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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威廉·华兹华斯诞辰250周年,他以大自然代言人的身份,最终肯定了人的价值—— 威廉·华兹华斯:人的心灵能比大地美妙一千倍

来源:文汇报 | 包慧怡  2020年06月10日08:38

威廉·华兹华斯出生于英格兰湖区科克茅斯镇。1791至1792年间,还在剑桥念书的诗人游历大革命期间的法国,这段时间的田野笔记和人性观察后来被写入其半自传体长诗《序曲》。1795年,华兹华斯与塞缪尔·柯尔律治相识,三年后两人同著的《抒情歌谣集》出版,在文学史的后见之明中被认为标志着英国浪漫主义时代的开启。

华兹华斯在1790年代一度的精神导师、激进理性主义思想家威廉·葛德文后来成了雪莱的岳父——葛德文之女是《弗兰肯斯坦》的著名作者玛丽·雪莱,葛德文的继女克莱尔则与拜伦育有一女——华氏在深深影响了上述晚期浪漫主义诗人后又被他们作为日趋保守的老古董摈弃,人生的最后40年几乎没有重要作品问世,以“史上蛰伏最久的桂冠诗人”之名于1850年在湖区莱德尔山居辞世。哪怕是这般干巴巴的履历也能让我们瞥见,位于这位湖畔诗歌教父宁静的田园创作生涯后景的是怎样一个波澜壮阔的时代,他本人则如一名不动声色的隐士,用自己的方式见证和参与了这个时代的更迭,并以诗歌为它的审美和智识风潮塑形——他视之为一生最重要的杰作、只完成了不到三分之二的长诗标题正是《隐士》。

对自然的凝视,和对生活在自然深处的凡人的处境的凝视,在华兹华斯那里从来密不可分

向来苛刻的哈罗德·布鲁姆在《西方正典》中对华兹华斯的评价在今天看来高得惊人。布鲁姆认为西方经典抒情诗传统中只有两人称得上真正的创新者:恰如彼特拉克“发明”了文艺复兴诗歌,开启了贵族时代的抒情传统,华兹华斯则“发明”了现代抒情诗,开启了民主时代或曰混沌时代的抒情传统。神权时代的诗礼赞众神,贵族时代的诗颂扬英雄,民主时代的诗哀怜和珍视普通人类。这当然是笼统的划分,但这一看法有助于剥开笼罩华兹华斯生平的田园情调,将我们的目光汇聚于其诗艺的核心:对自然的凝视,对生活在自然深处的凡人的处境的凝视,两者在华兹华斯那里从来密不可分。

这一点在《写于早春的诗行》中聚成无言之问:“当我在林中适意休憩,听到一千种音节的混响……念及这问题我就心痛:人把人变成了什么?”《康伯兰的老乞丐》《永生颂》《荒屋》是华氏这类诗中的杰作,《序曲》末尾,他以“大自然的代言人”的身份,最终肯定了人的价值:“我们将教会他们;教他们学懂,人类的心灵/能比其居住的大地美妙一千倍”。

自然之美当然塑造了华兹华斯,他幸运地出生于英国最得天独厚的地区之一,地球上也少有将湖泊、山川、森林、废墟、石阵等万千地貌浓缩于如此适宜徒步的距离中的社区。填满他童年逃学时光的是午后格拉斯米尔湖上的泛舟,日落时分思奇多峰古铜色的光辉,古老巨岩间的嬉戏,危崖畔的悬空听风。(“天空不再是尘世的天空,飞逝的云朵如此迅疾!”)

身后出版的《序曲》的副标题是《一位诗人心灵的成长》,任何读过这部心灵史诗前四卷的人都会对少年华兹华斯与自然的关系心生羡慕。自然赋予他比交际更甜美的孤独,精炼其感官的灵敏和纯净,让他惯于听见修道院残垣的叹息和常春藤垂泪的声音,在唤醒一个年轻人澎湃的想象力之时又为它系上船锚,稳住创作者风雨飘摇的心灵。因此诗人可以不无优越感地对柯尔律治写道: “我不像城里人在渴求中憔悴,譬如/你这般忧郁的人们,亲爱的朋友!/你虽有伟岸的精神,却在无尽的/苍白梦境中将完全陌生的事物拆散、拼合。”(《序曲》第八卷)

对青年华兹华斯而言,剑桥是一个既在尘世中心又远离尘世的地方,是一个进入俗世生活前的中途驿站

在伦敦长大、比华兹华斯小两岁的柯尔律治的确在很多方面如同他的镜像。虽然同被归为湖畔诗派(两人的友谊始于在湖区为邻),柯尔律治的世界是末世论底色的哥特幻想,鸦片酊和白兰地氤氲里的中世纪和远东迷思,遥远的往昔和异域(而非当下和故土)是他主要的灵感土壤,《忽必烈汗》缥缈的上都和《克丽丝塔贝》阴郁的古堡异形同质,都是这位自觉与城市文明纠葛太深的诗人释放其创作能量所必需的逃离之地。

两人确实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视彼此为知己,《序曲》原是在柯尔律治鼓励下动笔,并视柯氏为第一读者的 “诗信”:“我的朋友!你在/都市中长大,见惯异样的景象,/但我们以不同的途径最终到达/同一的目标……你与我在许多方面志同道合。”但两人也深知彼此在秉性和风格上的差异。

柯尔律治在《文学传记》中写道,诗歌宇宙中,华兹华斯的一半扎根于日常之物,自己的一半属于超自然之物。华兹华斯却始终对天马行空的奇想成分保持审慎,对从贺拉斯到斯宾塞的加了想象滤镜的虚幻田园诗传统发出温和的戏谑:“我尤其倾心那些由至高的大自然亲自分派的职业和劳作,故而牧羊人首先成为我喜欢的人。但并非拉丁姆的原野中萨杜恩麾下的牧者……不是被莎士比亚的天才送入荒寂的阿登森林的宫廷主人公……更不是经过斯宾塞美化的羊倌。”

哲学方面,尤其是认知论领域,柯尔律治常被看作华兹华斯的向导(柯氏曾在哥廷根大学进修康德哲学,并旁听人类学家布鲁门巴哈和东方学家艾希霍恩的课程,这些当时的新兴学科都符合他驳杂的兴趣),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华兹华斯 “部分地受到了我的影响……他要把人当作人看待,一个有眼睛、耳朵、触觉和味觉的主体,与外部自然接触,从心灵内部为感官启智,而非用感官经验堆砌出内心世界”。

柯尔律治指的是华氏在《序曲》第十三卷末表达的那种感官双向论:“心灵的证人与判断都是她自己……维持着内外作用的付收平衡,即一种使生命升华的交换,协调着所见客体和主观目光各自所具有的优卓的特点、原本的职分、最佳的功能。”这也是两人浪漫主义认知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看到怎样的世界取决于我们是何种观看者,向万物投以怎样的目光,通过心灵的主观能动作用,每个人都参与创造自己所居住的世界。用M.H.艾布拉姆斯的话来说,这是典型“灯”派的认知观(相对于“镜”派),可追溯到新柏拉图主义乃至更早。但如果说柯尔律治主要依靠阅读完善自己的理论体系(华兹华斯在赞赏他的学识时称他“任柏拉图式的观念列出眼花缭乱的盛仪”),华氏却更接近一位天生的普罗提诺主义者,直觉为他导航甚于书本,如他在《序曲》第二卷中所回忆的:“我的心灵放射出/辅助的目光,它使落日的余晖/更加奇异。”

两人迥异的性情在大学时代已充分显露。同为剑桥校友,华兹华斯1787年入读圣约翰学院,期间虽有大革命期间的法国和阿尔卑斯山区壮游和对课程的种种不满,却从未真正中断过学业,1791年初准时毕业并取得文学学士学位;柯尔律治于当年9月入校,就读耶稣学院,一开始就因上帝一位论等偏激观点与校方频繁冲突,加上酗酒、负债、因失恋自杀未遂、参军(被家人以精神疾病为由接回)、去美国新英格兰建立小型乌托邦公社等种种插曲,终于在1794年正式退学,未取得学位。

华兹华斯能够理解这一类型的性格,在《序曲》第六卷中表达了惺惺相惜:“我的朋友,我说起河川、田野、/山林,都是为了你!为你——那身穿/校服的男孩;在那巨城的中心,/你常常躺在一块盖着铅板的/大厦顶上——那是你的学校/和家庭——就这样凝望着天上的游云……假如我们早一些相识,/我稍长的年龄、更镇定的性情、更沉稳的/见解,总会产生良好的影响,/为你平息或驱散那吞噬你青春的/捉摸不定的不幸。”

华氏自己对学院的幻觉也没有维持多久,如果说入学之初他曾把剑桥比作人间伊甸园,“我是梦者,他们是梦幻;在这驳杂中漫游,我兴趣盎然”,那么很快他就厌倦于成绩、荣誉、仕途等大部分同龄学生追求的奖品,称之为“微不足道的动机,微不足道的酬劳,/无论胜利的棕榈叶何等耀目,/如此激情不配青年人心胸的/宽阔和精神的崇高”。

对青年华兹华斯而言,剑桥是一个既在尘世中心又远离尘世的地方,一个进入俗世生活之前的门厅和中途驿站。诗人再次展现了他天性中随遇而安的一面,在校园里除了修习人性观察这门终身课程,就是抓紧时间学习外语和博览群书。华兹华斯最爱读并希望有朝一日能与之并驾齐驱的诗人有乔叟、莎翁和弥尔顿。他尤其推崇弥尔顿,视之为英格兰的良心和先知: “弥尔顿啊,此刻你该活着,/因为一潭死水的英格兰需要你……你的精神像遥远的星辰,/你高昂的声调像是大海。” (《伦敦,一八零二》)他坦言自己嫉妒一位同学住进了弥尔顿从前在剑桥的房间,并带着青年人特有的夸张,说自己一生中唯一一次醉酒是为了祭奠弥尔顿的英名。

在华兹华斯看来,自己的灵魂能够在城市混乱的漩涡中保持平衡,都得益于儿时沉浸大自然

剑桥之后的洗礼来自伦敦。

童年时代,诗人曾对伦敦抱有最高的想象,期待它是一个 “远胜所有魔王建造的花园与空中楼阁”的仙境,也远胜所有史家书写过的古代名城。1788岁初次抵达伦敦时,他18岁的心灵尚能震撼于恢弘的西敏寺、壮丽的圣保罗教堂以及流光溢彩的泰晤士河畔游乐园,短短三年后重返并寄居时,却对这座万城之城有了更复杂的感受。他称伦敦为 “世间忙碌的原野上一个巨大的蚂蚁丘”,无序、平庸、琐碎却也不乏生动,充满暴动与狂欢,是集中上演人类的愚蠢与疯狂的一个 “怪物议会”。

在刚目睹了法国大革命高潮的青年诗人眼中,此时能够象征这座城市的是它最大的市集:汇集天下所有 “移动的奇绝”——印第安人、巨人、隐身少女、说话的胸像、会数数的马——包罗所有病态之物和畸形之人,也包括所有“普罗米修斯式奇想”的圣巴多罗买市集。他在《序曲》第七卷中将这一切归纳为 “无规律、无意义、无尽头的差异与花样”和 “经纬全无的场面”,认为城市文明不分贵贱地压迫着一切人,是人类欲望的记账本,也是人类欲望的坟场,而自己的灵魂能在这混乱的漩涡中保持平衡,都得益于儿时沉浸于大自然时习得的 “专注、记忆力和宏阔的悟性”。

除此之外,华兹华斯最感谢的是自己母亲的朴实而有卓见的教育观,安·库克森虽然在诗人八岁时就撒手人寰,却显然给他和三个兄弟一个妹妹留下了无价的遗产:

“我亲爱的母亲是我们所有知识的支点,所有情感的中心……她不会因不切实际的期许而脑胀头昏,也不会过分操心,爱得自私,或拔苗助长,失去耐心;相反,她爱童年本来的面目,而不是怀着永远骚动的虚荣,爱上孩子的前途、未来的幻景”。

从《序曲》第五卷这段话中仍可以看出卢梭《爱弥尔》的影响,虽然进入19世纪之后,华氏对卢梭及其更僵硬的追随者的教育观多有批判。

华兹华斯更新的不只是文学风格,更是观看世界和理解人类普遍生存处境的方式

至此,诗人生命中的大部分减法已经完成。

乡村而非城市、自然而非传奇、普通人而非特权者,这些是他为自己选定、并被命运选中去终生书写的对象。我们没有足够的篇幅讨论他在法国的经历及此间漫长而痛苦的政治觉醒,不过,至少从外部看来,此后他的人生轨迹逐渐和大众熟悉的那个湖畔隐士的形象重叠:迁居格拉斯米尔湖畔的鸽舍,每天数小时的湖区徒步,与幼儿园时就相识的玛丽·赫钦森的和睦婚姻,接受清闲的公职以抚养子女,搬家至莱德尔湖畔的山居,偶然前往伦敦(1817年在那里会见了济慈),更多更久的湖区徒步,从友人罗伯特·骚塞那里继承桂冠诗人的称号,少有创作但平静而受尊敬的晚年。

此间,还有一位女性扮演了极重要但常被忽略的角色:比诗人小一岁的胞妹多萝西·华兹华斯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岁月里始终与他同住,是他日常徒步和国内外旅行的伴侣,每夜一起读书写作的知己,以及一部分最优秀的诗篇背后的幽灵合作者。多萝西的《格拉斯米尔日记》在她身前从未出版,看起来她也从未有过对作家身份的向往,但那些细腻生动的植物志、诗歌、书信作品向我们展现了丰沛的心灵如何可以自成一座葳蕤的花园,而晚年华兹华斯家的文人常客们(骚塞、司各特、德昆西、兰姆)也在多萝西的日记中留下了独特的剪影。

将华兹华斯的诗作(《丁登寺》《黄昏颂》《麻雀窝》等)与《格拉斯米尔日记》中相对应的散文记载对照阅读是乐趣无穷的。一次散步途中邂逅的黄水仙被多萝西录入1802年4月15日的日志:“我从没见过如此美丽的黄水仙,它们生长在满是苔藓的石头周围,一些为了消除困倦而用脑袋枕着石头,另一些摇曳、舒展、舞蹈着,仿佛在自湖上吹面而来的风中欢笑……”两年后,华兹华斯根据她的记载写了那首常被称作《黄水仙》的名篇《我独自漫游如一片云》。

《格拉斯米尔日记》让我们重新思考关于作者权威和文本发生的诸多问题,但在华兹华斯而言,多萝西首先是对他的诗艺抱有坚定信仰的、充满爱意的守护者。在目睹英国向他认同的法国革命事业宣战,大革命理想在法国破灭,经历对葛德文激进理性主义的失望后,诗人曾先后几次陷入精神危机,多萝西的开导和支持对他的康复至关重要,如他自己所言:“是她使我保持了与真实自我的联络,因此将我拯救……维护着我诗人的名姓,让我以这唯一的名义在世间尽奉职能。”

华兹华斯或许不会想到,他这个英国浪漫派诗歌传统的揭幕人,也将是目睹其落幕的最后的生者。1850年他以80岁高龄去世时,主要晚期浪漫派诗人都已离世至少四分之一个世纪——拜伦、雪莱、济慈无一活过35岁,他最器重的晚辈济慈更是25岁就病死他乡。随着工业革命和维多利亚时期一同到来的是长篇小说的时代,一个属于狄更斯、乔治·爱略特、萨克雷的“现实主义”时代。今天,即使在他最坚定的反对者身上,湖畔隐士的遗产仍清晰可辨,这或许是因为经由他和他的同仁们更新的,与其说是文学风格,莫如说是观看世界和理解人类普遍生存处境的方式。

(作者为复旦大学外文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