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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与北洋时期的欠薪与索薪
来源:《鲁迅研究月刊》 | 王彬彬  2020年12月14日09:17

民国政府一成立,财政便十分窘迫,这其实是很容易理解的事情。在那样的一个社会状况中建立一个新的国家、成立一个新的政府,需要很多钱,而财源则少得可怜。在袁世凯当国时,还能勉强维持,所以,由中央政府拨款的公教单位,公教人员的薪金尚能大体如数领取。拖欠薪金的现象虽然也存在,但还不算严重。拖欠十天半月,或者一月薪金分几次发放,还不至于明显影响公教人员的生活。袁世凯死后,政局之阮陧日甚一日,中央财政之艰窘亦达于极点。“国家部委”当然是中央财政拨款单位,该拨的款于是常常拨不下来,在“国家部委”任职的公务员,便常常不能按期领到工资,有时一拖便是数个月甚至更久,好容易发一点了,也不过是应发薪金的若干成。长期领不到薪水,已债台高筑,领来的那一点欠薪,对于家庭开支来说,真是杯水车薪。在北京有一些公立学校是由中央财政拨款的,在袁世凯死后,拨款当然也不能保证,这些学校教职员的薪金当然也就不能如期如数领取,生活自然也就受影响。那些年间,由中央财政拨款的单位,从“国家部委”到公立学校,都成立了索欠委员会这一类机构,专门负责组织大家向主管部门和中央政府索讨积欠薪水。这类索欠委员会,甚至是常设机构。为索薪而教师罢教、“国家部委”公务员集体罢工,是多次发生的现象。学校发不出薪水,自然首先找教育部;而教育部往往自己也发不出薪水。学校教职员为索取欠薪而罢教罢工,这当然首先是向教育部示威,而教育部也常常因发不出薪水而出现职员罢工现象。此种状况,也算人类历史上的奇观。

北京时期的鲁迅,是教育部的官员。教育部的“官俸”,在开始投稿和在一些学校兼课前,是全部经济收入;开始投稿和在学校兼课后,仍然是鲁迅基本的经济收入,主要赖此维系生活开支。而在后袁世凯时代,教育部欠薪是经常性现象。鲁迅又在一些公立学校兼课,每月本可有一定的兼课报酬。这部分收入其实并不多,大概可充鲁迅每月购书款。但公立学校的欠薪,自然包括拖欠兼职教员的酬劳,所以,鲁迅的这部分收入,也总是不能按时和如数得到。作为教育部的公务员和公立学校的兼职教员,欠薪和索薪问题都与鲁迅有密切关系。1922年6月,鲁迅写了短篇小说《端午节》,正是以北洋时期的欠薪与索薪为题材的。1926年7月,鲁迅写了杂文《记“发薪”》,写的也是北洋时期欠薪和索薪之事。如果对北洋时期的欠薪与索薪问题没有基本的了解,其实是不太明白鲁迅这几篇作品的意思的。

这些年,常见有好事者替鲁迅算经济账。北京时期,他们认定鲁迅每月官俸有三百大洋,还在多所学校兼课,兼课费也一定可观,何况还有稿费。算下来的结论,是鲁迅是很富有的。其实这纯属无稽之谈。

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成立,胡汉民为总统府秘书长,他后来回忆说,有一天,安徽都督孙毓筠派专使到南京,说亟需一笔钱发军饷,向临时政府求助,孙中山批给二十万元。胡汉民接到孙中山批示,便到财政部提款,“则金库仅余十洋”。[1]这么大的一个中华民国,国库里只有十块钱,可见经济艰难到何种程度。蔡元培时为教育总长,其创设中华民国教育部的过程,亦堪称奇闻。据协助蔡元培创设教育部的蒋维乔回忆,1月13日,蔡元培与孙中山见面时,询问教育部地址在何处,孙中山让蔡元培自己去找,说这事他这个临时大总统管不着。没有办公地点,蒋维乔等人只得在旅馆暂时安身。其时江苏都督府内务司长马相伯,与蔡元培素为莫逆交。孙中山让蔡元培自己找办公地点,蔡元培便只好去找马相伯了。马相伯便将碑亭巷内务司楼上属洋务局的房屋三间借给蔡元培,这样,中华民国教育部才有了一个成立之地。[2]据1912年3月31日发布的《临时政府公报》第53号,教育部草创之初,没有厘定官制,所有职员不分等级,一律称部员。从总长到录事,一律每月领取津贴30元。[3]蔡元培自奉甚俭,部内仆役极少,教育部的官印,也是蔡元培亲自到总统府领来。据1923年1月《教育杂志》第4卷第10号所载俞庄《元年教育之回顾》一文,蔡元培到总统府领取官印时,“白巾咫尺,裹一方寸物,乘人力车往来,见者骇为开国史之趣谈。”[4]鲁迅于2月间到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任部员,在南领了几个月的30元津贴。

1912年4月,临时政府迁往北京,教育部自然也须北迁。1912年5月,鲁迅到了北京,继续在教育部任职。刚到北京时,教育部官制仍未核定,部员仍然每月领取津贴,但每月提到了60元。这从鲁迅日记可知。1912年5月30日记曰:“得津贴六十元”。[5]6月日记没有收取教育部津贴记载,应该是收取了而未记。7月16日日记则有“晨收本月分津贴六十元”的记载。[6]八月初,参议院议决修正教育部官制,8月2日以临时大总统令的方式公布,不久,鲁迅被任命为金事和社会教育司第一科科长。薪金也由津贴改为官俸。8月30日日记有“下午收本月俸百二十五元,半俸也”的记述。由此可知,鲁迅从1912年8月起,月俸为250元左右,因为这里的“半俸”可能是一个大概的说法。孙瑛《鲁迅在教育部》一书中说,1912年8月起,鲁迅月薪为220元。孙瑛又说,从1913年2月起,鲁迅月薪改为240元;到了1914年,改为每月280元;从1916年3月起,是每月300元,此后直到鲁迅离开教育部,鲁迅的名义月薪一直是300元。⑧这说法是否与事实完全相符,姑且不论。但有一点是明确的,那就是鲁迅并非一到教育部,便是如现在许多人认为的那样,是每月三百大洋。

查看一下那些年鲁迅日记所记收取薪俸情形,就能明白期间鲁迅的经济状况。1912年9月14日日记有“午收本月半俸百二十五元”[9]的记述。从这个记述中也可明白几个问题。一是上个月的另一半可能仍欠着。上个月是30日收当月半俸,那么还有一半125 元左右没有发放,此后日记中也没有补发八月份另一半薪俸的记述。有可能发了而鲁迅未记,但也可能就这么拖欠着;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八月份只发一半,因为鲁迅下旬才被任命为佥事和科长。9月14日发下的125元,是九月份的半俸,并非是八月份的补欠。从下面几个月的情形看,这时候教育部固定发薪日期是每月15日前后,但如果到了这时间却没有钱,也就拖下去,甚至一直拖到月底。10月15日有“午后收本月半俸百二十五元”[10]的记述,仍是发了一半。11月16日日记有“午后收本月俸银二百二十元”[11]的记述。12月16日日记有“上午豫支月俸一百元”[12]的记述。每月这几天是固定发薪的日子,但这一月不能按时发放,鲁迅没钱了,便预支了一百元。12月27日日记有“上午收支剩本月俸百二十元”[13]的记述。可见本月实发仍是220元。1913年1月27日日记有“午后收本月俸二百二十元”[14]。上个月是27日发薪,这个月也干脆27日发,固定发薪日期又改为每月27日前后了。1913年2月日记没有收取薪俸的记载。这种情形,可能是收取了而未记,也可能是这一月根本就没发。3月26日日记有“下午收本月俸二百四十元”[15]的记载。此后数月,都能在27日前后领到240元。但9月26日记曰:“下午收本月俸银一百七十元,其公债券七十元云于下月补发。”[16]其时政府为了解决财政困难,一是拼命借外债,二是疯狂发行公债。公教人员似乎必须认购公债。从鲁迅日记看,采取的是直接从工资中扣除认购款而代之以公债券的方式。10月27日记曰:“午后收本月俸银一百七十元,其公债七十元仍未发。”[17]10月,又被强迫买了70元的公债。11月26日记曰:“午后收本月俸二百十六元,系九成。”[18]从“系九成”来看,这时候鲁迅月薪确实是240元,但这个月只发了九成。12月26日记曰:“午后收本月俸二百十六元,仍实发九成也。”[19]从1913年的情况看,月薪已经并不能每月如数领取。但能够领取半俸,甚至能够领取九成,比起后来的那些年,已经算很好了。

从鲁迅日记所记每月收取教育部薪俸情形看,1914和1915年这二年情况算是很好的,比前两年好得多。1914年上半年每月能领取216元,虽是全俸的九成,但能够每月按时领得。1914年7月领取240元,如果全俸是240元,那从该年七月份起便不再每月扣留一成。从1914年8月起,鲁迅月薪上调至280元,此后五个月,是能够每月领到280元的,一般是26日发,拖一两天的情形也是有的。当然,日记中找不到当月领取教育部薪俸的情形偶尔也有,但在1914年的时候,应该是日记漏记而并非未发。1915年前五个月,也是每月能够领取280元,日期仍然是26日,拖延几天的时候也有。但到了六七两个月,出了一点异常。1915年6月26日记曰:“上午收本月奉银二百二十七元八角。自此至十月末,当扣四年度公责共二百八十元。”[20]这当然仍然是被强迫买公债。六月份如果应该实发280元,那么被强行扣除了52.2元。原计划用五个月的时间从薪金中扣除280元,用以买公债,但每月扣除数又似乎并非平均的。7月26日记曰:“上午收本月奉泉二百二十六元九角。”[21]这显然也是扣除了公债款,但比六月份多扣了一点点。但从八月份开始,又恢复常态,即每月能在26日前后领取280元全俸。这应该认为以五个月的时间扣除280元的计划并未实行到底,只扣了两个月便废止了。这可能是迫于众人的抗议。1916年,前五个月仍然情况良好。前两个月,能在26日领取280元。从三月份起,鲁迅月薪上调至300元。3月、4月、5月这三个月,每月都在月底领取了300元。进入6月,发薪情形开始恶化。

细心的读者,或许能够注意到,1914年、1915年和1916年前五个月,正是袁世凯从积极筹备帝制到称帝失败而搭上性命的时段。这两年多的时间,在袁世凯的亲自部署和干预下,中央政府的财政状况较此前有大幅度改善,军政经费能够基本保证,教育部的发薪和薪金晋级也就比较正常。李宗一、曾业英等人所著的《中华民国史》第二卷(1912-1916)中说,1914年初的时候,中央政府的财政状况还很不好。此前想望主要依靠借外债支撑财政,但外债借起来非常麻烦,资金总是迟迟不能到位。熊希龄内阁垮台后,袁世凯决定亲自过问财政事务。既然不能指望外债支撑财政,便只能“向内转”,在国内疏理旧财源,同时开辟新财源。整顿旧税、推行新税,便是理旧辟新之举。当然,另一方面也实行减政措施,压缩军政开支。中央政府要从国内找钱,当然首先想到各省的财源。袁世凯规定,从1913年底起,把各省常关税收划归中央,原来由各省截留的验契税、印花税、烟酒牌照税以及契税增收和烟酒税增收部分,属于中央专款,由各省上交中央。因是财税新政,无法给各省下达硬指标,但仅验契收入一项,就颇为丰厚。其次,在中央财政工作会议上核定了各省收支实数,命令各省每年将本省支出所余,解归中央。中央政府仅此一项,便可每年增收数千万元。袁世凯解决中央财政危机的第三个措施,是强行向交通部筹款。当时交通部所属的铁路系统,是最重要、最盈利的“国有企业”,袁世凯要求交通部每月筹拨五十万元,当然算是中央政府向交通部借款,说明等到国库里有钱了,便如数归还。第四个措施,便是发行国内公债了。1914年3月中央设立了筹办公债所,印刷民国元年六厘公债票,计划发行。但民元六厘公债期限过长,是35年,自然无法广泛发行。所以此债券只印制了二千万元,以其中四百多万元抵付了各处欠款,其余并未切实发售。1914年8月3日发布《民国三年内国公债条例》,发行公债一千六百万元,九四折,六厘息,十二年还清。由于此项公债发息还本比较可靠,用途也很广泛,期限又不算长,所以发行还算顺利,且颇有增额,遂于年底增加发行八百万元。1914年10月又成立了新华储蓄银行,发行有奖储蓄票一千万元。袁世凯亲自经管财政后,对盐税大加整顿,此项税收也大幅增加。到了1914年春夏,中央政府的财政状况开始明显好转。此种状态持续了两年多,一直到袁世凯称帝而护国战争爆发。明乎此,也就明白了鲁迅日记中这两年多的每月发薪情况为何有很良好的记录。中央财政钱了,自然不会发生公教人员的严重欠薪问题。

袁世凯死于1916年6月6日。袁氏一死,由中央财政拨款支付的公教人员工资,便又不能每月定时发放了。六月份的薪俸到7月1日发,七月份的薪俸到8月4日发,八月份的薪俸到9月11日发,九月份的薪俸到10月24日发。虽然拖欠得不是太久,但拖欠得是一月比一月久,是“月来月久”。年11月20日记曰:“收十月分奉泉三百,中1916券三、交券七。”[23]所谓中券、交券,分别指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发行的纸币。从鲁迅日记行文看,十月份薪俸等到11月20日才发,而所发又三成是中国银行发行的纸币,而七成是交通银行发行的纸币。也即意味着,十月份的薪俸,全是两大银行发行的纸币,没有一块银元。中券和交券,本来信用是比较好的。李宗一、曾业英等人所著的《中华民国史》第二卷(1912-1916)中说,中国银行作为中央银行,本来独享经理国库、发行国币及兑换券的权利,1914年6月后由财政部直接管辖。中国银行虽是国家银行,却又不能一枝独秀。当时的交通银行经理轮船、邮电、铁路等实业方面的款项,因此经济实力雄厚,交通银行总理梁士诒一度掌管财政部,又是袁世凯的亲信,因此交通银行后来也取得经理国库的资格,得以与中国银行双峰并峙。在1912年至1915年三年间,两大银行同时经理国库,又同样经管外债收支,所以经济实力颇为强劲,有充足的现金储备,在发行纸币(即鲁迅日记中所说的“券”)时又相当慎重,所以,每发行纸币,信用都很好,于是能够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袁世凯政府甚至打算用中行券逐渐取代全国各地胡乱发行的纸币。[24]然而,好景不长。袁氏为筹备帝制,花费了天文数字的钱,当护国战争爆发,袁氏政府的财政其实已濒临崩溃。“他并一面于2月底命警厅暗禁商民前往中国、交通银行提款兑现,5月12日更公开发布停兑令,以维持此两大纸币发行银行在金融界的信用;一面命发行洪宪元年六厘内国公债二千万元,胁迫全国官民认购。”[25]本来,人们可以到银行用银行发行的纸币,兑换银元,而停止兑现,便是商民手里的纸币无法变成银元,明白了上述情形,有助于我们理解鲁迅写于1925年4月的杂文《灯下漫笔》。《灯下漫笔》一开头说:“有一时,就是民国二三年时候,北京的几个国家银行的钞票,信用日见其好了,真所谓蒸蒸日上。听说连一向执迷于现银的乡下人,也知道这既便当,又可靠,很乐意收受,行使了。”[26]这说的就是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鼎盛时期的情形。从鲁迅文章中也可知,两大银行发行的纸币,能够为几乎全社会信赖、接受。鲁迅接着说:“但可惜后来忽然受了一个不小的打击。”“就是袁世凯想做皇帝的那一年,蔡松坡先生溜出北京,到云南去起义。这边所受的影响之一,是中国和交通银行的停止兑现。”[27]这说的便是1916年5月袁世凯下令中国和交通两大银行停止兑现的事了。鲁迅的文章,能够丰富我们对当时情形的认识。鲁迅说,政府一方面下令银行停止兑现,另一方面又勒令商民照常使用两大银行发行的钞票。既然政府明令两大银行发行的钞票照常流通,那顾客用两大银行发行的钞票去买东西,商家便不敢说不接受。但是,商家自有商家应付的办法:顾客拿多大面值的钞票去买东西,都说找不出零钱。这其实是一种合理合法的拒绝纸币之术。如果顾客甘愿不要找零,那实际上纸币便在打折使用,商家也不吃亏。手里有两大银行钞票的人,当然一般不会用一元钞票去买本来只值几个铜子的东西。用纸币换铜元吧,又无处可换。到亲戚朋友处借现银吧,哪里借得到?于是人们不讲爱国了,想换成外国银行的钞票。但外国银行的钞票就相当于现银,能够兑换成外国银行的钞票,就等于兑换到了现银,这自然也是不可能的。于是,手头有些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发行的纸币,并且要赖以糊口的人,便一时间陷入困境。鲁迅便是其中之一。鲁迅写道:

我还记得那时我怀中还有三四十元的中交票,可是忽而变了一个穷人,几乎要绝食,很有些恐慌。俄国革命以后的藏着纸卢布的富翁的心情,恐怕也就这样的罢;至多,不过更深更大罢了。我只得探听,钞票可能折价换到现银呢?说是没有行市。幸而终于,暗暗地有了行市了:六折几。我非常高兴,赶紧去卖了一半,后来又涨到七折了,我更非常高兴,全去换了现银,沉垫垫地坠在怀中,似乎这就是我的性命的斤两。倘在平时,钱铺子如果少给我一个铜元,我是决不答应的。[28]

1916年11月20日,鲁迅领取了三百元中交票,是作为十月份薪水下发的。所以,那时候鲁迅手里有数十元中交票就毫不奇怪了。而这数十元中交票,只能换得六七折现银,这也就意味着薪水打了折扣。

汪朝光在《中华民国史》第四卷(1920-1924)谈到北京政府中后期的财政状况时,用了“捉襟见肘,度日如年”的说法。袁世凯当国时,财政也是十分困窘的,但靠着对国内财源的理旧辟新,还能勉强维持。一个重要原因,是袁世凯柄政时,中央对地方还能在很大的范围内实行比较有效的控制,而这些地方的税收便能够成为国家的财源。袁世凯死后,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控制力大为降低,各省均不买中央的账,自然也不肯把自己地盘上的钱往北京送。中央政府不能从各省获取钱,而中央自身的各项支出却有增无减,尤其军费支出,本身基数就大,增长又非常迅速。以徐世昌出任大总统的1918年为例。这一年,中央政府每月收入为422万元,只有支出的35.3%,人不敷出达到65%的程度。袁世凯死后的几年间,中央政府主要从日本借取巨款,同时把发行内债作为解决财政问题的重要手段。1918至1922年,发行公债四亿八千八百二十七万元,占北京政府时期发行公债总数的五分之四。[29]

从鲁迅日记看,1917、1918、1919这三年,薪俸基本还能如数发放,虽然也有拖欠,但情形一般不严重;虽然也有以“券”代替现银的情形,也只是偶尔出现。能够如此的重要原因,是中央政府能够从日本借来钱。1917年前九个月都是拖欠一个月。1月20日领取上一年12月薪俸300元;2月16日领取一月份薪俸300元;3月2日领取二月份薪俸300元;4月9日领取三月份薪俸300元;5月18日领取四月份薪俸300元;6月9日领取五月份薪俸300元;7月2日领取六月份薪俸300元;8月3日领取七月份薪俸300元;9月8日领取八月份薪俸300元。这九个月,每月领取上一月薪俸,但日期上毫无规律可言。并非固定日期发放,只能说明教育部无法在固定日期弄到这笔钱,什么时候弄到了便赶紧发下。但是,每月300元,而且是现银,能够保证这一点,也实在不易。9月领取了两次薪俸。到了9月29日,又领到了当月的那一份,也是300元现银。10月26日,也领取了当月的那份300元现银。最后两个月,情形有些不妙。11月14日记曰:“下午收十一月奉泉三百,银一券九。”[30]所谓“银一券九”,就是现银只占一成,也就是30元,而“券”则占九成。到了12月则更糟。12月31日记曰:“晚收奉泉券三百。”[31]这一月全俸以“券”代替。“券”无法与现银对等交换,通常只值现银的六七折,以“券”代俸,实际上是工资在打折。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应是到了年底,政府的财政更加吃紧了,方方面面来要钱者太多,实在应付不过来,像教育部这样的部门,就只得以“券”充薪了。

1918年,总体情形也还好。2月4日记曰:“收一月分奉泉三百,内银六十。”[32]这是延续上一年年底的做法,以“券”充薪,但情形略好。内银六十,即有二成是现银。2月26日收当月份薪俸300元,没有特别说明,应该都是现钱。过了年关,政府财政看来又有所缓和。2月28日日记有这样一句话:“托齐寿山换泉,共券六百得银元三百五十四”[33],这能够让我们明白其时鲁迅所得的“券”与现银的比价。从这次兑换情形看,“券”不到现银的六折,如果以“券”代薪,那就意味着工资近乎减半。1918年3月到12月,都能在每月26日领取300元,日记没有特别说明,应该都是现银。只是在9月,领了两次。9月18日,“下午支本月奉泉百五十。”[34]一个人,只有实在困窘了,而又难以向友人借钱,才会向单位支薪。北京时期,提前预支部分薪水的记载,在鲁迅日记中出现不止一次。到了9月26日,又把另一半150元领回。

1919年,从1月到10月,都能在26日或27日领取300元现银,其中3月日记中没有找到收俸记载,应该是漏记。到了11月,又出现一点问题,先是在26日领取薪俸一半,“计券一百五十”[35],另一半现银则于次日领取。12月30日领取了300元。

到了1920年,欠薪现象便变得严重,拖欠越来越久、越来越多。此后便一年不如一年,以至于偶尔发点薪水,便成稀罕事。北京政府本来主要靠外债维持,而外债借起来十分烦难,不能保证能够长期借到。发行公债,又不能持续维持信誉,到后来也玩不下去。陈志让在经典性的论著《军绅政权——近代中国的军阀时期》中说,到1925年底,北京政府所欠外债,达二十多亿元,其中日本借款最多,英国第二,美国第三。外债的百分之六十用于军政开支,教育部职员的薪俸,自然也相当程度上依赖借外债发放。“没有外债,北京政府的生命很成问题。”[36]汪朝光在《中华民国史》第四卷(1920―1924)中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欧美各国对华借款逐渐减少,而国内公债的滥发,也导致债信丧失殆尽。1922年以后,长期公债已无法发行,北京政府只得发行国库券、盐余借款等短期债款来生财。这些短期借款名目五花八门,发行额亦不高,多也不过几百万元,少则只有几十万元,甚至几万元的也有,可见北京政府已穷窘到何种程度。向银行借“高利贷”,也是北京政府应付危急的方法。这种贷款月息往往很高,至于达到二分,而北京政府每次所借也并不多,单次借款额在10万元以下的,竟占总数的三分之一,最少的借款甚至只有千把元。[37]一个如此庞大的国家的中央政府,竟然一次向银行借款数万元甚至千把元,真的是山穷水尽了。既然中央政府的财政是如此状况,由国家拨款维持的公教部门发不出工资,就是很合情合理的事儿了。

1920年1月没有发薪。2月9日和16日分别收一月份上半月和下半月薪俸各150元。一月份的薪俸拖到2月发,而且是分两次发。但比起后来,这已经算很好了。2月17日记曰:“下午支本月奉泉二百四十。还齐寿山所代假泉二百,利泉八。”[38]这又是一次预支薪水的记录。2月9日和16日各收了150元,加起来也是300元,怎么又预支薪水呢?主要是为了还债。此前鲁迅托友人齐寿山代借了二百元,必须还他。鲁迅这些年日记中记载向友人借钱和还友人钱的事情太多了。向友人借钱,都没有提及利息,大约是没有利息的。但这一回,友人齐寿山也是向别处借来的,可能是向银行、钱庄一类地方借的,也可能是向某个放债的私人告贷,总之是要付利息的。鲁迅除了还掉本金二百元,还支付利息八元。支来的240元,就只剩下32元。预支薪俸还债,等于是借此债还彼债。为什么要如此急着还这笔钱呢?因为要过年了。2月17日这天,是旧历腊月二十八了。这时候,鲁迅已经把母亲、朱安接来北京,在八道湾安了家,周作人一家也住在一起,一大家子人,过年也要办点年货,剩下的32元正好充作此用。于是,2月19日记曰:“旧历除夕也,晚祭祖先。夜添菜饮酒,放花爆。”[39]

1920年,前几个月的薪俸,都是拖欠一月,即每月领取上月薪俸,当然,常常是一个月的薪俸分两次发放。到了7月,情形就不能这么好了。7月10日记曰:“上午收五月奉泉卅。”[40]6月22日,收了五月份上半150元,剩下的下半150元,依惯例应该在第二次一次性发请,但第二次只发了30元。然后是六月份的上半到9月24日发,下半到10月18日发。七月份的薪俸拖到11月16日发,倒是300元一次发清。八月份的上半到12月2日发。12月31日,这一年的最后一天,领到了八月份的下半和九月份的全俸,共450元。从1920年下半年开始,薪俸拖欠通常要三四个月之久。

到了1921年,薪俸拖欠“月”益严重。1921年1月日记没有收取俸泉的记载。2月3日,领取上一年10月薪俸300元,虽然拖欠了五个月,但能够领取全俸,已属不易。2月4日,领取上一年11月薪俸之上半,3月16日领取上一年11月薪俸之下半。4月27日,领取上一年12月薪俸之上半,5月20日领取上一年12月薪俸之下半。到5月,终于把上一年欠薪发完,到6月间,才发放本年度的薪俸。6月11日记曰:“收一月、二月奉泉六百。付直隶水灾振十五,煤泉廿七,还义兴局二百,息泉六。”[41]6月11日这一天,领取了本年度一、二两月的薪俸,虽然拖欠了半年,但能够领取全俸,并且全是现银,也很难得。这六百元,鲁迅当天花去了近一半。直隶水灾,捐款15元;买煤花去27元。此前鲁迅从一个名叫义兴局的钱庄借了二百元,现在连本带息还了206元。1921年7月18日记曰:“上午收三月分奉泉三百。”[42]8月15日记曰:“上午收三月上半月俸泉百五十。”[43]8月31日记曰:“收四月下半月份奉泉百五十。”4把三次记载一起看,可知8月15日的“三月”系“四月”之误。写日记出现这样的笔误很正常。总之是,四月份的薪俸,到8月才领取,而且是分两次领取。9月17日,领取了五月份薪俸300元。10月和11月这两个月完全没有收取教育部薪俸的记载,只是在10月27日收到归还的此前赈灾捐款60元。12月31日记曰:“下午收六月分奉泉三成九十元。”[45]六月份的薪俸,拖欠了半年,到年底了,还只能发个百分之三十。

鲁迅1922年日记佚失。许寿裳留下了若干则鲁迅1922年日记的抄录。1月14日记曰:“午后收去年六月分奉泉七成二百十”。[46]可知上一年七月份的薪俸之百分之七十,到1922年1月初发下了。1月27日记曰:“午后收去年七月分奉泉三百。”[47]上一年七月份薪俸到次年1月才发,拖欠了半年,不过能一次性发清,而且是现银,没有代之以“券”,在这种时候已属不易。1922年度此后11个月的领取薪俸情况,就不能详知。但是,从1923年日记,可知上一年的大体情形。1923年1月19日记曰:“晚收去年九月下半月分奉泉百五十元。”[48]由此可知到1922年末,本年度薪俸发到9月上半月。2月3日领取上一年十月份上半月薪俸150元。到了2月14日这一天,居然发了两次薪水,上午领取了上一年十月份下半月薪俸150元,下午则领取了上一年十一月份上半月薪俸150元。究其原因,这是因为又要过年了,2月15日便是旧历除夕。中国人有在除夕前还清欠债的习俗。要过大年了,大家都需要钱还债和办年货,政府也就尽量把欠薪多发一点。当然,说明这段时间政府还能想点办法。到了2月20日,又把上一年11月下半月的薪水150元发下了。算下来,1923年2月,鲁迅共领取了四次工资,而且每次都是150元现银,在那些年里,这算是绝无仅有的了。这算是鲁迅供职教育部期间薪俸方面最后的回光返照。再往后,就每下愈况。3月15日领取了上一年十二月份上半月薪俸150元,4月30日领取了上一年十二月份下半月薪俸150元。5月3日,领取了本年度一月份上半月薪俸150元。5月28日又发了一回工资。一个月内发两次工资,看起来不错,但第二回,发的是“正月分奉泉三成九十”。[49]到了6月19日则记曰:“下午收奉泉五十一元,正月分之一成七也。”[50]一次发全月工资的百分之十七,堪称寒窘了。以后还有更让人心酸的数额。如果加上5月28日发下的三成,那一月份薪俸还只发了四成七,还有五成三待发。但6月21日又记曰:“下午收特别流通券百十六元,二月分奉泉之三成三也。”[51]6月19日之前还发过工资,把一月份之五成三发过了,而鲁迅未记,这种可能性也有,但从后来的记载看,不是这种情况。10月18日记曰:“下午收教育部补足正月分奉泉十。”[52]说明到了10月,还在十元八元地补一月份的欠薪。前面月份的欠薪仍然欠着,先发后面月份欠薪,又不知是怎样的路数。总之,从后来的日记看,6月21日发下的116元特别流通券,确实是抵二月份薪俸。这所谓的“特别流通券”,应该就是前面提到的国库券、盐余借款一类短期债券了。8月18日和8月21日,都有“上午收二月分奉泉四元”[53]的记载。补发欠薪,已经到了每次以4元为额度的程度了。一个月薪300元的人,每次领取4元半年前的欠薪,他能对政府有起码的认可吗?鲁迅日记中记载收取在学校的兼课报酬,一般用“薪水”“薪金”,而且必定写明是何校;收到的如果是稿费、版税,则一定说明。只有教育部的工资,必定用“奉泉”,而且不说明来源。所以,那4元“奉泉”,必定是教育部的薪金。9月5日,有收取二月份半月“奉泉”150元的记载。虽然已经欠了七个月,一次能够领取半个月份的,是值得高兴的了。9月26日,有“收三月份奉泉五十六元,一月之一成七”[54]的记载。6月19日记载的一月份的一成七是51元,这一天记载的三月份的一成七又是56元,这又是怎么回事呢?如果全俸是300元,那一成七应该是51元,而56元则应该是300元的一成八还多一点,接近一成九了。所以,9月26日如果收取了56元,那“一成七”就是鲁迅弄错了,或者,只收取了51元,而误写成56元了。我们知道,二月份的欠薪,已经发过三次了:6月21日发了116元特别流通券;8月18日发了4元,8月21日发了4元。11月22日记曰:“下午收奉泉二月分者三十一,又三月分者百。”[55]11月22日共收取131元,其中31元是补发二月份欠薪,而100元则是补发三月份欠薪。那么,二月份欠薪是否都补完了呢?从日记看,也没有。不但二月份欠薪没有补发完,连一月份所欠也还没有补完。既然如此,那这131元不应该都先算在最前面的月份吗?可是不,前面月份的欠薪仍然欠着,却先补一点后面月份的欠薪,前面说过,这是一种什么方式,颇让人费解。或许是为了说起来每月都发了一点。11月23日,又收取三月份欠薪150元。看来这几天,教育部的财务部门又从上面弄到了一笔可观的钱款。12月31日记曰:“收本部三月馀奉及四月奉泉二成,共百三十二元。”[56]三月份欠薪11月22日收取了100元,11月23日又收取了150元,那么余俸是50元。12月31日收取132元,扣除50元,属于四月份欠薪者是82元,接近全俸的三成了。从这里看,鲁迅日记中记载收取薪俸时的“成”,是一个粗略的算法。

总之是,到了1923年,欠薪已欠得月甚一月,而发薪则发得毫无章法,甚至一次补发4元钱这样的事情都在中华民国教育部出现了。到了1924年,就更让人看不懂了。1月没有收取教育部薪俸的记载。2月4日“收去年四月分奉泉百八十”。[57]这一天,是旧历除夕。去年四月份薪俸已经欠了十个月了,到除夕这天才补发了180元。但能够如此,也很不容易了。3月没有收取教育部薪俸的记载。4月7日“下午收奉泉百零二,去年四月分之三成一也。”[58]今年4月收去年四月份欠薪,这已经欠了一年了。这“三成一”,也应该是鲁迅写日记时的姑且一算。5月20日记曰:“收奉泉六十六元,去年四月分之余及五月分之少许。”[59]1923年四月份的欠薪,从日记看,也补发了四次才算补完。而5月20日所发66元,除了补完去年四月份欠薪之余,还有一点算是补去年五月份欠薪。这剩下用来补去年五月份欠薪的数目,一定很小,小到鲁迅都无法算其成数。5月29日有收取上一年五月份欠薪50元的记载。6月5日“下午收去年五月分奉泉百,六月分者六十九。”[60]这里的“六月”应该也是指上一年的六月份。7月7日晚鲁迅等一行多人登车赴西安讲学,8月12日回到北京,这期间自然没有收取教育部薪俸的记载。8月14日记曰:“晚李慎斋来,交所代领六月分奉泉百六十五元”。[61]这期间发过一次薪,由他人代领,但这里的“六月”应指上一年六月份。此后,则是补发上一年七月份欠薪:10月15日收取上一年七月份欠薪26元;11月8日收取上一年七月份欠薪23元;11月19日收取上一年七月份欠薪83元;12月19日收取上一年七月份欠薪43元。到了1924年年末,还在以此种零碎方式补发已经拖欠了一年有半的欠薪;四次加起来才175元。1923年七月份的欠薪,到1924年年底还未补完,来年继续补。

1925年1月4日“收教育部前年七月分奉泉八十六元。”[62]这是第五次补发1923年七月份欠薪,但也还没有补发完。1月23日记曰:“李慎斋来并交所代领奉泉百九十八元,是为前年之七月及八月分。”[63]这是第六次补发1923年七月份欠薪。同时开始补发1923年八月份欠薪。2月没有收取教育部薪俸的记载。3月23日收取1923年八月份欠薪165元。3月28日收取1923年八月份欠薪17元和1923年九月份欠薪165元,依然是前年八月份欠薪尚未补发完,就开始补发前年九月份欠薪。4月28日收取补发1923年九月份欠薪165元。1923年九月份欠薪,至此补发完了,但拖欠了17个月。5月27日有收取“奉泉”66元的记载,但没有说明属于何年何月薪俸。鲁迅是精细的。此前日记记载收取教育部薪俸,都要说明补发的是何年何月欠薪,如系当月薪俸,也要说明。但从本年度开始,常常只记收取“奉泉”若干,其他已经混乱到令鲁迅也搞不清每次所发属于何年何月的地步。但从前面情形看,5月27日收取的这66元,应该是补发1923年十月份欠薪。6月27日有收“奉泉”30元的记载,也没有做任何说明,也应该是补发1923年十月份欠薪。7月25日记曰:“收十二年十月、十一月奉泉八十三元。”[64]这一次做了说明,让我们知道这83元是补发前年十月份和十一月份欠薪。8月没有收取教育部薪俸的记载。9月1日记曰:“夜刘升送来奉泉六十六元。”[65]又没有说明属于何年何月。9月16日有“夜收教育部奉泉四十”[66]的记载,没有说明属于何年何月。不过,夜间收取薪俸,有些怪异。这是从1925年开始的,下面谈到小说《端午节》时再解释。10月1日有收取1923年十一月份欠薪93元和十二月份欠薪105元的记载。1923年十一月份欠薪似已补发完,也拖欠了近两年。10月7日记曰:“收教育部奉泉三十三元,十三年十二月分。”[67]按这说法,开始补发1924年十二月份欠薪了。1923年十一月份欠薪刚刚补发完,不可能一下子跳到1924年十二月份。与后面的记载也不吻合,所以,10月7日日记中的“十三年”应是“十二年”之误。前面说过,写日记出现类似笔误十分正常。11月1日记曰:“上午收十二年十二月分奉泉六十六元[68]这个时候开始补发1923年十二月份欠薪,就能与前后所记相印证了。

1925年12月没有收取教育部薪俸的记载。到了1926年教育部发薪就更其稀少了。1月6日有晚上收取教育部“奉泉”17元的记载;1月20日有收取教育部薪水33元的记载,1月25日有收取教育部“奉泉”33元的记载。这三次都没有说明属于何年何月薪俸。1月虽然发了三次薪,但加起来不过83元。2月12日记曰:“夜收教育部奉泉二百三十一元,十三年一月分。”[69]1926年2月补发1924年1月欠薪,这薪已经欠了两年了。1926年3月26日的收薪记录值得特意标明: 

二十六日晴。(前略)收教育部奉泉三元正。[70]

这应该是鲁迅从北京政府教育部领取的最小一笔薪俸了。三元钱,是鲁迅全俸的百分之一。5月15日晚收取教育部“奉泉”79元;6月14日有晚上收取教育部“奉泉”83元的记载,也没有说明属于何年何月薪俸。1923年7月21日的收薪记录也值得特意引用:

二十一日晴。(前略)往教育部取十三年二月分奉泉九十九元。[71]

1926年7月收取1924年二月份欠薪,这薪已欠了两年半了。但这还不是这天记录值得特意引用的原因。1926年7月21日的这笔99元钱,是鲁迅从北京政府教育部领取的最后一笔薪俸。1926年8月,鲁迅便辞去了北京政府教育部的官职,离京南下了。但这也不是这天记录值得特别引用的原因。这一天的记录之所以值得特别引用,是因为鲁迅当天晚上写了《记“发薪”》一文,叙述了这天领取这99元的经过。

那么,教育部历年所欠鲁迅薪俸怎么办呢?当然就一笔勾销了。鲁迅已经辞职南下,而其时蒋中正也已经挥师北伐。往后便是北京政府被推翻,北洋军阀统治中国的历史宣告结束。谁还能向不存在的政府索要欠薪呢?北京政府教育部总共欠了鲁迅多少薪俸呢?鲁迅在《记“发薪”》中说:

翻开我的简单日记一查,我今年已经收了四回俸钱了:第一次三元;第二次六元;第三次八十二元五角,即二成五,端午节的夜里收到的;第四次三成,九十九元,就是这一次。再算欠我的薪水,是大约还有九千二百四十元。七月份还不算。[72]

但是,我们今天读到的鲁迅1926年日记,其中对收取教育部薪俸的记载,与鲁迅这里所说有所不同。日记里记载有:1月6日晚上收到教育部“奉泉”17元;1月20日收取教育部薪水33元;1月25日夜收取教育部“奉泉”33元;2月12日夜收取教育部补发1924年一月份欠薪231元;3月26日收取教育部“奉泉”3元;5月15日晚收取教育部送来“奉泉”79元;6月14日,也就是旧历端午节那天,晚上收取教育部“奉泉”83元。最后一次,就是7月21日领取的99元。从我们今天读到的日记看,1926年1至7月,共收取教育部薪俸八次。有几次鲁迅没有算在内,而鲁迅所说的收取教育部薪俸6元的记载,日记里并没有。鲁迅开始向各处投稿和在各学校兼课后,每月日记收款记录变得复杂起来。各学校的薪水也总是欠着,领取的也总是先前的部分欠薪,而且兼课报酬本来各校都不多,每次收取数元是常事,所以,那6元的一次,应该是鲁迅把某个学校的薪水看成教育部的薪俸了。而17元和33元那几次,因为数额很像学校的兼课薪水,大概鲁迅又看成是从某个学校收取的了。5月15日收取79元,这在当时不算小数目,而2月12日收取231元,数目更是不小了,不知为何这两次鲁迅都没注意到。端午节那天,日记里记的是收取83元,而鲁迅在《记“发薪”》里则说是“八十二元五角”,这也不知是何原因,大概名义上是83元,而实收82.5元,以某种理由扣除了五角。总之,鲁迅自查日记,与我们今天查鲁迅日记,所见到的1926年1至7月收取教育部薪俸情形不甚吻合。鲁迅说到1926年6月止,教育部共欠其薪水9240元。这说明鲁迅有一个账本,专门记录教育部欠薪的。记得是否十分准确,不能贸然断定。前面说过,多年来,欠薪欠得毫无章法,而补发则更无头绪。这笔账,用鸡零狗碎来形容,是毫不夸张的。这样零碎的收欠账,长期下来,要算得十分准确,那很难了。但是,不管怎么说,北洋军阀治时期的北京政府教育部所欠鲁迅薪俸,绝对是一笔不小的钱。

前面说过,教育部的薪俸,是鲁迅北京时期主要的经济来源,在未开始投稿和在学校兼课前,则可说是唯一的经济来源。既然教育部欠薪如此严重,各学校兼课的那点报酬也同样拖欠,鲁迅的经济状况当然十分窘迫。入不敷出是后期若干年的生活常态,因而借债也是鲁迅的家常便饭。这方面的情形,下面结合小说《端午节》谈谈。

那些年,索薪行为、索薪事件乃至于索薪运动,在北京的教育界和中央政府部门,是常见现象。鲁迅博物馆鲁迅研究室编撰的《鲁迅年谱》中,这时期的公教人员的索薪就多次作为历史背景出现。1921年3月的背景事件,有3月14日和15日北京大学、高等工业专门学校、农业专门学校、法政专门学校、医学专门学校、高等师范学校,女子高等师范学校、美术专门学校教职员“因经费支绌”而举行同盟罢工一事。[73]4月的历史背景则有北京大学等八校教职员全体辞职,并通电全国,原因则是北洋军阀政府克扣教育经费。[74]其实,这几次教育界的罢工、辞职,都首先是因长久欠薪,罢工和辞职的诉求,都首先是补发薪水。所谓“经费支绌”,所谓“克扣教育经费”,都首先表现为各公立学校发不出工资。所以,教育界的这几次行动,都首先是索薪行为。1921年8月历史背景则有8月15日北京政府教育部职员全体开会,决定停止办公,原因则是欠薪已达五个月。[75]这其实也算国家政府部门全体职员以罢工的方式索薪了。以某种方式抗议长久欠薪,如果薪水能够在抗议后发一点,局势便缓和一点,一切工作照旧进行。毕竟,敢于辞职不干、拂袖而去者,是极其少见的。有一个欠薪的职位,还可以抗议欠薪,还有点盼头。真的辞职了,岂非连抗议欠薪的资格都没有了?到了1921年11月,教育部的欠薪又太久了。《鲁迅年谱》1921年11月的历史背景,又有教育部全体职员一律停止办公一事,原因则是薪水积欠已达七个月了。[76]

鲁迅在教育部任职,又在多所学校兼课,教育部和公立学校的欠薪和索薪,都直接与鲁迅相关。对于教育界的索薪行动,鲁迅绝对是同情的,在道义上是绝对支持的。在行动上,则是最低限度地参与和配合。无论教育部还是学校的索薪行动,鲁迅都不是组织者、领导者,甚至也不愿加入索薪委员会一类组织。但是,教育部和兼课学校的索薪行动组织者做出了某种决定,鲁迅绝对遵照执行。教育部职员为抗议欠薪而停止办公,鲁迅一定与大家保持一致。兼课学校为索薪而罢教,鲁迅决不会去上课。

当然,鲁迅直接参与索薪运动的情形也是有的。鲁迅当年在教育部的同僚陈诒让于《在北京教育部时代的鲁迅》一文中说:

那时北洋政府已在闹穷,部薪不能按月发放,教育部次长代部傅獄棻弄得焦头烂额,部中有一次组织索薪团,职员二百余人全体参加,到财政部包围李思浩,从下午起至翌日天明,我们轮流换班,带面包及水,每班约二三十人,盘踞在财政部总长室外,直至李思浩签发支票始散(然而我们仍然受骗因为支票不能兑现),我与鲁迅也分派在索薪团内。[77]

既然鲁迅是认同这种索薪行为的,那像这种全体一致的行动,鲁迅决不会退缩。南京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有一份其时“教育部索欠代表会”给全体职员的通知:

敬启者,兹定于本月十六日(即星期一)下午二时,在教育部阅报室开部员全体大会,届时务希茫会为盼。此上,顺颂日祉

教育部索欠代表会启[78]

此件虽没有写明日期,但排列于1921年10月中下旬文件中。[79]四这样的全体会议,鲁迅是一定会参加的。应该正是在这次会议上做出了24日往午门索薪的决议,所以,鲁迅1921年10月24日日记便有这样的记载:“下午往午门索薪水。”[80]这样的统一行动,鲁迅是不会不参加的。1921年12月18日,教育部15名科长、主任等“中层干部”联名上书总统府、国务院,要求解决长期拖欠薪金问题。呈文说:“频年以来,国家财政支绌,俸薪每至积欠”,而“今岁十月间,本部俸薪欠至五月之久”;“部员之苦况既未蒙体恤,部务之整饬更未见端倪”;“今本部之现状至于此,实不忍唯阿取容,再安缄默。”[81]鲁迅也列名15名上书者中。

鲁迅创作了不多的几篇现实题材小说,《端午节》是其中之一。小说创作于1922年6月,正是以那些年间公教界的欠薪和索薪为题材的。在整整一年前,即1921年春夏间,北京教育界有一场声势浩大的索薪运动,并且酿成流血事件。小说《端午节》正是以此事件为背景的。

对鲁迅知之甚深的孙伏园说,《端午节》具有强烈的自传性,主人公方玄绰的遭遇,几乎有百分之八十以上是鲁迅自身的经历。此前在北京的一个宴会上,钱玄同和周氏兄弟都在。钱氏把周氏兄弟称作《儒林外史》中的方五先生与方六先生。《端午节》中方玄绰之“方”,便来源于《儒林外史》这部鲁迅极其称道的小说,而“玄绰”,便是钱玄同所取绰号之意。这个方玄绰,“正业”是中央政府衙门里的“官员”,又在大学兼课,还是向报刊投稿者,这与鲁迅其时的“身份”完全一致。至于衙门的薪俸和学校的薪水都严重拖欠从而造成生活的窘迫,就更是鲁迅的亲身经历了。[82]

《端午节》里的方玄绰,对于公教界的索薪运动,虽然是同情的,但态度并不积极,没有参加索薪运动。现实中的鲁迅,虽然比方玄绰积极一点,但也决不是组织者、领导者、冲锋陷阵者,只是跟着众多人去过几次而已,恐怕这去过的几次,也是不得已。小说这样写方玄绰:

他既已表同情于教员的索薪,自然也赞成同寮的索俸,然而他仍然安坐在衙门中,照例的并不一同去讨债。至于有人疑心他孤高,那可也不过是一种误解罢了。他自己说,他是自从出世以来,只有人向他来要债,他从来没有向人去讨过债,所以这一端是“非其所长”。而且他最不敢见手握经济之权的人物,这种人待到失了权势之后,捧着一本《大乘起信论》讲佛学的时候,固然也很“蔼然可亲”的了,但还在宝座上时,却总是一副阎王脸,将别人都当奴才看,自以为手操着你们这些穷小子的生杀之权。他因此不敢见,也不愿见他们。这种脾气,虽然有时连自己也觉得是孤高,但往往同时也疑心这其实是没本领。[83]

这里对方玄绰心态的叙述,大体可以视作鲁迅自己的夫子自道。鲁迅之所以同情、赞成公教人员的索薪行动却又并不积极参与,也应该一来是不习惯,二来是害怕。鲁迅十二三岁便承担起家庭的经济重担,为了钱,可谓绞尽脑汁、受尽屈辱,更饱尝了手握经济权力者的蔑视、欺侮。所以,对于去索要欠薪这种事情,他是心存畏惧的。

鲁迅在北京时期最后几年的日记里,经常出现夜晚收取教育部薪俸的记载。有时是“晚”,有时是“夜”,这也决非鲁迅随意乱用。“晚”和“夜”在时间段上是有区别的。同样是在夜晚收取薪俸,有时早一点,有时则迟一点。夜晚领工资,有些让人纳闷。如果与小说《端午节》对照起来看,就比较容易理解了。小说写道:“照旧例,近年是每逢节根或年关的前一天,他一定须在夜里的十二点钟才回家,一面走,一面掏着怀中,一面大声的叫道,‘喂,领回来了!’于是递给伊一叠簇新的中交票,脸上很有些得意的形色。”[84]鲁迅写方玄卓在夜间领取薪俸,而且迟至十二点,可见在当时夜晚收取薪俸的现象,是并不稀奇的。其原因,就在于那款子夜晚才到单位,而许多人家或许等着这钱举明晨之火。

《端午节》写了方玄绰向友人金永生借债而碰壁的事。方玄绰对太太说:“向不相干的亲戚朋友去借钱,实在是一件烦难事。我午后硬着头皮去寻金永生,谈了一会,他先恭维我不去索薪,不肯亲领,非常之清高,一个人正应该这样做;待到知道我想要向他通融五十元,就像我在他嘴里塞了一大把盐似的,凡有脸上可以打皱的地方都打起皱来,说房租怎样收不起,买卖怎样的赔本,在同事面前亲身领款,也不算什么的,即刻将我支使出来了。”[85]这应该也是鲁迅的切身体验。在欠薪严重的那些年,借债是鲁迅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日记所记借还债记录,多得数不胜数。日记里所记的,都是从何人那里借钱多少,没有借钱被拒的记录。但那样频繁地借钱,被拒的情形应该也是有的,只不过鲁迅没有在日记里记录,却把这被拒的感受写进了小说里。

不妨粗略地抄录一下鲁迅1920年和1921年日记中的借钱记载。1920年1月和2月没有借钱记录。但2月9日、16日和17日都有还债记录。2月9日“还齐寿山所代假泉二百,息泉十一元七角”[86];2月16日“还齐寿山所代假百元”[87];2月17日“还齐寿山所代假泉二百,利泉八。”[88]“所代假”者,即请人向某个放债者或钱庄代借,那是要还利息的。3月4日,向齐寿山借了50元;4月30日向戴螺般借得100元;5月22日托周作人向齐寿山借得100元;6月11日向戴螺舲借得50元;7月10日向齐寿山借得40元;7月13日又向齐寿山借得30元;7月27日向齐寿山借得10元;7月29日向齐寿山借得20元;8月2日向徐吉轩借得15元,又向戴芦舲借得20元;8月20日向齐寿山借得10元;8月23日写信给李遐卿,借钱12元;9月11日向宋子佩借得60元;10月27日向齐寿山借得200元;11月27日向齐寿山借得10元;12月2日向齐寿山借得30元;12月15日向齐寿山借得50元;12月28日向齐寿山借得20元;12月29日向朱孝荃借得50元。从日记记录看,这一年19次向别人借钱。当然都是从几个固定的友人处告贷。但也不排除有向另外人借钱而碰钉子的情形,只不过鲁迅日记没记罢了。

1921年3月29日向齐寿山借得50元;4月1日向许季市借得100元;4月5日向齐寿山借得50元;4月12日托齐寿山向义兴局(应是一钱庄)借得200元,利息一分半;4月26日向齐寿山借得20元;5月30日上午向宋子佩借得50元,下午向李遐卿借得40元;6月4日向齐寿山借得50元;8月6日向许季市借得100元;8月10日向宋子佩借得100元;8月12日又向宋子佩借得50元;11 月3日向齐寿山借得30元;11月5日向许季市借得50元;11月9日向大同号(应是一钱庄)借得200元,月息一分。1921年借钱的次数略少于上一年,但借款的总数却并不少。

这些年,日记里还有几次出卖藏书的记录。例如,1921年4月7日记曰:“上午卖去所藏《六十种曲》一部,得泉四十,午后往新华银行取之。”[89]1924年5月31日记曰:“以粗本《雅雨堂丛书》卖与高阆仙,得泉四元。”[90]鲁迅这样的人或以40元或以4元的价格出卖自己的藏书,那真是穷窘急了。

《端午节》里有一个方玄绰命小厮到店里赊“莲花白”酒的细节。孙伏园说,“莲花白”也是鲁迅爱喝的酒,也是鲁迅把自己的嗜好用在小说人物身上了。《端午节》里四次写到方玄绰读《尝试集》,对此,孙伏园评说道:

至于《尝试集》一个书名,文中凡四见。全最后一句话是“方玄绰也没有说完话,将腰一伸,咿咿呜呜的就念《尝试集》。”鲁迅先生自己,我想决不会咿咿呜呜念《尝试集》的。[91]

孙伏园的意思,方玄绰读《尝试集》的细节,则并非鲁迅自身经历。鲁迅当然未必咿咿呜呜地念《尝试集》,但《尝试集》出版后,鲁迅是的确认真读了的,1921年1月15日致信胡适,谈了读后感,建议把集中若干诗作删掉。[92]

所以,小说中方玄绰读《尝试集》的细节,也可视作是鲁迅把自身经历移到小说人物身上。

鲁迅小说名曰《端午节》,这也与1921年(徐世昌当总统的第三年)北京教育界索薪运动中的时间点相吻合。在端午节前政府下拨一笔经费,各校教职员的欠薪赖此能够有所补发,这是各校索薪代表的要求。例如,在6月3日索薪行动闹出流血事件后,北京政府国务院于次日将筹措教育经费和处理教职员薪金积欠的过程,通电各省,其中说:“马次长就职之次日,即于阁议席次商定拨发教育费二十七万元,即日具领转发,一面议将所有积欠各费,尽节前一律清付。”[93]这当然是在竭力为自己辩解。但这年端午节是西元6月10日,国务院通电里所说的“尽节前一律清付”的“节”,当然是指旧历端午节了。当时主持教育部部务的次长马邻翼,在就“六三事件”给总统徐世昌和总理靳云鹏的呈文中,也说6月3日这一天,面对各校索薪教职员,自己“多方开喻无效,不得已驰向财政部领款,而财政部时已散值,只得归部说明,并允于二日内发给欠薪一部分,余款容于节前妥筹”。[94]这里的“节前”,自然也是指不久后的端午节前。可见,在此次索亲运动中,端午节的确是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鲁迅小说以《端午节》为名,良有以也。

《端午节》里写道:

他虽然也缺钱,但从没有加入教员的团体内,大家议决罢课,可是不去上课了。政府说“上了课才给钱”,他才略恨他们的类乎用果子耍猴子;一个大教育家说道“教员一手挟书包一手要钱不高尚”,他才对于他的太太正式发牢骚了。[95]。

“给了钱才上课”与“上了课才给钱”,是当时索薪教职员与官府交涉、扯皮的一个关节点。其时北京八所由中央政府直接拨款的公立学校(北京大学;男高师;女高师;医学、法政、农业、工业、美术等五所专门学校),每月原定经费为二十多万元。到了1921年春,已经拖欠数月未下拨,学校正常运转难以维持,教职员薪金自然也不能领到。3月中旬,各校陆续宣布暂停工作,各校推举代表组成了“北京国立专门以上各校教职员代表联席会议”,由北大教授马叙伦任主席,并兼干事长,所以马叙伦是此时期北京教育界索薪运动的最主要领导人。联席会议下设庶务、会议、文牍、新闻等部门。所以这个“联席会议”,俨然一常设机构。联席会议组织请愿、静坐等活动。由于对于积欠久索而无果,“联席会议”遂于4月8日宣布八校教职员全体辞职。教职员虽然宣布辞职了,但此前的欠薪还是要追讨的。所以,马叙伦仍然策划、领导各校代表到教育部、国务院索要欠薪。5月19日,国务院开会,决定以学校复课为发薪的前提。意思就是所有教职员回到原来工作职位,履行本来工作职责,才考虑清还欠薪问题。教职员们本来是以发薪为复课的前提,现在国务院却将复课作为发薪的前提,当然令全体教职员大愤怒。[96]鲁迅小说《端午节》中所说政府“类乎用果子耍猴子”,指的就是此事。

《端午节》里说:

待到凄风冷雨这一天,教员们因为向政府去索欠薪,在新华门前烂泥里被国军打得头破血出之后,倒居然也发了一点薪水。方玄绰不费一举手之劳的领了钱,酌还些旧债,却还缺一大笔款,这是因为官俸也颇有些拖欠了。当是时,便是廉吏清官们也渐以为薪之不可不索,而况兼做教员的方玄绰,自然更表同情于学界起来,所以大家主张继续罢课的时候,他虽然仍未到场,事后却尤其心悦诚服的确守了公共的决议。[97]

这里说的便是“六三事件”以及以后的罢课情形了。关于1921年北京教育界的“六三事件”,马叙伦后来有如此回忆:

所以到了这日(六月三日)北京国立八校的教职员既决议向徐世昌说话,上年分手的公立中小学教职员也自动地临时加入,还有小学以上的学生也共同来做教育经费运动,一共有上万的人,都齐集在教育部内外,请马代部长率领往总统府见徐世昌。马先生倒并不推辞,可是,总统府早已关了新华门(总统府大门)布置了队伍,在门外迎接我们,我们一到,就被拦阻,就被枪击,我是以八校教职员会联合会主席的身份走在上万的教职员学生前头,就和几个同事都被打得头青脸肿(沈士远先生也是被打的一个)。徐世昌还要非法惩办我们,我们受伤的住在首善医院,被他派下等特务看守住了卧室。但是,人家劝他不可大意了,教书先生惹不得的,何况实在是政府对不起他们,他才走向法律路上,说我毁坏他的名誉(这是他要法律解决,法官说:“无罪可附,只有这样的一个罪名还可以办。”),向法院起诉,前清皇帝载活曾告章炳麟先生到上海会审公堂,这番我被大总统告到法院,也可入了“同书”。[98]

“六三事件”后,国立八校全体教职员发表了宣言,详细叙说了事件经过,刊于北京高师所办刊物《教育丛刊》。这个叙述比马叙伦在《我在六十岁以前》中对事件的回忆要细致些。宣言当然强调了教职员全体罢教罢工和辞职的正当性、必要性。宣言说,教职员全体辞职而后,本来的打算是把欠薪讨到手,便另谋生路,不再与官府打交道。但各中小学教职员和学生连日为教育经费事抗争,甚至十多岁的孩子都夹在中间,备尝“饥寒虐辱”。见此情形,国立八校教职员“义不能忍”,于于6月3日集议。八校教职员先到教育部。则有各校学生六百余人已聚集在教育部大讲堂,这六百余学生是冒雨赴总统府请愿而为卫兵所阻,才退至教育部。八校教职员乃请主持教育部部务的马邻翼次长出来,与各校师生员工相见,并即要求马次长和八校校长与众人一起赴总统府。各校教职员和学生,加上马次长,到了新华门,东辕门之铁栅早已关闭,西辕门外则有士兵一队,持枪列阵以待。请愿者要求卫兵让马次长、八校长和教职员代表、学生代表进入总统府,遭到卫兵拒绝:

同人等以堂堂民国政府,岂有禁人请愿之理,遂与理论,令其放行,该卫兵等不但不许通行,并用枪柄刺刀乱加刺击,知机之马次长,稍受微伤,立即声言,我是次长,卫兵等乃许其通过,彼遂独自入府。卫兵更继续痛殴同人及学生等。是时天方阴雨,新华门外血肉横飞,同人及学生等,相继伤仆,枕藉于泥泞之中者,不计其数。[99]

这个宣言,马叙伦当然是列名者,还应该是领衔者。但这个当时的宣言与马叙伦后来在《我在六十岁以前》中对此事的叙述,有一处重要差异。这个宣言说卫兵“用枪柄刺刀乱加刺击”。而马叙伦在《我在六十岁以前》中说:“我们一到,就被拦阻,就被枪击”。“枪击”这个现代汉语的词,只有一个意思,那就是开枪射击。如果只读马叙伦在《我在六十岁以前》的叙述,那人们一定以为那天总统府卫兵向请愿者开枪射击了。其实并没有,但“用枪柄、枪刺击刺请愿者了。

《端午节》中的方玄绰没有参加“凄风冷雨”的6月3日的索薪行动,但内心是同情这行动的。现实中的鲁迅,作为多所学校的兼职教员,也没有参加6月3日的行动,内心也是同情这行动的。流血事件发生后,“僵持至七月二十三日,学期已告结束,课业仍未恢复”。[100]《端午节》中的方玄绰,是遵从了索薪运动领导者的决定,与全体教职员取同一步调的;现实中的鲁迅,也是完全与全体索薪运动的教职员保持一致的。

《端午节》在鲁迅的小说创作中,是比较不受重视的。但在某种意义上,《端午节》这样的作品,能特别显示出鲁迅眼光的独特、思想的敏锐和深刻。

《端午节》主旨是什么呢?批判北京政府拖欠公教人员工资、揭示在军阀统治下公教人员生活的艰辛?这样说当然没错,就像说《孔乙己》批判了科举制度一样正确。但如果仅仅是这样,作品的意旨未免太浅薄了。我以为,《端午节》的主旨,更在于批判索薪运动自身的一些表现。小说中,端午节的前一天,方玄绰一回到家,太太便将一叠账单塞到他鼻子底下:

“一总总得一百八十块钱才够开消……发了么?”伊并不对着他看的说。“哼,我明天不做官了。钱的支票是领来了,可是索薪大会的代表不发放,先说是没有同去的人都不发,后来又说是要到他们跟前去亲领。他们今天单捏着支票,就变了阎王脸了,我实在怕看见……我钱也不要了,官也不做了,这样无限量的卑屈……”方太太见了这少见的义愤,倒有些愕然了,但也就沉静下来。“我想,还不如去亲领罢,这算什么呢?”伊看着他的脸说。“我不去!这是官俸,不是赏钱,照例应该由会计科送来的。”[101]

索薪代表领回了一点补发的欠薪(支票或现银),但却往往显露出手握财权者的盛气凌人、趾高气扬。先是说没有一起索薪的,都领不到欠薪。但这样做显然于法无据,因为索来的欠薪所有人都有份,政府并非是谁去讨要了就发给谁。这样做不能让他们过一把弄权瘾,便又说是必须本人亲自去领这补发的一点欠薪。要求必须本人亲领,仍然是他们显示权力的一种手段。把写于1922年6月的小说《端午节》和写于1926年7月的杂文《记“发薪”》对照起来读,能够更好地理解两篇作品。《记“发薪”》同样是批判索薪的组织者、领导者,一开始说自己正和友人在中央公园里工作,突然得到消息,说是部里今天发薪,是月俸的三成,但必须本人在三天之内亲自去领,若非本人“亲自”而委托他人代领,那不行;超过三天,也不行。对于此种规定,鲁迅是异常反感的。鲁迅说:

只要有银钱在手里经过,即使并非檀越的布施,人是也总爱逞逞威风的,要不然,他们也许要觉到自己的无聊、渺小。明明有物品去抵押,当铺却用这样的势利脸和高柜台;明明用银元去换铜元,钱摊却帖着“收买现洋”的纸条,隐然以“买主”自命。钱票当然应该可以到负责的地方去换现钱,而有时却规定了极短的时间,还要领签,排班,等候,受气;军警督压着,手里还有国粹的皮鞭。[102]

读这样的文字,很容易让我们想到鲁迅少年时代的经历,很容易想到鲁迅在《呐喊·自序》里写下的这样一番话:

我有四年多,曾经常常,一几乎是每天,出入于质铺和药店里,年纪可是忘却了,总之是药店的柜台正和我一样高,质铺的是比我高一倍,我从一倍高的柜台外送上衣服或首饰去,在侮蔑里接了钱,再到一样高的柜台上给我久病的父亲去买药。[103]

鲁迅之所以虽然同情索薪运动却并不十分积极地参加,就是怕看国务院、总统府那些手握财权者的嘴脸。而索薪代表索来了几个钱,便在同事们面前摆出一副施主的面孔,这同样让鲁迅想起了少年时期在当铺、药店等处受到的蔑视、侮辱。《记“发薪”》对欠薪必须“亲领”表示了极度的厌恶。文章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华民国的官,与普通的中国人一样,一旦经手银钱,便难以自禁地要威风一下,要求每个人都来亲领,是给自己制造显威风、扮演施舍者的机会。鲁迅说:

“亲领”问题的历史,是起源颇古的,中华民国十一年,就因此引起过方玄绰的牢骚,我便将这写了一篇《端午节》。但历史虽说如同螺旋,却究竟并非印板,所以今之与昔,也还是小有不同。在昔盛世,主张“亲领”的是“索薪会”鸣呼这些专门名词,恕我不暇一一解释了,而且纸张也可惜。——的骁将昼夜奔走,向国务院呼号,向财政部坐讨,一旦到手,对于没有一同去索的人的无功受禄,心有不甘,用此给吃一点小苦头的。其意若曰,这钱是我们讨来的,就同我们的一样;你要,必得到这里来领布施。你看施主施粥,有施主亲自送到受惠者的家里去的么?[104]

这里所说的,其实是一种十分普遍的社会心理。小说《端午节》和杂文《记“发薪”》,都表达了对这种社会心理的洞察和批判。

如果把小说《端午节》、杂文《记“发薪”》和写于1925年4月的《灯下漫笔》联系起来读,就更有意味了。《灯下漫笔》里,鲁迅先说用中交票兑换现银的事。能够将手里的中交票以七折甚至更低的折扣兑换现钱,心里就非常高兴,明明是吃了亏,却像得了大便宜似的。这时鲁迅感慨道:

但当一包现银塞在怀中,沉垫垫地觉得安心,喜欢的时候,却突然起了另一思想,就是:我们极容易变成奴隶,而且变了之后,还万分喜欢。

假如有一种暴力,“将人不当人”,不但不当人,还不及牛马,不算什么东西;待到人们羡慕牛马,发生“乱离人,不及太平犬”的叹息的时候,然后给与他略等于牛马的价格,有如元朝的定律,打死别人的奴隶,赔一头牛,则人们便要心悦诚服,恭颂太平的盛世。为什么呢?因为他虽不算人,究竟已等于牛马了。[105]

如果说《灯下漫笔》揭示了人极容易变成奴隶的事实,那么《端午节》和《记“发薪”》则指出了人极容易变成“奴隶主”。有了金过手,哪怕仅仅是过一下手;有了一点点权力,哪怕是很短暂的权力,人都容易产生一种“奴隶主”的心态,都会有着奴役、戏弄、作贱他人的欲望。而极容易变成“奴隶”的人和极容易变成“奴隶主”的人,不必是两类人,甚至不必是两个人,完全可以是同一类人,甚至同一个人。

注释:

[1]胡汉民:《胡汉民回忆录》,东方出版社2013年版,第50页。

[2][3][4]高平叔撰著:《蔡元培年谱长编》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399、428、428-429页。

[5][6][7][9][10][11][12][13]鲁迅:《日记·壬子日记(一九一二年)》,《鲁迅全集》第14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下同),第3、9、15、18、22、26、31、32页。

[8]孙瑛:《鲁迅在教育部》,天津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71页。

[14][15][16][17][18][19]鲁迅:《日记·癸丑日记(一九一三年)》,《鲁迅全集》第14卷,第41、50、75、79、82、86页。

[20][21]《鲁迅全集》第14卷,第169、173页。

[22][24]李新、李宗一主编:《中华民国史》第二卷(1912-1916)上,中华书局2011年版(下同),第398、414页。

[23]鲁迅:《日记·丙辰日记(一九一六年)》,《鲁迅全集》第14卷,第239页。

[25]李新、李宗一主编:《中华民国史》第二卷(1912-1916)下,第696一697页。

[26][27][28][105]鲁迅《坟·灯下漫笔》,《鲁迅全集》第1卷,第210、210、211、211页。290)

[29][37]汪朝光主编:《中华民国史》第四卷(1920-1924),第519、521、520-521页。

[30][31]鲁迅:《日记·丁巳日记(一九一七年)》,《鲁迅全集》第14卷,第292、294页。

[32][33][34]鲁迅:《日记·戊午日记(一九一八年)》,《鲁迅全集》第14卷,第306、308、327页。

[35]鲁迅:《日记·己未日记(一九一九年)》,《鲁迅全集》第14卷,第371页。

[36]陈志让:《军绅政权--―近代中国的军阀时期》,三联书店1980年版,第121页。

[38][39][40][86][87][88]鲁迅:《日记·第九(一九二○年)》,《鲁迅全集》第14卷,第382、382、391、382、382、382页。

[41][42][43][44][45][80][89]鲁迅:《日记·第十(一九二一年)》,《鲁迅全集》第14卷,第420、423、425、426、436、431、414-415页。

[46][47][92]王世家、止庵编:《鲁迅著译编年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21、321、5页。

[48][49][50][51][52][53][54][55][56]鲁迅:《日记·十二(一九二三年)》,《鲁迅全集》第14卷,第444、456、458、458、468、463、466、472、476页。

[57][58][59][60][61][62][63][64][65][66][67][68][90]鲁迅:《日记·十三(一九二四年)》,《鲁迅全集》第14卷,第486、492、497、500、509、529、531、554-555、561、563、566、570、499页。

[69][70][71]鲁迅:《日记·十五(一九二六年)》,《鲁迅全集》第14卷,第589、593、608页。

[72][102][104]鲁迅:《华盖集续编·记“发薪”》,《鲁迅全集》第3卷,第354、349、350页。

[73][74][75][76][81]鲁迅博物馆鲁迅研究室编:《鲁迅年谱》(增订本)第2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39-40、40-41、48、56、62页。

[77]诒先:《在北京教育部时代的鲁迅》,黄萍荪主编:《四十年来之北京》第一、二辑合刊,香港大东图书公司印行,1949年12月-1950年2月原刊,1978年12月重刊,第75页。

[78][79]薛绥之主编:《鲁迅生平史料汇编》第3辑,天津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93、193页。

[82][91]孙伏园:《〈端午节〉》,《孙氏兄弟谈鲁迅》,新星出版社2006年版,第217、219页。[83][84][85][95][97][101]鲁迅:《呐喊·端午节》,《鲁迅全集》第1卷,第536、538、538、534、535、537页。

[93][94][96][99][100]沈云龙:《徐世昌评传》下,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3年版,第798、799、789-794、802-803、804页。

[98]马叙伦:《我在六十岁以前》,三联书店2012年版,第79-80页。

[103]鲁迅:《呐喊·自序》,《鲁迅全集》第1卷,第4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