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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的“赔本买卖”

来源:人民政协报 | 姚秦川  2019年12月26日07:52

1947年,身在美国的林语堂耗资12万美元,发明了一款由他自己命名的“明快中文打字机”。在当时举办的记者招待会上,林语堂曾指着打字机说:“这是我送给中国人的礼物。”当时,美国当地报纸均在显著位置刊登了这一信息,引起非常大的轰动。

不过,明快打字机并没有如林语堂所愿,给他赚大钱的机会。虽然样机已经研制成功,但想要获利,必段先要将它投入到商品生产领域中去。然而,此时的中国正燃内战烽火,精明的商人们根本不愿意对这个销售前景不明的商品大量生产,竟然没有任何一家企业愿意接手这项新发明。

面对这个始料不及的结果,林语堂的妻子廖翠凤经常暗自垂泪。在此之前,林语堂声称要发明打字机时,廖翠凤全力支持丈夫“创业”,并拿出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她也早就将全部的希望寄托在发明成功后所得的收益上,然而,现实却给了他们重重的一击。

在走投无路之际,一年后,林语堂无奈地与默根索拉排字机公司签订了专利转让合约,为期两年。到了1951年,他又将专利卖给了该公司,并将明快打字机样机借给他们研究。这个交易,林语堂一共只得到2.5万美元。如果不算时间成本,他的投资回报率还不到20%。不过令人遗憾的是,由于考虑到零件复杂,制造成本过高,以及中国市场无法进入等情况,默根索拉排字机公司最终也放弃了制造林氏打字机的计划,那台打字机样机最终也被束之高阁。

面对这个“赔本买卖”,林语堂虽然感到异常失望,但他却从来没有后悔过。他曾不止一次地表示:“在发明打字机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是每一个创造者在前行道路中必然经历的遭遇。虽然在金钱上损失了太多,但在发明过程所收获的快乐和成就感,却是多少金钱也买不来的。”