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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小说发展与社会性别问题演绎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 杨琼  2021年01月15日11:43
关键词:浪漫小说

1929年,在谈论“女性与小说”话题时,英国女作家弗吉尼亚·伍尔夫(Virginia Woolf,1882—1941)写下了散文名篇《自己的房间》(A Room of One’s Own,1929)。她认为,女性要写小说,必须要有钱和自己的房间;换句话说,由于社会对于女性做了种种限制,她们不得不成为父权的奴仆,日夜为家庭操劳,在此背景下女性如果要有所成就,必须仰赖一定的物质基础,并且有办法摆脱外界的干扰。在后来的岁月里,女性地位有所上升,社会给予了职业女性更多的认同。然而,伍尔夫语带幽默的批评时至今日仍然有效,女性若要成就自身,仍然需要克服种种困难。现实的压力在文学中有所反映,浪漫小说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个管窥女性社会心理的机会。

教化与追求:浪漫小说的早期形态

浪漫小说(romance novel),也译成爱情小说、罗曼史小说、罗曼司小说等,是以男女恋爱婚姻为主题,主要面向女性读者的文学类型。据研究,最早的浪漫小说在12世纪已经存在于法国,但中世纪的浪漫小说具有悲剧的特质,而通往美好结局的现代浪漫小说的滥觞,可以追溯到简·奥斯汀(Jane Austen,1775—1817)的《傲慢与偏见》(Pride and Prejudice,1813)和夏洛蒂·勃朗特(Charlotte Bronte,1816—1855)的《简·爱》(Jane Eyre,1847)。

在《傲慢与偏见》中,英俊而富有的达西为普通乡绅的女儿伊丽莎白所吸引,但伊丽莎白对他存有偏见,一直拒不接受。为了伊丽莎白,达西改掉了自己的傲慢,在种种误会消除之后二人终成眷属。而在《简·爱》中,相貌普通的家庭教师简·爱与主人罗切斯特之间的爱情同样波折,最终更为主动的简·爱以自己的善良和头脑赢得了罗切斯特的爱情。说“赢得”并不过分——无论简·爱还是伊丽莎白,进入富有生活的途径都只能是婚姻。

两部小说都是女作家写的,并且都从女主角的角度讲述故事。从一开始,这类小说的作者和读者群就更倾向于女性。无论描述遭遇还是刻画心理,都使得女性读者容易将自己代入,与女主角一起,经历恋爱的曲折。而各种漫长爱情的结局,几乎都是通往婚姻。评论家将这一系列小说描述为“女性通过婚姻变得富有”的故事,并以“灰姑娘情结”为此命名:在平凡的“灰姑娘”成为王子心上人的童话故事中,已经孕育了这个母题。

浪漫小说可以与欧洲和美国18世纪末以前流行的“行为指南文学”(conduct literature)进行对读。这类小说充满训导性语言,其中很大一部分面向女性读者,通过警戒性的故事,希望将贞洁、顺从、勤俭持家等道德规范灌输给读者。英国作家塞缪尔·理查森(Samuel Richardson,1689—1761)1740年出版的《帕梅拉,或美德的好报》(Pamela, or Virtue Rewarded)是这类作品中比较早的。小说中女仆帕梅拉屡次拒绝富有主人B先生的非分之想,最终后者痛改前非,向帕梅拉正式求婚,二人终成眷属。此书出版后广受欢迎,因为它改变了当时“行为指南”文学中常见的不守规矩的人得到报应的结尾,转而强调美德的好报,制造了大团圆的结局。男女关系中延宕的张力最终得到正面的解决,满足了读者寻求安慰的阅读心理。但是,当时上层社会对书中打破阶层界限的婚姻多有不满。显然,通过婚姻改变命运,并不是上层社会尤其是男性乐于读到的情节。

由男性写作的“行为指南”文学意在道德教化,其中蕴含的两性之间关系完全是主动与被动的关系。与此相比,《简·爱》这样的小说无疑赋予女性更多的主动权,并且在社会阶层方面持有更为开放和平等的观点。使“简·爱们”跨入上流社会的不再只是恭顺的服从与对贞洁的守护,更是自我个性和勇于追求的精神。这种变化确是在女性作家笔下发生的。虽然故事基本情节有相似之处,但浪漫小说的女作者们将女性被动等待富有男性救赎的故事,在某种程度上改写成了女性通过各种努力收获爱情的故事。在小说中这爱情只是“恰好”来自富有的男性,而女性的人生努力方向则在于最终获得专一的爱情。

资本的珍宝:谁为精神上的“房间”买单

虽然在《简·爱》这样的早期作品中已经孕育了浪漫小说的种子,但在多年以后浪漫小说才成规模地出现,形成了一种文学类型。谈到浪漫小说发展史,不能不提到禾林出版公司(Harlequin Enterprises Limited)。这家创办于1949年的加拿大出版公司不仅是英语世界浪漫小说最著名的出版商,也是以雄厚资本和商业眼光形塑浪漫小说的主要推手之一。虽然创办之初出版过各种题材的通俗小说,但从1957年开始,禾林专注于浪漫小说的出版,因为它发现中产阶级女性读者对于同质化的爱情小说有着值得关注的热情,她们会重复购买这类小说,这使得打造一个专出浪漫小说的图书品牌成为可能,更成为一条行之有效的获利之路。其他一些出版社虽然没有完全放弃别的文学类型,但至少开发了浪漫小说的产品系列,比如戴尔出版社(Dell Publishing)和福赛特出版社(Fawcett Publications)的浪漫小说系列。细分市场的概念引领出版商发现了中产阶级女性这一庞大的阅读群体,明确的商业目的使他们在分析和遵从女性大众心理方面绝不马虎。禾林的成功在整个图书出版史乃至文化产业史中也是一个重要的案例,它提示了细分市场的重要性、营销在文化产业中的巨大作用,更显示了女性的消费潜力。

不过,女性为何如此钟情于浪漫小说,愿意为它们掏腰包呢?美国学者珍妮丝·A. 拉德威(Janice A. Radway)在研究著作《阅读浪漫小说:女性、父权制和通俗文学》(Reading the Romance: Women, Patriarchy and Popular Literature,1984)中探讨了其中的原因,她通过调查得到的结论是,许多女性通过阅读来找寻在现实爱情和家庭生活中无法得到的温情,并且以阅读作为抵抗现实、进入自我空间的方式,因为阅读是完全私人的事情。换句话说,虽然无法真正脱离现实,但女性读者至少以阅读的方式在精神上追寻“自己的房间”,在这个房间中,不仅现实世界给予女性的压力不复存在,还有可以代入的女主人公的角色,借此可以体验鲜活的生活场景,邂逅理想的伴侣,享受温情的心理抚慰。

暴戾与容忍:倾斜的性别天平

一些浪漫小说确实有温柔的男主人公,但更多的男主人公只是偶尔表现出温情,大部分时间里,他们暴躁、阴郁、喜怒不定,在恋爱关系中让女性不断去揣摩和猜想。许多浪漫小说中甚至不乏暴力和虐待情节,而在其上仍然开出了爱情之花,女主人公对于自己的感情生活也甚为满意。无论暴力因素的多与少,这些男主人公都非常强势和自信,他们相貌英俊、血统高贵、身居高位或者拥有财富。小说的女主人公则常常坚强、善良,地位卑微但拥有美德。女主人公在一开始时必定拒绝男主人公轻浮的追求,随着时间的推进,误解消除,爱情生发,这也常常伴随着男主人公向善的变化。

例如,禾林出版社1981年出版的珍妮特·戴利(Janet Dailey)的小说《达科他之梦》(Dakota Dreamin’),讲述离婚后带着两个成年子女的女主人公移居乡下农场,遇到男主人公——傲慢而粗野的邻居,并多次与他发生矛盾,最后二者产生爱情,男主人公在这时展现出了从未有过的温柔一面。裘德·德弗罗(Jude Deveraux)《魔法之地》(The Enchanted Land,1978)讲述女主人公和一位农场主由契约婚姻而产生爱情的故事,这位男主人公被一些读者形容为“嫉妒、自私、有虐待倾向”,而另一些读者则根据一些情节认为他温文尔雅,具有令人欣赏的男子气。

作为通俗读物的浪漫小说很少有耐心慢慢讲述纯情故事的发展,很多小说甚至以强制性关系作为男女主人公日后关系的开篇。在这类浪漫小说中,二人先有关系之实,再从男主人公不断追求、女主人公不断拒绝的过程中逐渐了解彼此,最终成为终身伴侣。美国作家凯瑟琳·伍迪维斯(Kathleen Woodiwiss)1972年出版的长篇历史浪漫小说《火与花》(The Flame and the Flower)便是这一情节模式的早期作品。《火与花》讲述因过失杀人而陷入逃亡境地的女主人公,被时为船主人的男主人公强迫发生关系并怀孕。虽然二者起初都没有结婚的意愿,但在随后的一系列故事中还是产生了感情,最终成为夫妻。这部长度远超一般浪漫小说的作品大获成功,给出版商带来了丰厚的利润,使其他出版商看到出版平装浪漫小说的盈利空间,纷纷效仿。一大批浪漫小说也效仿《火与花》的情节设计,使女主人公先屈从于暴力,再慢慢爱上男主人公,比如伍迪维斯《风中的灰烬》(Ashes in the Wind,1979)、德弗罗《黑色里昂》(The Black Lyon,1980)等。

对不熟悉浪漫小说的读者来说,强迫关系变成完美爱情,这恐怕匪夷所思。但此种情节套路自有其逻辑:违背女主人公意愿的强迫,有时被描绘成男性不懂如何表达爱意时失措的选择,有时又被设计成男主人公误以为对方是风尘女子时的失误行为,潜在的意思是,面对一位贞洁高尚的女性,他们是不会这样做的。无论如何,只有当他们对女主人公的爱意完全明晰,温柔的一面才逐渐显露出来。如果说这些情节对女性读者有何教育意义,那么只能是:女性必须学会解读男性的心理,即便他们性情古怪甚至有虐待倾向,也要给予他们充分的理解,因为那必定事出有因。

以浪漫方式让父权结构合理化

值得深思的是,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西方女权运动如火如荼之际,为何浪漫小说会呈井喷式发展?在互联网甚至Me-Too运动兴起的时代,为何强迫关系变成完美爱情的套路化小说能延续至今,并且演变成“霸道总裁爱上我”的主流叙事模式?这无疑与现实社会中的女性心理有关系。

2011年,一位名不见经传的妈妈级作者E. L. 詹姆斯(E. L. James)创作的虐恋三部曲《五十度灰》(Fifty Shades of Grey,后被改编成同名电影),在发行首周就进入了《纽约时报》的畅销书榜,成为当年欧美出版界最引人注目的文学现象。小说描写纯真的女大学生安娜前去采访英俊、多金的年轻企业家格雷,对方倾倒于她的静美、智慧和独立精神,而他的神秘也让她产生一种欲望。格雷让安娜事先签署了一份确定二人SM关系的协定,宣称自己是安娜唯一的主宰。但大多数时候格雷都表现得像一个完美的情人,尊重安娜的意愿,只在其可接受的范围内发号施令。正如《新闻周刊》一篇评论所说,《五十度灰》“是一部有如香草拿铁一般的SM小说”,它的精神实质还是一个浪漫故事,让人既感到刺激又感到安心。

《五十度灰》的畅销是“霸道总裁爱上我”这个世界级文学现象的一个表现。在这里,父权主义演化到了极致,行事霸道被视为男子气质的一种表现,男性不择手段追求自己的欲望对象被赋予正当性,女性则极端被动。有趣的是,当年《五十度灰》得到了两性的肯定。丈夫们为妻子读此书后的变化感到窃喜,格雷用来捆绑安娜手腕的银灰色领带和小说一样卖到脱销,有评论称“它让褪色的婚姻重燃激情”。而女性读者则通过代入女主角,获得了被“庇护”的心理感受——如在现实生活中一样,小说中的女性处于弱势,很难控制自己的命运,但她误打误撞,幸运地遇到了专横而真挚、英俊而富有的理想情人。

正如拉德威所论述的,最受欢迎的浪漫小说都带有这样一个信息,即保持女性的独立性、满足女性欲望与父权制可以同时存在、并行不悖。“霸道总裁爱上我”式的浪漫小说满足了女性在性别不平等的现实下与社会和解的愿望,而这种愿望的实现只能借助既有的父权秩序。从这个角度来说,浪漫小说堪称现实性别关系的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