难后,二人皆意识到自己年少无知,为此感到羞愧,并暗中立誓此后做人“必须保持谦卑”。这两部“成长小说”(Bildungsroman)无疑呼应了约翰逊的论断:“人类总体而言是腐败的,只是程度不同而已;人类总体是无知的,只是欠缺的程度不同而已。”埃伦·莫尔斯(Ellen Moers)在《文学妇女》(Literary Women,1977)中引文学批评家Q.D. 利维斯夫人语,称奥斯丁小说“最接近约翰逊严谨、有力(mighty)之风格”,或正由此而发。

值得一提的还有约翰逊对待金钱和财富的态度。他早年漂泊伦敦,在格拉布街充当“枪手”谋生,食不果腹,尝尽生活艰辛。直到晚年获得乔治三世颁发的“年金”后经济状况才有所好转,因此,为“铜钱”而忧虑几乎是他写作贯穿始终的主题。与他不同,奥斯丁早年可谓衣食无忧,但1805年父亲去世后,家产由兄长詹姆斯独自继承,她和母亲被迫四处搬迁,历尽生活艰辛,因此对于金钱问题尤为敏感。评论家南茜·阿姆斯特朗(Nancy Armstrong)在《欲望与家庭小说》(Desire and Domestic Fiction,1987)中对此曾不无戏谑地调侃:“奥斯丁所有小说开篇,三行之内,必定提及金钱”——比如《傲慢与偏见》首句“富有的(with a large fortune)男子”,以及《爱玛》首行“爱玛是位漂亮、聪明、有钱的姑娘”。

其实不管任何时代,婚姻皆需要经济基础,这是人类生活经验的常识,也是英国“摄政时代”的主流价值观。在约翰逊(以及亚当·斯密、埃德蒙·伯克)等保守派看来,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是生产与拥有财富的前提,换言之,即财富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先决条件,因此“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才是宪法精神之根本。在英国保守人士眼中,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后,“无套裤汉”及雅各宾派暴力革命的“恐怖统治”(Reign of terror)不仅是对财富(property)拥有者的冲击,更是对文明礼仪(propriety)的侵犯——英文中这两个词本出同源,与古人“仓禀实而知礼节”所见略同。

在奥斯丁看来,女子无论出身贵贱,必须对自我有清晰的认识和定位,否则极有可能想入非非而误入歧途,比如《爱玛》中的贫女哈丽埃特,一心想要高攀富家子,结果遭受羞辱,最终与殷实的农夫马丁成婚,安享幸福生活。由此可见奥斯丁的实用主义婚恋观——借用戴维·塞西尔勋爵(Lord David Cecil)名言:奥斯丁所有小说讲述同一个道理,即“结婚为钱是错误,但结婚得不到钱则是愚蠢”。

与同时代的女作家(如拉德克利夫夫人、弗朗西斯·伯尼等)不同,奥斯丁反对将人物理想化或感伤化——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她却不惮从根本上挑战关于婚姻、性、家庭、友谊等传统神话。像勇于揭示“旧道德”真面目的约翰逊一样,奥斯丁敢于打破曾被视为理所当然的伦理信条和教条——无论关乎父母子女,抑或关乎男女两性。对她来说,相比于旧的道德主义世界观,人的情感和精神世界动力源自何处更值得探究——F.R.利维斯在《伟大的传统》中称之为“新型的现代性”——因为她观察的是人的本来面目,而不是他们应该有的样子。这一观念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约翰逊对人类道德习俗及行为习惯的敏锐分析,而这种心理现实主义的非凡发展,也成为约翰逊留给他的文学门徒简·奥斯丁最主要的思想遗产。

在题为《纪念勒弗罗伊太太》(1808)的诗作中,奥斯丁将约翰逊博士誉为“人类第一人”:“众生望其项背/无人可与之匹敌,只因他是人类第一人。”——诗题中勒弗罗伊夫人(Mrs Lefroy)是小说家最亲密的朋友,于1804年奥斯丁生日当天堕马而死。奥斯丁在书信中坦言,她写下这首诗,“并非为展示诗艺,而是表达深切的怀念和深刻的影响。”事实上,她怀念的对象既是勒弗罗伊夫人,也是“我亲爱的约翰逊博士”——正如彼得·罗斯(Peter L. De Rose)在《奥斯丁与约翰逊》(Jane Austen and Samuel Johnson,1980)一书中所言,奥斯丁所有风俗喜剧皆可视为“约翰逊道德文章之变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