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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利西斯》:一部二十世纪的史诗

来源:人民文学出版社外国文学 | 金隄  2020年06月15日16:46

明天(6月16日)是爱尔兰小说家詹姆斯·乔伊斯的巨著《尤利西斯》中,主人公布卢姆在都柏林街头漫游的日子。每年在这一天,世界各国的乔伊斯爱好者都会聚在一起,举行各种各样的庆祝活动,因此16日也被称为“布卢姆日”。

每年为了庆祝布卢姆日,人们会穿上爱德华七世时代的服装上街,来一场cosplay。他们听讲座、朗读,喝遍城中的酒吧。他们会重走一次布卢姆走过的路线,漫游一整天。

《尤利西斯》中,6月16日早上八点钟,在埃克尔斯街的某所房子里,广告推销员布卢姆正在为自己和妻子莫莉准备早餐。这时,莫莉收到了一封信,信中,一名叫鲍伊岚的青年约定午后四点来看她。意识到妻子即将在家中约会情人,布卢姆黯然走出了家门,开始了在都柏林市内的一日漫游。

据说乔伊斯之所以把书中的日子定为6月16日,是为了纪念在这一天,他第一次和妻子诺拉约会。它对乔伊斯来说具有非凡的意义,因此《尤利西斯》所有的故事都发生在这一天。

乔伊斯与妻子诺拉

《尤利西斯》的独特之处,正是在于它如何讲述发生在一天内的单一故事。书中每个章节都是乔伊斯以不同风格写成,比如第11章用拟声法、重复与押头韵来模拟音乐,第13章好似一部廉价的浪漫小说,第14章重现了英国散文风格的演进,第15章干脆是个剧本。全书最后一章,是莫莉半睡半醒时大段的意识流描写,没有标点符号。

乔伊斯用无尽的想象力颠覆了文学传统,这使《尤利西斯》被人们誉为“20世纪英语文学最伟大的作品”,同时也被认为是世界上最难懂的小说,心理学家荣格号称花了三年时间才读通此书。

《尤利西斯》,金隄译,人民文学出版社2019年版

今天,我们为大家推荐的是本书译者金隄先生撰写的前言,希望有助于大家理解和欣赏这本书。

一部二十世纪的史诗

(《尤利西斯》译者前言)

金隄

一九二二年二月二日,爱尔兰作家詹姆斯·乔伊斯四十岁生日那天,法国巴黎出版了他写的一部英语小说,这就是当时在英、美、爱尔兰都无法出版的《尤利西斯》。这部七百多页的巨著,顿时在国际上引起强烈的反应,其中既有五体投地的热烈赞赏,也有毫不留情的全盘否定。一部小说的出版引起如此轰动,这在文学史上是少有的,而更罕见的是这一轰动并不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失,或至少转入一个时期的默默无闻,却在几十年期间获得越来越多的爱好者,成为英语文学史中最突出的一部小说,往往被赞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英语文学著作”。

乔伊斯在一九二〇年书信中曾称《尤利西斯》是“一部两个民族(以色列和爱尔兰)的史诗”,然而就其艺术形式与基本内容而言,又是一部十足的现代小说,这两种不同性质如何在一部著作同时体现,可能是理解和欣赏这一巨著的一个关键。

最明显的史诗标志,是它的巨大篇幅、历史背景和独特的书名。任何人看了这部小说并发现其中并没有一个名叫“尤利西斯”的角色之后,都必然要问一问:这个命名的用意何在?

读者提这个问题,正符合乔伊斯的意图。尤利西斯就是希腊的荷马史诗《奥德赛》(或译《奥德修记》)中的英雄奥德修斯,这个希腊人名在拉丁文中称为“尤利西斯”,英文是跟着拉丁文走的。乔伊斯以此为书名,就是要读者想到这位希腊英雄和以他命名的荷马史诗。不仅如此,他在创作过程中,每一章的章目都是《奥德赛》中的人、地名或情节。这些章目在他发表小说时都已经取消,我的全译本既要尽量反映原著风貌,当然也照样不用,下文还要论及不用章目的含义。但乔伊斯在取消的同时,却又通过友人和评论家透露了这些章目,显然又是立意要这些不在书内的史诗人物、地点继续起某些作用。

典故是自古以来中国文人爱用的手法之一,其作用不仅在于类比,常常是进一步借一个人们已经熟知的文化背景来烘托自己的作品,从而达到词句凝炼而内涵丰富生动的效果。乔伊斯正是运用了这个手法,并且把它发展到空前广泛而复杂的程度。单是书名,就使读者不能不想到那位古代英雄如何离家在外打仗十年后又飘泊十年,克服种种艰险终于返回家园的事迹,不由自主地要在《尤》书主人公的经历中寻找类比,并且进而使本来十分松散的小说结构从荷马史诗获得一个框架。尽管乔伊斯那些虽废犹存的章目并不和《奥德赛》的结构一致,有些章目甚至是奥德修斯从未到过的地方(如第十章的“游动山崖”),但结构上的类比作用仍是全书可见的。尤其是乔伊斯把全书十八章分为三大部,第一部(一至三章)总题《忒勒玛基亚》,第二部(四至十五章)总题《尤利西斯的漂泊》,第三部(十六至十八章)总题《回家》,更使小说和《奥德赛》贴近,进一步加深了史诗的色彩。

然而,不论是人物或是结构的类比,对《尤利西斯》只能赋予或增加史诗的外形和情调。史诗的一个特点是题材往往不限于个人经历,而涉及重大的民族性问题。在这一点上,乔伊斯生前录制的一张唱片非常有意义。制片人请他朗诵《尤利西斯》,他挑选的段落是第七章人们在报社编辑部内议论文章长短时马克休教授转述演说家泰勒的一席即兴演说。据了解,泰勒确有其人,并且在一九〇一年确实曾经作过这么一次即席演说,因其词句透辟而传颂人口。乔伊斯向来以文采自傲,有人在《尤》书快要完成的时节问他“当今英语大师有谁”这一问题时,他能泰然回答“除了我以外,不知道还有谁”,而这位当仁不让的大文豪在选择自己作品中的代表性段落时,没有挑自己费尽心血写成并且也受到评论家和读者击节赞赏的精彩文字,偏偏用了这一段别人的演说词,显然是有其深意的。听着乔伊斯以刚劲有力的嗓音朗诵这一寓言似的演说,考虑到这是他亲自朗诵《尤》书独一无二的选段,人们不禁要联想到他论《尤》书是“两个民族的史诗”的话,从而认识到这个演说,表面上虽是小说角色议论文章好坏而提到的例子,实质上正是“史诗”关键所在。这篇演说热情洋溢地赞诵了古希伯来人从埃及的奴役状态中毅然出走的精神,正好抒发了爱尔兰民族求解放的决心,从而使散在小说各处许许多多爱尔兰民族斗争历史事实和犹太民族受欺凌的情节,由此而能纲举目张,形成了与史诗形式相当的史诗内容。

《尤利西斯》尽管有如此鲜明的史诗特征,它的文字、情节及其众多的人物,却都表现了十足地道的现代小说的性质。乔伊斯是一个创作态度极其严肃的作家。他在少年上学时期,校内神父赏识他的优异成绩而向他提供接受天主教圣职的机会,但他毅然拒绝,就是因为他决心献身艺术。他认为,宗教的作用是“用一个机械的天堂”哄人,只有通过艺术才能正视人生。照他自己的说法:“艺术是生活的最集中的表现。”(《英雄斯蒂汾》)他崇拜易卜生,说他“高出莎士比亚一头”(虽然他也嫌易卜生的创作有些简单化),就是因为易卜生的戏剧是针砭社会中的现实问题的作品。

乔伊斯心目中的现实问题,和他所喜爱的史诗形式并无矛盾。泰勒演讲的主题,正符合乔伊斯早已公开申明的追求“祖国的精神解放”这一写书目的。但是如果书中出现大量的古代史诗人名和地名,尤其是以每章章目的形式贯穿全书,必然将大大冲淡作品的现实主义,不是加强而反倒是削弱了它能为“祖国的精神解放”产生的作用。由此可见,乔伊斯虽有章目而不用,并非一般的字句推敲,而是突出小说的现实意义的重要措施。

任何对于反映现实生活的艺术作品有兴趣的读者,完全可以将荷马撇在一边,将《尤利西斯》从头至尾当做剖析现代社会精神状态的小说欣赏。应该说明的是,虽然第十五章中出现了许许多多稀奇古怪的人物和情节,那只是乔伊斯为了表现人的下意识活动而作的独特创造,《尤》书的整个故事中没有一般小说中常用的曲折情节和吊胃口的“悬念”。这并不是因为乔伊斯没有这类情节可用,而是他从原则上反对用出人意料或是耸人听闻的情节吸引读者。他认为猎奇是新闻界的事,不是小说家的任务,而小说家的任务是表现人的本质。实际上,如果他不是根据自己这个艺术原则,如果他也愿追随流行小说写去,戏剧性强的情节几乎俯拾即是。例如,布卢姆的妻子莫莉开始有外遇,并且就在这一天第一次在家中与情人幽会,这在十六年夫妻生活中当然是一件大事,一般的小说家遇到这样的“三角关系”,可以写出许多刺激性的场面,但是《尤》书中不但没有直接描写莫莉和情人相会的情景,而且连布卢姆早晨究竟从莫莉了解到什么情况也没有直接交代,而只是让读者从布卢姆下午的思想活动中看到,早晨夫妻谈话必曾提及约会时间是四点钟。读者只能想象:布卢姆所了解的内容大概不止于此,否则他不能那么肯定下午的约会要出事,而且为此而整天痛苦。

《尤利西斯》之所以受到那么多文学评论家和读者的赞赏以致热爱,被尊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英语文学著作,主要就在于它以极其精湛准确的语言,栩栩如生地刻画了一个城市内的人、时、地,使读者对一些人物获得在英语文学中空前深入而全面的理解,并在种种貌似平凡的事件中,甚至在滑稽可笑的日常生活中,表现了人的高贵品质究竟何在。

为了既有史诗的概括力,又能准确地反映现实,乔伊斯在《尤》书中运用了许多创造性的文学手段。在他以前,已经有作家在作品中用“内心独白”直接表现人物的思想活动,乔伊斯匠心独运地将它和生动灵活的叙述结合为一,形成全面表现人物性格的意识流,从而创造了英语文学中最全面也最深入的人物形象。但意识流仅是乔伊斯所用手法之一,与此同时他还大量运用典故,其中不仅有史诗性质所涉及的希腊神话,还有许多其他典故,包括爱尔兰和其他国家历史事件和人物、古今哲学思想、宗教传统和宗教理论、古典和当代文学著作(尤其是莎士比亚、弥尔顿、但丁、福楼拜、歌德、王尔德、叶芝、雪莱、拜伦等名家)、各种民间传统等等……可以说他涉及了一切对西方文明社会、对人们的思想感情产生了影响的文化领域,这正是他所表现的社会形象特别丰富真实的一个原因。

不言而喻,这样的书有些地方不是一看就能懂的,尽管它是一部喜剧性很强的小说。《乔伊斯传》的作者艾尔曼(Richard Ellman)在一部专论《尤》书的著作中说,“在有趣的小说中,它是最难懂的,在难懂的小说中它是最有趣的”,一语道破了它要求读者费一点力气才能充分欣赏而又确实值得费力去琢磨体味的特点。但它的难懂,还不仅因为典故繁多因而读者需有广泛的背景知识,还有文字方面的原因。乔伊斯写《尤》书,对自己文字的要求比写《都柏林人》和《写照》时高得多。他从不满足于一般的通顺或是典雅,而是一字一句力求达到最适合当时情节和具体人物性格的最佳效果。与乔伊斯差不多同时的著名诗人艾略特(T.S. Eliot)曾赞叹乔是弥尔顿之后最伟大的英语大师,却也曾埋怨《尤利西斯》文体变化过多,说它成了“文体的反面”,意思大概是说一个作家总有自己的文体,所谓的“文如其人”,变化那么多岂非否定了自己?然而,深入研究或反复欣赏此书的读者发现,书中变化多端的文体并非卖弄文采,而是处处都有具体作用;生僻的字眼和独特的词句结构(包括一些似乎不通或是莫名其妙的字句)也是如此,都需要反复揣摩方能体味其中深意。

理解是欣赏的钥匙。我们中文读者要和英语读者一样体味这部巨著的内容,首先必须拥有和他们一样的背景知识,因此我的译文配了相当数量的注释。这些注释绝大部分是根据西方文学研究界的考据又加上自己的研究而写,也有一些是我根据自己的调查研究加上热心人提供的材料而编写的,相信对读者会有帮助。在某种意义上说,因为原著并没有注,译作加注平添了一种学术著作似的外形,并不符合原著的纯小说外貌。但如不加注,译品实质上更不符原著的精神,因为我们中文读者缺乏原作者认为读者理当知道的背景,势必在原著并无晦涩之意的地方也感到无法理解,巧妙的既不巧妙,深刻的也无从深刻,连可笑的地方也不会可笑了。显然,适当的注释是必要的,问题是给什么样的注释。由于《尤》书是西方文学界最热心研究的作品之一,对书中许多疑难处如何理解是众说纷纭的,我在注释中尽量做到客观提供必要的背景知识,避免引入片面的一家之言而误导读者。

我的目的是尽可能忠实、尽可能全面地在中文中重现原著,要使中文读者获得尽可能接近英语读者所获得的效果。由于语言的不同,绝对相同的效果是不可能的,但是译者追求与不追求等效,产生译品是很不一样的。例如,原著各章并无标题,如果中译本各章加上标题,就可能起到上文所说破坏气氛的作用。又如,乔伊斯小说中的对话,一律不用英语文学作品中常用的引号,而采用法国式的破折号,标明说话人的词语插在其中,这种格式在英语读者也是不习惯的,因而给他们也造成一种特殊印象,如果我们不保留这种格式,改用中文读者熟悉的引号,必然就会失去这种特殊风格。这一些仅仅是形式,保持原著风格比较容易办到,但是忠实反映原著全貌,这是一个需要从形式到内容全面贯彻的艺术原则和决心。

这个原则和决心,在《尤》书这样文采奇特而又准确生动的复杂原文面前,自然是困难重重的。由于两种语言牵涉到两种不同的文化背景,译文表面上的“对等”有时貌合神离,对于中文读者所产生的效果可能完全不符合原文意图,因此翻译中常常需要作一些文字上的调整变化。这些调整变化自然要力求灵巧,但这决不能以追求脱离原文意图的流畅为目标,而都必须是以准确为目标的灵巧,以便更好地适应新的语言环境,使中文的读者效果更接近英文的读者效果。不论变与不变,处处都是为了更忠实地表现原著的人物形象、机智巧妙和复杂涵义,也就是以中文环境中的最大可能,用乔伊斯式的艺术想象和创造性文学语言,再现原著的精神实质和艺术风貌。这一番苦心的实际效果如何,还有待读者的指正。

一九九三年四月于美国北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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