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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露”与“还泪”——宝黛生命诗意的登临与抵达
来源:“红楼梦学刊”微信公众号 | 潘学军  2020年09月17日07:13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自创了一个神瑛侍者的神话。神瑛侍者与绛珠仙草构成故事的主体。两者是“施露”与“还泪”的关系,投射到凡间就是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缠绵与纠葛,奠定了“木石前盟”的情感基础。有意思的是,曹雪芹妙趣横生地创造了“还泪”这个词,其旨意是绛珠仙草以“泪”偿还神瑛侍者的甘露浇灌之恩。细想起来,不但形象生动,而且意蕴丰富,令人拍案叫绝。不过,在激赏叫绝之余,我们再玩索一下:曹雪芹为什么创造这样一个新颖别致的词语?当然,他不是为了哗众取宠以图新人耳目,而是借此突出文章的主旨,对主旨的表现在突破传统的基础上另辟蹊径。

我们知道,曹雪芹在第一回中就开宗明义地说自己写作是“大旨谈情”。这说明了“情”在小说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作为神话故事,它揭示贾宝玉与林黛玉以“情”为基础的特殊生存状态与生命历程。在仙界,神瑛侍者以甘露浇灌,到凡间林黛玉以泪偿还而报恩,与贾宝玉意趣相投、相契、相知,两者同共演绎凄婉动人的故事。贾宝玉在“情”的道路上更加执着和专注,在背离传统的规范中,贾宝玉“以情悟道”,在情感与道德的冲突中,面临着挣扎与抉择、孤独与困守的砥砺,使生命得到净化与升华,完成与传统价值观不同的理想追求,实现生命的自然回归、诗意登临与抵达。在写作中,也同样寄托了曹雪芹对生命的叩问和思考。

甘露是生命之源,泪水是情深之本。 “施露”是本源,它再造了绛珠仙草的生命,“还泪”是动力,恩情山海债,是对“施露”的报答与回馈。因之,对于神瑛侍者与绛珠仙草而言,“施露”是因,“还泪”是果,佛家讲因果,因为这个因果而专定了后世情缘。所以,贾宝玉与林黛玉初次见面时,似曾相识实即早已相知。在贾宝玉的眼中,林黛玉是三生石上旧精灵的转世,“还泪”的执着使她内心郁结着万般的愁苦,今生必然付出,必须报答。“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而林黛玉看到的贾宝玉则是“天然一段风骚,全在眉稍;平生万种情思,悉堆眼角”。绛珠的仙姿超凡脱俗,极具诗性与神性。这种清新飘逸的神韵可直抵贾宝玉的心灵深处,锲入生命的轨迹,永生难忘。而林黛玉眼中的贾宝玉却是一个风情万种的公子,多情全在眉眼间,已使黛玉了然于心,“情情”的专注与相托,尽在见面的瞬间。真个是“不是冤家不聚头”,“泪”成为这对冤家的情债,一个愿施予,一个愿接受,共同敷演一段生死不渝的悱恻之情。“泪”是生命之水,是情深之源,以泪浇灌之情,足以用生命作代价,死生相守,矢志不渝。所以,当贾宝玉听到林黛玉要去死时,便立下誓言说自己要去做和尚。可知,这样的情是建立在心灵相通的基础上,超越于物质,能跨越生死的门槛,直抵真情和至情的彼岸。

“木石前盟”力求挣脱世俗的束缚,追求精神的自由。精神之爱所寻求的是个性自由与无拘无束,这注定了它必须以“还泪”的痛苦作代价。精神的相通能打破世俗的界域,没有什么力量可阻挡。“情不情”的贾宝玉尽管曾与袭人“初试”,与秦钟“暖昧”,对宝钗的酥臂“发呆”,但是,黛玉对于他而言始终是不可替代的唯一。尽管如此,仍在无形中给黛玉带来误解和痛苦。再加上,“金玉良姻”总是横亘在两人的心上,作为世俗情缘的代表,其力量总是无时不在。张道士在贾母面前“提亲”再次在两人之间掀起波瀾,宝玉摔玉、砸玉以明志,这反使黛玉痛苦而无以明状。真情的自由与直率在世俗中总是时不时受到考验和侵蚀。因而,时常使两者感到痛苦。这种痛苦不是源自肉体上,而是心灵上因世俗的虎视眈眈,使心灵无法相通相知,从而出现无以抵达的心灵倾诉。林黛玉常以“金玉”相探,贾宝玉常发赌咒以明心,真假难辨,相互疑猜。于是,两颗“求近之心”明说又常互相试探,结果常常是求“近”而反“远”,造成情感的误解和错位。于是,林黛玉常以“泪”表白,贾宝玉亦以《西厢》词试探。林黛玉说“我为的是我的心”,贾宝玉也说“我也为的是我的心”。不为名不利,为的是心,以心换心是“木石前盟”的本质,体现“施露”与“还泪”是以无私真诚的给予为最高境界,直至泪尽夭亡。这正是“木石前盟”的精神境界。在本质上与以世俗的物质等级为核心的“金玉良姻”不同。一个是精神的,一个物质的,一个是集体的,一个是个性的。只有精神的和个性的,才会突破形式的拘束,直抵内心的深处。因此,要挣脱世俗的束缚。在抗争中,贾宝玉与林黛玉向往自由的个性更加坚定。在两人看来,追求个性的自由才是精神家园的最终依托,唯其如此才得以永恒。这正是“木石前盟”虽败但比“金玉良缘”还震撼人心的原因所在。

“施露”与“还泪”具有哲学思辨的倾向,它追求的是自然本性的修为与到达。“施露”是无私的给予,“还泪”亦是以无条件的报答为前提,两者都具有超乎现实之上的诗性和神性的境界。它摒弃世俗的“假”,提倡心灵上的“真”。“真”与“假”成为《红楼梦》的哲学之基,是曹雪芹对生命思考的命题。曹雪芹把这个命题具象化,用“木”和“石”与“金”和“玉”作对比,以深化对这一命题的思考。

贾宝玉与林黛玉的“木石前盟”的价值追求正是奠定在这个基石之上的思辨。贾宝玉是真石假玉,石头不事雕琢,石性就是真性,朴实笨拙;而“木”也是自然之物,代表着原始未琢的自然本真。“勃为人木强敦厚”[1],其中的“木”就有质朴、粗拙之义。林黛玉说自己只不过是“草木之人”,“草木”是自然低贱之物,这里除林黛玉借以自贬外,同样具有质朴自然之义。因此,“石”和“木”其象征之义归于一,即是朴素无华、自然本真的象征。这就是“真”。

相比之下,“金玉良姻”则是世俗的情缘。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金”与“玉”常常并提,两者成为坚固、富贵、地位和美好的象征。比如“所谓金相玉质,百世无匹,名垂罔极,永不刊灭者矣”[2],用“金”与“玉”比喻美好的人或物。尤其是“玉”,后来被儒家文化注入了人格的内涵,成为君子的比德。按许慎的《说文解字》,说玉有仁、义、智、勇、絜“五德”[3]。本来“石”与“玉”同质,然而,“玉”被赋予了儒家道德之义,成为君子之义,具有身份、地位、权力和等级的象征。这就是“假”。

可知,“木”和“石”与“金”和“玉”相对,构建了“木石前盟”与“金玉良姻”的文化内涵,两者成为“真”与“假”二元对立的关系。前者是自然的神性的,后者是传统的世俗的,贾宝玉取前者而舍后者,“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4],“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曹雪芹用以“施露”与“还泪”的真性真情付出与回报为基础的“木石前盟”,与以传统伦理道德为基础的“金玉良姻”相对举,蕴含哲学思辨的内涵。这个思辨就是对“真”与“假”关系的思考,体现了曹雪芹的倾向、反思与批判。

“木石前盟”体现了贾宝玉与林黛玉对超越于传统的自然本真的追求,他们挣脱世俗的束缚,在自然的本性中用真诚真心以达到心灵契合的精神境界,实现最美妙的登临与到达。

自然本真的生存状态,其生命可以齐生死越时空。时间是生命的组成元素,时间的流逝意味着生命渐渐的消耗直至走到尽头。对于林黛玉而言,她用“还泪”的独特方式感受着生命,追求自然的本真。一方面,父亡双亡不得不置身于贾府。在贾府,她衣食无忧,然而优裕的物质生活并没有消解她无依无靠、身世如寄而带来的孤独与苦闷。她常感伤于身世如飞蓬浮萍,无根无据,喜散不喜聚。在这种环境中,她并不俯就随波逐流,而是率性而行,“目无下尘”,处于超凡脱俗的生存状态中。特立独行,自然孤者。因此,对她而言,心灵的孤独无奈才是精神上的最大痛苦。在内心的孤独中,流泪才是生命真情的流露和表达。另一方面,先天虚弱的秉赋造就一个“多愁多病的身”。多愁多病使她眉尖若蹙,贾宝玉为她取“颦颦”的字贴切形象,用“病西施”作比再恰当不过。正如她从会吃饮食时起便吃药一样,爱哭是她与生俱来的天性,除非听癞头和尚的话将其化出家。这正是“还泪”的生动体现。曹雪芹的神话预设赋予她仙凡兼备的双重身世,一半吃人间烟火而一半又靠药物度日,“爱哭”的先天性缺陷,反而成就了她到世俗“还泪”的真情使命。这两方面因素的叠加,读诗写诗便成为她生命的唯一。日常生活中,她不像宝钗一样专心于女工,而是以诗的方式寄情于风花雪月。她葬花遣情,“闺中女儿惜春暮,愁绪满怀无释处”。在追求诗意生命的同时,林黛玉对时光特别敏感。她听曲而伤感青春时光易逝,如落花一般最终都付与残垣断壁,“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她对时光的流逝怀有别人少有的质感。是的,再美好的生命最终都会如秋之悲凉,如枝头的枯叶,最终零落,“秋花惨淡秋草黄,耿耿秋灯秋夜长”。林黛玉的“还泪”就是深情地给,缓缓地流,是一个时间与生命同频共振的过程。“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从春到夏,从秋到冬,年复一年,最终“泪尽而夭亡”。

同样地,作为贵族的青年公子,贾宝玉对生命的感受同样是充满着迷惘、无奈乃至幻灭感。“悲凉之雾,遍被华林,然呼吸而领会之者,唯宝玉而已 ”[5]。他不愿像贾赦、贾珍、贾琏一样过着行尸走肉的生活,他追求的是自然人性的真情回归。因此,物质上的富有而精神上的彷徨使他无时不感到内心的痛苦。他与林黛玉一样,同样是一个心灵上孤独而无助的人。一个“施露”给予,一个“还泪”报答,在对真情的共同追求中又不断增加他们对生命悲苦的体悟。人性的困惑,生存的痛苦,同样加深了贾宝玉对生命意义的思索和追问。

不想宝玉在山坡上听见,先不过点头感叹;次后听到“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等句,不觉恸倒山坡之上,怀里兜的落花撒了一地。试想林黛玉的花颜月貌,将来亦到无可寻觅之时,宁不心碎肠断!既黛玉终归无可寻觅之时,推之于他人,如宝钗、香菱、袭人等,亦可以到无可寻觅之时矣。既宝钗等终归无可寻觅之时,则自己又安在哉?且自身尚不知何在何往,则斯处、斯园、斯花、斯柳,又不知当属谁姓矣!

贾宝主听了林黛玉“哭”出来的《葬花吟》,已触及他心灵深处,使他由花及人,由林黛玉到宝钗等人,再由宝钗等人到自己,在层层的递进中,终于明白每个人都无法逃脱大造和尘网。是的,人人如此,何况游离于传统之外,又生活于现实与理想矛盾之中的贾宝玉?贾宝玉与林黛玉一样,都是孤独的行走者,是“方外”之人。彼此之间,除对方之外,少有人理解,精神的孤独再加上又见证了身边很多人的死,秦可卿、秦钟、金钏、尤二姐、尤三姐、晴雯......因此,他总是想到死亡,希望自己变成灰变成烟,漂到鸦雀不闻的地方,与大自然融合在一起。他喜聚不喜散,痴心妄想着自己永远不长大,姐妹们也永远不要出嫁,长长久久地陪伴自己,共享人生最美好的时光。然而,时间不可能按照人的设想停留,现实中的大观园仅是个理想的存在,与“木石前盟”一样终究会化成镜中花、水中月。可是,真性真情的生命并因为这些形式的消亡而消失,它总能跨越生死的界限,与时间永恒。因之,近三百年来,曹雪芹留给我们的不止是一部《红楼梦》,还有绵绵不绝的探索和思考。

“甘露”与“泪水”是“女儿”之水,蕴含与传统不同的价值观。我们知道,曹雪芹在第一回以对石头补天的神话改写开篇。石头无材被遗弃,因此而丧失儒家补天济世的传统功用。石头作为贾宝玉的影子,为贾宝玉偏离传统角色注下背叛的基因。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6]这是长期以来,儒家思想对男人的角色定位。而贾宝玉生在钟鼎簪缨的贾府,理应走传统的修齐治平之道。然而,他却厌恶经济仕途,把读八股时文以取功名的人讥为“禄蠹”或“国贼禄鬼”,不听警幻仙姑、秦钟、宝钗和袭人之劝,不怕父亲贾政的笞打,拒绝传统的同化,与传统主流价值观背道而驰,成为一个离经叛道的纨绔。两首《西江月》已为他的这个形象和人生角色作了最好的注解。

基于此,他说男人是泥做的骨肉,把沾染了世俗习气的男人称为“须眉浊物”,并自贬为“浊玉”,厌恶自己的性别,从而没有认同一个男人在那个时代所应该具有的观念。而作为男人他必须把自己纳入传统社会的主流意识之中,才可得到社会和家族的认同。因为,儒家思想所强调的是集体的地位,而对个体的存在常常是从属的,只有个体的发展符合集体的认同时,个体才算是成功的。而他恰恰拒绝这个认同,不愿承担起应有的社会和家庭责任,甘愿做一个于国于家无望的“富贵闲人”。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看到了代表着主流价值观诸如贾雨村等人的丑恶和污浊,并羞于与他们为伍。

因此,贾宝玉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用“女儿”的清洁对抗男人的污浊,以表示对传统价值观的否定。在这里,“女儿”被贾宝玉赋予独特的内涵,它既是女人成长中特殊阶段的指称,又是女人没有结婚、未被世俗异化的象征。贾宝玉把“女人”分为个类别,即“宝珠”、“死珠”与“鱼眼睛”。尽管都是象征之义,形象却贴切。在他看来,结过婚的女人沾染了男人的浊气便变得“可杀”。因此,他认为“女儿”才是最自然最本真的。而“施露”与“还泪”是至情,具有超乎功利之上的自然本性。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泪”的清洁与“女儿”的清洁之义同。林黛玉的“还泪”不断感化贾宝玉,两人共读《西厢》,寻求共同的精神家园。在这种感化下,贾宝玉不喜读四书以外的儒家经典,而醉心于《庄子》,杂学旁收。以情续庄,追求的是自性真情,使自己越来越偏离传统的轨道,在情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甘露”与“泪水”是“女儿”之水,促使贾宝玉“情”的价值观的形成,奠定了他与林黛玉的共同理想基础。林黛玉泪尽而夭亡,贾宝玉为偿情而与世俗决绝,在世俗中无法得到的,只得像石头一样回归于大荒山以保真。

“施露”与“还泪”,从艺术性而言,体现了曹雪芹写作上的独特构思;从思想性而言,同是写“情”,在“情”的形式上它突破了前人写“情”的单一性,在小说中写了形形色色的“情”,而“木石前盟”仅是其中的形式之一。在“情”的内涵上看,赋予了“情”以新的内涵。所有这些都是对前人的超越。从理论层面而言,这些超越都只是探索,而它在现实中存在的基础仍然是脆弱的。可是,不管在写作上还是在思想上,都体现了曹雪芹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超越精神,这应是成就《红楼梦》伟大的原因之一。

“天尽头,何处有香丘?”生命的追问和思索是那样执着又是那样迷茫。但是,不管是得志还是失意,不管是顺境还是逆境,追求诗意的存在是人类共同的夙愿。面对时代的陆沉,家族的衰败,人生的坎坷,曹雪芹内心充满着焦虑、痛苦、忧患、悲悯和追问。“施露”与“还泪”的独特构思是曹雪芹为探求生命本真与自我人格追求的理想假设,然而,彼岸的理想终究无法抵达而消融在无边的此岸之中。《红楼梦》的悲剧之一在于崇尚生命的本真与自我的人格追求,但最终又无法实现的痛苦。但是,作为形而上的探求与修为,诗意的存在对于饱经苦难后的心灵何尝不是一种美妙的登临与抵达?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去苛求和责备,一定要寻求一个令人人都满意的答案与个个都感到惬意的结局?一部作品的魅力在于它给后人带来超于作者和作品本身的思考,这才是一部成功的作品。对此,曹雪芹与他的《红楼梦》都做到了。

注释:

[1][汉]司马迁《史记》,中州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617页。

[2][汉]王逸《〈离骚〉序》,[宋]洪兴祖撰《楚辞补注》,白化文、许德楠、李如鸾、方进点校,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49页。

[3][清]段玉裁撰,《说文解字注》,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10页。

[4]本文所引《红楼梦》原文皆出自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前八十回曹雪芹著,后四十回无名氏续,程伟元、高鹗整理,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以下不再作注。

[5]鲁迅《中国小说史略》,时代文艺出版社2009年版,第154页。

[6]《礼记译解》,王文锦译解,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8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